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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01108 自由意志 (馬可福音4:3-10,約翰福音12:37-40)        編號 /  504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Feb 4 04:58: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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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 (馬可福音4:3-10,約翰福音12:37-40)

重點摘要:

神的主權

「神的主權」,講得通俗一點,就是「神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傳統裡,包括天主教、改革宗、信義宗、聖公會,都給予這樣的一個肯定。當然下面加一句,而且「神做的,都很好」。

「神要做什麼」,指祂的旨意;「就做什麼」,是祂的能力。神的旨意和祂的能力沒有衝突。人則不同。我們常有這方面的苦惱,「想做,卻做不到」;但,神要做的和神做出來的,都很好。這是我們基督教兩個最基本的信仰:我們信的是神,而祂是全能全善的。

我們前兩次說到,「神的工作」,創造和管理(God’s Providence),都完全美好。但為什麼我們覺得有這麼多不美好和缺憾呢?包括苦難的問題。原因是,罪入世界,大大的破壞了神的創造和管理。但我們也講到,即使罪進到這世界,發生了最壞的事,包括文化大革命,包括耶穌被釘死了,通通還是在上帝美好的計畫裡。這當然就引起一個問題,神的主權。用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就是神預定了這一切。當然,現在很少教會願意這樣講,尤其是自由派的。但這幾十年來,改革宗神學有點復興,所以我們就順著這話題講下去。

我們講,上帝全能,祂的預定完美,不能受到攔阻。罪入世界,雖看似攔阻,卻無法攔阻,因為上帝的全能全善的旨意裡預備有拯救。神的拯救-這是「神的工作」的第三大部分,這跟我今天要講的「自由意志」有很大的關係。

神的拯救與人的選擇

任何一個宗教多多少少都說到拯救,總會講到有一個(或多個)比人力量大的仙、鬼、魔、精靈,或非位格的陰陽五行八卦,滿足人的某種缺憾或需要(算命、改運、解災、化煞;當然也可以傷害到人的生命)。事實上,很多宗教都在講這種人的經驗以外,對人有所影響的東西,有的很庸俗,像「我拜拜你,你讓我中六合彩」;有的很邪門,像密宗黑教的林雲大師。這些宗教,都是上帝的創造和罪惡結合的結果。若根據聖經來說,基督教以外的宗教都是邪門的,「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出34:14),只有上帝啟示出來的才是真實的。

而基督教在講拯救的時候,最叫人反感的:我們講,人已經墮落敗壞到極點,無法「自力救濟」(禪宗講自救),只能信靠上帝。但我們也不會說,只要唸個「阿們」(好像淨土宗的「南無阿彌陀佛」咒),就可以得救。的確,聖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但這「求告主名」所包含的意思非常豐富,包括對上帝的認識,包括對上帝恩典的豐富,甚至三位一體的認識,包括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工作,包括看到我們自己的卑賤和看到上帝的偉大。

人墮落敗壞,無力自救,需要大有能力的上帝來拯救我們。可是,上帝再怎麼拯救我們,我們總還會說一句話,「我不要」。這是我們的自由意志、我們的選擇。

墮落後的人,沒有自由意志,沒有選擇善的能力

我看過一個加爾文宗的漫畫,講到一個人跟另一個人傳福音:「你知道嗎?有一位神,這位神創造了你…。」就像「福音四律」一樣,講神對你有個偉大的計畫。然後,聽的人就說:「停停停,你不必再講下去了。我知道你要我現在作一個選擇,是信耶穌得拯救,讓上帝美好的計畫在我身上成全;還是拒絕耶穌,然後下到地獄裡永遠沈淪。」這是「決志」。「決」是抉擇;「志」是意志,就是用你的意志來作選擇。

我們在回答很多神學問題,「這個人為什麼上天堂,這個人為什麼下地獄?」「上帝為什麼沒有通通拯救?」大概也都是這樣回答,「神給人自由意志,讓人選擇要不要信祂。」各位,這是很標準、很自然、很合乎人性的答案;但,就某個意義來講,我必須說,根據正統的神學,這種講法不太正確。因為,神大到一個地步,決定了一切,包括你得不得救。相對的就是,「我們墮落到一個地步,我們沒有自由意志」,奧古斯丁說:「我們沒有選擇善的一點點能力」,這些是我們不大願意承認的。

