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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131202 律法的可爱和可怕 (诗篇119篇)        编号 □  1021
发布者 □  康来昌       发布时间 □  Fri Apr 17 06:53: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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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的可爱和可怕(诗篇119篇)



上帝的律法真美好

  律法或者法律,上帝的律法,上帝的法律,不管是十诫或者是所有的诫命,还有平常我们生活中的一些规矩,包括你们公司的上班规则,或交通规则,我相信我们多数的人,就我们会读,我们会研究,我们上主日学的课会讲十诫、会讲上帝的律法,然后我们会很快地,很容易地就想到诗篇119篇,这卷圣经最长的诗篇,全篇都在讲到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律法多么地好,多么地棒!

  譬如:诗篇119:14,「我喜悦你的法度,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在圣灵感动下,写这个诗篇的人,很庸俗或者说很真实,譬如72节,「你口中的训言(或译:律法)於我有益,胜於千万的金银」;或者127节,「我爱你的命令胜於金子,更胜於精金」。这很庸俗,但是我们很能懂。那我们很能懂,可是在读这些话的时候,又实在跟我们的现实差很远。姐妹,你喜爱漂亮的衣服、新的高跟鞋,我不是说你们庸俗,但是这马上就懂了;弟兄,我们非常喜爱新的手机、跑车,但是我们很难说我们喜爱主的法度。

  诗篇119:53,「我见恶人离弃你的律法,就怒气发作,犹如火烧」。我们看到别人犯法的时候,包括抢我们车位的时候,妨碍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很火大;这我们能懂。当然这里讲的不是别人不守法而已。我们自己不守法,我们是不是也会觉得很惭愧?通常不会那么强烈。

  我把几个经文,有代表性的读完,然后我们再来想,我们是不是真的很喜欢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是美好的,是可爱的吗?

  诗篇119:92, 「我若不是喜爱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难中灭绝了!」你在苦难中、艰难中、牙疼的时候、找工作的时候、跟同工有冲突的时候,你就在思想上帝的律法中觉得有出路、觉得安慰吗?我觉得也很少。

  诗篇119:98 ,「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里,使我比仇敌有智慧」。我看这句话也不大真实,或者在我身上很少有。我们都有仇敌、都有对抗的人。不瞒你说,你也应该知道,我们仇敌倒不是大爱电台,我们仇敌应该也不是什么其他跟我们竞争收视率的。耶稣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的人。我们的仇敌常常是「与我同桌吃饭的」,这个很多。我们怎么胜过他?我们通常也很难胜过他,但是我觉得我们大概也很少去思想十诫,然后比我们的仇敌更有智慧。

  我的意思就是说上帝的律法真的很美好吗?上帝的律法,就我自己,我大概最多觉得不能不遵守,很少觉得它很美好的。我不知道你如何。你真的那么喜欢上帝的律法,比蜜更甜,比精金更宝贵,如同爱慕一切的财宝一样?

  各位不妨想想看,有哪一条法律或者上帝的法律,你一想到就觉得「好棒哦!好好哦!」我看一条都没有。甚至,我们能想到法律是什么,就很不错了。我们很少觉得,可能多数人觉得法律还是绑手绑脚的。

人真的喜欢律法吗?

  其实这一次的游行,或者是这个平权法案,说起来就是世人的一个反应。那个反应,就是所有的法律最好是废掉。你看他们提出来的,其实就是废掉一切的法,然后我要怎样就怎样。

  不瞒各位说,我们大概也是这样,只是我没有说这句老话了:「当法律让我觉得很方便,我就愿意遵守;当别人犯法而妨碍我,我就很火大;当别人犯法、给我也方便的时候,那我也觉得还不错嘛。」

  我以前就常常想发财之道,但我又不敢抢银行,又不运用伪钞,又不会做什么,我真的是作梦梦见我怎么发财……好像是我去什么地方郊游,在山谷底下看到一部摔烂的车子,车子里面都是钞票。就是二十年前或十年前,有一个人抢劫了银行,然后车子不小心开到那个山谷底下,剩一大堆钞票,那个钞票我就拿回去了。各位,我没有抢,我没有犯法,我很高兴。各位也看过这种电影,有人在高速路上发疯,撒钞票,我们也很高兴,如果飞到我的窗户里面,或者说我能去拣到……。

