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講道系列

前一篇     後一篇     修改     回"公佈欄"

標題 / 110105 裡頭的光 (路加福音11:33-12:7)        編號 /  532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Feb 4 06:12:43 2018
文字PDF /      講道MP3 / 
裡頭的光 (路加福音11:33-12:7)


「點燈」的意思

路11:33,「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耶穌講的這比喻很簡單,但我們在瞭解聖經時,不要拘泥於文字,有時需要超越一些歷史、文化的障礙,總之要抓住大方向。「地窨子」大概是指地下室,「斗底下」是指被蓋起來的地方。

這裡的意思是開燈就是要讓人看得到,若照一些沒有人的地方做什麼呢?這是常識,但耶穌為什麼要重複這人人都知道的常識呢?祂的意思顯然就是說,這世界上有很多「是非對錯」我們都弄顛倒了;很多該做、或很明顯、簡單的事我們沒有做,反而爭著去做不是你現在應該做的事情。

什麼叫做「很多該做、或很明顯、簡單的事我們沒有做」呢?一般我們會以為這經文指的是我們是世上的光或鹽,基督徒在這黑暗世界所應該發揮的功能:防腐、指明生路、指明真理,是我們該做的事。

但在這裡恐怕不是這意思。這裡耶穌不是勉勵我們基督徒要照亮別人,因為祂下面講:

路11:34-35,「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

顯然這段經文不是在講我們要怎麼照亮、幫助、指示別人;甚至不是在講我們要怎麼傳福音、對人指示出耶穌這一條路、有好的行為見證。雖然聖經其他地方有講到,「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但在這裡,這經文不是這樣用的。

先省察內心

耶穌在這裡把眼睛和燈、光放在一起。祂並不是說你的燈要放在什麼地方,而是在說你的眼睛要看得清楚。祂並不是說基督徒要多去照亮別人,而是在提醒基督徒:你自己的燈(眼睛)是亮的,還是暗的?

我講道很喜歡提醒這種事,因為基督徒不外有個救世主的情結:這世界很悲慘,有好多我們需要去做的。這話沒錯,但我們需要有個自省情結,我們必須先領受主對我們的拯救、醫治、幫助,不要先想到要英雄救美,拯救苦難的未得救者。在照亮別人前,先想想自己的眼睛亮不亮。

這在約翰福音講的最多,「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所以,如果你的眼睛是壞掉、嚴重近視、老花,或閉起來,那你還是看不清楚,試問,你看不清楚,還敢拯救別人嗎?

我僅舉簡單的例子就好。不管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我們常常求外在的光,燈亮一點、環境好一點、舒適一點,我們希望社會公平一點、法治完全一點,警察能盡責任抓壞人;希望賞罰都很公平;希望所做的事都在光明中,都是順利、正確的;或希望物質上、可以看得到的光都非常好;希望外在的這一切都光明磊落。

但問題其實不出在我們國家、社會、治安好不好,固然那一定也是個問題。我們這世界有不公平的法律、不好的警察、官員、治安人員,不好的各樣的人,我們也可以(也應該)想辦法把它改善得更好。但這世界上的問題不在此。如果我們的內心不好,自己的心倒不被改善,卻一天到晚希望改善別人,改善外在的環境,甚至改善別人的內心,這就很嚴重。

教會不就是這樣?好多信徒好像很不錯,不恥下罵,希望牧師出來責備某些人,以為這樣可以改善教會不好風氣。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希望牧師出面責備他不喜歡的人,但就是不要罵到他。當你的心不對時,你再用聖經的話,都是很危險的,我們難道不知道魔鬼也會用聖經的話來試探人嗎?

耶穌作我們心裡的光

所以,如果耶穌是光(耶穌真是光),聖靈是在我們心中最重要的位置,而且我們來是就這光,是在這光底下看書的。我再說,有個最亮、最好的光,你不在它的底下看書,而跑到床底下去看書,那麼有再亮的光有什麼用?當你心裡以耶穌是作主的,我們心裡是聽從主的,但如果你心裡面是你自己作主,你就把光遮蓋了,最大的光反而產生最大的黑影。

34節講,「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當然也是個比喻的說法,眼睛不是燈,也不是光,在這裡應該是指著我們的心。「一生的果效從心中發出」,我們的心要有上帝的話作主。上帝的話就是光明,這光明又不是人文主義者、孔夫子講的我們的心要光明磊落等等。因為我們的心沒辦法自己光明,我們的心是上帝造的,是神使它光明,它才能光明;我們的心是污穢、敗壞的,只有耶穌寶血的潔淨、聖靈的引導才能使它光明。

