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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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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118 誰向誰禱告? (路加福音18:1-14)        編號 /  542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Feb 11 03:59:3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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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向誰禱告? (路加福音18:1-14)

重點摘要:

這個講題似乎多餘。第一個「誰」當然就是基督徒或有需要求告上帝的人。第二個「誰」,當然就是上帝。還有需要講一篇道嗎?但這不全是廢話,我們要有個正確的禱告之前,你得先認識你的身分是什麼。
需認識自己是誰
這世界很多人講話會講錯,做事會做錯,因為他不知道他自己是誰,做了一些失身分的事情就會出問題。你不在總統府上班,就不要隨便進去;你不是銀行保險庫的管理員,就不要進到銀行保險庫裡,否則人家會把你當作搶劫犯。同樣的,你認清你自己是誰,而且要認清楚你禱告的對象是誰,但我們在這兩方面都很缺乏,所以我需要講。
為何不常禱告?
我們用路加福音18章來看。耶穌是要我們常常禱告。耶穌這樣說的目的,顯然是因為我們不常禱告。但為什麼我們不常禱告?有兩個理由,看起來相反,其實是一致的。
第一個不常禱告的理由看起來很敬虔:「神都知道,所以我不必講」。這種是假敬虔。「如果神都預定、神都知道,我幹什麼還要禱告」?但你怎麼知道神不是預定你禱告?所以不要用「神都知道、神都預定」來給你自己的懶惰作藉口。
另外一個不常禱告的理由,跟上面講的也有關係,「因為上帝都預定了,所以上帝根本不聽我禱告」。很多人不禱告就是因為禱告沒有什麼果效,我們求,求到後來都沒有什麼果效。
第二個理由,幾乎是我們每個基督徒的共同經驗。我從小到大,幾十年了,在教會裡為執政掌權者禱告,「主啊,求你讓這次的選舉能選出那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的人」,好像沒有看到上帝垂聽這個禱告過,看起來我們執政掌權的不大是這個樣子,因為我們選出來的人不太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更很少看到我們選出來的是與神同行的。所以到後來我們就麻木了,不太追究上帝聽不聽禱告,我們也就不禱告了,再不然禱告就虛應故事了事,念一念就算了,反正上帝也沒有什麼反應,就算了。
小事也一樣。「李伯母癌症末期,求主醫治」,通常也沒有醫治,到後來就被主接去,到最後不得已我們也說:「主,求你安慰家屬」,我們也不知道家屬有沒有被安慰到。
似乎禱告對基督徒來講,甚至對不信上帝的人而言,好像都是一個很普通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就是在跟一個比較有力量的東西在有所祈求或對話,但有沒有結果?聽天由命。在華人教會裡,有一些靈恩派會強調那禱告的結果,禱告就病得醫治了等等。
不過這種報告,事後查證結果,多半是不實廣告,所以總叫人覺得很遺憾。即使有一、兩個是實在的,也很遺憾,因為為什麼禱告這麼多,只有一兩個實現?這就如同你去買便當,買一百次只有一、二次好吃,那你幹嘛還買第二次?我們禱告了這麼多次,怎麼好像連百分之一應驗的機率都沒有?所以我想我們就不常常禱告。再不然,就像念主禱文一樣,不用大腦背出來就好了,心想反正也不會應驗,不是嗎?
禱告是如此。信仰生活到最後也常常是這樣。你說有沒有信神?有。你說有沒有把祂當真?恐怕也沒有太把祂當真,因為我們內心深處總覺得祂也沒有把我們當真,我們反正就是押個寶,將來死了可能可以上天堂吧!
