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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01127 善意的咒詛 (詩篇109篇)        編號 /  512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Feb 4 05:10: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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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的咒詛 (詩篇109篇)

重點摘要:

「善意的咒詛」,咒詛哪裡有善意的?詩篇109篇是我們熟悉的經文,講的是我們生活中都會遇到的事,就是惡人對我們的攻擊和求神伸冤。痛苦的是,人的仇敵常常是自己家裡的人,可能是婆婆、媳婦、丈夫、妻子、兒女。也不用太吃驚,連大衛和耶穌都有這樣的傷痛。大衛受父親和兄弟的冷落、岳父的追殺和親愛的妻子米甲的譏笑;耶穌則受自己兄弟的歧視。而碰到這種事,我們當然是求神幫助,這是很正常,甚至是非常好的。

109:1-4,「我所讚美的神啊,求祢不要閉口不言。因為惡人的嘴和詭詐人的口已經張開攻擊我;他們用撒謊的舌頭對我說話。他們圍繞我,說怨恨的話,又無故地攻打我。他們與我為敵以報我愛,但我專心祈禱。」大衛禱告,求神對他說安慰的話、做安慰的事,解決他的艱難,或擊打他的仇敵。也不是說我們會聽到甚麼聲音,而是我們希望能從神所做的事中聽到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的話。

109:5,「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以恨報愛。」大衛的艱難是,惡人恩將仇報。

接下,6-15節,有好幾個「願」,一個個越來越重的咒詛,希望惡事臨到對頭的那種禱告。109:6,「願你派一個惡人轄制他,派一個對頭站在他右邊!」就是希望那傷害我的人,能有個人天天整他,控告他。甚至把他給告成了,109:7,「他受審判的時候,願他出來擔當罪名!」也「願他的祈禱反成為罪」,就是希望他的禱告不蒙垂聽,而且神定罪他。

這就讓我們難以想像,因為新約不管是保羅或耶穌都勸我們:「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12:14);「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21);「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路6:27,35)。所以,我們可不可以咒詛?如果不可以,我們該怎麼解釋這些經文?

一般解經家都會說,「不可以,這是舊約的時候,真理的啟示還不完全」。或有人說,「這是作者的情緒的表現。聖經把它記下來,不是要我們效法,而是要我們避免這種壞情緒。」也有解經家說,「這都是那壞人的願望。」各位,這些都是強解聖經。漸進的啟示,是真的。新約是更清楚,也是真的;但新約沒有取代舊約。耶穌也說,聖經(律法和先知的話)是一點一畫都不能廢掉,只能成全。我們千萬不要因為自己難以接受,就扭曲經文的意思。

這裡,作者被聖靈默示,表達他心中的意願,而聖經看起來也沒有責備這種咒詛的態度。如果從提摩太後書3:16來看,「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就是聖經裡的每一件事都有我們要學習的教訓或教義。這就更困難了,這裡有什麼好學習的?很多人說,舊約是比較野蠻的時代,這講法降低了聖經的權威,我們不能接受。各位,你不能講新約和舊約不一致,或新約取代了舊約,因為這樣等於否定了舊約。也不能講這是作者的情緒或壞人的心願,因為這也是聖靈默示,作者記錄下來。問題:這怎麼解釋?

包括下面這些,講得直接一點,「願他的年日短少」,就是要他早死。「願別人得他的職分」,就是希望他失業。109:8,「願他的兒女為孤兒,他的妻子為寡婦」,就是希望他死。然後下面還繼續講,不是他可憐而已,連他的兒女和後代都慘,109:9-13,「願他的兒女漂流討飯,從他們荒涼之處出來求食!願強暴的債主牢籠他一切所有的!願外人搶他勞碌得來的!願無人向他延綿施恩!願無人可憐他的孤兒!願他的後人斷絕,名字被塗抹,不傳於下代!」不但是絕子絕孫,連他母親和祖先的罪惡也要追究,109:14,「願他祖宗的罪孽被耶和華記念!願他母親的罪過不被塗抹!願這些罪常在耶和華面前,」就是願上帝處罰他,最後109:15,「願這些罪常在耶和華面前,使他的名號斷絕於世!」作者這些話,可以說是理直氣壯,臉不紅氣不喘的。

各位,舊約和新約都是上帝的話,都是很寶貴的,而且彼此沒有一點衝突。基督徒要善良,沒有錯;基督徒要愛人,沒有錯。這是上帝給我們的命令,不能改的。所以,唯一的解釋:這裡的咒詛,一定要有愛。你是以一種愛仇敵的態度,求上帝刑罰,希望對頭受禍。

各位想想,當你希望惡人受到懲治的時候,一定沒有愛的嗎?相對的說,當我們對人有愛心的時候,一定不希望別人受到當有的刑罰和艱難嗎?答案都很清楚。上帝的公義和上帝的慈愛,沒有一方可取消另外一方。那麼神兒女,在這世界上,也是一樣。

