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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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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真相大白        編號 /  12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Jan 28 23:23:0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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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大白

  著名的左翼文學評論家Edmund Wilson把偵探小說,特別是Agatha Christie的作品評得一文不值。他用同樣輕蔑的口氣詆毀J. R. R. Tolkien的【魔戒】,認為這些都是不可忍受的垃圾 (見Wilson的“Classics and Commercials”及 N. D. Isaacs 編的“Understanding the Lord of Rings”),為什麼呢?

  因為Christie和Tolkien是基督徒,他們的作品表達傳統基督教的信念:罪惡是真實的(反傳統的神學家如巴特認為罪不真實、不可能);它可怕、可惡,從人心中,沛然莫之能禦的決堤而出,充斥大千世界的每個角落,包括社會文化和學術殿堂,又隱而莫之能測的腐蝕靈魂心思的深處,包括教會家庭、善男信女的最深層結構中;但抗拒罪惡又是每個人不可推卸的責任;有客觀的世界、道德、價值、正義、真理和永恆的賞罰。這些與棄絕基督教的現代和後現代,如Wilson等,當然是格格不入、敵對和衝突的。

  還有,基督教堅持有客觀的真理。馬丁路德強調,就算人不承認聖經是神的話,聖經仍是神的話。或者如愛因斯坦的名言:「難道要看到月球,月球才存在嗎?」或者用更簡單的說法:「以前人不知道地球是圓的,地球那時就不是圓的了嗎?」不,事實和真理,如神的存在,不是由社會文化、信仰建構或投票決定的,相反的,是真理(神的道)和聖靈創造了人和世界:「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祢未曾造成(那時當然更沒有人、社會、文化和信仰),從亙古到永遠,祢是神!」(詩90:2)

  不被人承認的神,會被好的傳道者宣揚出來,「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14:25)不被人知道、承認的事實真理,會被好的科學家、史學家考察出來,「耶和華的作為本為大,凡喜愛的都必考察」(詩111:2);不被人知道的犯罪事實,會被好的偵探、警察發掘出來,「你要探聽、查究、細細的訪問」(申13:14)。

  罪惡世界的芸芸眾生,雖有百般、千般、萬般的錯誤、偏執和無知,但在神的普遍恩典下,我們還是會渴望知道真理,雖然不是人人都有優秀學者的能力,能發現或明白科學、史學、社會學上的真理,但我們都明白罪惡之苦(因我們身陷其中),因而希望真相能大白、正義能伸張。好的偵探小說有魅力,因為滿足了這種希望。

  Christie的小說中,有兩個主要的業餘偵探:一個是退休的比利時警官白羅,一個是八十歲的老小姐馬波。他們兩人共同的特點是:敏銳的觀察、嚴謹的推理、冷靜的判斷、豐富但是非常合邏輯的想像力、強烈的正義感和同情心,這些都是現實世界應該有、卻又非常缺乏的。因為偏見、私利、黨派、成見、慾望而漠視事實的人太多了,伽利略熱心誠懇的請他的對手看望遠鏡:「事實會顯示我對、你錯。」對手的回答竟是:「我不看!」

  這兩位偵探在辦案時,卻會先想到「事實是什麼」:到底有沒有什麼該看到、而沒有看到的事實?或者是看到的事實已經被掩蓋或扭曲了?仁慈善良的馬波常說:「不要相信別人的話,除非經過你自己的驗證!」這種嚴謹小心是邏輯實證派望塵莫及的。基督徒如同好的偵探,絕不會糊里糊塗的相信人的話,「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14:15)G. K. Chesterton也常說,越是不信上帝的人,越是什麼怪力亂神都信。

  第二個是:「我的推理有沒有什麼不合邏輯的地方?」有事實而不會推理,仍然難窺全貌。比如說,事實是:彼得被關在監裡,16個人看守,身上用鐡鍊鎖著,躺在2個兵丁的中間。而女僕羅大對禱告中的使徒們說彼得正站在門外,他們認為不可能,他們忘了神能施行奇事而推論:一是羅大發瘋了、二是很像彼得的天使敲門(參徒12章)!

  路易斯的【獅王、女巫、魔衣櫥】中描述一個小女孩露西在一個衣櫥裡發現神奇的天地後,告訴她的其他三個兄弟姊妹。他們都說露西說謊,甚至去過魔衣櫥的愛德蒙也這麼說,他們請屋主教授來評斷。教授問:「你們怎麼知道露西說的不是真的呢?」他們回答:「因為弟弟愛德蒙說沒有這樣的衣櫃!」教授問:「你們覺得誰比較誠實可靠?」他們回答:「以前是露西,但現在寧願相信愛德蒙!」教授問:「把說謊的罪名加在一個向來忠誠的人身上是很嚴重的事。這件事只有三個可能,第一,露西說謊、第二,露西發瘋,或者是第三,露西說的是真話,她從來不說謊,精神又很正常,所以她說的應該可能就是真的!」

  再舉兩個例子,一是拿八的死,是亞比該下的毒嗎?(見撒上25:38) 二是約瑟玷污主母,可能嗎?他們似乎都有強烈的動機,但合理的推斷是,他們敬畏神,不會作這種事。

  不少人反對這種推論(參Stephen Davis, “The Mad/Bad/God Trilemma: A Reply to Daniel Howard-Snyder”, Faith and Philosophy, Vol.21, No.4, Oct.2004, pp.480-492),但除了可以更周延外,它是正確的。

  又如約瑟的失蹤,聰明的雅各看到的事實是:那的確是約瑟沾滿了血的衣服,所以推論兒子被野獸吃掉了。雅各因為對約瑟的感情太濃,所以會被欺哄,無法推出真相。

  十八世紀的懷疑哲學家休謨(Hume,1711-1776)曾經說過:「任何一本書裡的句子要有意義的話,必須第一有能被經驗證明的事實、第二合邏輯,否則這本書可以燒掉!」休謨的觀點有漏洞;不過,如能使人務實、講理,那倒很好。多數人不肯面對現實,思想又不合邏輯,這樣不能成為好偵探;不過,好偵探還得有別的。