因此我們不常常禱告,背後的原因就是我們都灰心了,但又不好意思講,因為我們要大聲呼籲說我們要有信心,所以不敢講我們灰心了。病這麼久都沒有好,就算了。但又不敢不信,又不想信得很虔誠,所以就在灰心中信下去。這是我們一般的屬靈狀況。
耶穌的比喻
不義的官
路18:2,「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耶穌說這人大概是個非常有自信的人,他不像這個世界上的人,他們是怕神、是疑神疑鬼的,我就覺得我們台灣的同胞是充滿了懼怕,所以才有這麼多的神明。他們天天都在怕,這也迷信、那也迷信,這個不行、那個不行,所以要看日子、看風水、看方向、擺這個那個的。
但這世界上也有一些人好像什麼都不怕,其實如果不敬畏上帝,什麼都不怕的人跟什麼都怕的人是一樣的,只是有時候他會表現得兇一點,內心都是恐懼的。
這個官,他很神氣,不懼怕上帝。這種官現在在台灣不太有了,以前的官是老百姓怕他,現在是他怕老百姓,只要讓民調很高就好,以前獨裁,現在民主,這我覺得都不大好。任何一群、一個人得到了太多的權力,都是問題,權力叫人腐化。我沒有說我們不要去調整,要調整,但我們需要仰望上帝,這世界上任何制度調整來、調整去,有它的必要、有它的好處,但你不要迷信以為它一定好。
這個官,他既不懼怕上帝,也一定不會愛人;目中無神,目中也會無人的,你不要以為一個人不愛別人沒關係,只要他愛神就好,這是錯的!你不尊重人,你也一定不敬畏上帝,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我們求主救我們脫離這樣的兇惡,求主讓我們看到上帝的偉大,看到自己的卑微。
我們看看當今台灣社會,豈不是越來越多這情形?大人小孩都一樣,一方面越來越是草莓族,一壓就碎,一方面又越來越是榴槤族,又臭人、又刺人。一方面很多人是不能碰的,你講他有一點不對就受傷:「你傷了我的自尊了」。一方面像這樣的人,他又會去傷害別人,這是自然得不得了。那很容易受傷的人往往是很容易去傷人的。我們人離開了神,都充滿了自義,一天到晚都覺得自己對,別人錯。在學校、家庭、社會上,甚至在教會裡,每個人都在覺得自己受委屈,別人不對,但自己傷害、干擾別人時,一點都不自責。
路18:3,「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看到這個,你豈不疑惑:全能慈愛的神親自臨在時,怎麼還會有這種不義的官呢?神怎麼沒有伸張公義呢?全能慈愛的神既然管理這個世界,怎麼還會有可憐的寡婦呢?神為什麼不幫忙呢?這都是我們天天問的問題。
這個寡婦被欺負,所以求主給她伸冤,但也有比她更可憐的寡婦,我們每個人常常都自認為是被欺負的可憐人,這種人其實有機會,一樣會去欺負比自己更可憐的人。這也是這罪惡世界常有的現象。
我前幾天倒垃圾,前面有個女士,看起來也是很可憐的,通常出來倒垃圾的都比較可憐,要出來倒垃圾嘛,所以滿臉愁容。這女士丟垃圾沒丟準,有些垃圾掉在地上,但她偏不撿,看了一下就走了,垃圾工人就在旁邊彎腰開始撿。我真是氣死了,真想罵她,叫她回來撿。你為什麼要讓人家這麼辛苦?你看不起一個收垃圾的人嗎?你覺得他應該撿你丟的垃圾嗎?但各位,我是吃軟怕硬,所以不敢講什麼。我相信這個女士可能很可憐、被欺負,但她有機會,就欺負一個更可憐的人。
路18:4a,「他多日不准。」
你想他為什麼不准?因為這是個寡婦,幫她辦事撈不到好處,這官不是個好官。但他後來為什麼又准了?
路18:4b,「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我一點都不尊重她,我不尊重她的權益。事實上從一個角度來講,這個官也不尊重他自己的身份。如果你的工作是掃地的,你的尊嚴就是要把這地掃得乾乾淨淨的,這是一個榮耀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但應該要好好去做。
這個官也沒有自尊,他不尊重上帝、不尊重人,其實他也不尊重自己,他只有想到怎麼樣能滿足自己。當你沒有神來肯定自己時,你就一定會喜歡世俗的東西來肯定自己,更爛的,做了一個虛假的博士文憑來肯定自己,那叫沒有自尊,你看不起你自己,你以為博士是增加你的光環地位的嗎?
路18: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吧,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
耶穌講的這個比喻沒什麼稀奇,但我們也可以知道下列:第一,這世界上有不好的官。第二,這世界上有可憐的寡婦。第三,這世界上有人就專門欺負可憐人。第四,這世界上就有官不替可憐人辦事。第五,那可憐人如果願意天天去煩人家,滴水穿石,有一天那官也會說「好吧,就幫你辦」。這世界不公不義的事情,在耶穌在的時候是如此,在耶穌升天以後,依然如此,但耶穌為什麼要講?耶穌講的,會叫你的頭髮都會豎起來:
路18: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路加在這裡沒有說「耶穌說」,他說「主說」,聖靈一定有祂的意思:這句話是再一次肯定耶穌的身份和祂說這句話的權威。「主說」,這不是個普通人說的,這是「主說」的,甚至這是上帝說的。所以下面的話就更有意義了,因為耶穌在說:上帝就是那不義之官!!!
