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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725 第三條誡命 (出埃及記20:7)        編號 /  612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at Feb 17 06:14:0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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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誡命 (出埃及記20:7):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

出埃及記20: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意思就是說,你不要隨便亂叫耶和華的名字。西方人動不動就說:“Oh, my God!”意思是「我的老天爺啊!」這好像沒有什麼褻瀆上帝,但在比較保守的人聽來,這話是感覺刺耳的。其實他也沒有罵神、叫神的意思,為什麼不被允許?我想原因都從這條誡命來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我們華人也差不多,你總不會連名帶姓地直稱你老爸吧?!不只如此,現在四、五年級生都知道,我們那時候哪裡可以隨便叫蔣中正的,那幾乎每人要立正站好的。現在大家對總統稱呼都很不禮貌了,直呼馬英九、陳水扁的,連「總統」二字都省了,我是覺得很不尊重,一個現象就是…由於近百年來的「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當一切世俗化,後現代化之後,假民主之名,行由下叛亂之實,在宗教上,上帝被拉下來與人平等,形成真理湮沒,各人就任意而行了(士17:6),當基督教被放在商品陳列架上,與佛教、道教等觀而任君挑選時,其結果就是動亂的開始,這是非常嚴重的。

我們從負面來看是不要亂叫上帝的名,從正面來看,就是要瞭解上帝的名字是代表什麼意思。在人來講,通常我給公司、兒女起的名字,不但要好聽,也希望這名字實際能帶來我希望的那效果,譬如張進財,就是希望那發財真的能來到;又譬如康美麗,我當然希望她將來很美麗;但實際上往往事與願違,我們心知肚明那只是希望而已,有點理性的人都知道,那根本是兩回事。

然而在聖經裡卻不是如此。有聖靈的人都知道,上帝的名,任何時候都是和實際相連的。因為萬事萬物都是神所造的,神既造萬事萬物,當然也造人,即使人因墮落、犯罪、不認識上帝,我們多少還有一些殘存的、上帝的心在我們裡面,那是不能被抹煞的。所以我們說進財不一定能進財;我們說美麗也不一定真美麗,但上帝名字所表達的那實際就一定是真的。所以你不能隨便亂叫祂的,你隨便叫,就會被打得半死。

那不是迷信,在舊約、新約我們的確看到上帝的名字是很有力量的,當然在我們這些小信的人身上或生活上,好像根本也看不到這名字會產生什麼效果,隨便亂叫,似乎也沒看到有什麼人遭遇到什麼報應,但那是我們受造物眼睛看不到而已,我們切勿模仿而需要相信一件事,就是宇宙萬物有一位真正的、獨一的主宰,獨一的真神、創造者、管理者、審判者,就是聖經講的這位神。

這位獨一真神,祂的名字等於祂的實際一切,所以神學裡很喜歡研究神的名字,「耶穌」、「耶和華」、「主」的意思究竟是什麼?如果你認識了這些,聖靈也幫助你在這些事上敬虔的話,你會發現萬事萬物都跟我們的神有關係。神在萬事萬物中,在時間、空間裡,每一個地方,你都可以有耶和華,重要的是你會從祂的道、祂的靈來認識而且信靠祂。

神的名字很奇妙,奇妙到一個地步,如同聖經裡有句話:「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比方你今天牙齒痛得不得了,你呼求:「耶穌,救命」,然而,呼求了半天,牙齒怎麼還是痛得不得了。這種例子太多了,千千萬萬,所以很多基督徒在信仰上就不認真:反正禱告了老半天,你都不應,想來大概不是什麼全能吧!於是信仰就愈來愈隨便,因為經驗告訴我們,祂不是有求必應的。但我們相信這是真的,這就是信心。在罪惡世界的現實裡,上帝的名字、上帝的能力好像有時候沒有彰顯出來,但我們需要繼續相信上帝。

耶穌(或上帝)的名偉大無比,但那絕不是迷信的喊名字,就會有什麼效果或東西跑出來,不是你牙痛,喊一聲「主耶穌,救我」,牙就立刻不痛了,不是這意思,而是你要認識上帝名字所代表那一位「祂」是什麼意思。祂向我們顯出來的,在現實世界中的所有美善都是真實的,祂啟示祂的名字,好叫我們能常常奉祂的名呼求、呼喊。

耶穌在復活以後,祂的門徒寫過這句話,在約翰福音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這裡不是說因「祂」得生命,而是說因「祂的名」。宇宙中只有神跟神的名是相等的,所以叫祂的名就等於叫上帝來。