什麼叫「我們的心本是污穢、敗壞的」?我記得以前看過一個電視劇,叫神仙家庭,珊曼莎。一個男人娶了一個漂亮善良的女巫,她老媽也是個女巫。這位丈母娘常搗這女婿的蛋。有一天女婿請老闆夫妻到家裡來吃飯,這岳母就在飯桌旁邊的一個燈臺施行了法術,每個人走進那燈臺一尺之內就會開始說真話。結果,老闆說:「這菜真好吃」,但走到燈臺邊,就不小心說出真話:「湯煮得爛透了」。走回來想到自己剛才講話失言,就趕快圓一下:「是煮得很好,我的舌頭不知道怎麼樣一下講得不清楚」。然後有一個人說:「你這件毛衣好好看」,走過去就說:「醜得不能再醜,怎麼會有這種眼光」。反正就是一走到這邊就開始講出真話、然後就開始吵架,廿年前的舊帳都翻出來,吵得一塌糊塗,整個飯局都破壞了。這時岳母就在樓上暗笑:「你們人類根本就一點都不誠實」。這就是我們內心原本污穢、骯髒的本性了。

我講這個就是,我們需要面對現實。上帝給我們的光明,而我們心裡要光明,不只是要說真話,但有時,有些真話甚至也不能完全地說。例如,今天看到一個小兒麻痺的人走路,你能真心的說:「你走路的樣子真是很難看」嗎?你不能的,要鼓勵他,最起碼不能說他很難看。所以「說真話」可能還不是那麼難,「說出真的好話」更難,要從「內心發出來的說出真的好話」,那就更難。所以這又是要上帝幫助我們了。求上帝讓我們在這罪惡世界所說出的好話不是奉承、客套、虛假的話,那個是一站在一個被施過法術的燈臺前面就破了功。

內在純正最重要,外在亦不可廢

上面,路加的寫法就是要講到你裡面的善良比你外面的這些都重要,但外面的這些舉止、禮節、裝束,也不是不要。下面就看到耶穌跟法利賽人常有的一個衝突。

路11:37-41,「37說話的時候,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吃飯,耶穌就進去坐席。38這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洗手便詫異。39主對他說:如今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裡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40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41只要把裡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

這裡法利賽人看到耶穌沒有洗手,就很詫異,而主的反應叫我們很詫異。就像我今天請你來吃飯,你沒有洗手,我說:「現在SARS流行」,然後你就把我罵了一頓。耶穌不是故意要罵人,耶穌只是藉這機會在提醒一些事,就是剛才講的,裡面的光明、聖潔、善良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如果只有外面而沒有裡面,是不應該的,但你們法利賽人外面看來是光鮮亮麗,裡面是勒索和邪惡。

耶穌「勒索」這字用得很重。法利賽人應該不會勒索,他們應該不會偷拍別人的照片,然後向他說:「給我一百萬,不然我把這放在壹週刊上」。所以我想來想去,認為法利賽人的勒索也可以這樣講,就是他們用自己外面的敬虔無懈可擊,然後找出別人的毛病。勒索就是要給別人重擔,讓別人對他的這些敬虔行為佩服的不得了,雖然我們不敢說他可以予取予求、要求別人百依百順,但最少是有一些他不應得到的『尊敬與榮耀』,被法利賽人拿去。這是他的勒索。邪惡就是說他裡面的不誠實。

耶穌在這裡講的就是針對法利賽人,尤其是針對行為正直的人,最起碼外表正直的人。那些外表正直的人最容易勒索別人,他們雖然沒有像黑道直接去勒索別人金錢,但他們卻用他們的正直,使別人不好過。這裡講的就是這樣,如果你是正直的,你行為雖然很正直、很剛烈,但你裡面要有施捨、柔軟的心。就像「我喜歡憐恤,不喜歡祭祀」一樣,要多施恩給別人。

耶穌所說的意思很深,我不一定能把它講得很清楚,意思是說:你的行為正直、善良、美好豈不是從上帝而來的嗎?那就把從上帝而來的美好給別人吧!當你把從神白白得來的恩典,白白地捨了,把上帝給我們的美好分給別人的話,耶穌就給我們一個很大的祝福:「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就是你在這世上就更自由自在了。易言之,你的自由來自於施捨,而不是來自於神給的美好。我們肉身好像有兩股力量在那裡對抗,一股是邪惡的力量,一股是良善的力量。當你把良善的力量給出去,那邪惡或骯髒的東西就自然也沒了。