  偵探小說中常有一個情景,名為【密室之謎】(locked room mystery),指不可能解決的難題:密閉的房間中,有人被謀殺,但找不到兇手,因房子是密閉的,無人能進出。這時候,偵探得有想像力,不是漫無邊際的亂想,而是有條理的假設。

  比如說,有錢的妻子暴斃,丈夫不在現場,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是兇手。但丈夫人品差,個性壞,早有外遇,妻子死,他最有利,常識判斷,他一定是兇手!可惜這只是自由心證,法律上不能成立,許多案件就是苦於缺少事實的證據而無法破案。如同白羅和馬波辦案時常說的:「整個拼圖只缺少一片拚塊,而那拼塊已被滅跡了。」聰明的人就能想像出這片失落的拚塊。「有人把剪刀留在海灘上,有人把瓶子丟出窗口,有人洗過澡,這都是小事,可是就沒人承認,那就一定有蹊蹺」(【豔陽下的謀殺案】(Evil Under the Sun)。

  所羅門在判斷誰是活孩子母親時,就是用想像力(假裝要刀劈活孩子)而查出真相(見王上3:16-28)。(不過他沒有調查另一個孩子的死因,也許是因為那不是本案重點。)

  白羅偵破【羅傑•艾克洛命案】(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關鍵在他注意到:凶案現場裡,一把椅子被挪動了一點,為什麼?萬事萬物都有它的道理(只有基督徒和好偵探才這麼相信,也才這麼講道理),既使是兇手,作任何疏失或荒唐或可怕的事,也有理由或原因,我們可以按圖索驥的找出來。

  除了看清事實、符合邏輯和充滿想像力的推理外,還要有同情心和正義感。 白羅和馬波有同情心和正義感,不僅不願無辜者受害、犯罪者逍遙,更希望該得直的得直,該受罰的受罰。

  白羅曾對一個身負國家安全、社會福利,甚至國際和平的重任的狂妄官員(也是兇手)說:「先生,我並不關心你的偉大事業,我關心兩條人命的死亡,正義賦予他們和你一樣的生存權利」。兇手伏擒後,白羅引了聖經上的話:「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15:23)掃羅是身負重任的君王,他該殺的不殺,「耶和華差遣你,吩咐你說,你去擊打那些犯罪的亞瑪力人,將他們滅絕淨盡。你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撒上15:18-19)。

  不該殺的又殺(如挪伯城的人和大衛等),【一、二、繫好鞋帶】(One, Two, Buckle My Shoe)。

  一個女孩想查出,已死的母親是否真的殺了人(母親生前認罪),白羅告訴她:「小姐,我是一條獵犬,只要聞了味道,就絕不放棄,非追到不可,問題是,你要什麼獵物?你要我查出你母親無辜,還是要事實的真相?」女孩說要真相,即使那意味母親有罪,白羅這才答應。【五隻小豬】(Five Little Pigs)基督徒也應是「願祢的旨意成就」,即使那意味著「我的希望落空」。

  Christie的小說並不都理想,多數太複雜了,最精彩最膾炙人口的幾本,如【東方快車謀殺案】(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一個都不留】(And Then There Were None),【檢察官的證人】(Witness for the Prosecutor),實在叫人拍案叫絕,但與本文比較無關,所以略過,以下介紹幾本,是較深入談到人性的。

一. 【漫漫長夜】(Endless Night)
  這本書不大像偵探小說,事實上,連偵探和偵探的手法都沒有(但有犯罪的手法)。故事很悲哀,充滿了傳道書的味道。扉頁引用William Black的詩【天真】(Augusries of Innocence)裡的幾句話:「日日夜夜有人出生,有人生而幸福愉快,有人走入漫漫長夜。」

  Black這首詩可能影響二十世紀一位女性神學家Georgia Harkness,因為她寫的聖詩【基督的憐憫,世界的盼望】裡面有一段:「基督,世界的盼望,悄然臨到人生旅途。求與徬徨靈魂同行,免得昏暗中受誘惑,離你走入漫漫長夜。」

  【漫漫長夜】這個故事,是以第一人稱的自敘撰寫的。主人翁是個年輕英俊的司機邁可,他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聰明伶俐但飄浮不定,任何工作都作不長,有點不如意就不去上班。有次當他為有錢人開車時,在一個大莊園裡巧遇美少女愛荔。她是富家女,漂亮清純,從小被嚴密保護,接觸到的年輕男人盡都是無聊無趣的公子哥兒。因此,野性、不馴服、跑遍江湖的邁可對她甚有吸引力。但邁可自慚形穢,怕別人說他是癩蝦蟆想吃天鵝肉而畏縮,在愛荔的鼓勵下,他們終於在一個小地方公證結婚,此時愛荔剛滿21歲,也是愛荔正式繼承她父親遺產之時。

  愛荔的家人、律師及有關人士都極其惱怒,但賣油郎獨佔花魁女,別人又能說什麼呢?他們的婚姻只有兩個有力的妨礙。

  一個是邁可的寡母,她為了栽培兒子,拚命工作,幾乎十指穿心,而不知憂愁勞苦何物的兒子卻把每一分錢都拿去賭馬。母親非常愛兒子,但無法使他上進,兒子討厭媽媽,但阮囊羞澀時,又不能不去求助。

  母子間的對話不愉快:

  母:「我不了解你,但你有個念頭蠢蠢欲動時,我會知道,你現在就有,是什麼?你有了新女人嗎?」

  邁可不情願的承認了。

  母:「你不想讓我見到她,免得我會說不可以,對不對?」

  子:「就算你說,我也不在乎。」

  母:「你也許不在乎,但你會搖動。我每次講你都講對了,我是這個世界唯一能動搖你信心的人。這個女孩很壞,對不對?」

  母親怕邁可娶了一個邪門女子,把他帶得更壞。

  母:「你已經陷得很深了,我看得出來,這是我最擔心害怕的,怕你選錯了女人。」

  母親這回可大錯特錯了。愛荔是最好的女人,邁可不要母親見愛荔,是怕母親把自己的壞毛病都講出來,愛荔就會不要他。沒想到愛荔主動去看母親,兩個善良的女人交談甚歡,這個婚姻的妨礙除掉了。