這句話讓你頭髮豎起來了吧?這是主說的。耶穌居然把上帝比喻成不義的官。

認識禱告的對象
所以,請你認清楚你禱告的對象,認識你獨一真神是何許人?是個耶穌不諱言講祂是個不義的官,上帝是一個爛官,是個一向懶得替你伸冤的爛官。非但如此,耶穌還不是只講一次,在路加福音11:7,上帝就是那不願意借你餅的那個朋友,我睡得好好的,幹嘛起床借你餅呢?
路18:7,「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我們一般傳道人講道哪敢這樣講,平常人讀經也不大敢想神怎會是這樣子,我們非講上帝非常好不可,但這不是我講的,是耶穌講的。
聖經裡有太多這種例子了,詩篇88:1,「耶和華─拯救我的神啊,我晝夜在你面前呼籲。」詩篇22:2,「我的神啊,我白日呼求,你不應允,夜間呼求,並不住聲。」詩篇22:1,「願我的禱告達到你面前;我心裡滿了患難;我的性命臨近陰間;我算和下坑的人同列,如同無力的人一樣;我被丟在死人中;我的眼睛因困苦而乾癟。耶和華啊,我天天求告你,向你舉手。」甚至耶穌在十字架上用的話,而這句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你覺得這些是很稀奇的嗎?從創世記開始,第一個冤枉的亞伯就開始在那裡呼喊:「上帝,求你給我伸冤」。從以色列人第一次開始呼求,到上帝差遣一個拯救者摩西,中間隔了四百五十年,上帝才來救。
大衛在逃亡時寫了那麼多詩篇:「上帝,求你拯救,救我脫離患難」,掃羅的逼迫依舊。
約瑟在(聖經沒有講,但我們可以想)被哥哥賣了以後,「主啊,求你救我,讓我回家」。沒有,作了奴隸。當他被引誘時,「主啊,求你讓這婦人不要引誘我」,沒有,最後被關起來。被關起來:「主啊,求你伸冤」,沒有,繼續被關。好不容易有個人做了個夢,他解了夢,這人回到法老面前也許可以替他說話。聖經講,酒政忘記了。人會忘記這不稀奇,神會忘記嗎?保護以色列的會打盹、會睡覺嗎?
以上是舊約。
再來看新約。保羅在羅馬書最後一段,他禱告,也請羅馬教會為他禱告,羅馬書15:30,「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但這個禱告沒有得應允。保羅送錢到耶路撒冷,結果他因此被猶太人逼迫,差一點死掉。另外一個禱告,32節,「並叫我順著神的旨意,歡歡喜喜的到你們那裡。」這禱告耽誤了約有四年。保羅本來以為他去送個錢到耶路撒冷,然後就到羅馬去,半年的事,沒有想到在耶路撒冷碰到大亂子,然後他就被關在該撒利亞三年多。這禱告沒有被垂聽。
啟示錄6:9-10,「9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10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他們的喊叫,特別用了兩個很刺激的字眼:「聖潔真實的主」。這個時候,耶穌可是已經復活、升天了,聖靈也已經澆灌下來了。11節,「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這句話意思是,有一群人冤枉被殺了,在祭壇底下呼喊求上帝伸冤,上帝說:「沒有,再等一下,還要多死幾個,數目滿了才可以」。
各位!我們絕對相信聖經上講的,「我們祈禱,神就垂聽,我們叩門,祂就開門」,這是祂講的話,但我們也同樣相信聖經裡其他地方所講的,而神的話不會有衝突。
「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忍了很久,「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終久會給他們伸冤,這申冤有沒有太晚了?
路18:8a,「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
快快的,什麼叫快快的?容我說一句:「主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所謂可以快、可以慢,就是你要有信心。
禱告不可灰心
這比喻不是叫你以為上帝是不義的官。我們的上帝哪是不義的官?祂充滿了公義,絕對的公義、絕對的善良。這個比喻不是告訴你上帝很壞。當然不會,我們的上帝絕對美好。這比喻是告訴你,你不可以灰心。不管你的禱告是怎麼樣的碰到銅牆鐵壁,你都不可以灰心,你要繼續禱告、繼續求。那個叫做信心。耶穌的嘆息也在這一句,耶穌的結論也在這一句:
路18:8b,「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我不知道和合本為什麼翻「信德」,其實就是信心。「有人還有信心、不灰心的繼續向我求嗎」?人子來的時候,耶穌再來的時候,會看到這個世界祂的教會、兒女在繼續向祂求嗎?當然人子不必來才看得到,祂天天都知道有誰在跟祂禱告,誰是憑著信心在禱告,誰是恆切地在禱告,祂天天都知道。願你我都是。
各位,上帝不是不義的官,在聖經裡太多講到我們上帝的公義、良善,是慈悲愛我們的天父,掌管萬有的,祂不是不義的官。這一點不需要去強調,我們都知道,但我們也要知道一件事,就是我們的上帝在這罪惡世界,當祂在帶領、管理、引導的時候,我們這些罪人,甚至蒙恩的罪人,蒙了上帝拯救的人,我們常常會覺得上帝好像一個不義的官,什麼禱告都不聽,只是我們不敢問,不敢講而已,但耶穌什麼都知道,祂幫我們講出來了,所以你根本不必虛偽,反而你要更有信心,因為神既然一切都知道,祂也說到做到,一定會看顧你的。但這個信心還是完全靠聖靈來幫助,沒有聖靈,我們肉體的軟弱常常信不下去的。
如何能不灰心?