  人真是没有那么善良,当然人也没有那么恶劣,我们在某些情形下也喜欢法律。但是我自己就想到,我不偷不抢、然后能够发财,这是很好的。再想想看,实在是比那个偷抢还要更下流,人家偷抢还冒了一点危险,我没有冒任何危险。他偷抢、他死掉了,然后我坐收其利,这更坏。(例如:王后耶洗别设计谋杀死拿伯,亚哈王坐收渔翁之利,取了拿伯的葡萄园。)但是我们不是常常也有占小便宜的心吗?

  到底诗篇里面讲的或者整个圣经讲的,主的法律,主的律法,主的诫命,主的典章,何其美好!有吗?

  诗篇119篇,我觉得完全没有提到他到底喜欢律法的内容是什么。对不起,讲这些,最容易讲的都是「信」,所以我常常举这个作例子。

  我看现在这些法案,好像就是越开放,如果我们能够把性行为越来越没有法律的约束,大家觉得越喜欢。各位弟兄们,这个我们最懂了,最好是没有任何人干涉我们。所以当十诫里面,不可奸淫这条法律,或者其他的不可贪恋、不可偷盗,我们大概也都常常是:如果这个法律是「对我方便」、「对我好」,那就赞成它;如果对我不好,我就把它废掉。这我们等一下就会讲到比较更深一点的;当然,这不是上帝立任何法的目标。

所有律法的内容就是爱神、爱人

  到底所有的法律: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或者是「前面的四诫」,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以做偶像、要守安息日、要孝敬父母……等等,这些律法内容到底是什么?

  我们再扩大一点,所有的法律,包括在人间的法律,神允许他的,其实没有那么难懂。所有的法律,耶稣说的就是两条:爱神,爱人。甚至保罗说所有的法律就包在爱人如己里面了。这个,我想,大概同性恋者,或者基督徒,或者大爱电台的,甚至每一个人,口头上也都会同意:所有的法律、规矩,如果是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爱人,那爱神那条就不必提了。有的人没有爱神的观念,但起码爱人。甚至提倡同性恋,也是说我们要彼此相爱;提倡通奸,把它除罪化,也是我们要彼此相爱,干嘛让自己这么痛苦!提倡彼此相爱,也是我们要多爱自己,让自己快乐一点。

  这样讲我们就懂了,我们喜爱法律,法律归根结底就是让我们彼此相爱的,所有的诫命就包在这里面。如果我们能够在社会上,国家里面,甚至就在各位的工作岗位里面,我们一切的规矩,像那刘邦进咸阳城一样,所有的法统统废掉。刘邦是约法三章。

  如果你们那单位,我们所有的法令规定、上班时间打卡,通通废掉;我们只有一条法,就是大家彼此相爱。然后我们都在这里讲:耶稣爱你,我也爱你,那希望你也爱我。好,我们都很习惯讲这些。讲,我们也可能真是不怎么愉快,或者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讲太多了。可是我们的确能懂一件事情,当我们被爱和爱人的时候,常常是很快乐的。如果法律,如果上帝的一切法律叫我们彼此相爱,那么当我们爱人和被爱的时候,的确很快乐。

  爱人还是抽象了一点,也许不讲爱人,我们讲我们谈恋爱的时候。一般来讲,谈恋爱的时候满愉快的,包括你在追女朋友的时候,包括你在约她看电影的时候,包括你在很花力气功夫讨她喜欢的时候,也都还算愉快。所以如果我们所有的法律都是叫我们相爱的话,那我们也能承认这应该是很甜蜜的。

基督徒的新生命对上帝的律法充满喜悦

  但是我们又觉得生活中这种情形,包括夫妻,包括男女朋友,又常常不是很如意,不是很快乐的。所以我们再想想看,法律或上帝的律法对我们到底好不好?我们到底会不会喜欢?

