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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901 一件美事 (馬可福音14:6)        編號 /  628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Mar 28 00:34:5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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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美事(馬可福音14:6)

何以稱「美事」?

我今天的題目是「一件美事」。馬可福音14:6,耶穌說:「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這說是一件「美事」,但如果說明一下,好像是一件「怪事」。

14:3,「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女人以香膏澆耶穌

女人以香膏澆耶穌,四福音書都有記載。我比較傾向路加福音7章的是另一件事。學者會說路加記載的大概跟其他三個福音記載的是同一件事,因為那家主人的名字也叫西門,也有個女人把香膏澆在耶穌頭上。

把香膏澆在人頭上這不太稀奇,但澆這麼多就很稀奇。如果發生了兩次類似的事,也就是有有人可能對耶穌的愛有這麼多,這是很動人、很棒的。不過這不是今天的重點,我們的重點總是聖經是上帝的話,有權威。

照馬可福音14:1,「過兩天是逾越節」,這是耶穌死前兩三天的事,在西門的家裡。通常會說,馬太福音比較正式;而馬可福音雖然短,但在記述事情時常常特別仔細,14:3,「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也就是西門曾經長過大痲瘋。

我也不知道這件怪事是怎麼發生的。坐席通常就是大家在吃飯,怎麼會「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這女人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就是那取了上好的福分,坐在耶穌腳前領受的人;姊姊馬大則是一個忙碌服事的人;弟弟拉撒路就是稍早耶穌叫他從死裡復活的,且死了四天。一家三口跟耶穌是好朋友,約翰福音記載「耶穌素來愛這三個人」。

可能因為拉撒路活了的這件事情,叫他們姊妹(特別馬利亞)對耶穌有一種極其強烈的感情和感謝。但這還不足以說明她下面做的那件怪事。不是送紅包,送大禮,而是以香膏澆耶穌。

聖經刻意隱其名

注意,馬太、馬可沒有講她的名字,就說有一個女人。我覺得聖靈是刻意不說馬利亞的名字,強調她的謙卑和隱藏。但耶穌說,14:9,「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福音已經傳了兩千年,卻不提她的名字,對好面子的中國人來講,這是很大的遺憾,我們都想知道藏鏡人是誰。

再說,我們基督教從來是高舉耶穌,唯獨基督。千年來的傳統就是不講別的,只講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但這事是這麼的偉大,偉大到居然跟耶穌的代贖相提並論,只是不提這女人的名字,因為把榮耀都歸給上帝是最重要的。

各位,我們的名字是被神記念的,那就夠了,不是媒體、民調、名望、人氣、點擊率。我也希望你認識上帝,在上帝那裡找到一切的安慰、鼓勵和力量,因為那是唯一真實的;包括人給你的掌聲、稱讚都是過眼雲煙,這些掌聲一旦消失時,你就痛苦寂寞。

當然,聖經也在約翰福音透露了這人是伯大尼的馬利亞。新約裡的馬利亞大概有六、七個,最有名的一個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一個是抹大拉的馬利亞,一個是伯大尼的馬利亞,都是愛主的人。當然也有點遺憾,在整個歷史上非常愛上帝的男人,不大數得出來,大衛應該是一個,但女人在新約就有好多個。

在今天也看得到,女性對耶穌的愛的表達是非常豐富。

女人表達強烈的愛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這件事為什麼是個怪事?正在吃飯的時候,就表示這件事是個意外。這件事對我們來講實在有點特別,但對以色列人來講不是太特別。香膏講得簡單一點,就是現在女人用的香水。以前大概是用玉瓶來裝,可以用很久,常常作為女子的嫁妝。馬利亞所用的是很貴的真哪噠香膏,她卻拿來全部澆在耶穌的頭上。

其實不只女人會用,男人也會用膏油澆在祭司、君王、先知身上,就是所謂的膏立。而「基督」的意思就是「受膏者」,就是被膏澆過,表示上帝的喜悅,上帝給他權柄。

這女人的動作很難用現在人能瞭解的來說,就是當你用一個很嚴肅、親切的動作或儀式,就是把膏澆在人家頭上,甚至一直流到腳上,來表達你對一個人有非常強烈的尊敬和愛。
我們想想她為什麼做這件事?

