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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914 聖潔生活3:敬虔帶來生活每個層面的聖潔 (利未記10-23章)        編號 /  635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Mar 28 01:13:5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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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潔生活3:敬虔帶來生活每個層面的聖潔(利未記10-23章)

飲食上的潔淨和不潔淨

利未記10章亞倫兒子死了以後,就講哪些是潔淨,哪些是不潔淨;哪些是可吃,哪些是不可以吃的。這裡的分類,初看之下,也是一種飲食衛生習慣。像11:29-30,「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看起來不大能吃,但我們中國人真是什麼都吃,連爬蟲類、胎盤都拿來做中藥,不是補,就是好吃。這些東西,對以色列人來講,好像都沒什麼肉,也很髒,所以不能吃。

可能很多解經書,很多民俗學家、人類學家會對這些經文有些考據,但我勸各位弟兄姊妹,如果沒有一個敬虔的心,不要念神學,常常越念越壞。以前有人說這就是衛生的問題,也有人說是一些圖騰、禁忌的事,可能都有它的一些因素,我們並不輕看。但最重要的,還是聖經文字本身,我們相信這文字是上帝的啟示。就這文字來看,可能就是比較不好吃或比較髒的,就算為不潔淨。不過,這事所要呈現的重點是,上帝要在我們吃的和各樣的事上讓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11:32-33,假如有死了的東西,掉在某個器皿上,那器皿就不潔淨,就要把這器皿打碎。36節,「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這要表達出的是,神讓我們過聖潔生活,不只是讀經禱告,也包括平常生活的衛生。而聖潔,其實就是清潔。聖潔,是指心裡敬畏上帝、沒有邪念;清潔,是指生活中的乾淨。早期我們華人的清潔衛生不好,就是不認識上帝。

看到潔淨、不潔淨,可吃、不可吃,應該想到兩個:

一個是挪亞方舟裡潔淨、不潔淨的動物。如果方舟象徵拯救的話,那不潔淨和潔淨的都被拯救了。用在新約哥尼流的事,就是所有人都不潔淨,所有人也都在上帝的恩典下可以被潔淨。也就是,就上帝拯救的意義來講,潔淨和不潔靜(猶太人和外邦人)沒有太大的差異,都是被拯救的對象,都要靠聖靈的大能來做。

當然,方舟裡有被拯救和不被拯救的。方舟不一定完全等於要教會。彼得前書裡,方舟跟教會連得非常近,就是在有形的教會裡,麥子和稗子應該是一起生長的。有人說耶穌講這比喻時,那「田地」是指世界,而不是教會。但就耶穌的講論,包括祂十二個門徒裡有個出賣祂的,包括在舊約、羅馬書講,「外表作以色列人的不是真以色列人」,「內心受割禮的才是真割禮」。所以我們又回到這句話:裡面的聖潔和敬虔、信心最重要,甚至是唯一重要的。但這應當是會呈現在生活的每一個層面上。所以,外面的表現也不是不重要,只是外面的表現必須從裡面的、從神來的聖靈和真理來表現出來。我們也承認,這表現有相當程度的彈性、相對、侷限,和我們應該有的自由。

婦人生產的潔淨和不潔淨

第12章,又說到生活裡的潔淨和不潔淨。第2節,「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他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若生男孩不潔淨七天,這意思好像第八天潔淨了,就可以給嬰孩行割禮。第4節,「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產婦不潔淨33天。第5節,「他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好像女人比較髒,污穢多一倍,潔淨時也要多花一倍時間。這裡面有什麼意思?

民俗學或人類學有很多研究和解釋,但我覺得那不是最重要的。我大膽的說(我不是反智),你對上帝、聖經的瞭解,最基本的是敬虔。我不輕看讀書,讀書太重要,包括讀好聖經,讀好的神學,但如果你沒有敬虔的心,那真是有禍。

我們用敬畏的心,從上帝給我們的字句來看,大概可以有些推論。

在以前各個民族裡,恐怕對血都有種迷信,吃血就可以強化生命的力量。就中國也有“吃血能洗肺清肺”一說。不是聖經有迷信,而是聖經用一般人能瞭解的方式來描述「生命在血裡面」。神不要我們有這種迷信,所以禁止吃血,這是到新約都禁止吃血的理由。

「生命在血裡面」,所以血流出來可以有兩個意思:一個是生命的流出,一個是死亡的臨到。流人的血就是殺人,尤其流無辜人的血是得罪上帝的,整個地都被污穢,所以不能流血。而女人的經期也是一種經血的排泄。所以被加上污穢的觀念,好像女人是比較不潔淨的。很奇妙的一件事,當這種排泄沒有了以後,對女人也是一種妨礙,更年期、憂鬱症。