  那么我必须先说诗篇119篇和整本圣经讲到上帝的律法很美好,那是胡说八道。各位哪里敢讲神的话胡说八道!

  我认为对不信主的人来讲,他不可能觉得好,那是一定的。但是诗篇119篇,是信主的人对上帝律法的喜悦,然后有一种新生命真的对於纯洁善良的爱人和被爱和爱神是喜悦的。

我们不喜欢被律法约束

  今天世界在罪恶里面,我们的罪人就希望放肆,一切事对我有利就可以,对我没有利就不怎么喜欢,然后我们多数的人,包括我们基督徒在内,(这等一下我们都会解释一下),当法律或规章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实在不大喜欢,因为法律一般都是约束我们的。

  你看十诫的时候,或者是有一些电影,或者是包括我们教会两三分钟的宣传短片,都想尽办法要拍得让你看得舒服。但是只要是法规,我们都不太想看。包括我刚从马来西亚回来,下飞机前一定有一两分钟宣导短片:如果你有什么现象,你要怎样怎样;要就是不可以带什么东西,严重的难听的,中华民国的法律,如果你带毒品可能会处死刑;然后如果你去什么地方,接触过什么东西,你要向什么检疫局什么报备。

  各位,这些大家都不想听,你也不想听,我也不想听。假如有一个,我们通常在飞机上或任何时候,希望抢我们眼球的,让我们都不想关机的、都想继续看,我们一被打断就会生气的,通常就电影、侦探片、色情片,男女要上床,突然被打断,就觉得很生气。

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我们不喜欢看到那种约束我们的法律,但是我们又的确在法律之下。我们承认我们有罪恶、我们需要被拯救,我们也承认我们在死亡罪恶中、魔鬼的攻击中,我们很需要上帝的拯救。因此,当我们在讲福音(Good News)、耶稣救恩的时候,有一个讲法就是:耶稣救我们,释放我们脱离罪恶,脱离死亡,脱离地狱,脱离魔鬼的搅扰。这,我想我们都会讲。

  你说,康牧师你讲法律,怎么突然讲到了罪恶、死亡、魔鬼、地狱这些东西?罪恶、死亡、魔鬼、地狱是很坏的东西,法律、上帝的律法是很好的东西,你怎么把这放在一起?各位,不是我把它们放在一起,是圣经把它们放在一起,是上帝把它们放在一起。

  我们大概很少把这两个最好和最坏的放在一起,可是圣经不断把它们放在一起。因此今天讲的真的还有点难懂。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55讲:「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林前15:55)各位,我们都怕死。信主的、不信主的都怕死。我们都怕鬼,我们都怕老,我们都怕罪恶,我们都怕地狱。这我想所有人都怕,所有人都不喜欢。15:56,保罗说:「死的毒钩就是罪」,死,能够临到众人,就是因为我们犯罪了;然后下面这句话,「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你绝对想不到这句话。罪的权势,你会想是色情录影带、毒品、赌博的习惯。罪的权势就是有个power,那个power控制我,但你从来不会想到那是法律,是上帝的律法。保罗在罗马书7章稍稍的说明了一点,罪的权势是法律,是律法,是上帝圣洁、善良、美好、比蜜更甜、比精金更宝贵的律法;是永远不会废掉的,是耶稣不会废掉的,是福音不会废掉的,只会成全的。那个律法,居然很吊诡的,是罪的权势。这怎么讲呢?我先也把这段经文读一下,然后我看看我能不能说明的清楚。

  罗马书7: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也就是我们还没有重生得救的时候、当我们属肉体的时候、当我们被我们的罪性影响的时候,他说:「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再一次,我们根本不懂他这话在说什么。

  你说,因色情录影带而产生的恶欲,(我们看了色情录影带,使我们产生一些恶欲),或者说因为一个恶人的恶行、恶习、恶言,激发了我心中的恶欲;好像说,有一个人,你一个邻居,很恶劣,把那个垃圾往你家里丢,这是一个恶劣的行为、自私的行为。这个恶劣的行为、自私的行为可以把你心中的怒火也挑动起来,「你丢我,我也丢你」。