從舊約看,比較是尊貴和權力的賜與。而新約,看起來比較是愛的流露。

伯大尼的馬利亞很愛耶穌,但在基督教傳統兩千年來不大多講(天主教有一些,神秘主義有一些),就是耶穌跟異性有沒有愛情的關係。我認為聖經裡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一定有異性對耶穌有強烈的愛,而那愛不是我們今天講的很空洞的、為表示敬虔而說的。我認為像伯大尼的馬利亞、抹大拉的馬利亞,對耶穌的愛裡應該有強烈的一個成分是男女的愛。我在十幾歲時聽過一首民歌「I don’t know how to love him.」可能就是描述抹大拉的馬利亞那種感情,這一點都不是褻瀆,非常正常。如果你覺得這是不應該的,恐怕是我們自己對耶穌不夠有愛。

耶穌是一個完全的神,祂偉大無比,跟我們有天淵之別,因此我們對祂基本上應該是完全的敬畏,不會是什麼男女愛情,甚至兄弟的愛敬畏、敬拜(我姑且這樣說,可能不一定對)。但另外一方面,耶穌是完全的人,祂又是那麼善良、體貼、慈愛、勇敢,我覺得祂是會吸引異性的注意的。尤其耶穌在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曾經趕出七個鬼,這是一個極大的恩典,你可能也會因此愛慕他。再說伯大尼的馬利亞,她弟弟被耶穌救活了,她對耶穌有愛,這不是褻瀆,這很正常,甚至這應該有的。不管弟兄或姊妹,我們對耶穌應該都有這種愛。

下面要問一個問題:耶穌對跟隨祂的女性有沒有這種男女的愛?我相信在華人福音派裡都會很道貌岸然的說:「不,這是下流」。但各位,耶穌是人,會有這感情,但有沒有發出來,我不知道。

人要愛上帝

我花這麼多力氣,只是要講一件事:希望我們每個人因著聖靈在我們心中的感動,因著上帝的愛,對三位一體的真神有強烈的愛。這是保羅講的,「若有人不愛主,這人是可咒可詛」。人對上帝要盡心、盡力、盡意、盡性的愛,求神幫助我們。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如果你真信祂,領受了祂的愛,我們無論如何對祂會有強烈的感情,如果用中國人的例子就是「深閨夢裡人」,這是描述那些妻子才新婚,丈夫就上邊疆打仗,天天思念丈夫。從一個角度來講,我們應該這樣想念耶穌,「主啊,我願祢來」,因為耶穌是我們的丈夫,我們等祂再來。如果我們不想他回來,除非是有奸情。求主幫助我們對主耶穌、對神的愛是盡情的。

耶穌愛我們,聖經不諱言的用新婦和新郎的關係,來形容那是一種完全、強烈、佔有的愛,但是這裡面絲毫沒有性的成分。我希望我們對「主對我們的愛」的認識,以及在這愛之下因著聖靈的幫助,「我們對上帝愛的回應」都應該有這成分。

跟上帝相愛,其實應該是最容易懂的,因為你跟萬事萬物的關係都建立在你跟上帝的關係上。我們真是罪人、死人,雖然從死裡復活,從聖靈重生,但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實在常常還是那樣的隱而未現,以至於我們對上帝實在還是很陌生,更不要講對祂的敬畏、盼望、相信、愛。因此,聖經就不斷描述人怎麼愛主,如馬利亞很愛耶穌,像詩歌講的,「把全部的愛、整瓶的香膏都傾倒在耶穌身上」。這瘋狂,我們戀愛時就很懂。而我不懂的是,她為什麼要「打破玉瓶」打碎?

當然有些解經說,為了愛主就把我們所寶貴的打碎。這很靈意。你可以很瘋狂的一次用完,好像沒有必要打碎,起碼會有碎片。我只能推想,就是要我們效法這伯大尼的馬利亞,對耶穌非常狂熱,毫無保留的愛。

門徒生氣,但耶穌稱讚

我們人類的「富裕、豐富時代」(有個經濟學家的一本書名就是這個)應該是從十八世紀末工業革命才開始。現在年輕人大概都沒有那種貧窮、缺乏的觀念,因為太富足了。但當時是一個匱乏的社會,以至於這女人打破玉瓶這件事,門徒只注意到:這麼浪費,是不必要的。

那個時候門徒是窮的。這也是我們容易忽略的事。你大概沒有想過,耶穌和祂的門徒不是只有十三個人,還有一些人撇棄一切跟隨耶穌的,三年半時間,他們跟著耶穌到不同地方去講道、醫病、趕鬼,有時被耶穌差出去傳福音,他們吃什麼、喝什麼、住哪裡,沒有任何預備,跟舊約先知一樣(包括中世紀還有這情形),到處講,人家聽了願意奉獻就奉獻。所以耶穌和祂的門徒都非常缺乏。路加福音告訴我們是有些有錢的婦女拿錢出來養他們,這些婦女可能有時候也跟著他們。