有個猶太人的傳說,亞當夏娃在伊甸園裡吃那果子,正在吃時,上帝來了,亞當趕快一吞,卡在喉嚨裡,所以男人都有個喉結。女人一下就完全吞下,所以造成後來的經期、各種骯髒。這裡不管有多少是順著民俗而講的,但產婦因為血的緣故,坐月子33天或66天,可能象徵一種不潔淨就要隔離,但這也是一種善意的表達,要休養、保健一段時間讓她能夠乾淨一點,就是12:6-7,「滿了潔淨的日子,…她的血源就潔淨了」。

包括這段經文,還有聖經很多地方,我們有太多的不瞭解。所以,我們不要任意說聖經有錯。我們承認有很多看似矛盾、很難解釋,但我們相信聖經可靠,求主讓我們慢慢明白是什麼意思。就如同彌賽亞的預言,等耶穌來了,信祂的人就瞭解了,不信的人到今天還不瞭解。

我也常常問自己這問題。聖經是神的默示,應該是恰到好處,像利未記寫這麼多做什麼?像耶穌生平可以講很多事情,但為甚麼30歲以前的生活都不講?還有保羅在被安提阿教會差遣出來之前的那段神秘時間(新約學者估計有5年到15年)所做的事,還有他的第四次宣教,怎麼都不記下來?感謝主,聖經沒有講,但我們會根據聖經啟示出來的,去想那沒有啟示出來的,也很有意思。

大痲瘋、皮膚病

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時,有兩個今天必定有的東西:

一個是醫院,舊約裡沒有講到。但醫療、醫生倒是有,「約瑟吩咐伺候他的醫生用香料薰他父親」(創50:2);「亞撒作王…病…重…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代下16:12);「你們都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伯13:4)。至於新約有個醫院,就是畢士大池那邊,不過有點民俗療法。但最起碼有醫生,「醫生,你醫治自己吧!」;「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所親愛的醫生路加」。

另外一個就是警察,相關的就是監獄,但舊約也沒有提到。那麼治安怎維持?以色列人犯錯了怎麼辦?只有兩種:一個是處死,一個是獻祭。米利暗因犯罪長了大痲瘋,就「關鎖在營外七天」(民12:15)。這是唯一個既是監獄又是醫院的事。

沒有醫院,就是在醫療不好的時代,上帝好像給人(包括動、植物)一些自我治療的能力。當然現在醫療越來越好,這能力就越來越差。包括現在有獸醫﹐我猜這些貓啊狗啊的這種能力也越來越消失了。如果從舊約來看,好像生病的一個辦法就是隔離,休養一陣子就會自己好起來,如果不好就是死掉。利未記13章講到大痲瘋,就是這樣。

13章可以看到上帝要我們的潔淨,過聖潔的生活,是跟我們任何事都有關,包括生病。祭司要負責診斷各種皮膚病,然後決定應該怎麼處理。45節,「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46節說,他要「獨居營外」,就是不要讓那病傳染開。52節,「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物件,他都要焚燒」,這也是潔淨。當他隔離、自我痊癒了以後,祭司又要來檢驗一下是不是真的好了。

14:4,「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注意,不是那血叫他潔淨,血是見證他的潔淨。然後有一個瓦器裡面裝水、香柏木、朱紅色線、牛膝草。這些都可能有意義,我們不知道,但我們可以再推想。

各位,不要覺得一定要通多少歷史文化才能懂聖經,這是錯誤的。如果這樣,神就不公平了,因為神只偏愛那專家學者。基督教最重要的就是一般人都能懂聖經。聖經是清楚的,只要有個敬畏神的心,神會讓我們瞭解。如果沒有敬畏神的心,再多的學問,像撒都該人,耶穌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太22:29),所以你對聖經的文字有個尊重,這是基本的條件,你要相信神不會騙你。

所以我們大概可以推想到,牛膝草、朱紅色線、血水,都是紅色的,一方面是代表罪惡的刑罰,就好像女人不潔淨。另外一方面,血預表耶穌的死,又可以作潔淨的工作。如果再往下面想,死亡是犯罪的咒詛,死亡也是我們蒙福的因素-牛羊的血可以叫犯罪的人得赦免,耶穌的死讓我們得生命。所以死和血都有正面和負面的意思,跟神學沒有任何衝突。事實上神學就是從這裡發展出來的。在這裡,那血水就是在證明這人已經得潔淨了。

而那兩隻鳥有一隻就倒楣被殺掉,「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為什麼叫「活水」?我不懂。其實就是把那活鳥浸在血水中。你想,那活鳥一定拼命搧翅,來個天鳥散血,血水就灑得到處都是。這跟以色列人立約時,灑血在人身上太像了,多少有種象徵性的潔淨作用。灑到的地方就表示潔淨了。最後這隻血鳥就放生在田野裡。

為什麼要這樣麻煩?