我常在教會裡聽到一些不太恰當的建議。例如有個妻子真的很好,但她的先生一直在作惡,或包二奶,或打老婆,那我們怎麼辦?很多教會裡的建議就是:「你不可恨他,要忍耐、要愛他、要饒恕他、要接納他、要對他溫柔等等。」結果,受害人除了原先的痛苦以外,現在還增加了一個更大的痛苦,就是:她若不能歡然忍受老公的惡,在肉體被打、感情被出賣之後還繼續愛她老公,她就有加倍的罪惡感。

我說,這建議是不合真理的、是錯誤的。我不是在教會裡故意製造麻煩。但如果我來輔導,我會建議這姊妹,第一個,我們現在就找流氓教訓你老公;第二個,尋求法律幫助,離婚。我講這話不是意氣用事,也不是叫你今天就去找人打你老公。我要表達的是,罪惡要有審判。我要說的是,大家都誤解了聖經。各位,神絕不會讓祂的兒女走投無路或手足無措的。耶穌多次非常清楚講到,對惡人的嚴厲刑罰,「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丟在火爐裡;把這無用的僕人綁起來,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13:41-42)

「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13:49-50)

「那惡僕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4:50-51)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5:30)

包括在啟示錄講到敵擋上帝的力量,巴比倫,最後毀滅的時候,神對祂的兒女說,「你們都要因他歡喜,因為神已經在他身上伸了你們的冤」(啟18:20),並不是像亞伯拉罕的禱告一樣:「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其實亞伯拉罕的禱告不是不要消滅惡人,他的禱告是不要把義人跟惡人一起消滅。)

另外,在耶利米書裡也看到同樣情形,耶和華對耶利米說:「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耶7:16)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撒上15:11)耶和華最後也說,你不要再為掃羅求:「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撒上16:1)新約裡,耶穌說:「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可3:29;太12:31;路12:10)使徒約翰也說:「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約一5:16)。也就是我們的禱告,我們善良、溫和的行動,有停止的一天。甚至我們希望人家一切都舒適愉快的情形,有停止的一天,而這沒有違反上帝的旨意。

這就是我為什麼要把今天的題目訂為「善意的咒詛」。我的意思,既然這咒詛是聖靈的默示,就一定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只能說,「這是善意的咒詛」。我們能不能很合情合理、合聖經的來解釋?我覺得完全可以。像登山寶訓講的,「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我們的心是愛他的,而愛是有管教的,「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12:6);「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10-11);「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啟3:19 )。各位,你對人好,不一定是百般的遷就他。甚至,也不是管教,可能剛好相反,例如:孩子生病,要打針、要拔牙,他怕痛,但你愛他,你就必須讓他受這些痛,因為這對他好。

各位,我們用愛對人,就不是凡事縱容。在我們犯錯或不夠好的時候,神愛人的方法之一,有時候就是藉著我們肉身和精神上的一些艱難和挫折,讓我們的靈性和德行得到改善。包括神在對惡人施恩的時候,豈不也常常讓他們受到打擊等等嗎?神對埃及法老的十災,就是一個例子。用嚴厲的手段減少他的作惡,讓他不敢再這樣囂張,這是愛他。因此,我們讓流氓少打一點架、少吸一點毒、少販一點毒、少做一點惡,常常是要用堅定的、強烈的制裁方式。我們對毒打妻子的丈夫,常常就是要訴諸法律。這裡的咒詛詩,也是這麼簡單,求神懲治那不肯悔改的惡人,讓他不敢再這樣囂張。

這一點其實是常識,路德、加爾文都會講。路德特別這樣講,因為有人在改教運動的時候說,「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說,不管別人是多麼的壞,我們不要用那刀槍的權利去護衛自己,傷害別人。」路德說,這是亂講。路德說,「你愛不愛你的小孩、家人、同胞?甚至當惡人來的時候,你會不會保護他們?你把羊交在狼的手裡,對狼不是愛,對羊也不是愛。你要對狼愛,在不能把狼變成羊之前,你最起碼要把狼的爪和牙拔掉。不能拔掉,最好把它綁起來;不能綁起來,最少把羊圈築得高一點。」就是我們需要有這些防禦的措施。這不是沒有信心,這是讓惡人少做一點惡,也是對他的愛。

最難的就在這裡:基督徒是希望他好,是為了愛而咒詛或懲治,希望這能造成他的悔改。而一味的忍讓,只是讓他得寸進尺,他只會繼續的傷害你。人就有這種邪惡,常常需要在強力的制裁行動中才能停下來,而且這幾乎是常態。再者,這樣的懲治,不僅是公平的、公義的,也有恰當嚇阻的作用。