他們很窮,很節省,很有愛心,也不小氣。但這一玉瓶可以賣卅多兩銀子,是一筆很大的數目,啪一聲就沒有了,所以他們沒有氣那碎片會傷到耶穌,而很氣這實在是不必要的浪費,就向她生氣,說,「妳若不用這香膏,可以把它賣掉,賙濟窮人」。

門徒所想的完全合道理,這件事的確是個浪費,耶穌也從來不需要這些,而耶穌卻來幫這女人講話,14:6,「耶穌說: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由他吧」這句話可以是負面的無奈,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抓的時候,有人拔出刀來保護耶穌,耶穌就說:「由他們吧」。而這裡的「由他吧」,幾乎是在說:「你們給我閉嘴」,很重的一句話,因為耶穌說「這是一件美事,這件事要傳遍天下」,而你們還敢批評?

14:7,「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事實上,兩千年來教會一直都在做這事,賙濟窮人。但耶穌說,是為了埋葬我,我一輩子只有死這一次,死前受一點尊貴的待遇。各位,這不是耶穌一輩子只有一次,而是整個人類歷史上只有一次。天主教,尤其在改教運動的時候,是極盡奢華,那些藝術、金碧輝煌的教堂,他們根據聖經說:「漂亮的教堂,是讓人震撼耶穌的偉大」,這不一定沒有道理,但我更贊成基督教清教徒的,神實在不需要任何殿;地方再漂亮、再豪華,不如大家有上帝的話、上帝的靈,彼此相愛就好。

像我今天到東區講道,經過一個叫「貴婦」的精品店,有人告訴我那是一個有錢的老闆為了他女兒花兩百億蓋的。我看過很有錢的人,尤其中國大陸的富二代,那出手之豪華,嚇壞人。我在弗羅里達講道時,有一個從西安來的高中生,媽媽陪他來,一直就住在高級酒店。

我不是嫉妒,我是說,任何一個教會,比任何精品店、豪宅都美好的,因為這裡有上帝的愛、上帝的靈。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但我們一點都不輕看物質、不輕看肉體的享受,神都為我們供應這些。

耶穌甚至也不是說祂要一個多體面的葬禮。但不管是生是死,上帝要求人愛祂,這一點聖經是很強調的:「我不需要千千萬萬的牛羊,或神戶牛排。我要你們常常想到我、愛我」。上帝要人對祂有最大的愛,這是最合理的事。第一,祂配得;第二,你不配得到祂給你的愛和恩典,你得到了,理所當然這樣全人擺上奉獻給上帝。

所以不是耶穌要什麼喪禮,也不是看重什麼香膏,耶穌稱讚的是:「這女人對我有這種愛」。也不是說我們要把香膏打碎澆在耶穌身上,這是再也不可能的事。你今天仍然可以做這件事,因為你做在一個最小的小子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所以這件美事不僅是傳遍天下,也可以被複製一萬次、一億次,當我們奉主的名彼此相愛時,就是在做這件美事。

14:8,「他所做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我們從來強調「信心是恩典」;我們從來強調「主為我們做的,我們相信」;次要的才是「我們為主所做的」。但我們為主做任何事,總是建立在主為我們做的恩典。不管是寡婦的兩個小錢,或這女人的真哪噠香膏,或亞伯拉罕獻上自己的兒子,或任何一件小事,刷牙漱口,希望我們都是在主的愛裡面做。你說:「刷牙跟主愛有關係」?有的。各位,你今天要跟女朋友見面,可能不但刷得仔細,還要用漱口水、口香劑。耶穌當然不嫌我們有口臭,但我只是在說,你最小的一件事都要被上帝的愛感動來做,那就是美好的。

「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我們一切是靠恩典,憑信心,但這恩典和信心會讓我們盡我們所能,而且是喜悅的。

「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馬利亞不一定想到是為耶穌安葬,也許知道一點,因為耶穌講過好幾次,「我到耶路撒冷要死」,門徒應該已經體會到一種緊張,但馬利亞可能被提醒:「時間不多了,我要趕快把這事情做好」。

也讓我們隨時領會到,那種做在主身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在永恆中做的美事,可以不斷重複。雖然主也恩待,你可以明天再愛祂,但你對上帝的愛要有那種生怕有一秒鐘不夠愛祂、沒有把愛澆在祂身上。各位還記得戀愛時,哪怕少了一秒鐘,就覺得浪費嗎?

可14:9,「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

「傳福音時也要述說這女人的故事」:就是把上帝的愛告訴別人。福音是上帝愛我們,領受福音的結果就是我們愛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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