這是告訴我們:上帝在每件事上都希望我們聖潔。我們沒有辦法避免生病,有時無緣無故,有時就被傳染了,就被隔離,這也是很好的屬靈教訓:犯罪,就是要隔絕,不要讓罪惡繼續擴散出去,造成更大的破壞。所以,監獄的隔絕是一種處罰,也是一種美意。

14:8開始也講到我們能瞭解的一些儀式,洗澡、把毛髮都剃掉,因為毛髮裡最容易藏污納垢,然後又要來獻祭。

房子的大痲瘋

下面,上帝也關心你家裡的壁癌、抓漏。其實有壁癌、抓漏就表示偷工減料。以色列現在住帳棚裡,不會有這些問題。所以, 14:34講的是到了迦南地以後要注意的事。

他當然不是講壁癌,他講房子長了大痲瘋,就是牆有白白的東西長出來。然後祭司就要進去,36節,先要把房子騰空,很謹慎地把家具都搬出來,然後要看看是不是。如果是,38節,把房子封鎖七天,然後再去看。40節,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丟掉,刮得乾乾淨淨的重新再弄。

就從經文能猜得到以色列那麼乾的地方,為什麼會長壁癌?因為那時房子很多是用石頭做的,石頭是從山上或河裡拿來,可能裡面很濕,所以做了房子以後濕氣出來就造成壁癌。所以這石頭要丟掉,換上乾淨、乾的石頭,再重新抹灰。

然後又兩隻倒楣的鳥,一隻被殺掉,一隻又浸在血水裡,「用以灑房子七次」,表示潔淨了。

漏症

15章就講「漏症」,也差不多是用水來潔淨。

性的罪惡

再往下面看,18章講的就是性的罪惡。現在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包括前陣子對性教育的反感、同性戀的允許。你不要大驚小怪,在西方環境裡,亂倫、戀童癖、獸交、屍交,這些事情通通都沒有罪,是一種個人生活習慣,國家不能干涉。大驚小怪的都是那些保守的、該死的基督徒。而這些事在三千多年前的以色列就都有了,除了屍交以外,這裡通通都有寫,而且這些現象,包括亂倫,遠比你想得多得多。這是不幸,也是罪惡。在這幾章裡,都不忌諱的講出來。

當這些罪惡太嚴重的時候,不但不覺得那是罪,甚至以此自誇。我們華人常常學這些都學得很快。我看那同性戀的遊行,幾個小孩子高舉個牌子:「轟趴是人權」。這叫做下流無恥。犯罪還振振有詞、不以為恥地誇耀「這是人權」,就跟所多瑪、蛾摩拉很像。罪,大家都會有,而且很普遍,但當你不以為羞恥時,就像羅馬書1:32所講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這就罪大惡極,神的審判就很重。

18:24-34,神講到消滅迦南人的理由,就是他們實在太污穢、太噁心了,到地要把他們吐出去的地步。然後就警告以色列人不要犯罪,生活上要聖潔,在每件事上都要聖潔。

信仰和道德上的聖潔

19章,我今天不能完全詳細講,就神學、信仰、道德來說,恐怕是最重要的一章,我們的聖潔就是2-4節,「除主以外不可有別神」、「孝敬父母,守安息日」、「不要鑄造偶像」, 5-8節講到「要獻平安祭」。9-10節講到「對人的善良」,包括你收割時要留一些給其他的人,不是說你大方、善良、照顧窮人,是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太動人了,所有的人道、善良都要建立在「耶和華是我們的神」上,包括11節,十誡裡的「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不可說謊」,包括12節,「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包括13節,「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不可虧負雇工人的工價」。

什麼叫做「搶」、「偷」?就是「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包括小偷去偷別人的東西,包括老闆苛扣員工的薪水,包括更規模的,老闆給勞工不應當有的低工資,也包括資本家對勞工的剝削。相對的也一樣,包括勞工工作時不努力,沒有把資本家、老闆當得的給他,就是偷、搶他的錢。

「不可彼此虧負」,這是講到所有的誡命,也是保羅在羅馬書13章講的,「愛就完全了律法;不可虧欠人;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通通包括在愛人如己一句話裡」。你沒有把別人當得的愛給他,你就是偷。