各位,人子來遇到那個有信德的人是誰呢?你以為:「就是我、康來昌、信友堂的牧師、華神的兼任老師、博士」嗎?再不然,就是「我,執事、長老、傳道人」(通常參加禱告會的就是這些人)嗎?那個有信德的人,就是有道德、有學問、有靈性的人在向上帝禱告嗎?錯了。各位,向上帝禱告的,會繼續向上帝禱告的,是一個窮寡婦。
你當然可以是長老、執事、教授、博士、億萬富翁、所羅門、大衛,但每個人到上帝面前來,要記得:你在上帝面前不過是一個窮寡婦。
今天我們不禱告的理由也在此。我們不是窮寡婦,與其等上帝回應,還不如靠我自己,由我自己打拼,幹嘛靠伸手看不見的上帝呢?今天如果有人欺負我,我不必求那不義的官,我自己就可以打回去,我的勢力很大,我是總統、是法官,不必靠上帝。
各位,即使你在這世界上可以有各種不同的地位,但求主幫助我們有個態度:你是皇后也好、是國王也好;願你是皇后、願你是國王,因為我們的神也願意我們有地位、有身分,但你需要看到,需要不斷看到,如果沒有上帝,你什麼都不是、什麼都沒有。所以讓我們有個態度,你禱告、祈求時,必須認定:「除了上帝以外,我沒有別的出路」。這窮寡婦就是這樣,她沒有出路,而那對頭不斷在欺負她。
所以從一個角度來講,魔鬼攻擊我們也是好事,牠不攻擊,我們不會到上帝那裡禱告,覺得沒有上帝日子也可以過得好得很。人都是這樣子的,一旦日子平順起來,我們就不覺得需要上帝了,也不禱告了。
因此,上面這個比喻跟下面一個比喻是息息相關,你可得知道你是誰,你的禱告才可能蒙垂聽,蒙垂聽,你才可能繼續禱告。
耶穌再設個比喻
對比法利賽人和稅吏
路18:9-10,「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我希望你看聖經要想得仔細,法利賽人不好嗎?如果你在因信稱義、在神的拯救中,你的生活越來越善良、正直,這就是上帝對我們的要求,神希望祂兒女在這世上健康、長壽、富貴、漂亮、有錢、有學問,這些都不是罪惡,不但不是罪惡,有這些是非常好的,你甚至應該向神求,神也樂意把這些給我們。但麻煩的就是我們一旦有了這些(好像任何人都不例外),一旦錢多一點、一旦權大一點、一旦漂亮一點、一旦比別人優秀一點,甚至我們的道德比別好一點,我們就仗著自己是義人而藐視別人,也仗著自己是義人輕看上帝,那就是最大的不義,那就是法利賽人的罪惡。
現在我們來看兩個人的禱告。禱告不是作秀,更不是比賽誰的口才好、誰比較敬虔、誰多會引用聖經等等,禱告是一個可憐的人被聖靈光照,看到自己是這麼貧窮可憐,更看到上帝這麼憐愛罪人,那就是禱告。
所以,你不必非要覺得讚美、感謝、敬拜的禱告比祈求、認罪、代求的要好,不一定的,聖經裡都有,只要是出自我們對神的信心、出自聖靈給我們的感動,你是代求,是照著詞在唸禱告,是脫口而出的,是結結巴巴的,是方言的,是悟性的,都好,只要是真心向著神就好。
我們來看看這個法利賽人的禱告,錯在哪裡?!