  另一個防礙是愛荔的秘書葛莉塔。她漂亮而霸道,管理愛荔的每一件事。邁可不能忍受他和愛荔之間有個葛莉塔,邁可和葛莉塔二人幾度劇烈口角,不過在愛荔的協調下,衝突算是平息下來。此時,他們的婚姻總算完美無憾了。


  天有不測風雲,有一天愛荔一個人騎馬時摔死了。那時邁可正花了一個上午的時間,在替她精挑細選生日禮物。事起倉促,他失去了愛妻,痛不欲生。

  一切喪禮和遺產轉移的手續都辦妥之後,邁可回到家裡與葛莉塔額手稱慶:詭計成功了!
 
  原來邁可和葛莉塔二人早就認識,邁可的母親猜他交了壞女人,實在不錯,二人都是極度貪婪和無情的人。

  葛莉塔:「你唯一的目標就是發財。」

  邁可:「對,可是怎麼發財?」

  葛莉塔:「簡單,你只要娶個有錢的女人就行了,你會迷女人,我能幫你碰到有錢的女人。」

  邁可:「沒那麼好的運氣,我也不想要娶一個富婆被綁住。」
葛莉塔:「不必被綁太久,妻子總是會死的。」

  邁可呆住了,沒想到他遇到一個同樣殘忍,但心機更深的女人。他也曾因為貪婪而殺過人。

  「我曾很想得到一位小學同學名貴的手錶,有一天我們一起溜冰。冰裂開,他掉到冰洞,手抓著冰緣,我本要救他,把他拉上來,突然我看到的手錶,立刻一面奪下他的錶,一面把他壓下去。後來母親發現了那錶。我想她懷疑我,常用一種怪異的眼光看著我,她太了解我了。」

  「還有一次,我和朋友去賭錢,出了賭場遇到歹徒,他受了重傷,當有人來時歹徒跑掉,我反應真快,立刻拿出手帕把手裹住(按:不留指紋),從他傷處拔出刀子,再向要害又戳兩刀,然後把他身上的鈔票全塞進口袋。」

  小小年紀就這麼壞嗎?是的,人性本惡,Wilson或不同類型的人文主義都拒絕這個觀點,但層出不窮、愈演愈惡的新聞事件不正是證明了聖經中的話:「人從小時心裡就懷著惡念」(創8:21)嗎?不信聖經、不看事實,難道連照鏡子自省的能力都沒有了嗎?

  葛莉塔是富翁女兒愛荔的秘書,她設計讓二人巧遇,使愛荔墮入圈套,愛上邁可,然後他們結婚、愛荔立下遺囑要把財產全部留給邁可。兩人又設計愛荔那一天早上要去野地裡騎馬前,把她吃的過敏藥掉包,換上有劇毒的氰化物。愛荔中毒墜馬,但因是在空曠之地,幾小時後氣味全散,使人完全查不出她曾經中毒,誤以為她只是墜馬、心臟病發而死。

  天衣無縫的謀殺案成功後,邁可突然收到以前和葛莉塔在街上散步、被人偷拍的照片,邁可看到這張照片,在極度恐懼中掐死了葛莉塔。他最後的自白如下:

  「有一天,母親來監獄看我,眼神不再像以前憂心忡忡,現在充滿了悲哀:『我努力,邁可,我非常努力希望你不出事,我失敗了。我一直擔心會失敗!』我想,我的問題是想要的東西太多,永遠太多。」(昌按,這就是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9-10〕)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壞。愛荔知道卻不在意,因為她愛我。我們在一起,非常快樂。但願我那時能領悟到,我可以一直快樂下去的,只要我抓著這個機會去愛那真愛我的愛荔。說不定,每個人都有永遠快樂的機會,但很多人像我,轉身棄它而去。對啊,葛莉塔根本不值得抓住,那許多錢也不重要。只有愛荔值得,而愛荔再也看不到我了。漫漫長夜,這就是我故事的結局。」(昌按,「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

  基督,世界的盼望,悄然臨到人生旅途。

  求與徬徨靈魂同行,免得昏暗中受誘惑,離你走入漫漫長夜。

二. 【死灰復燃】(Sleeping Murder)

  如果人的罪只是貪、欲、偏、怒、嗔、嫉等,那就看得不夠深入。Christie小說中,常描述一些罪行是來自理想、高貴的動機和強烈的愛。

  【死灰復燃】講一個女孩關妲,她三歲就離開英國,婚後回老家住。有一天與丈夫看戲,看到劇中的殺妻情節時尖叫起來,加上她常常在腦海中浮現一個名叫海倫的女人(關妲不認識任何叫海倫的人)被一個男人掐死,掐死的地點似乎就在這個房間,這個她三歲後就離開的地方,她懷疑自己有病,於是求助於馬波小姐。

  他們發現關妲的繼母叫海倫,關妲的父親在妻子死後娶了她,但她很快就失蹤,而關妲的父親得了精神病,老以為自己掐死續弦的新婚妻子,不久病死在精神病院。海倫的哥哥,德高望重的甘迺迪醫生後來加入調查,他傷痛的透露,自己的妹妹海倫是花痴(女色情狂),她不斷有新歡,不過關妲的父親決沒有因嫉妒殺妻,那是幻覺,海倫是跟別的男人跑了。

  海倫沒有跟別人跑,她被哥哥掐死了。甘迺迪醫生對妹妹有不正當的愛,不希望妹妹結婚離開他,海倫既正常又正派,她的確一直在外面交男朋友,那是因為在家裡沒有安全感,她常對哥哥說:「我好怕你,我一直都怕你。」她以為自己怕哥哥的嚴厲古板,其實她濳意識裡想逃離那種變態、窒息、佔有的愛。