  你可以因为有一个贪官污吏,他的贪污不但没有叫他被处罚,而且叫他很富贵荣华,买很好的房子。你看到他的恶行恶状没有受处罚,反而很好,就激起了你心中的恶欲了,「老子有一天也要抢,也要偷,也要像恶霸一样」。

  总之,恶应该是恶产生的。恶就产生恶。别人的恶行、恶状、恶言、恶习、恶化,就是让你也有那个恶的念头,包括性的恶、嫉妒、骄傲、狂妄……等等。

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是我来主宰

  怎么会因律法而产生恶欲呢?这个事,保罗也没有多讲,我希望我讲得明白,因为这是很关键的地方,这包括我们生活中的得胜。

  当我们听到任何一条法律的时候,不管是上帝的律法、十诫、交通规则,或者是我们公司的新进同工须知。须知就是法律,你要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下班,使用电脑的规矩是怎么样……等等,这都规定、法律。当我们听到任何一条法律的时候、任何一个形式的时候、任何一个交通规则的时候,包括我们的始祖在伊甸园里听到的那句话是:「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这是法律,「吃的日子你必定死」。当我们听到任何一条法律的时候,最基本的一个反应,也是最善良的一个反应,就是:「哦,我要遵守。」

  我们听到任何一条法律,我们基本的反应:「好,我要遵守。」上帝说:「不可以偷东西」,「好,我要遵守」。上帝说:「不可以说谎」,「好,我要遵守。」各位,恐怕从律法而生的恶欲,指的就是这个,「我要遵守」。

  你说我不懂。当神规定律法、法律,当立法院很神圣的通过了,那个条款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了,任何人最好的反应,甚至唯一的反应就是「我要遵守」,而这个就是一切问题的开始。

  其实很简单,不管我们得救前,得救后;不管亚当夏娃犯罪前、犯罪后,我们有一个比法律或者可能更基本的一个东西,就是这个世界的一切是美善的,包括法律是美善的,都是来自上帝。所以,当神把美善的法律颁布给我们的时候,一个正确的反应不是「我要」遵守,是「求主帮助我」遵守。

  各位,不要觉得这几个字是老生常谈。一切的问题就在这里。当我们想要犯罪的时候,那是不对的;当我们想要行善的时候,如果只是「我」要行善,那仍然是不对的。整个圣经告诉我们的就是:我们没有行善的能力。

  我们务必要时时靠著主。对,这都好像是老生常谈、多余的事,而且有的时候跟你的经验也相反。我们有的时候明明也没有祷告,也没有求主帮助,我们也做了不少的好事。各位,那是神在托住你。神要每一个神的儿女,越来越有的一个态度:我不能,我需要依靠主。这就是谦卑的态度,就是得胜基督徒的态度,这是一个重生得救的一个态度。

  当我们听到一个法律,我们有一个很好的反应,说「我要遵守」,而这实在不够好。为什么不够好?就是当你说「我要遵守」的时候,就是你变成一个主宰者,你来决定你要不要遵守,你来决定这个法律好不好。

  我们今天在人间,我们会判断这个法律好不好,公司的规矩对不对,这个交通规则好不好。我们承认有很多法律、规则很不好的,很多时候需要修改的,对每一个法律我们都应该有这样的态度。但是当我们面对上帝的法律时,我们在上帝的面前不能有一个「我来判断」的态度:「我觉得好,我就遵守;我觉得不好,我就不遵守。我觉得好,百分之九十好,我就遵守百分之九十;我觉得有百分之十不好,我就不遵守,或者我就要改他。」这个原则对人间的每件事都很适用,但对上帝不适用。

  神所说的每件事,我们务必要都愿意相信、都愿意顺服!当亚当夏娃听到那个法律「这个树上的果子不可以吃」的时候,各位,以我们自己来做主,我们就来判断这个诫命对不对,这个命令合理不合理?我敢说我们每个人都会说不合理;所以我们就要改,我们就想违反。我们每次看到,为了一个果子,神就把我们打得那么惨,实在是很不合理!