路11:42,「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耶穌的意思是,你們法利賽人很規矩,什麼東西都按照規定,但心裡卻沒有公義、愛神的心,一個人可以把他所有錢都捐出去,甚至願意自己焚燒;一個人可以看破紅塵,把所有錢通通捐掉,但他心裡卻一點也不愛神、愛人,覺得這世界一點意義都沒有,這樣的人還是有禍的。我們對神或對人的外在善行,都需要裡面有義,有愛神的心,這義和愛神的心都是神白白加給我們,是一個謙卑的人因信稱義領受神給我們的。

但是,我們也不要搞錯了,如果單講說耶穌只是指我們內心要好,外在無所謂,那就糟糕了。聖經上包括雅各書、保羅都講,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如果你有愛、信、光,你的外在行為一定會呈現出來的,所以耶穌也加了這句話,「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就是為了怕有人只注重內心而什麼事都不做。

接下來,在12章裡,有個叫我非常困惑的事情。你看第1節,「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耶穌開講,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

前面這句話好像跟後面沒有關係,但這句話,我思想起來,真是驚天動地!「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這是報上的大新聞。這是很恐怖的事情,而耶穌卻一句話都沒有講,耶穌竟也沒有維持秩序,好像沒發生事情一樣就對門徒說話。難道耶穌很冷血?還是耶穌沒看到?

路加寫這些一定有他的原因,因為這是聖靈默示的。這是神提醒我們內在的重要。外面就算踩死或踩傷了一些人,固然很嚴重,但如果這幾萬人大家集體中毒而死,那就更嚴重。這「集體中毒而死」是什麼?不是指食物中毒,而是集體心裡中毒。那「毒」就是耶穌平靜的提醒門徒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你們不要著了的法利賽人的道、不要中了他們的酵,那酵就是他們的假冒為善。

假冒為善的人,自以為敬虔,無論他們的教訓或他們的假冒為善,都是講到他們的心口不一,他們的裡面跟外面不一致。更嚴重的是他裡面是像酵一樣,看不到的,但產生的效果影響非常大。姑且說是思想上的影響是很大的,可能一百年以後才看出效果,現在你看到的人擠人,可能會踩死人,但那是幾分鐘就可以看出那效果,也是幾分鐘就可以消除那效果。就像塞車塞得不得了,疏導一下就好了。再厲害,幾個鐘頭或幾天就好了。但一個錯誤的酵、思想進入一個國家民族裡,很可能幾百年、幾千年都很難清除。所以要讓我們的心是正確向著主道的。

神的光不被隱藏

路12:2,「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這裡耶穌跳得很快,前面講不要被法利賽人的酵、假冒為善的罪惡所勝過,接下來,祂就在講正面的:也就是上帝的光,有一天會發出來。縱使你想隱藏,但這上帝的光有一天還是會發出來。祂不是在說:「門徒啊,你們天天都在那裡說一些下流的話,心裡想一些下流的事,有一天這些都會被人家知道」。耶穌講這話如果用在政客身上可能很恰當,但用在門徒身上不恰當,雖然門徒有一些缺點,也是有一些隱藏的惡。但我覺得耶穌在這裡特別跟他們講,「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這實在不太像是骯髒下流的事情,聽起來我覺得是美好的事情,就是耶穌有時候在房間裡教導他們的,有時候在曠野教導的,有時耶穌只單單跟他們講的這些話,耶穌要他們講給其他的人聽,包括福音要傳開來。因為在聖經裡耶穌有多次講到我們的福音是不能被隱藏的,所以這裡是說耶穌有時候的私下教導(因為外面環境很亂、很吵),祂所講的,我們要把它講出去,那是不能被隱藏的。

這些東西不能被隱藏,當聖靈給我們力量,我們在密室裡領受了上帝的話,我們心中有上帝的話的時候,要傳出去。第4節,「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是可能有難處。其實要把光、道、真理發出來,從心裡講出來,最大的難處是我們自己的不長進,當這不長進被突破,我們肯出去講的時候,也許外面有逼迫。不要害怕,我們的頭髮上帝也都數過了,上帝會保守我們。


 
文字PDF /      講道MP3 / 
發佈者來自/100.38.114.91

前一篇     後一篇     修改     回"公佈欄"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