  海倫曾經因打網球受傷,甘迺迪醫生故意在藥裡動手腳,一方面為了親近海倫,一方面為了懲罰海倫與別的男人打網球,所以海倫的傷拖了好久才好。海倫嫁給關妲父親後,甘迺迪醫生受不了,他給關坦的父親服用精神錯亂的藥,甘迺迪醫生掐死海倫的那一幕被三歲的關妲看到,甘迺迪醫生先把海倫的屍體放在關妲的父親身邊,使他一直以為是自己害死海倫的,埋屍之後,散佈海倫是花癡的謠言,製造已婚的海倫與別的男人私奔的假像。

  這種變態的愛,在許多「正常」的家庭中都有,如拖延女兒婚事的父親,嫉妒媳婦的母親,都是慢性殺人不見血。在【無辜者的試煉】(Ordeal by Innocence)故事中,一個太寵愛小孩的女人,收養了5個孤兒,但因為過份仔細地照顧他們,結果他們都想逃離這個家,其中一個人甚至把這個女人殺了。聖經中暗嫩對他瑪的愛,流了更多的血,死了更多的人,幸好死者之一是壞蛋而不是受害者(參撒下13-15章)。

三. 【復仇女神】(Nemesis)
   “Nemesis”翻成「正義女神」較好。

  馬波小姐收到一封信:

  這封信會在我死後由律師送交給你,在商場多年打滾,我知道希望在人身上找到什麼,那人必須有勝任所託之事的天賦,這不是知識也不是經驗,那是天賦,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而你,具有正義的天賦,因而擁有一種打擊罪惡的稟賦,我要你去調查一樁罪案。

  我可以想像,你正坐在一張為風濕病痛而特別購置的舒適椅子上。相信像你這把年紀的人,無論是誰,或多或少都有風濕,所以只好以編織來消磨大半的時間。我可以想像你編織了更多的外套、頭巾,還有一大堆我叫不出名字的東西。你可以選擇繼續編織,但我希望你決定選擇伸張正義。(昌按:「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5:24〕)

  馬波接受這位名叫拉菲爾先生的托付。開始毫無頭緒、沒有線索、連罪行、罪犯和冤屈在哪裡都不知道。後來慢慢地查了出來,原來是拉菲爾先生的兒子麥克惹了禍。

  麥克從小就是一個調皮搗蛋、加入幫派、偷竊打人的壞孩子,長大後作姦犯科,後來被控告謀殺一個女孩。查到這裡,馬波並不同情麥克,她不像許多學者只為犯人歎息,為罪行開脫,把過錯歸咎於社會和基因,毫沒有想到受害者的痛苦,和罪犯該負的責任和當受的刑罰。這是從暴力的罪惡,轉換為同情暴力的罪惡。從19世紀以來,這種思想使犯罪率急遽增加,因為同情和包容罪惡,只會培育罪惡。

  拉菲爾先生之所以要馬波小姐調查,是因為他覺得兒子應該不致犯下這樁殺人案,他有正義感,不會包庇自己的兒子。但是如果警察、法院和社會大眾都認定兒子有罪,是不是自己太多父子私情?

  馬波小姐後來發現,麥克的確深愛死者微綠蒂(英文名為Verity,意思是真理或事實),這女孩也如同她的名字一樣真實的愛這男孩。

  還有一個人愛微綠蒂,就是她的的教母克羅蒂。那是一種排山倒海、欲罷不能的愛。可是微綠蒂長大了,她渴望男女的愛,渴望結婚生子,這時麥克出現了,她知道他壞,但深信自己能改變他,他們彼此相愛,打算秘密結婚,因為知道克羅蒂不會允許。婚禮預備妥當,麥克如約赴會,可是微綠蒂沒有來。她已經被克羅蒂殺害了。

  克羅蒂不願意失去所愛的人,不願意微綠蒂離開她,不願意她投入她所厭惡和憎恨的麥克的懷抱。她給她喝下安眠藥,埋在花園裡,上面種蓼蔓,它會一面蔓延、一面吞噬、排擠其他植物,最後把所有的植物都殺光。它覆蓋一切、毀滅一切,是可怕的植物,但它會開美麗的白花(昌按,蓼蔓象徵克羅蒂的愛,邪惡但有美麗的一面,人如果沒有神的愛,對父母、子女、國家、教會、土地、物質、金錢、理想、抱負,都會演變成克羅蒂蓼蔓式的愛)。

  克羅蒂是失去靈魂的可憐人,微綠蒂死後她活在永恆的哀傷裡,她留住了微綠蒂的身體,但只有年復一年地受盡折磨,錯誤的愛是最可怕的東西,它能讓邪惡活過來,甚至本身就是最大的邪惡,像癌症、像惡性腫瘤,只會帶來痛苦。

  馬波小姐為微綠蒂歎息,因為她錯過了幾乎就要得到的一切:愛情、忠誠、丈夫和家庭,但她逃離了克羅蒂所必須忍受的一切:哀傷、淒涼、恐懼和逐漸增長的邪惡,日夜伴她的是被毀滅的愛。當她去花園摘一把蓼蔓花時,會以為看見了微綠蒂,對克羅蒂來說,沒有比這個更痛苦的事了。

  馬波小姐去見麥克,對他說:「你父親死時,決心尋回正義。」麥克將微綠蒂的相片還給馬波:「那段日子已經過去了,她已經走了,我得從頭開始」。馬波小姐知道,麥克若要走上正路,除非他遇到最好的事:一個新的微綠蒂 (Verity,真的、好的女孩)!