  各位,我今天不去谈这件事,我们谈别的,一样,但你就马上懂。如果你觉得那个树上的果子不可以吃是不合理的,那我们很多人马上就会觉得神很多规定都不合理。我相信下面这件事情,台湾很快就会实现了:不可奸淫,我们也会说不合理;不可偷盗,我们也会说不合理。

  当人用自己的理智来判断上帝话的时候,这是一个错误。当我们能够顺服上帝的时候,我们的智慧就能够很恰当的判断。各位,在十八世纪、十七世纪启蒙运动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就觉得人的理智应该判断怀疑一切的事,包括上帝的律法。因为如果单听上帝的律法来做事的话,那就是很幼稚的,那就是很没有头脑、不会思想的。

  我再说一次,这种想法用在每件事都是恰当的,用在上帝的身上就不恰当。我们基督徒、非基督徒都应该有怀疑批判的心。对,我们不能迷信,我们不能盲从,我们不能是人家说的话我就一定要听。各位都需要思想、考虑、判断。但是,如果你要正确的思想、考虑、判断,你一定得先绝对地顺服上帝的话。

  当我们自己作主的时候,「我来作决定」,看起来很好,但到后来,就像这三百年,包括现在台湾的状况,就会天下大乱……。谁来作决定?同性恋的来作决定。你说他们不行,那我们异性恋的人能作决定吗?大人能作决定吗?大人规定的东西,我们小的时候不是都觉得常常错了,就是只对他们大人有利。

  公司的规定公司作决定对吗?公司的规定常常都是对老板有利。那对我们员工有利的,以我们员工为主,我们以客户、广告商为主,我相信弟兄姐妹马上就会想到都有流弊。

  那么现在社会会怎么样走下去,我真是不晓得。我们还是相信神在掌权,但是我相信你家也好,你公司也好,你的教会也好,如果每个人都像士师记,「那时以色列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任意而行,对很多人来讲,乍听之下是快乐幸福之道;可是我们也都知道:每个人任意而行,天下就大乱了。

  我们也不去谈天下大乱的事,我们就在谈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讲的,意思就是:那个因律法产生的私欲,不是律法产生的,马上就是他后面讲的:说不可贪心,我就贪心;说不可奸淫,我就想奸淫。对,是会有那些,但是先是一个:「我」来作主,「我」来判断上帝的话对不对!

我们需要从罪中被拯救

  我们每个人会这样,当任何一条诫命对我方便的时候,「我」就觉得可以行;对我不方便的时候,「我」就觉得不行。那个就是保罗讲的,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很熟悉的「私欲」了。所以,你要从罪恶中被救出来,你要从死亡中被救出来,你要从撒但的权势下被救出来。

  又是不知道该不该花力气讲了。刚刚应该已经讲过,各位能明白的,我们需要从律法中被解放出来。这就是我们也常常会讲、但是我们不太懂的意思,我们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

  这话实在很难懂。我也提一下,不在律法之下,这不是我讲的,这是圣经讲的,保罗在罗马书6:14,一个人要脱离罪恶,一个人不被罪恶辖制,不犯罪;保罗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你一定很想知道为什么,你一定很想知道,起码我很想知道。

  罪,贪心,嫉妒,骄傲,淫念,暴躁,虚伪,说谎……,这些都是罪,都作我的主,也就是都控制我。保罗说出一句很好的话:「罪不能控制我,不能作我的主,不能够叫我这样就这样,叫我那样就那样。」「哎呀,我可以过一个圣洁快乐的生活!」

  那是什么?哦,当然,你说那是耶稣的拯救,圣灵的大能。很好,对的,但你大概不知道保罗讲的「耶稣怎么拯救」,「圣灵的大能是什么」,或奇怪「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也就是他说:如果你们在律法之下,罪就作你们的主了。