6-15節的這些對惡人的咒詛,恰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目的是讓他知道這樣做是很不對的事。因為,人常常需要血淚的經歷,才知道自己是怎麼叫人家流血流淚的。所以,重點也不是讓他太太、小孩、三代很可憐,而是讓他知道他曾經如何妨礙到人家一代、二代、三代的痛苦,也希望我們至少知道上帝是公平對待人的。

109:16-18,「因為他不想施恩,卻逼迫困苦窮乏的和傷心的人,要把他們治死。他愛咒罵,咒罵就臨到他;他不喜愛福樂,福樂就與他遠離!他拿咒罵當衣服穿上;這咒罵就如水進他裡面,像油入他的骨頭。 」這裡都很恰當的說到,這些被咒詛的惡人,既不施恩、不憐憫,又常常捏造罪名、傷害人家,強佔人家的東西,做些讓人家短命的事。聖經裡很有名的例子,就是亞哈搶奪拿伯的葡萄園。因此,願耶和華報應他,109:19-20,「願這咒罵當他遮身的衣服,當他常束的腰帶!這就是我對頭和用惡言議論我的人從耶和華那裡所受的報應。」

這類事情,其實多如牛毛,可能是碰到惡劣的同事、鄰居、房客、房東、顧客、老闆。但最重要的是,不要帶著仇恨、怨恨、苦毒、自義,雖然這是難免的,所以我們求主給我們愛心,那我們就可以很心安理得的做這樣的禱告。大衛寫這詩篇,就是他有這樣的經歷。他想到他對掃羅怎麼好,但掃羅怎麼樣恩將仇報。連掃羅的兒子約拿單都跟爸爸講:「當年他如何聽命、幫你、不顧性命殺敵救你,你怎麼這樣對他?」

我們教會有個姊妹,一天在公車上,有個老太太因為司機緊急煞車,摔了一跤,她就過去扶她,結果這老太太到法院告她,說她絆倒她,要她賠多少錢。你說這惡劣不惡劣?各位,你可以跟她講:「你心裡不要有恨,你要交託主,神會替妳申冤,我們禱告求神幫助妳,然後我們看看有沒有更好的律師或甚麼。」但,你不要一直對那姊妹說:「妳要愛她、饒恕她、繼續帶水果去看她、替她出醫藥費。」因為,她真是受到委屈了。

109:20-21,「這就是我對頭和用惡言議論我的人從耶和華那裡所受的報應。主─耶和華啊,求祢為祢的名恩待我;因祢的慈愛美好,求祢搭救我!」我認為大衛是愛掃羅的。掃羅死時,大衛「弓歌」裡的哭是真實的,他想到他曾經有很多優點。他之所以有這些禱告,是希望掃羅停止作惡。我們基督徒也應該很理直氣壯的有這樣的禱告:「主啊,求祢恩待我,求主制裁他,求主興起公權力。我不是苦毒的要報復,我是希望公平,希望他改邪歸正。」當然,如果你真的要對抗他,你也得先為自己帶著愛心在禱告,不帶著惡意禱告。我們對付罪惡,也許需要冒生命的危險去跟他們抗爭、檢舉他們。

這裡大衛繼續禱告:109:22-25,「因為我困苦窮乏,內心受傷。我如日影漸漸偏斜而去;我如蝗蟲被抖出來。我因禁食,膝骨軟弱;我身上的肉也漸漸瘦了。我受他們的羞辱,他們看見我便搖頭。」 我不知道這句話是否也可以用於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冤枉。

109:26-27,「耶和華─我的神啊,求祢幫助我,照祢的慈愛拯救我,使他們知道這是祢的手,是祢─耶和華所行的事。」有時候,我們對付不了惡人,就是那惡人有的是時間整你;但我們沒有這種時間和力氣跟他耗。結果,那惡人就很囂張。這種情況,我們能做什麼?各位,你能禱告,而且也不是不去想辦法。大衛也想了很多辦法,要讓他們知道這是耶和華所做的。目的是讓他認識上帝,讓他認識自己的錯誤。當然,少有惡人在懲治中悔改和信主的。但,至少要有一個公權力,減少惡人作惡;這是好的,也是應該的。

109:28,「任憑他們咒罵,惟願祢賜福;他們幾時起來就必蒙羞,祢的僕人卻要歡喜。」 是,我們希望祝福每個人,即使咒詛的時候,也是希望他得福。如果能叫他悔改,最好;縱然不能改邪歸正,至少要讓他知難而退,至少要制止他們的惡擴大。這是合神心意的。

109:29,「願我的對頭披戴羞辱!願他們以自己的羞愧為外袍遮身!」各位,這當然對惡人是個很好的警告,但希望我們看到那些惡人受羞辱的時候,我們的心不是邪惡的、不是自義的,而是希望上帝的公義彰顯,也希望其他的惡人也可以有所警惕。