  其實除非遇到耶穌,沒有人有路可走、有理可依、有命可活、有愛可享、有神可信、有望可盼。

四. 【畸屋】(Crooked House)

  富翁被人毒死,小他50歲的續弦妻子嫌疑最大,因她與家裡單身家教老師過從甚密。警方也懷疑老人的兩個兒子,是否因為想要得的遺產而謀殺父親。

  調查人員一直沒有眉目,警官和他的資深警官父親針對膠著的案情進行討論:「兇手是什麼樣的人呢?」警官父親 感傷的說,「他們有時候是徹頭徹尾的好人!」兒子頗吃驚。

  「是的,」父親說:「就像你我一樣是普普通通的好人,有時,這些普普通通的好人非常想要什麼,金錢或者女人等等。大部份的人都能懸崖勒馬,他們卻不能。一個小孩能絲毫不受良心責備地把慾望化成行動。小孩會生貓咪的氣,說『我要殺死你』,接著就抓起槌子猛敲貓的頭,然後又傷心不已,因為貓死不能復生。很多小孩企圖把嬰兒車裡的嬰孩抓出來『淹死』,因為嬰孩奪了他的父母的注意力,或是干擾到他的玩興。但他們很快就會到了知道那是『錯誤』的階段,也就是說,那樣做會被懲罰;接著,他們又會成長至感覺到那樣做是錯的。但是有些人,可能在道德上一直停留在不成熟的階段。他們知道謀殺是錯的,但是他們並不悔恨,這或許就是該隱的記號(創4:15)。」

  有一天,老人12歲的小孫女喬瑟芬差一點被害死。警方逮捕遺孀,但不久喬瑟芬的保姆被毒死。警官終於發現,喬瑟芬是兇手,他責備自己盲目、麻痺!事實的真相一直擺在面前:只有喬瑟芬符合一切的條件,警官從來沒有考慮過她,因為她只是個孩子,但小孩有能力殺人,而這個特殊的謀殺案正在小孩的能力範圍之內。

  她設計了天衣無縫的圈套,使大家以為她成了兇手的目標,當她受傷從醫院回來後,發現警方逮捕了嫌犯,案子結束了,喬瑟芬大感失落,因為她將從水銀燈下消失,不再受人注目。

  於是她偷了洋地黃藥片,放進自己的可可杯子裡,知道保姆會喝掉,她氣保姆平常對她的責備。對小孩經驗老到的保姆知道喬瑟芬不正常,因她心智發展得太過早熟,道德卻從未成長。

  喬瑟芬帶著祖母家族的冷酷和祖父家族的狂妄,她聰明敏感,受挫的自我中心使她憤怒和痛苦。她長得醜而自卑,在家族中是個不吸引人、又不受歡迎的小人物,她的狂妄使得只要有人讓她不高興,她就會對那人做出邪惡的事。

  人真的有這麼壞嗎?我們沒有把聖經視為權威、智慧的話,並且明明地喪失了自省的能力,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糟糕,忘了常常會有希望討厭的人能快快死掉的惡念。歷史中的諸國要消滅、侵略別國時,手段不都是非常地狠毒和殘暴嗎?日本人侵略中國的暴虐、哈曼和希特勒要大舉消滅數百萬猶太民族的殘酷、法老陷害以色列人、中國父母逼迫女兒的裹腳纏足、甚至丟棄女嬰等,都是非常明顯、極為殘忍的錯誤。

  創世記三十四章中記載利未的妹妹底拿被士劍玷污後,利未的反應顯出他的殘酷和詭詐。那時他才15歲左右(這事發生在雅各從巴旦亞蘭回鄉,到約瑟被賣,也就是約瑟6-17歲之間,利未大約瑟約3歲,當時就可能是9-20歲,15歲應算合理的估計),卻能和哥哥西緬用詭計殺了示劍全城的人,人小鬼大,連父親雅各都怕:「西緬和利未的刀劍是殘忍的器具。我的靈啊,不要與他們同謀;我的心哪,不要與他們聯絡;因為他們趁怒殺害人命,任意砍斷牛腿大筋。他們的怒氣,暴烈可咒;他們的憤恨,殘忍可詛。」(創世記45:5-7)

  聖經把人類的殘忍,包括以色列選民和少年人的殘忍都清清楚楚地寫了出來。其他民族因為沒有自省的能力,不但不承認,還要竄改歷史。聖經寫出這些真實發生的事,不是要我們悲觀,是要我們更認識上帝的恩典,即使利未這樣的祖先,也能產生摩西這種子孫,他的謙和勝過世上萬人。

五. 【本末倒置】(Towards Zero)

  警官收到學校的通知,說他16歲的女兒偷東西,請警官到學校見校長。

  校長說:「我仔細地觀察,發現你女兒的表情是愧疚慌亂,所以小偷一定是你女兒,不斷追問下,她完全承認。」

  爸爸把女兒叫到一邊,對她說:「你的校長真是個笨蛋!」
女兒詫異地說:「可是我一直認為她很了不起啊!爸爸,我很抱歉,我做錯了!」

  爸爸說:「女兒啊,你有好大的缺點!你文靜乖巧、脾氣又好,從來不會惹什麼麻煩。你的毛病就是會屈從於壓力,你是被逼迫了才說謊的。我知道你根本就不是小偷!」

  女兒遲疑地說:「可是…...」

  「可是你都承認了,對不對?」

  爸爸說了個故事:「有個聖徒伊利沙白,常常把家裡的麵包拿出去賙濟窮人,丈夫很反對。有一天在路上遇到了丈夫,責問:籃子裡是什麼東西?她嚇壞了,這下回家要被痛打一頓。女聖徒顫抖地回答:是花!當先生把籃子打開時,裡面果然是花!上帝施行了一個神蹟!」

  爸爸對女兒說:「如果你是那位女聖徒伊利沙白,即使你帶著的是一籃子的花,當凶惡的丈夫問你裡面是什麼的時候,你反而會不知所措地說是麵包,因為你已經被灌輸一個觀念:即使你作最好的事,也一定是錯的!」