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你觉得难懂吗?还是我刚才讲的那句话。如果你在律法之下,如果你仍然在律法之下,你一听到律法,第一个念头、最好的念头就是「我要遵守」;那不知不觉就是把自己当作主了。你不能这样想。我们需要律法,但是你需要想到:不是律法告诉你,然后你来遵守;是恩典给你力量,恩典拯救你。所以保罗在罗马书6:14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现在这样一讲,我希望大家就可以很容易明白,让我们的生活常常是思想到、明白到我们是在恩典之下。

 一、我们不被律法定罪或控告

  「我们不在律法之下」,第一个意思,是指我们信主的人称义了,被赦免了,不被律法定罪,不被律法控告,这是罗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这我们也不必多讲它,但是我想这实在是全世界真需要听到的福音。包括我们刚刚有一场游行,我不知道同性恋者会不会又搞错了,以为我们很恨他们,以为我们很歧视他们,以为我们不爱他们。也许我们真的是这样子。但我们需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是在恩典之下,要让他们知道让他们得胜就像我们得胜要在恩典之下。这等一下还要继续说明的,要不然我们会误会。

  不在律法之下,最重要的一点、最基本的一点,或者我觉得最直接容易切入的,就是我们称义了,我们被赦免了,我们不再被律法定罪了,我们不被控告了。这不管同性恋不同性恋,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大堆生活的阴影,那个阴影会控告你的。

  当然,我们常常都是把这种控告压下去,无所谓,可是魔鬼动不动就会来一下,你就被控告。各位,我求主让你不被控告。你在基督的恩典之下,你不被控告,你是蒙恩的人;这是第一个。

 二、我们不能因行律法称义

  「不在律法之下」,第二个意思,是指我们信主的人不是靠自己来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这里,保罗其实一直在重复一件事情,你不要想靠著自己的肉体来行律法称义。这我们平常也很难想到这一点,但是我们痛苦也在这里。各位,你不喜欢法律,你不喜欢公司的规矩,你不喜欢交通规则,包括我们说起来无伤大雅的,我们在高速路上,我们喜欢无限制的超速。如果那个超速对我有利的话,我们还是想到对自己有利。

  我们不能够因为行律法称义,这个世界上包括最好的人,包括最好的不信主的佛教徒、儒教信徒,或者是共产党员,如果他是靠自己来行义的话,我们也很称赞他的好行为,但是他心里难免会有一种法利赛人的骄傲、法利赛人的重担。

  各位,律法的重轭是任何人吃不消的。刚才跟一位姐妹谈到《秋香》这部电影,我是没有看过,也是今天才知道这部电影的,我还没看,只听了都很感动,就想掉眼泪了。但是我在教会里面,因为基督教常常做这些弱势团体的工作,所以我知道一点这些情形。

  我也参加过这些弱势团体的退修会,我们教会也有一些特工,这些人我觉得都是很宝贵的,你去帮助弱势团体,你去帮助残障人士,你去做这些很辛苦的事;我们不要说这些很特别的,我就说我们当中任何一个人,在公司里、在家里,你是奉公守法的的人。你守法,你爱人,你是家里的长辈,爸爸妈妈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家庭状况,经济状况都比你好,但就是你在照顾。

  假定你是这样的人。你奉公守法,所有的律法都是爱人,你是爱人的人,不但爱那可爱的人,也爱那不可爱的人,你爱那残障的,你爱那个中辍生,你爱那些吸毒的人,你花力气去照顾他们……。

  我在教会、神学院里面,接触很多这样的团体、还有人,也接触很多宣教士,尤其是到那些比较偏远地方、乡下的宣教士,我有的学生就是。那么这些人我都很佩服,我都觉得我远远不如他们,这是真的。但是我也都发现,好像这些爱人、爱神、守法都有两个特点:一个就是累,很疲倦。不要讲什么《秋香》了,我虽没看这部电影,但我相信她累死了。

  我看GOOD TV里最奉公守法的弟兄姐妹大概也是最累的,「哎呦,康牧师,我们有些同工真是好会摸鱼啊,我一天到晚就在那里抓鱼,他们在那里摸鱼,我好累呦!」各位,照顾父母很累,照顾儿女很累,照顾弱势团体很累。爱人很累,爱仇敌很累,爱自己的丈夫、妻子也很累。守法是很累的。

