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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123 不息的鬥爭 (路加福音12:49-59)        編號 /  544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Feb 11 04:15:1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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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息的鬥爭 (路加福音12:49-59)

耶穌帶來信仰的紛爭

路12: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一般我們想,耶穌來到這個世界上,應該就是把和平帶到這世界,讓人與神和好。但你有沒有想到,其實祂來了是叫世界紛爭的,人與人之間起紛爭的。

雖然在罪惡世界裡,多多少少一定會有紛爭,要嘛為了利益,或為了黨派。但耶穌所帶來的紛爭是信仰的,這是一定會有的。在紛爭當中,神兒女一定是成為不認識神的人所恨惡的對象。

這件事從創世記就開始有。當人墮落以後,神對蛇所說的話就是:「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創3:15)上帝叫蛇的後裔(也就是所有不認識主的人),以及女人的後裔(也就是神揀選的對象)彼此為仇。這個仇恨和對立,是從上帝說完這話後就開始了。

再說詳細一點,上帝讓這個世界,認識神的人與不認識神的人彼此對立,水火不容。

這是早已預定了,基督徒不必怕這樣的事。雖然保羅在羅馬書12:18講:「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但倘若不能,那爭戰衝突總是難免的。

其實不要說二人,一個不認識,一個認識,即便是只有一個人,也會有這衝突的。保羅在羅馬書第7:24講到,「我很苦,我想要做的善不做,我不想要做的惡卻偏偏要做,我真是苦啊」,那種新我和老我的爭戰,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人也依然會存在的。

路加福音這裡說家裡有五個人紛爭,五個人有三個跟兩個紛爭。在亞當夏娃的家裡恐怕也可以說是五個,亞當、夏娃、該隱、亞伯、該隱的妻子,裡面也有相爭。以前兩個人的時候,亞當和夏娃也會相爭。再早的時候,夏娃一個人跟蛇也會相爭。也就是說,在主再來之前,這種對立是不停的。

耶穌迫切要成就使命

路12:49-50,「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在這裡你就可以看到,連耶穌自己也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不過這有兩個意思:一個耶穌清楚明白指出了紛爭;另外一個,火在聖經裡有煉淨的意思,也許耶穌願意我們要在這爭戰當中被煉淨,靈命更長進。

49節說火。50節馬上就用水來描述。耶穌明明已經受洗了,為何祂還要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呢?這裡說的洗是代表的十字架、順服上帝到底,這還沒有完成。他是非常迫切,「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不管是祂要完成救贖的工作,或要把火丟在地上,其實都是指劇烈的爭戰,務要至死忠心,方能得勝。

耶穌來到世界上有兩次,第一次來是我們今天都在記念的;第二次來是我們都在盼望的。這兩次,一般講法,第一次來祂是作救贖的工作;第二次來作審判的工作。這話沒有錯,不過你不能說兩次之間沒有審判,尤其約翰福音常常講,「不信主的人罪已經定了」,直接的翻譯就是罪已經審判了。只是第二次來是分得更清楚而已,稗子就要被丟到火裡;麥子就收在倉裡。

耶穌祂有要做的事,一方面祂迫切的要上十字架、迫切的要為人贖罪、迫切的要完成神的救贖工作;另外一方面祂也迫切的希望消滅魔鬼的作為。這兩個其實是一致,因為,「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消滅魔鬼的作為,那就是爭戰,就是用祂的死、順服天父來作的爭戰。

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是為我們成為罪案而受死,聖父讓那個無罪的成為有罪的,因此,我無論如何受苦受難,都不敢說祂不愛我;我無論如何禱告不蒙垂聽,都不敢埋怨上帝,但今日有多少基督徒是真的存這樣心來看待祂呢?但我希望你們真能體會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那種掙扎,那種驚天動地的掙扎,那是電影受難記無法拍出來的。

另外,也請注意,在這世界裡,紛爭時可以分很多派,也不一定只有一個是對,可能大家都對。包括在教會裡,也有一些紛爭,但有一點是絕對確實的,就是爭到最後(或永遠)只能分成兩個:屬神的和不屬神的。這是神的旨意,是耶穌迫切希望的,是天父要這樣做的,是審判那蛇時已經定下的。

兩陣營必有紛爭

路12:52,「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你看即使在耶穌的家裡,耶穌的兄弟跟耶穌也有紛爭。還有很多神的僕人在這世上都有這情形,就是你是愛耶穌過於愛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嗎?就是兩個陣營,一個是「主是你的一切」,一個是「主以外的東西是你的一切」。

兩個陣營之間沒有第三條路。我們在世界上可以有第四、五條路,這都有可能。但對於上帝,我們只有絕對、完全徹底、不留餘地的完全願意順服上帝,這是理所當然的。

當然你可以說,「我兩個都要」,甚至一個比較重要,一個比較不重要,那都是不行的。神必須是我們的一切。這我們當然都做不到,但神給我們的恩典讓我們做到。

耶穌在這裡是非常強調,所以祂重複又重複地說。本來「父親和兒子相爭」就夠了,但祂沒有停在這裡,又說,「兒子和父親相爭」。就是父親可能因著信或不信的緣故逼迫不信或信的兒子;兒子也因為信或不信的緣故,跟不信或信的父親中間有衝突。這我也再一次說,從亞伯拉罕從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開始就可以看到神「對我們要求對祂絕對的忠心」和「我們即使不絕對忠心,也避免不了」的這種爭戰。