警官後來在班上找出了真正的小偷,女兒的冤屈得直、還她清白了。

  接下來就是本書的主軸,另一個無辜的人被宣判有罪的故事。

  一個老太太被兇手打死,死時家裡有許多的客人,包括老太太視為兒子的優秀網球選手、他美艷絕倫的現任妻子、以及前妻奧德利。

  在警方的仔細調查後,發現應該是網球選手的前妻殺死老太太的,因為奧德利懷恨前夫另娶新歡,所以故意把罪行推卸給前夫。警察對網球選手說:「看來你與奧德利離婚後又結婚,她就一直在機會要報復你,心想若只是殺了你仍不足以洩憤。所以安排殺害老太太後再證據充足地陷害你。若不是我們抽絲剝繭地找出她的罪行,還真可能會上當逮捕你!」當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奧德利時,奧德利麻木地承認都是她做的。網球選手聽了後,顯出非常傷心和難過的表情。

  後來案情急轉直下,網球選手才是兇手。

  警官對網球選手說:「其實你從小就有精神問題,只要任何人敢動你一根汗毛,你就要嚴嚴地懲罰他。你禍嫁奧德利,因為奧德利打算離開你,你要她有特殊的死法,你隨時隨地都在想要如何報復!」此時網球選手突然崩潰般狂叫:「奧德利該死、奧德利該被處死!…...」

  之後,警官與前妻奧德利談話。奧德利:「和他在一起,總是提心吊膽的,常會莫名其妙的嚇得魂不附體。他的喜怒並不形於色。我對他有愛有恨,但更多的是懼怕,結婚後就怕他,但不知道為什麼怕他,我常想,是不是我瘋了?因為他在任何時候,總是心平氣和、快快樂樂的啊!」

  警官:「蛇會用牠的眼睛把鳥嚇得飛不走,你一直與兇手在一起,當然恐懼。」

  奧德利:「為什麼你覺得我是無辜的?為什麼我都已經認罪了,你還要幫我查出真相?」

  警官語重心長地說:「因為我在你眼裡看到了無辜者的眼神。不久前,我才在另一個無辜者的眼中看到過!」

  聖經中約瑟被控企圖強暴波提乏的妻子,有衣為證;便雅憫更冤枉,他被控偷竊宰相的銀杯,不僅人贓俱獲,而且哥哥猶大都替他認罪,「神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創44:16)。有物證、人證和自己的供詞,誰能替我們伸冤呢?「神啊,求祢伸我的冤,向不虔誠的國為我辨屈;求祢救我脫離詭詐不義的人。 因為祢是賜我力量的神,為何丟棄我呢﹖我為何因仇敵的欺壓時常哀痛呢﹖求祢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祢的聖山,到祢的居所!」(詩43:1-3)

  下面介紹Agatha Christie的三個短篇,都與詐騙有關。第一個講「騙人者人恆騙之」;第二個、第三個可以提醒我們「為什麼會被騙?」

收音機

  一位富有的老太太,原由姪女照顧,但姪女不討她的歡心,於是辭去姪女,換外甥Charles接手。C體貼周到,老太太甚滿意,甚至改了遺囑,把錢都給C。老太太有嚴重的心臟病,C送她收音機(故事的背景是二十世紀初,剛發明收音機),希望在安詳聆聽中,對她身體有好處。老太太很快迷上了這玩意,耳不離機。有一夜C外出,老太太獨處時,收音機突然傳出亡夫的聲音,要她準備好,他即將接她去。老太太起初以為是幻覺,後來同樣的事發生了幾次,而C也覺得彷彿在家裡看到舅舅的鬼魂,詭異的氣氛中,老太太深信,亡夫會很快帶她離世,於是寫信請律師把新的遺囑寄回,目的是要再確定,錢都留給了C。在亡夫說會來接她的晚上,老太太坐在壁爐前等候,果然聽到了腳步聲,門打開,走進來的人頗像25年不見的老公,老太太倒在壁爐前,驗屍報告說,她死於心臟病。

  聰明的讀者當然能猜到,這一切都是C搞的鬼,他在收音機後另接了線,舅舅的聲音和鬼魂都是他裝的,目的是要嚇死有心臟病的舅媽,好快快拿到錢,看來詭計已經得逞。沒想到,怎麼都找不到那份寄回來的遺囑,找不到,就必須要照舊的遺囑辦理,那C就一毛錢都拿不到。最後終於推測出,老太太死前手中拿著寄回的遺囑,「鬼」出現時,她心臟衰竭,手一鬆,遺囑飛入壁爐,精心構思的巧計,就灰飛湮滅在精心構思的巧計中。騙人者人恆騙之,不一定被別人騙,但一定害自己。從不失風的騙子,萬無一失的把自己害到地獄。「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林前3:19)。

  更叫C吐血的是,醫生說,即使那天心臟病沒有發作,老太太最多也只能再活3個月。也就是說,C什麼事都不作,最多等三個月,就什麼都得到了。 「栽種、周圍圈上籬笆、使所種的開花;但在愁苦極其傷痛的日子,所收割的都飛去了。」(賽17:11)「你們說,我們要騎馬奔走,我們要騎飛快的牲口。所以追趕你們的,也必飛快。」(賽30:16)

藍色的瓷瓶

  Jack每天清早打高爾夫球。這天早上,他清楚聽到女人大喊救命,J順著聲音找,到一棟別墅前,看到一位美女,很平靜的在整理花園,她否認聽到任何求救的聲音,J困惑的回家,整天聽新聞,然而沒有任何兇殺案的報導。第二天又是同樣的情形,美女說你可能得了幻聽症。

  J繼續聽到喊聲,他受不了,後來在球場餐廰碰到一位歐洲來的心理醫生,一直在盯著他看,J心想是否他被看出有病,於是邀請這位心理醫生一起打球。同打球時,又在同一時間聽到同樣的喊叫聲,但這位醫生似乎什麼都沒有聽到,J當場昏倒在地,醒來後醫生說他這幾天看起來很怪,J說你一定也沒有聽到喊救命的聲音吧?心理醫生非常和氣和同情地說,我沒有聽到不代表你也沒有聽到,也許某人的心靈呼喊與你非常契合吧。