加爾文和路德在這方面的解經太棒了,「不是不殺人、不偷盜就好,你沒有把別人當得的愛給他,你就是虧欠。當然最重要的,你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榮耀給上帝,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你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敬畏、敬拜、感謝、讚美、事奉、倚靠歸給上帝,你就是虧缺了上帝,你就是偷、搶、殺上帝。」從這,你再去想想保羅所講的話,不可姦淫、不可貪婪居然包括在愛人如己這句話裡。怎麼解釋?路德、加爾文都是用正面來解。這也是利未記19章講的。這世界總有窮人跟我們同在,不管是制度的錯誤或人的錯誤,不管是老闆的錯誤或員工的錯誤,不管是誰的貪婪,我們都有這些罪惡。我對資本主義印象比對共產主義的印象好得多,但我不會說資本主義就是萬靈丹,我不會說自由民主就能解決一切問題。這世界上任何一種制度都有它嚴重的錯誤、缺憾。人沒有上帝,對每個東西都遲早會退化成最邪惡的。

在利未記裡就可以看到「不可」,用正面來解釋,就是你該做的事-「你要把你鄰居該得到的給他;你的葡萄園、橄欖園、小麥、大麥田,那地是你的,種子是你的,工人是你雇的,所有這田園的每一個東西都是你的。但有不是你的,其實正確的講都不是你的,因為地是屬耶和華的,包括工作的能力是上帝給你的,「得貨財的力量是上帝給你的」(申8:18),你只是管家。

上帝的規定也沒有細節的規定,說一定要留百分之多少給別人。當然的確是比較剩餘的,但沒有。我一再講,不要把這些規定死板化,那就是律法主義。我們愛人,田角留下來,該留多少,我們並不知道。你的錢該有多少是奉獻,有個概括:十一。但你在愛裡可以多;我也大膽的講,在艱難時少也沒有關係,神沒有那麼小氣;甚至不能十一奉獻,只能靠別人的奉獻來生活。我覺得,重要的是你看到上帝的慈愛和憐憫。

在罪惡世界,神並沒有要用任何一個制度(包括耶穌的死裡復活、升天、包括教會)來除去世上所有的不公不義,但祂的確藉著耶穌的死讓我們在上帝面前可以稱義。人間完全的義要等主再來,但在這之前,我們不能說完全沒有。包括第9、10節,「不可割盡田角」,跟不可殺人一樣,都是不可以。這世界上有窮人和寄居的,有時候我們也會變成窮人和寄居的。事實上,我們在世上都是寄居的。

13節,「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這裡是說,窮人的錢,你晚給他一個晚上,他這晚上可能就過得不安。你不要讓他不安。

你也看到上帝的細緻,14節,「不可咒罵聾子」,聾子根本聽不到,對他不痛不養,這意思你不要有傷害人、咒詛人的心,即使你的咒罵別人聽不到,甚至不知道。相對的說,正是他聽不到,你就更不要做,因為你的上帝聽得到。

「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這就是惡作劇。跟剛才講的一樣,你應該把他要走的路修平一點,不要讓他跌倒、受傷。當然,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但我們也不說大話。做或不做,一切都因為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這是做一切事最重要的基礎。

15節,「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看,現在一般知識份子包括司法界、法理學,都是以寬鬆為主,這也無罪,那也無罪。我們也喜歡這一套,因為我們希望自己犯罪又不被處罰。各位,聖經卻講「不可偏護窮人」,你要公正。這「窮人」,也可以推得更廣。大家可以自己想想。

17節,「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各位,「不恨弟兄」就是「愛人如己」。愛人,在這裡講的,就是指出他的過犯。今天在社會上作濫好人,不指出他的錯,不是愛他,是恨他,讓他在滅亡的道路上死亡。

18節,「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愛人如己」,舊約就有;不是後期先知的話,是早期律法書就寫了。一般新派聖經學者覺得是宗教演化出來的話,沒有這回事。這包括指出鄰舍的錯誤,免得他在錯誤中死亡,你就擔他的罪。就像先知講的,你看到他錯,你不吹角,你就不是個盡責的守望者;他死了,你要擔罪。

也提一提這一節說到的「不可報仇」。聖經(包括利未記)在早期摩西的規定裡,有要報仇這件事。不但有報仇,而且是報血仇。報血仇(ga'al)這個字,意思也是救贖。報血仇的人就是他至近的親屬,把殺他的人殺掉。這是負面的,但做是正義。正面的,我至近的親屬若死了,我就要幫他一切該幫的忙,就像波阿斯幫拿俄米一樣,包括娶路德、替她生子、買她的田地、還她一切的債。今天在講ga'al這字時,都只講到耶穌就是我們的ga'al,替我們贖罪、還債,赦免饒恕我們,其實不只這個。耶穌也是報仇的,耶穌是上帝的至近親屬,要來報我們虧欠祂的仇。這是救恩論的課。耶穌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替我們承受了上帝一切刑罰,也替我們完成了上帝一切的要求,正面、負面的祂都完成了。