耶利米為例

和合本這一段的標題說「事主的和不事主的紛爭」,其實不必講「事主的和不事主」,就是信主和不信主的紛爭,這是一定會有的。我自己感覺有一個人是特別辛苦,就是耶利米,他好像跟他的父母、兄弟、姊妹、國家、同胞都要紛爭。但在信仰這件事上,我們看到那是大過血緣的。

耶利米當然很愛他的同胞,但當以色列這國家是悖逆上帝的時候,上帝叫他傳的話就是上帝要興起巴比倫來打以色列,同時不僅要他這樣講,還要他勸以色列人投降。這豈不就是猶奸?耶利米一生都在講這話,所以他的同胞都非常不高興。

從約西亞王開始,到西底家國家已經快要亡的時候,耶利米一輩子都在講這事。西底家其實心裡知道耶利米講得是對的,但他要再確定,就去問耶利米耶和華說什麼。耶利米就勸他要投降。西底家就說:「不要讓人知道這些話」。西底家其實那時非常害怕,他雖然是國王,但整個國家的民意是要跟巴比倫作戰,國王豈可作猶奸?這就可以看到在當時全國上下其實都知道耶利米講的是對的,但又通通抗拒耶利米所講的。

這就告訴我們,國家真的滅亡了,或環境不管怎麼變化,你的心倘若不歸向上帝,環境的改變還會更壞。

39章以後,巴比倫王進駐了耶路撒冷,他馬上就設立了一個類似漢奸汪精衛的省長,基大利,來管理以色列人。耶利米書裡,你就看到人一貫的在犯同樣錯誤,只想聽自己想聽的話,不想聽的就說這不是神的話。我們一定要求主幫助我們,讓神的話來糾正我們的心,不要讓我們的心來糾正神的話。神的話是糾正不得的,我們只有順服。

後來以色列人當中,有些人要「反清復明」,反巴比倫,軍長一個人叫以實瑪利的,跑去見基大利,勸基大利反叛,但基大利反勸他們:「只管住在這地,服事巴比倫王,就可以得福」(耶40:9)。這軍長以實瑪利就很不高興,就刺殺了基大利。當你把巴比倫設立的省長殺掉,可想而知,後果如何了。

42章他們就來求問耶利米,並且先認錯:「我們以前都不聽你的話,現在我們已經受了教訓,你去問上帝我們該怎麼做,上帝講什麼我們就聽」。他們要請耶利米問上帝的就是:「我們要留在這裡,還是要逃到埃及」。耶利米這人很倒楣也很傻,他說:「好,我一定去問」。要是我,都懶得問了,因為你們這惡性難改。但他還是問了。過了十天,耶利米就跟他們講:上帝說你們要留在這裡,不要逃到埃及。聽完了,約哈難他們就說:「你說謊,耶和華沒有這樣講」。你看,當他們心中都已經決定什麼才是上帝的話了,這樣是聽不到上帝的話的。你覺得上帝的話要符合你的意思,你就聽不到上帝的話。你立定志向,求聖靈幫助,你的意思要順服上帝,那你就聽得到上帝的話。
這些人一定要去埃及,耶利米就責備了。但請各位不要誤會,耶利米不是說我們不可以逃到埃及去,耶穌也逃到埃及去過,甚至耶穌也說過,「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但在這裡,這些卻不是重點。重點是你的心在任何事上總是順服上帝的。上帝叫你逃,你就逃;上帝叫你不逃,你就不要逃。而且上帝叫你這樣做時,你是透過一個敬虔的心,會去思想、考慮,而不是盲目的好像聽到一個什麼神明指示一樣。不,我們是思想、敬畏上帝。


耶穌責人不知審量

回到路加福音12:54。看起來54-59節跟49-53節不一樣,前面講「有紛爭」,然後講「要分辨」,其實是一致、一貫的。

54節,耶穌先責備他們,「你們看天色可以明白天氣會如何,看今天的狀況可以知道明天會如何,看現實的狀況可以推測將來會如何」。你看天氣、股票市場、報紙、時裝、商業趨向、臺灣未來,都看得到,為什麼看不到你自己?所以要想想你自己要看到什麼」。

路12:58,「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的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裡。」

這跟天氣有什麼關係?這跟耶穌前面講的紛爭又有什麼關係?各位,這完全要連在一起。這裡的對頭就是指上帝。

全世界每個人,照羅馬書講,「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全世界每個人可以說都是被上帝拉到法庭的路上,這條路可能七十年、八十年,從人類歷史可能不知道幾千、幾萬、幾十萬年,就是從亞當夏娃犯罪以後神就在控告我們。神一方面恩待我們,給我們陽光、空氣、雨水;一方面也藉著這些在提醒、控告我們:「你欠我,你沒有把我當得的榮耀、敬畏、愛給我;沒有把權柄、能力歸給我,你欠我」。特別是享受了主一切恩典的人,我們沒有把榮耀歸給上帝,沒有感謝祂、沒有讚美祂、沒有盡心盡力愛祂,我們就是欠上帝。

你在世界上看天氣,就應該看得到,第一,這上帝還很愛你,還繼續在等你。第二,如果你在祂的愛中不把祂當得的敬畏、讚美歸給祂,你就慘了,那一天一定會來。所以你不要有半文錢不還給上帝,也就是不要有絲毫的不敬畏、不愛戴、不信靠上帝。這就是耶穌在說的。

整段信息前後都非常一致。神要人完全的信靠祂、愛祂、接受祂的救恩。你如果不接受,就要被火燒;如果接受,就有責任勸其他人也接受。但如果他不願意接受,你和他之間就必有紛爭。如果你自己不願意接受,也一定和自己有紛爭。願我們都能在這紛爭中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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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來自/74.7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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