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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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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伸冤 (启示录6:10;路加福音18:3-8)        编号 □  88
发布者 □  康来昌       发布时间 □  Wed Sep 7 11:26: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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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冤


启示录6:10;路加福音18:3-8

启示录6:10,(为主殉道者)「大声喊著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这话有以下的费解:

第一,离世见主的人,是在「好得无比」的状况中(腓1:23),怎么这些殉道者不在赞美神,而在喊冤呢?第二,基督徒应当慈悲怜悯、宽大恕人,他们倒是咬牙切齿的要神「审判」别人,好像不属灵。第三,主的答覆奇怪,他不快快安慰委屈者,说:「我这就审判」,而竟然说:「再等等,还有基督徒要被杀。」这叫死者更苦,也让生者害怕:我不久也要步入苦境?

神的作为都美好。解释如下:第一,离世见主一定美好,但是,在主没有再来之前,世界总还有未实现的美好,包括正义的伸张。第二,这些人不是在说自己现在很苦,他们是对恶人没受惩生气。公平正义和慈悲怜悯一样,都需要成全,不能有未完成的遗憾。第三,基督徒要在神的恩典下,继续地忍耐等候,持守良善与盼望。

从创世记起,义人就等主伸冤:「亚伯因著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来11:4);「该隐的行为是恶的,亚伯的行为是善的」(约一3:12)。结果不但亚伯被杀,他「向神哀告」(创4:10)。神却保护凶手,不准人杀他:「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4:15)。神好像不公平;其实,这显出神多么怜悯该隐、怜悯世人、怜悯我们;早就该死的(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却一再被宽容。我们要珍惜神的苦心孤诣。但该隐若不悔改、世人若不悔改、我们若不悔改,总有算账的一天,「我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3)。

约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亚的父亲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杀了他的儿子。撒迦利亚临死的时候,说:「愿耶和华鉴察伸冤」(代下24:22)。

人间有这么多冤,因为神给恶人悔改的机会,因为神要把义人炼得更好,我们对神不可失去信心,我们也呼求神:「耶和华啊,你是伸冤的神;伸冤的神啊,求你发出光来」(诗94:1)。诗篇里很多咒诅恶人的诗,不少基督徒觉得尴尬难堪。完全不必要尴尬难堪。正义的观念、公平赏罚的观念,虽然不断地被扭曲或否认,但神放在人心中的观念,不会确认消失。

同时,我们不要忘记:政府「不是空空地佩剑,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4)。基督徒要常为执政掌权者祷告,「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提前2:2)。

当然,人间最多能提供相对的义,我们总要不断地向神呼求,纵然神好像不理:

路加福音18:3-8,「某城里有一个官,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里有个寡妇,常到他那里说:我有一个对头,求你给我伸冤。他多日不准。后来心里说:我虽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这寡妇烦扰我,我就给他伸冤罢,免得他常来缠磨我。主说:你们听这不义之官所说的话。神的选民,昼夜呼吁他,他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么。我告诉你们,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么。」

求神伸冤的人,是有信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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