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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00702 長進(上) (希伯來書5:6-6:2)        編號 /  47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Feb 4 03:28:4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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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進(上) (希伯來書5:6-6:2)

重點摘要:

  5:5,「祢是我的兒子」;5:6,「祢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永遠的,就是不用更換的。也就是,我們主耶穌作「神的祭司」跟作「神的兒子」是連在一起的。祂是神今日生的,也是在永恆中生祂的那一位。祂與神同質,祂就是神,祂必須這麼偉大,才能替人贖罪;祂又必須是人間的祭司,有完全的人性,能夠體諒愚蒙的和失迷的人。祂沒有罪,但祂沒有因為自己很聖潔、很高貴,人就不敢來親近。耶穌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二者有任何的缺少,我們的救恩都會打了折扣,基督徒的成長、教會的事奉都會受到很大的虧損。

  約翰福音和希伯來書都特別強調祂是神,祂又有人性的,有肉身。5:7,「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最正統、最傳統的講法,是指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事情。祂的確也有一個跟我們一樣的血肉之驅,所以祂不僅會餓、會渴、會累,祂也能體諒我們每個人在跟隨主、在順服天父旨意時候的困難。祂的人性就是亞當墮落前的人性,沒有罪,但會被引誘。這跟我們有密切的關係:一個就是我們肯到耶穌面前去禱告、去求救。聖潔的人不能體恤我們。但耶穌體恤我們在肉體上種種軟弱中和被試探引誘,所以我們謙卑的、帶著信心、帶著喜悅的去求祂,祂不但不斥責我們(雅1:5),而且不管我們犯下多大的敗壞、多大的錯誤,「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7:25)。

  5:7,「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的確有很多牧者就這樣解釋,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求上帝讓祂不死。那麼,有嗎?從客西馬尼園開始,甚至從道成肉身開始,一直到十字架上,耶穌的禱告是,「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又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18:11)這杯就是上帝給祂的工作:代贖。人墮落,神沒有欠我們,耶穌這樣求,並沒有犯罪,只是在面對那極端的可怕時,祂忍不住呼喊:「倘若可行,叫這杯離開我」。人間,有甘願被釘死的基督徒,有從容就義的仁人志士,有把屈辱當榮耀的壯士。耶穌,更不會是怕這肉體上的痛苦或心理上的羞辱。我想最大的痛苦,我們很難想像的,就是「祂替我們成為罪」(林後5:21)。這些是我們華人基督徒比較不敢去碰,也不想去想的神學問題。我們最多只能想到耶穌在十字架上肉體上的痛楚,卻想不到更深的部分,「耶穌與天父極其親密,卻要跟天父隔離」、「耶穌是如此聖潔,卻必須成為罪惡」。我們也不太敢想,如果上帝應允了耶穌不必上十字架,我們就沒有救恩了,那是多麼可悲的事。

  5:7,「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那麼,神就應允救祂免死了嗎?沒有啊!蒙了應允的是祂的禱告。耶穌的禱告分兩部分,「倘若可行,叫這杯離開我」,「但照祢的意思,不要照我的意思」,而且後面涵蓋了前面,所以神就特別應允了祂。我們可以說,就耶穌的神性,祂沒有軟弱;就人性,祂需要神繼續的加添力量給祂,讓祂能夠堅持到底,且沒有任何的不滿。

  5:8,「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耶穌為兒子,從神性,祂被神生,祂是神,不需要學習;從人性,祂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也是人子,需要許多學習,祂也有很多事不知道,包括祂在12歲的時候在聖殿學習(路2:42-47);包括祂在卅三歲快要上十字架時,祂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太24:36)。這都是我們華人教會的大毛病,以為祂是神仙,又常常忘記祂有完全的人性。而相反的,新派的錯誤,則是懷疑祂的神性。

  祂雖有神兒子的身分,但如果連祂成為大祭司,都從出生在馬槽開始,在道德上、在知識上、在順服神上都需要學習,需要懇求,需要流淚,需要順服,需要受各樣磨練,而且會有掙扎,會有痛苦,然後在生命中有所成長。那我們今天作神的兒女、作神的祭司、做神的工作,又怎能免掉這些?整個希伯來書(或整個聖經)都提醒我們:不管是為罪受苦,或為義受逼迫,受試煉,我們都要覺得是可喜愛的(彼前1:6 ,2:19-20;雅1:2),因為這些事能幫助我們能成長。