但對不信或小信的人,我們叫祂的名,祂也沒來,久了,好像隨便亂叫也沒怎樣,所以在以色列常有這情形,就是上帝的名字被褻瀆。以賽亞書52:5,「耶和華說:我的百姓既是無價被擄去,如今我在這裡做什麼呢﹖耶和華說:轄制他們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褻瀆。」就是信上帝的猶太人因為不敬畏上帝,上帝讓那些異教徒來亡以色列人,上帝的名也因此被異教徒褻瀆。異教徒說:「耶和華有什麼了不起?祂的百姓都被我們打敗了」。

這就如同你今天在街上看到不信上帝或無神論的,他們咒詛耶穌,咒詛上帝的名字,也沒看到發生什麼事,完全沒有。包括我們基督徒常常呼求耶穌,或奉耶穌的名禱告,好像也沒有看到什麼事。這些我們都承認,但我們要相信上帝,我們相信人種什麼,收的也是什麼,你不一定馬上看到報應或果報,但你相信上帝,你奉主的名、有信心、是聖靈的工作、奉耶穌名來祈求、來讚美,主一聽垂聽、一定賜福,有永遠的福氣,不僅讓你得救,也讓你得勝,讓你渡過死蔭幽谷。你以為神沒在聽、沒在看。錯了,祂在看、在帶領,只是時間不是你掌握的。這就是這個誡命所代表的正面意義。「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正面的意義就是要把耶和華的名所代表的這位神,要對祂有最大的信心、恭敬、讚美、感謝。

我們認識祂就知道在任何一個時候神都在,也在任何一個時候神都做奇妙工作,我們要向祂呼求。下面我就舉一些聖經的例子,希望能幫助我們在生活中因認識上帝的名而得到拯救。

第一處,在出埃及記第3章。以色列人在埃及做苦工,很痛苦,整天在那裡痛苦、哀哭,但卻不知道要求告誰。這就如同我們在生活裡,不管信不信耶穌,一定有艱難的時候,在很艱難、痛苦到幾乎自殺地步,實在不知道要求告誰,這大家都有這經驗吧!?

以色列那時在埃及受苦很久,四百年了,所以早把他們祖先的上帝忘記了,忘記到連他們自己的神是誰都不知道。但人會忘記,上帝不會忘記。這意思是說,不管你是不是基督徒,碰到困難、需要,你求耶穌,你呼求上帝來救你,就必得救。

不一定你當時的禍患、困難馬上就解決,但你信靠上帝、呼求主名不會白呼求的,你一定得救的。我有信心這樣講,因為經驗太多了,當時呼求的時候,上帝沒什麼反應,但那只是上帝在考驗、磨練我們。以色列人不知道唉聲嘆氣了多久,上帝在最恰當的時候,祂會施行拯救的。

在出埃及記前面,上帝呼召了摩西去救以色列人,跟摩西講:「我要差遣你去救以色列人」。摩西聽了第一個反應就說:「我是什麼人?我能救以色列人」?上帝說:「沒問題,我跟你同在」。摩西第二個問題就反問:「你要我向以色列人說上帝打發我來救你們,如果他們問起上帝的名字叫什麼,我要怎麼說」?

這句話的意思其實是問,「你如果真對我們這麼好的話,為什麼不早一點來救,還讓我們等了四百年」?然後上帝的回答就是:「我的名字是自有永有的」。

這意思就是說,當你問:為什麼我們等了四百年、痛得這麼厲害、禱告這麼久,你卻見死不救?上帝的回答是:等再久都得等,我是自有永有的。只有真正的神才會這樣回答你,所以你要繼續信,這是正確答案,雖然你可能吞不下去,因為假神一定按著人的美意回答你:「我聞聲救苦」。

上帝還說,祂是自有永有的,意思就是永遠存在的,而且永遠不改變。然而,什麼叫「永遠」?這個我們很難想像。

通常永遠,常人看法就是古往今來,整個人類歷史的長長久久,就是永遠,但在上帝的永遠,連宇宙歷史、時間空間,都是受造物,何況我們人?這就更難想像了,當上帝說祂是自有永有,那是代表祂的無限,這個無限可不是虛空的,祂竟然是有位格的,這就彰顯了祂的偉大無比、難以測透,祂甚至介入到人類歷史中每一個時空環境裡,包括每一個細胞。