  我发现很多人都是觉得很累,所以很多人都也很想休假喘一口气。然后我听过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要休息一下」,通常我觉得在这些乡下团体的、弱势团体的我的同工或者同学或者是学生,大概都是两三年就要退一下了,因为实在是受不了。

  第一个,累。我很佩服他们,但是他们很累。我希望我们当中每个人都不要累,但是都是奉公守法的,很爱主的,爱你的父母,全家就你在孝顺,然后你又做了很多义工,教会也服事很多,但我很不希望你就很累。但我猜你就很累。

  第二个,当我们很爱人,很去奉公守法,然后甚至是爱这些弱势团体,像雅各书说的,「我们爱那些贫穷的、可怜的」。对不起,这就不敢说了。我碰到很多的这些人,难免有一些法利赛人的骄傲,甚至有一些就是属灵的骄傲。我也有听过,「我是做乡下福音工作的,我不是什么一O一教会的那种高级人士牧师!」(对不起,一O一教会的黄国伦牧师是我的好朋友)「我是到印度宣教的,我不是到美国圣地牙哥作牧师的!」各位,这话有一种酸味:到美国圣地牙哥作牧师就比较低级,就比较爱世界,就比较什么怎么的;去一O一作牧师就是爱世界的,就是体贴肉体的。就是那种摆上的人,除了辛苦、苦味以外,还有一个酸味。

  好,我不应该这样批评,因为诚实的说,他们实在很摆上,实在比我伟大多了;但是我再一次提醒各位弟兄姐妹,你不是在律法之下来服事的,你是在恩典之下。我说的话意思只是:太多的弟兄姐妹在服事主、爱主的事上,包括爱弱势团体,很好;但是那个基础和后来供应的粮食不够。那粮食就是继续要认识主的恩典。这其实就是GOOD TV在做的事情,你们把上帝的爱不断地告诉人家;同样地,你在告诉人家的时候,你自己也不要忘记你在恩典之下,否则你也是GOOD TV最累的一个人,「哎呀,一天到晚都在播爱的广播,一天到晚都在讲恩典,但自己每天回家都快累死了」。

  圣经这样讲,每天你会很渴慕上班来享受上帝的律法,比蜜更甜,因为我明天就要上班,我好渴慕……半夜起来三次称谢主,「哎呦,我爱上班,明天有特别节目,我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主啊,好甘甜哦!」各位,我们人不会这样,除非真是神的爱常常在你心里面。

 三、在基督的恩典之下来称义、行义

  你一定要认识主的爱。福音不是只给那些还没有听过主的人,也是给我们这些在律法之下服事多年的人。所以,我们不在律法之下,第一个是我们不被定罪;第二个是不靠自己的力气去行义;第三个,我不知道是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可能我们最可以行的,或者我们最喜欢的,就我们是在基督的恩典之下、我们是在圣灵的大能之下,来行义、来称义。

  所以哥林多后书5:14,「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各位,这些都是福音。这些都不是一句口号而已。这些都是神学家可以讲几千几万遍的,而不重复的。这些都是我在GOOD TV不断地希望我能够讲的。我们重复讲任何一卷书,讲任何一种新的书,讲任何一个题材,都是基督的爱激励我们!

  然后,哥林多后书5:17,「我们在基督里面作一个新造的人」,不断地被福音、被圣灵的大能、被十字架道理感动,而不断地成为一个新造的人。

  罗马书7:4,「你们借著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已经死了;叫你们归於别人,就是归於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我们在律法上死了,意思再回到前面讲的两个:第一个,不被定罪了;第二个,不靠肉体来行律法上的话;但第三个是在基督的爱里面,基督为我们死在爱里面。圣灵因著基督的死和复活,赐给我们这爱和大能,叫我们归向那从死里复活的,结各样爱的果子、圣灵的果子,而且是求圣灵帮助我们欢喜快乐的结出来。所以明天上班很欢喜地又来服事。对不起,这不是一天能做到的。