  耶穌「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的艱難,如同前面2:18,耶穌「被試探而受苦」的經歷,都是真實的。但最重要的是:這苦讓祂學會了順從。我們不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我們不是苦煉自己,好叫我們更優秀,好作人上人。我們是因為上帝的恩典和權柄,帶領、激勵我們,使我們知道這試煉是美好的,我們就這樣從苦中學習了順服。

  5:9,「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耶穌,就祂的神性,祂原來就是完全的。就祂的人性,經過這些淬鍊,甚至到死,「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祂就完全了。

  「凡順從祂的人」,指凡順從基督的我們。在人間,一個人唯唯諾諾、唯命是從,那是奴才。但對神,不是要我們學作奴才。事實上,基督徒是自由的,甚至在絕對順服神之下是自主的,能夠發揮自己的各種創意、思想、推理等等。救恩是白白的,我們什麼都沒做,神就恩待我們。但我們的每一步順服,是神的恩典讓我們認識基督的愛,是因為「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5:14),也是經過爭戰、苦難、掙扎的。

  「永遠得救」,簡單的說,就是:我們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底下就講了,你要小心,不要失去救恩。這兩個不衝突。一個是強調神的權柄,講神的恩典會保守祂的兒女到底;一個是強調人的責任,警告我們不要自大,需要隨時歸向上帝,才不致失落。兩個都要完全的肯定。

  基督是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源」。所以我們在生活中那種掙扎痛苦:「神是不是不看顧我了?神是不是遠離我、不要我了?」不要這樣去想。那種感覺、痛苦是一定有,但仰望十字架上的耶穌。

  5:10,「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亞倫等次的大祭司只是預表性,而且要不斷的重複,沒有什麼果效。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是實在的,而且一次有效,永遠有效。今天我們被基督潔淨,也是永遠有效的。那我們要怎麼樣呢?我們就更要謹慎了。

  5:11-14,「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話說麥基洗德,下面話卻突然岔開了。為甚麼?因為你們像個嬰孩一樣,聽不進去。接下這段話,講到「嬰孩」,常引起誤解,其實重點就是:我們要進步,包括在屬靈上對神的認識上和道德品行個性上多結聖靈的果子。

  我們談一下教會對「嬰孩」、「小孩」的誤解。聖經裡,字句的用法,跟它的上下文一定有關。譬如「嬰孩」或「小孩」這個字,有好的,「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太19:14)、「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意思是天國裡的人要像小孩那樣,對父母是絕對的、完全的倚靠;有不好的,「你們是嬰孩,不熟悉仁義的道理」,意思是我們基督徒在智慧、知識上不要覺得無謂。另外,保羅也講過,我們沒有長大成人,還是像小孩子一樣,「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林前14:20)、「…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4:14),意思是我們要能夠分辨是非好歹,而且是自動自發的,只是這主動永遠在神的恩典和權柄之下。吃奶也是一樣,有時是好的意思,「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2:2 );有時是壞的意思,「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來5:13)。

  照理你們已經學了很多,都可以作老師了,但都還要把「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你們」。有人在研究這「神聖言小學的開端」是甚麼?就講,「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就是那些膚淺的因信稱義道理,我們要更深的跟主聯合;結果就進入一種怪裡怪氣,甚至走入異端。不是這個意思。

  這裡也不是說神聖言小學的開端不好。就像6:1-3講的「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還有「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都沒有不好,也不是不需要講這些。教會不講這些,就沒東西得講了。歌羅西書也有講到「小學」,重點就是:你要成長,你要進步。你不行信了廿年,卻一點長進都沒有,不管是對聖經、對十字架、對神的認識,對是非的分辨,或行道,都還充滿幼稚,連聖靈的果子也沒有增加。感謝主,神提醒我們需要成長,也希望我們都能依靠著主,「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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