  為了幫助J,他們去找那美女,三人成為朋友,但J的病仍找不出答案。一天,美女說她夢見一個女人,手中拿著藍色瓷瓶,後來她喊救命,聲音和J描述的似乎一樣。心理醫生要美女畫出夢境,J一看吃驚說,我舅舅最近才買下這樣的瓷瓶。心理醫生認為,這瓷瓶是關鍵,他們必須用這瓷瓶作法交鬼,或許可以因此解決問題。舅舅那時遠行,事情緊急,J就私自拿了瓷瓶來。作法交鬼前,醫生要大家喝杯咖啡以保持冷靜,J在作法中昏睡(咖啡被「醫生」下了藥),醒來發現醫生、美女、瓷瓶都不見了。後來舅舅氣急敗壞地罵J:「那瓷瓶是明朝真品,我花了1萬英磅從拍賣市場搶購來的!」

  J犯了三個錯誤:

  1.他不應懷疑自己五官(此地是聽覺)正常的運作(proper function,哲學家Plantinga的術語),他沒有幻聽的病史,聽到人喊叫時(美女喊的),沒有失眠、精神衰弱、或受藥物影響,那麼,J應當立刻看出美女和醫生的聽而不聞,是在裝假、作偽、心中有鬼,整個事情一開始就是騙局;越多次的實驗,應越肯定自己的正確,而這兩個人有問題。可惜,J卻一開始就懷疑自己,信任不該信的,後來越錯越利害,終於被騙走了瓷瓶。只有在福音真理光照下,才有不被群眾、社會、潮流、文化牽著鼻子走的個人主義者。沒有純正基督教的地方,不是只有個人被騙走了財物,整個民族國家都世世代代的被魔鬼詐騙,顛白倒黑、不辨是非、認賊作父。

  2.他體貼肉體,中了美人計,如果騙子不是美女,此計恐難得逞,眼目的情慾如此根深蒂固的牢籠人,我們要靠主的話得勝:「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申1:17)「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約7:24)「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撒上16:7)「神不以外貌取人。」(加2:6)「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雅2:9)

  3.他竟然作法交鬼,固然這是心理醫生的建議,但任何建議都不可違背聖經。促使掃羅覆亡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交鬼:「掃羅死了。因為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代上10:13)

檢察官的證人

  精明的律師警告被告,所有的證據都顯示他犯了謀殺罪。

  律師:「你怎麼認識死者?」

  被告:「有一天我看到這個老女人過馬路,一輛巴士剛好開來,她退後時手上的包包掉在路上,我冒險幫她把包包撿起來。那天晚上在朋友的聚會中竟然看到她,她對我有好感,要我去探望她。」

  律師:「她外表的食衣住行極寒酸貧窮,沒人知道她很有錢,是商場上的女強人,而她才見你三次,就把錢都交你管理,甚至更改遺囑把遺產全數留給你。檢察官認為你挖空心思尋找勾引有錢的老太太,否則,年輕英俊好動的你,為什麼不斷的花時間和力氣去看大你40歲的她?」

  被告:「我不知道如何對一個寂寞孤單的老女人說不,更不知道她留遺產給我。我父母早逝,也許有渴望被長輩呵護的戀母情結吧!」

  律師:「女僕在女主人死亡的那天晚上9:30曾聽到女主人與一個男人談話的聲音,她說那是你的聲音。」

  被告:「我的太太可以證明,當天晚上9:30我已經在家裡了。一定是小偷撬開窗戶,然後再用鐡橇打死她的。那聲音是她與小偷的談話吧,我有不在場證明。我的妻子很愛我,她會為我作任何的事。」

  律師:「這表示她會為你說謊。陪審團不會相信你們的。」

  律師去見被告的妻子。律師向她說明一切後,問她,當天晚上9:30丈夫是否已經回家。妻子問:「我這樣說,就能使他脫罪?我的證詞很重要,是嗎?」

  律師回答:「是的,而且你的先生說妳對他很忠實,會為他做一切的事。」

  妻子大叫:「我不愛他,我不要對他忠實,我恨他!我希望他被絞死!」

  審判過程對被告不利。女僕指被告不斷對女主人示好,他們已論及婚嫁,女主人立好新遺囑後,就被人謀殺了。

  被告妻子說,那天她丈夫很晚才回家,回家時,手上拿著帶有血跡的鐡撬。

  此時律師收到一封信,說有重要消息出售。律師依約到一個貧民窟,看到一個爛醉如泥、又醜又髒、臉上半蒙著面巾的女人,說她原是個漂亮女人,是被人潑了硫酸才變成這個樣子。

  律師說:「你說你的消息可以使我的當事人,就是被告,無罪開釋?」

  律師最後以20英磅換得被告妻子寫給男友的一疊信。

  女人說:「這些都是被告妻子的情書,她的男友原是我的,後來為她甩了我,還灑我硫酸,我要報復。」

  下次開庭的時候,律師讀其中一封信:「親愛的,我們幸福了,我老公被控殺死一個老太婆,我不替他作證,他死定了,雖然他連蒼蠅都不敢碰呢!」專家鑑定這些信都是被告妻子寫的。面對新的證據,被告妻子虛弱地承認,丈夫當天的確是9:30以前回家的,過去的供詞是為了要陷害他。陪審團宣判被告無罪。

  被告開釋後,他太太坦告律師,她丈夫的確是兇手(西方法律規定,不可為同樣的罪名被審兩次,所以坦白沒關係),要替丈夫脫罪,唯有作賤自己一途,她假裝有外遇,其實無此人,又化妝成外遇者的女友,好出售情書,這一切是要使陪審團厭惡、拒絕妻子對被告不利的證詞,而相信、同情被告的無辜。她成功了。

  陪審團錯在為情所蔽(同情可憐的丈夫),如果冷靜點,就證據就常情來判斷,這個年輕男人對富婆不懷好意,那是司馬昭之心,雖三尺孩童可知。聖經有很好的提醒:「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利19:15)

  利令智昏、情令智昏,所有的慾望、情緒,如果不在敬畏神而有的智慧下操作,都會叫人糊塗、偏差、甚至邪惡、走錯路,被人詐騙也詐騙人;但如果心中充滿從神而來的信望愛,不僅自己會活得很好,也可以把幸福帶給別人,示人正道也被正道糾正,這是活在光明中。

