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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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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犯罪就不可领圣餐?        编号 □  4
发布者 □  康来昌       发布时间 □  Thu May 19 10:01:1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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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就不可领圣餐?

《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7-31节,「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审。」

  受洗后,违背真理(不论如何违背),只要肯重新回到神的面前,认罪悔改,就可以领圣餐。曾有人说,他那天恨弟兄,不配领圣餐;其实,如果不配领圣餐,也不配敬拜神,不配吃东西,不配到教会,不配活下去,甚至连死也不配,不配做任何的事。要相信主的恩典够用,我们是不配,但他能使我们配。我的意思是:与其知道自己犯罪、不配,不如认罪悔改,领圣餐。人可以前一秒是江洋大盗、杀人犯;但只要一悔改信主,马上就在神面前称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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