那漫畫的轉折點就在這裡。那勸他信耶穌的人說:「沒有,我不是要這樣講」,「我是要告訴你,你已經作了選擇,你選擇下地獄了」。事實上他要講的就是,任何一個天然人,他已經在罪惡裡,已經在敵擋上帝中,走在地獄裡了,他不能作任何的選擇。各位,所有不信耶穌的人,在他還沒有聽到耶穌之前,他都已經在地獄裡了。「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死人哪有選擇的餘地?根本沒有選擇信耶穌的一點點能力和意志。

改革宗的會熟悉這樣的話:「重生先於相信」,如果沒有聖靈先重生你,你不會信耶穌的。我也同意這個講法,但不用特別強調,因為聖經裡很多經文都說到「信而得救」,當然,這是從人的選擇來講。

人的自由意志是建立在神的預定裡

聖經有百分之九十五或七以上的經文,都在講人有自由意志、人可以選擇善惡,譬如十誡;大概只有不到百分之五,甚至只有百分之一的經文,講到上帝預定了一切,如此才輪到你作選擇。不過,我們並不能知道上帝怎麼預定,而且上帝的預定不是強迫的。所以,我們照樣傳福音和禱告,就是希望藉著上帝的話和聖靈的工作,讓這已經在地獄裡的人能夠被光照。

我就用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經文,來說明我剛才所說的。

申命記30:19,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說:「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這裡講人有自由意志,選擇要遵守,還是離棄上帝的話。這是百分之九十五中的一個。其實,也的確是這樣。你今天要信耶穌,是你決定的;你今天你要來參加團契,也是你決定的。總之,我們是自由的。

事實上說到自由,人間最起碼有兩個東西是建立在自由意志上的:一個是愛情。威迫利誘的愛情,就不是愛情。這我們都知道,不用多講。另一個是道德。強迫的道德,就不是道德。今天一個機器人,沒有選擇的餘地,你也不會稱讚、賞賜這個機器人,因為他美好的道德行為不是自由意志產生的;你會讚美那個設計師。同樣,今天有一把刀殺了十幾個人,你不會恨惡、處罰這把刀,因為它沒有自由意志;你會責備、處罰用這刀的殺人犯。道德的好壞,建立在自由意志上。甚至在法律上也是一樣,一個精神病犯,在法律上常常被判無罪,因為他缺乏自由意志。

以西結書18章,則講了一件事情,有人說神的安排不太公平。這背景是這樣的:以色列面臨亡國的大危機,以巴比倫為首的強權,當然就不斷的來侵略欺負他們。先知就告訴他們:「這是因為你們犯罪,得罪了上帝,最後你們要被擄亡國。」因此就有以色列人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齒倒酸了」(結18:2),就是,「我們的父親、祖父輩拜偶像,到我們這代才報應到我們身上,太不公平了。我們如果滅亡,是因為我們的錯了,我們認了;但我們滅亡的原因是前幾代所累積的罪孽,那就不公平了。」這有點像,從百年前就開始污染的河川,累積到了某一年,那水就變得又髒又臭,再不能喝了。而那個時候的人,就最倒楣了。所以,神就說:「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結18:21-22) 這話又說明,人有自由意志來遵行上帝的命令。我們要好自為之,所謂「師傅領進門,修行靠自己」。也就是,我們的努力,都是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

各位,這不僅講「自由意志」,也在講「人的自由」。今天很多人,學社會學的,更是這樣講:「他殺人放火不是他的錯,是環境的錯誤。」而學生物的,則有基因決定論:「他這樣,是因為基因這樣。」但照以西結書18章的講法,不是基因、不是環境,而是人的自由。你有自由可以擺脫過去的罪惡和罪惡的影響,因此,你要擔你自己的責任和善惡的結局。

聖經告訴我們,對我們人而言,未來是開放的,是未定的。只是,在這一切看起來是未定之事的後面,我們基督徒相信,上帝已經決定了一切。只是在這些決定裡面,我們並不是一個被操縱的機器人,我們仍然可以有這樣那樣的反應。

耶利米書18章,講到了一個窰匠的比喻,「耶和華說:…泥在窰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耶18:6),這裡講到「神的主權」、「神的計畫」。但耶和華又說:「哪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原本要降的災就不降了;哪一邦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原本要降的福就不降了。」這裡肯定了「人的責任」。聖經的話是不會矛盾的。從人來看,一切好像都是未定的,我們需要努力、悔改、倚靠上帝。這也是真實的。只是這些努力、悔改、倚靠上帝,都建立在神原有的計畫裡。

像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阿奎那等這些神所重用的僕人,就很能夠把這道理表達出來,叫我們明白。可惜,十九世紀非常強調「人的解放」,這恐怕是從十八世紀的康德,或說更早的希臘就開始的,鼓吹「人有自由」可以自己選擇、自己決定。很矛盾的,這樣講了一兩百年,到廿世紀中葉以後,幾乎已經看不到世俗的知識份子說「人有自由」了。六七十年代,有一本很有名的暢銷書,《自由和尊嚴之超越》(Beyond the freedom and dignity),就說人被環境和基因掌控,根本沒有自由和尊嚴可言。我覺得這種講法遠遠不如聖經講的:人的決定在上帝的旨意裡。我對達爾文主義的「自然選擇說」(Natural Selection),也有種高度的驚訝。其實「自然」沒有意識,怎麼能夠作選擇?