他說,「感謝主」。這很好,他會數算神的恩典。
然後說:「我不像別人」,意思就是,我跟別人分別為聖,「我比別人優秀敬虔」。這也很好,你真的比別人優秀、聰明、富有,這是神給你的恩典,很好。當我比別人好時,無論道德、學問、金錢,這都不是壞事。更何況他所講的不像別人時,不是說他比較有錢這類的,金錢在世俗上看來,畢竟有點世儈,但這法利賽人完全沒提到金錢,他指的是我不像那些犯了勒索、不義、姦淫的人。我是行為道德良好的人。
他特別提出這三個,最少有兩個可以用在這稅吏的身上。稅吏會勒索,稅吏會訛詐,我們從撒該跟隨主時說:「我訛詐了誰,就賠他四倍」。所以明顯他們是會訛詐,用他們的權力來做不該做的事。
這法利賽人敢公開講,起碼他公開沒有這些惡行,恐怕私下也沒有,他應該是有個清潔的良心的。甚至他說我不像別人時,我們也不當看成他驕傲,像我們在責備人時,有時也可以藉著禱告來責備,上帝不聽,我起碼讓你聽到;我不能制裁你,我罵你兩句總可以吧。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這也沒有什麼不好,如果他的確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怕好像上帝沒有伸冤、我就再提醒上帝一下。「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他既然在聖殿裡這樣禱告,管殿的人一定都知道,馬上查一下,是真的有的。他沒有說謊、沒有欺騙,我看不出他有什麼太多的錯誤。
而我們就看另外一個人,「那稅吏遠遠的站著」,像小媳婦一樣。他平常可能真的非常神氣,在外面作威作福,在聖殿裡知道是面對上帝、聖徒,就不好意思,躲在一邊。也是站著,但不敢抬頭,「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就是很痛苦、很難過。「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可能這裡所有的錯誤,勒索、不義、姦淫,這稅吏通通都犯了;反而這法利賽人通通做到一切律法上所要求的,禁食、禱告、甚至拾得遺失物也不要求十分之三報酬等等。這法利賽人不能定他什麼罪,他的確很好。
但是,我絕對知道,因為這是主耶穌說的。這個稅吏就因為他這句話,他被算為義人。也就是法利賽人的好,也許我們可以肯定,但這稅吏的話:「可憐我這個罪人」,可憐我這個會犯姦淫、會勒索、會不義的罪人,耶穌說:「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這的確顛覆世俗看法,孔子怎麼跟江洋大盜比?
如果聖靈光照你,你就不會不能禱告了;
如果聖靈光照你,你就會知道你很需要上帝的可憐;
如果聖靈光照你,你就會知道上帝很可憐你、很樂意恩待你;
如果聖靈光照你,在這舉步維艱、舉目無親的世界裡,你就會常常禱告:「我不過是一個可憐的寡婦,被欺負」。
對,我可能是國王、皇后、億萬富翁,但我站在上帝面前是兩手空空的一個罪人。如果一個基督徒常常看到這一點,看到自己的罪惡,看到上帝的憐憫,這真是個有福的人,他就會禱告、會謙卑,也會有個平安的心,知道上帝會赦免。他跟上帝的關係也會越來越親密。
這稅吏非但不是回家才算為義,他在聖殿裡當場就是義,他回家有可能繼續要做稅吏的工作,甚至可能多多少少仍有不義、勒索的情形,這也是有可能的,因為我們在肉身當中,還沒有完全,但一個真正蒙聖靈光照的人,是愈來愈渴望聖潔,是不可能因為上帝的赦免就繼續不義下去的。
然後耶穌說:「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很多人以為基督教所講的謙卑,只是「滿遭損、謙受益;要對人客氣一點」等等,那都是錯的。「凡自高的,必降為卑」在上帝面前你不可以自高,因為你一切的美好是上帝給你的,你還以為是靠自己嗎?「自卑的,必升為高」,不是自己唯唯諾諾退到後面,人家看你很客氣就把你提上來,不是,這裡在講你在上帝面前的態度。
如果你真的被聖靈光照,你的態度自然會是這樣,這不需要刻意:「我是一個需要被可憐的人,我是一個罪人」。你不必是大衛犯了淫亂以後才說這樣的話,甚至在你最順利的時候,包括保羅對腓立比教會所講的,「在律法上的義,我沒有一樣可以指責,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希伯來人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責。但我認識了耶穌,我所有的義都是可損的、都是不完全的,即便那是上帝給我的恩典,但也不是完全。而且完全是上帝的恩典讓我能認識耶穌,以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
誰向誰禱告?我這個可憐的窮寡婦、罪人向那聖靈光照我,使我認識那又真又活的耶穌禱告;我向那聖靈光照我,使我認識的三位一體真神禱告,祂是愛我,為我捨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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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來自/74.7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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