109:30-31,「我要用口極力稱謝耶和華;我要在眾人中間讚美他;因為他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要救他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他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跟一開始的「派一個對頭站在他右邊」剛好相對。這裡說的是,耶和華在替窮人伸冤;前面說的是,惡人在惡意的控告。

詩篇55篇裡也有咒詛。講到如果是敵人或陌生人傷害我,也就罷了;但「不料是你;你原與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願死亡忽然臨到他們!願他們活活地下入陰間!因為他們的住處,他們的心中,都是邪惡。」我們在應用這些的時候,都是帶著愛。你的委屈越多,你的愛心要越強烈,才不會用錯。(其實在教會裡,受最大委屈、最大冤枉的是上帝。人都沒有把祂當得的榮耀、當受的敬拜、當受的感謝歸給祂。)即使今世不報,然而在最終審判的時候,巴比倫要傾覆,我們也要因他歡喜,因為神的公義彰顯,神在他身上伸了我們的冤。

箴言24:17-19,「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這跟咒詛仇敵,並不衝突。這裡是在講一個態度:你不是因為仇敵傾倒歡喜,你是為「仇敵受到公平的懲治,防範了他作惡」而歡喜。

總之,詩篇裡的這些咒詛詩並不那麼難瞭解。如果正確理解,這非常符合神的公義,也非常符合耶穌要我們愛、赦免、饒恕。我們希望任何人都得到永遠的福分,但,除了經歷上帝的愛以外,我們也求主讓他經歷到上帝給他的責備,使他知錯。福音和律法,都是我們都需要傳遞的。

在這些惡裡面,我們也看一段類似咒詛詩的經文,阿摩司書第6章,講到上帝藉著祂的僕人阿摩司罵撒瑪利亞這些壓迫窮人的安逸人,「如巴珊母牛的」,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吃得腦滿腸肥、油光滿面的。他們以為降禍的日子很遠,「躺臥在象牙床上,舒身在榻上,吃群中的羊羔,棚裡的牛犢;彈琴鼓瑟唱消閑的歌曲,為自己製造樂器,如同大衛所造的;以大碗喝酒,用上等的油抹身,卻不為約瑟的苦難擔憂。」(摩6:4-6)各位要小心,我們又談到一個容易讓人誤解的地方。希望大家不要認為,耶和華在責備這些富有強大的個人或團體或國家的奢華、富裕、悠閒:象牙床、彈琴鼓瑟、唱消閒歌曲、製造樂器、喝酒、用上等的油抹身等等。但,我覺得他責備的不是這個。我不否認,如果可能的話,我們應該要過儉樸的生活、要愛護資源,不要奢華浪費、不要製造污染等。但這也是我們的一個矛盾,我們喜歡生活舒適。

很多人在講,馬丁路德改教是看到天主教的腐敗。可能十六世紀,甚至更早十五世紀時,天主教是有很多腐敗;但我們也不能否認一件事情,你今天到羅馬、梵諦岡,看聖彼得大教堂、西斯汀教堂,看米開蘭基羅畫的,聽莫札特音樂,這些精緻文化通通是那腐敗的環境中產生出來的。事實上,那美好的音樂、繪畫、建築,常常就是那些大君主、貴族所做出來的事情。

我沒有要替有錢人或窮人說話,我只是要說,我不覺得這些人的奢華是上帝在說的罪惡。我的根據就是所羅門的奢華還遠勝過這些,甚至你看到的金碧輝煌和各樣的奢華,聖經裡沒有一點責備。包括你看耶和華建祂的殿,也是極盡輝煌之能。因此,我們在定人罪的時候,要小心一點。

我認為阿摩司書最重要的是在責備「虛假的宗教」,他們的信仰不真實,他們有很多宗教活動、繁文縟節,但心卻是遠離上帝的,絲毫沒有被這位公義、慈愛、善良的上帝的靈和祂的話所影響。這又很像台灣很多廟的情形,可以販毒,可以是黑道的集散地。他們對神明好像很敬虔,甚至那神明成為他們作惡的遮羞布,以為捐了夠多的香油錢就可以繼續作惡。教會裡也有這種時候,我們自己也要小心。

所以,我覺得聖經還是看重那顆心,阿摩司書責備的是,心沒有歸向你的上帝,以及沒有同情心,「你們不為約瑟的苦難擔憂」。

人所有的錯誤都在心裡不是真正的信靠上帝:而上帝只是人的一塊遮羞布,或是罵人的一個藉口而已。阿摩司書也好,咒詛的詩篇也好,都是要你真正的認識上帝,而且認識得完全,打從心裡敬畏祂、相信他、接受祂的律法、接受祂的福音,也合理的應用在每件事上,包括應用在我們自己身上-若是神對我們的善意,我們不知道悔改,我們也求神真是管教我們,如同祂擊打惡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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