福音、恩典使我们服事

  罗马书7: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著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因著福音、因著上帝的恩典,让我们有圣灵来服事,而不是外在的律法一句一句在鞭策我们这样做。

律法叫罪人被看守

  我这样讲可能各位懂,但我还是要回到那难懂的「律法与福音」,加拉太书3:21,「这样,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所以,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3:22 ,「但圣经也就是律法,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律法把众人都圈在罪里面。上帝的律法是美好无比的,但因为我们是罪人,因为我们已经卖给了罪,律法就叫我们罪人一天到晚被看守,被盯著。

  真的,我们在GOOD TV也是一样,我们在教会也是一样,我们在任何一个福音机构也是一样,没有人来监督我们就会疏懒一点,没有一些奖惩制度我们就会疏懒一点,即使我们重生得救也是一样。不过,我们重生得救以后,理论上应该不是这样的。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

  加拉太书3: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3: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3: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我再说一次,重生得救,被耶稣拯救的人不在律法之下,我们不被控告,不被定罪,我们也不凭著肉体去行律法来称义。所以,一个基督徒因为圣灵、因为基督的工作,神的爱激励我们,我们就很喜悦上班,很喜悦服事,很喜悦为义受逼迫,很喜悦多走一里路吗?

  各位,这就不好回答了。把我刚才讲的话综合在一起,就我们基督徒是一个重生得救、新造的人来讲,我们的确完全不在律法之下。我们做一切的事,是圣灵在我们里面使我们自由、喜悦而做。但是,只要我们还活在肉体里,我们除了是一个新造的人、是一个在基督里、在圣灵里的人,同时在见主面之前,我们也还是有罪的。我们是罪人,就还需要律法来监督我们,这是没有办法的。

  在我们又是罪人、又是新造的人里面,我想也可以再加上我们还是一个新造的新生的baby,这是加拉太书保罗刚讲的,我们还是一个孩童。我们是新造的人,我们不需要律法、不在律法之下;但我们还有老我,我们就需要律法。我们是新造的人,但还是一个baby、一个孩子,不太懂事,我们也需要律法。但是这律法是要我们越来越懂事,使我们越来越不需要律法。就像哥林多前书13章,我们好像一个小孩长大成熟了。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我希望我们每个弟兄姐妹,我们越来越不是有人在监督我们,我们才做这个事。我们是罪人,在我们见主的面之前,我们总需要这些,但我们希望我们的主里面的生命会成长。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我们在行律法行得不好的时候、被惩治管教的时候,让我们越来越到基督那里得到力量,也越来越因为操练成熟,使我们可以也越来越爱人。哥林多前书13章那个爱的篇章里面讲:「1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2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3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4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6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 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於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於无有,9 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10 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於无有了。11 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12 我们如今仿佛对著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谜」);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哥林多前书13:11, 「我作孩子的时候,还没有长大的时候,意念像孩子,心思像孩子,就是我是自私的,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就是我能够是一个成熟的人,有主的爱,有主的智慧。我们求主帮助我们,是一个长大成熟,或者是继续长大成熟的人。

  我们低头祷告。天父,我们谢谢你的恩典!我们求主让我们在逐渐长大成熟里面,我们对诗篇119篇的话,觉得是真实的,能够说阿们的。我们会说你的律法是甜蜜的。我们会说爱人是甜蜜的。我们会说爱那些智障的、残障的、艰难要付出代价的、很累的时候,我们还是觉得他是美好的。虽然我们不能够马上就觉得那么美好,主,让我们越来越觉得这些美好,越来越觉得患难中因为顺服主、因为相信主,我们欢欢喜喜的。那个欢喜快乐能够越来越多。喜悦主的道路能够越来越多。喜悦主的甜蜜能够越来越多。主啊,但是我们也知道,在见主面之前,我们都仍然有罪恶,需要被管教,有的时候管教的道路真是辛苦,我们求主怜悯我们,扶持我们,也继续的赦免我们,恩待我们。奉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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