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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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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於生活个案--答客问        编号 □  27
发布者 □  康来昌       发布时间 □  Sun Jul 9 23:31:5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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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生活个案--答客问

  对於一些生活上的问题,我并不需要多予回答,因为很多问题本身根本就不必问,问到最后都会走向律法主义。合真理的答案并不需要属灵长辈的遮盖或牧者的背书,只要信靠神的带领、明白圣经的教导、灵命越来越成熟,就不必再问许许多多类似的问题了。
  我不回答个案的理由,不是因为怕别人拿我的看法当尚方宝剑乱用(固然我也不希望别人真的如此滥用),理由是我必须尽可能地听取各方之词后才能做出判断,并不需要听的非常仔细,但总需对各人的说词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但我不可能有这么多时间去询问每个相关的人事物,而单就一个提问人所陈述的,例如问:「异性的弟兄姊妹是否应该避免单独的接触呢?因为这样不是很容易陷入试探吗?」这句话说的当然对,这个原则是大部份的人都知道的,那我就不必再回答人我的原则是什么了。而华人基督徒(可能所有的罪人都是如此)特有的毛病就是「律法主义」,律法主义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应该怎么做;在那种情形下,又应该怎么做。
  把圣经看成一本律法书,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怎么做,并立志要全心全意遵守神的话,这样的态度实在令人非常感动,但可能需要做一些调整,因为这样可爱又敬虔的信徒,往往会忘记「因信称义」的道理。律法主义者生活中会问的问题可以是:「到底可不可以买保险?」「应不应该先上婚前辅导的课才结婚?」「可不可以换教会?」这个世界加在每个人身上的律法实在越来越多,例如:教导人要如何做的书、规定人一定要上的课……都越来越多,许多人觉得这是个好现象,但我深深不以为然(请参见拙著「律法与福音」一文)。
  我们需要的是在圣灵的带领下、合真理的自由和包容,而这些又是一言难尽。因为我们不能太强调圣灵运行的自由,因为人的罪恶和堕落,如此容易变得「无法无天」,但我们更不能因为希望大家的行为都中规中矩,就走上律法主义的道路。例如总有一天信徒会问:我一天应该吃多少东西才合乎圣经?在教导孩子过巷子时,到底要告诉他们附近的车子距离自己还有多远时才可以通过?诸如此类的生活经验,都需要神赐的智慧来加以判断,绝对不是墨守成规的死板教条。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我们在神里面永远都是需要被教导的小孩。我们的穿著怎样才叫恰当?我们可不可以与异性单独吃饭?如果与异性在餐厅巧遇时,要立刻回避吗?如果位置不坐在一起,可以与异性「一起」看电影吗?这些都是律法主义。即使我们与异性的身体并不靠在一起,但意念上所思想的就都对了吗?神就要一个单身汉以利亚长期地住在一个寡妇的家里,这要怎么解释呢?一个真要对付自己、磨练老我、攻克己身的人,也许行为不当,但若动机纯正,按人的常情实在很难断定他的是非。
  最严重的是,自以为别人做不到的事自己都做到了。求神帮助我们整个的生活态度和一切的良善,都是因为耶稣基督为我们做成的,盼望我们能因为越来越熟悉神的话,有圣灵在我们心中作见证,而在神的恩典下,有各样的好行为,但不是因行为称义:「无论神如何纠正我或称赞我、责备我或奖励我,我都相信神总是爱我的,我是因信称义的。」我们不是个机器人,一个指令,一个动作,乃是在神的话、圣灵的感动、十字架的对付下做得对,在信心的恩典下行出圣洁和良善的行为而讨主的喜悦。因此在不同的状况下,因个人做法的差异,例如通过巷子时,有人是用直排轮、有人是大跑步、有人是小散步,而做出判断安全距离的答案各有不同了。
  总之,在神的智慧、慈爱、和全备救恩的带领下,只要有信心,我们应该可以克服许多生活中的难题,避免不当有的反应,不因个人的悲观或乐观、感情丰富或无情无义,而走入危险的境界。凡是得罪神、永不得赦免的事,就绝对不要去犯,也不要用各种藉口把不正常的行为合理化成为正常的行为,因为神的震怒必然临到。神不会废掉律法,我们要因活在圣灵的光照中,使神的律法叫我们得以自由,「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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