當上帝跟摩西講完後,在出埃及記6:2,祂又說了一個我們在看聖經很頭痛的問題,祂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然而你看創世記,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完全知道這位上帝名叫耶和華的。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這意思其實是說,當聖經講他們不知道的時候,那意思就像我們基督徒說:「我不知道耶穌是誰」一樣。我們是基督徒,當然知道耶穌是誰,但我們對耶穌的慈愛、奇妙、恩典,有時候是會困惑的,而倘若你的信仰一直在進步當中,你對上帝越來越有信心時、越來越認識耶穌時,你會有一種過盡千帆皆不是的經驗。

以我自己為例,我非常確定,我小時候信的那位耶穌跟我現在所信的,是同一耶穌,但我也坦承,在這五十多年當中,每一段經過,回首向來蕭瑟處,有好多次這樣的經驗:「我似乎以前不曾認識祂似的,但現在恍如隔世,我又更認識祂了」。

妙就妙在這裡!一個人信耶穌,你剛信時和最後死前信的,都是同一位耶穌,但你對祂的認識越來越豐富,就會有那種「我以前怎麼都不知道祂這麼好、這麼奇妙,我以前怎麼信得那麼爛」之感。這在「人」就剛好相反。常常是「我以前不曉得你是這樣的人,有錢難買早知道」。

我們信靠耶穌,雖然折磨也很多,甚至有時候非常多,但我們必須相信我們的上帝是全能的上帝,而且祂是無限的、永恆的,卻願意成為有限的受造物-人,並且介入有限的時間、空間裡,包括介入我們這些渺小的人身上,在我們身上顯出祂原來創造的偉大,和祂對我們拯救的偉大,生活中的聽禱告、帶領我們,這樣我們逐漸逐漸越來越認識祂。我希望基督徒就有這樣的個性:我們就是喜歡這個名字,相看兩不厭,只有主耶穌。

第二處,不可妄稱上帝的名有另一說法,解成不可以起假誓,或不可作假見證。這我也提一下,在利未記19:11,「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很多人就解成,你不可以用耶和華的名來做虛假的事,也不可用耶和華的名來發誓。

可能現代的人信用愈來愈差,尤其是商人,講話沒信用,所以有時候就是去法院公證,或找個第三者公權力來約束一下。以色列人顯然就有這情形:指著耶和華發誓。我相信上帝,所以把我的信仰表達在我生活中說話算話。平常不一定要發誓,但這件事太重要,我很看重,所以就發誓。意思就是,不可以用耶和華的名字來起假誓、騙人;你用真誠、偉大、美好的宗教信仰來達到你欺騙人的目的,那就不對。

這雖跟我們的生活連在一起,但我覺得還不夠,我們要講得更豐富一點,就是信耶和華的名,不只是希望我們說話行事要誠實,還包括有兩個意思,一個就是願上帝的名幫助我達到;另一個就是如果我沒有做到,願上帝來罰我。這在利未記19章也看到很多這樣的情形。

第三處,以色列人後來出了埃及以後,當法老的軍隊在海中淹死時,他們就向耶和華唱歌。出埃及記15:2,「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神,我要讚美他,是我父親的神,我要尊崇祂。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我們呼求他,向祂哀求,上帝做了很奇妙的大事。上帝的名字是越來越被以色列人尊重。

第四處,在以賽亞書講到預言耶穌、救主時有講到。通常我們說上帝的名和上帝所做的事是一致,名和實是一致。耶和華所差遣來的這僕人是誰?先知講出祂的名字是,「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就把祂實際要做的事說出來:成為我們永遠的父,成就永遠的和平,成為我們永遠的幫助、提醒、恩待。

第五處,在詩篇裡就更多上帝的名了,大衛在很多詩裡就講:「耶和華,你是我的磐石,你是我的山寨,你是我的拯救者,你是我隨時的幫助」,這也是在表達我們平常生活的情形。當你愛上某一個人,跟他很好,你的生活每件事都跟他有關係時,他的名字就多起來了。就好比你跟你的男朋友在一起時,即使他就在你身邊,也要三不五時叫一下「阿娜達」才滿意,你生活細節中的每一項、吃飯、睡覺都跟他有關係,所以大衛才說:我曾經在被追逐、逃亡時,你是我隨時的幫助,這就是大衛的經驗。他隨時禱告上帝,拉著上帝死不放手,他躲進一個山洞裡得救,就馬上說:「你是我的山寨、山洞」。

這雖然有點庸俗,不過就是在表達我們跟上帝那種親密、私密關係到隨時抱著不放的地步,也就是在這種通俗、庸俗之日常生活中,經歷到上帝的真實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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