六. 結論
  筆者要用另外三本小說裡的話作為結論。

  第一是歐威爾(George Orwell)的【一九八四】。歐威爾原是共產黨員,因為發現共產黨殘暴又欺騙,不斷在說謊、掩蓋歷史,後來成為反共作家。

  【一九八四】男主角溫斯頓,是一個在暴力和謊言下,試圖找到真理、愛情和自由的人。

  溫斯頓的工作就是竄改歷史,他痛苦的懷疑自己是不是瘋子,因為所做的都違反事實,但黨壓力這麼大,當黨說:二加二等於五時,人人必須心悅誠服的相信,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萬一黨是對的,那該怎麼辦呢?怎能知道二加二不等於五呢?怎能知道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不能改變呢?黨把明明已經發生的事情說成沒有發生,明明沒有發生過的事卻說成史實。如果一切的事實,是取決於我們心裡的想法、黨的想法、社會大眾的想法、文化思想潮流的話,那就沒有客觀的真理可言了。

  溫斯頓終於逐漸培養出一種健全的個人主義,知道謊言就是謊言,真理就是真理,有客觀的真理,石頭本來就是硬的,水本來就是濕的,自由就是二加二必定等於四,一旦這點認識清楚,其他的一切正確的反應都會跟著來了。

  歐威爾不是基督徒,所以他書中說的雖然對,但若不相信聖經裡的上帝,永遠找不到客觀的事實。唯有認識聖經裡的這位神,才可以認識真理,而這永恆不變的真理,才能給我們真自由和真愛!

  第二是P.D. James的【原罪】(Original Sin)。故事是一個猶太人加百列,找到二次大戰中,把他的妻子兒女送到納粹煤氣室裡毒死的仇人,然後把這個人的兒女殺了(仇人的妻子早死)。

  面對仇人艾賢尼,加百列用法官的口氣、審判的方式說:「你害死我的兒女,所以我也殺了你的兒女。我沒有後代,你也不會有後代。自從我的妻子死後,我再也無法愛別的女人。我的生存幾乎沒有意義,我不相信有永生,既然沒有神,就不會有神聖的正義。我必須自創正義,使它在人間伸張,我花了50年的功夫,伸張了我的正義!」

  艾賢尼說:「加百列啊,如果你想要扮演上帝,你必須先確定你有上帝的智慧和知識。你以為你殺了我的兒女嗎?告訴你,我從來就沒有兒女,你所殺的兩個人,是我領養的,你的正義殺死了兩個無辜的人!」

  以後的描述令人無法卒讀,最有正義感的人,受害最深的人,拿起無人有資格拿起的正義之劍時(殺人和宣戰的正義之劍,神只交在公權力的手裡,「他(公權力) 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人。」(羅13:4b))成了最破壞正義的人,傷人最深的人。其實,就算他殺的人真是艾賢尼的親生,那仍然絲毫不是正義,因為這兩個人並沒有得罪他啊!

  加百列後來在絕望中自殺:
  「他獨個兒站在海邊的沼澤和世界的邊緣,然後走入了沼澤,(昌按:這非常像天路歷程中絕望的沼澤(The Slough of Despond),風吹野草的聲音和海浪拍打的聲音,像是輕柔亙古的喟嘆,像是宇宙的哀吟!(昌按,「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8:22〕)。幾近圓滿的明月,照射在遙遠沈淪的人影上。」

  加百列之死,就是押沙龍之死、亞希多弗之死。他們憤怒,憤怒到遍地遊行,要手刃仇敵,要尋找該被吞吃之人。

  加百列要報殺妻女之仇,押沙龍要替被強姦的妹妹討回公道:「你的事情有理,無奈王沒有委人聽你伸訴……恨不得我作國中的士師。」(撒下15:3-4)(讀者能想像押沙龍說這話時,眼中的怒火和淚水嗎?)

  亞希多弗恨透了玷污孫女拔示巴、謀殺孫婿烏利亞、破壞他們全家幸福的大衛:亞希多弗對押沙龍說:「求你准我挑選一萬二千人,今夜我就起身追趕大衛,趁他疲乏手軟,我忽然追上他,使他驚惶,我單殺王一人。」(撒下17:1-2)(讀者能想像,這位白髮蒼蒼老人激動得在顫抖嗎?)自以為追求正義的人,流了更多無辜人的血,都自殺而死,「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帖前5:15)

  人不可以自力報復,只有上帝自己或公權力可以合法的取走人的性命,如同約瑟對哥哥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創50:19)但我們應當代表神去愛人,如約瑟那樣。但不要忘記,約瑟先看到哥哥們在監獄中認罪悔改、確定他們願意善待弟弟便雅憫後,才饒恕他們。

  第三個是福爾摩斯在一次破案後說:「我抓到凶手,會想起Baxter的話(其實是John Bradford說的):『啊!如果不是上帝的恩典,這個要上死刑台的囚犯會是福爾摩斯!』」。(“There, but for the grace of God, goes Sherlock Holmes.” Conan Doyle, 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

  Bradford是更正教的聖徒,他很謙卑,有次看到一名死囚赴死,感慨的說出這話。希奇的是,他後來成為殉道者,被天主教的血腥瑪麗女皇處死。我們會說這是一語成讖的巧合嗎?我們會說神不公平神殘忍嗎?不!

  因為我們都是罪人,若不是神的恩典和憐憫,若不是基督為我們上十字架代贖,每個人都該死!十字架是正義和憐憫,公平和慈愛,智慧和生命匯合的地方。藉著十字架,我們才能說真相大白,正義伸張,我們也才能在這個污濁的世界中,更積極更有盼望的致力於真相的大白,正義的伸張。只認識魔鬼不足以認識真相,唯有認識神才是認識真相!再好的偵探,只能得到人間的正義,唯有得到神的義,才是正義的伸張!

《校園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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