人的責任建立在上帝的旨意中

聖經把看起來我們可以有自由、有責任的經文建立在上帝美善的旨意當中,我覺得這是最安全的。舉個經文為例:

馬可福音4:3-10,講到得救是因為你自己的選擇和決定,不在於講員講得好不好或陪談人員好不好。這些都是上帝使用的工具。

「你們聽啊!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撒的時候,
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
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
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
有落在荊棘裡的,荊棘長起來,把他擠住了,就不結實;
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發生長大,結實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
又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無人的時候,跟隨耶穌的人和十二個門徒問他這比喻的意思。
耶穌對他們說: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
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
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
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

這比喻在說,人聽道有四種不同的反應。好像一方面是自由意志,一方面是隨機的世界(random world)。運氣好,那講員講得很好,你信耶穌了;運氣不好,那講員太爛了,你沒有信。但這比喻不是講員好不好,而是土好不好,也就是「你是不是好土」。若不是好土,就是頑梗心硬,那就不能得救了。

耶穌用一個最簡單的現象來講一個最深的道理。為什麼有的種子是撒在好土裡,有的不是撒在好土裡呢?你說,是風吹的。但風沒有意志,風也在上帝的掌控中,所以是「上帝的預定」、「上帝的計畫」。

我也很稀奇,強調因果的佛教,也有類似的比喻:「有一棵樹,上面都是花。一陣風吹來,有的花落在糞坑裡,有的花落在漂亮小姐的頭髮上。那吹到糞坑裡的是作了甚麼孽,那吹到漂亮小姐頭髮上的積了是甚麼功德。」反對因果的就說:「這根本是隨機 ,是偶然。」
這世界都是這樣想的。但對我們基督徒知道,花落誰家也是上帝的旨意所決定的。

約翰福音12:37-40,講到「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這是很簡單的一件事,但耶穌在講,一個人的得救實在是上帝的旨意。如果這叫你抗拒的話,你就是那種子撒在路旁被鳥吃掉的。如果你被感動,願意附上代價去思想、禱告、尋求,那就是道撒在好土裡的。撒在好土裡,是上帝對這個人的美好計畫;從人來講,也是這個人他自己對真道渴慕,所以神賞賜他。只是我們會說,他的努力或不努力,也都在神的計畫中;但,你不可以有任何歸咎上帝的心,因為「上帝的安排是必然的,卻不是強迫的」(the will of God is inevitable, but it is not compellable)。

結論:上帝的恩典,使人更努力,使人作出良善的決定

伊拉斯姆是很有名的人文主義者,天主教徒,也是改教先鋒,但他最後還是回到天主教。他對馬丁路德有很多責備,他責備馬丁路德太講「人的墮落」、「神的權柄」,以至於忽略了「人的自由意志」,然後他特別提一件事,他說:「路德,聖經裡那麼多的律法,就是假定我們有自由意志,要你去遵行。」各位,這很合理,這是人間的智慧,我們也不反對。但是,路德真是有聖靈的光照,所以看到更奇妙的,路德跟保羅一樣,說出一句相反的話:「法律不是叫人去遵守上帝旨意的,律法是顯出你沒有遵守的能力,「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羅5:20)。

路德後來寫了《論意志被綑綁》,加爾文、愛德華滋都寫過這個,也就是我們人沒有辦法愛上帝、信靠上帝,包括得救前和得救後。如果我們有良善的意志,能夠謙虛,也願意愛人,而且有實際的行動,各位,從意念到行動,都是上帝的恩典。但上帝的恩典並不減少人的努力。應該說,上帝的恩典使我們更努力,「我也為此勞苦,照著祂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1:29)。一個有聖靈的人會越來越承認一件事:「這不是我,這是基督在我裡面做的。」所以,人有沒有自由意志?人當然有自由意志,但在這背後,如果沒有神在我們身上的恩典,我們就作不出良善或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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