聖經講報仇。在這報血仇的時候,就跟美國西部開拓時一樣,沒有一個很公平有力的政府、司法官來做這事,所以只能自己私了。但有一種情形不可以報仇,就是他是被誤殺的,那意外打死人的就要躲到「逃城」裡去,如果他出了逃城,還是要被報血仇的打死。意思就是,雖然是個意外,但還是罪惡。這都表示,在罪惡世界裡,沒有完全的公平;即使到了流奶與蜜之地,我們也不可能完美,還是會有意外的傷害、死亡。這世界完全的公平在上帝那裡,上帝已經藉著耶穌基督的死讓那罪惡得以消除;但完全的實現要等主再來,我們今天就是在這不完全裡因信稱義的生活,經歷完全的上帝,但也需要有因信而有的聖潔生活。

「不可殺人」跟「要報仇、要處死刑」,是很多基督徒一直沒有好好解決的問題。我們通常解決的說法是:舊約比較公義,新約是要愛仇敵,不可殺人。但不可殺人在舊約就有,更何況新約、舊約不會有衝突。舊約的神一樣慈愛,新約的神一樣公義。那麼,我們怎麼來理解「不可殺人、愛人如己」,又「要報仇,把當殺的要殺掉」?

我覺得,聖經的要求在新約舊約都是一樣,「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永遠不會廢掉,這不是落伍,這很正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就是你的罪行跟你的罪刑應該相當。賞賜也是。我們並不廢掉上帝的律法,不管是在將來或現在,人一樣會有不同的賞賜、定位,只是將來在天上不會有任何嫉妒。地獄裡的火也不會都是一樣的,在正統神學是這樣講,聖經裡也有。路加福音說,不知道的人要受的責打少一點;知道而犯的,受的責打要多一點。所以明知故犯的,在地獄的火更重;知道得少一點的,或惡性比較輕的,受的處罰輕一點。

「不可殺人」和「公義、報仇」,有什麼不一樣?聖經講,如果是出去砍柴,斧頭脫柄飛出去誤殺了人,不是故意的,這就沒有罪,他可以逃到逃城。如果是恨人而殺人或要謀財害命,就有罪。正統神學不認為基督徒要反對死刑、不可以參戰,雖然現在的世界和教會都不同意這一點。所以,我認為死刑和戰爭還是有它的必要,雖然是很不幸。但按著基督教的教義,我們去執行死刑和戰爭中的殺人任務時,心中不帶著貪和恨的念頭,非常重要。講得容易瞭解一點,當你去管教兒女,或把人家關在監獄裡時,你不是恨他,或貪他的財,或報復,才做這事;你是在愛中刑罰他,為了讓他學會「他做錯了,需要受管教」,以致以後不再做錯而做。包括報血仇的,也不能帶著恨去殺人,只能按著上帝給你的公義和要求,或說帶著上帝的心去殺他。

我們沒有任何資格執行上帝的工作,這就是約瑟說的,「我不能代替上帝,我不能帶著恨來罰你們」,雖然約瑟有讓他們難過了一陣子,也是讓他們知道這作惡的錯誤。

這「不可殺人,不可帶著恨殺人」跟「愛人如己」的關係,可以用一次的專題來講,現在不再細講,只是你看到利未記裡居然就已經講了這個(在17、18節),不是新約才講的。

19節看起來又很奇怪,「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不可以穿混紡的衣服。「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重點在於神不喜歡我們混合。神希望我們單純信靠上帝。

23節開始講到,「迦南地所結的果子要像沒有受割禮一樣,三年之久,不可以吃」。果樹三年不吃?很難。我想這都是一種象徵性的說法,但有實際的操作。意思,這是上帝給你的流奶與蜜之地,但這地方曾經是那麼的污穢,所以即使上帝給你了,即使用血潔淨了,即使迦南人都被殺光了,還是需要有一點等候的時間。

這對我們生活而言,真是太真實。一個妓女從良,一個人殺人犯、強姦犯、慣竊、詐騙集團、老千,只要真正的悔改信了耶穌,我們就接受他跟弟兄一樣;但是,過去的歷史在他身上還是有一些疤痕、傷害和影響,只有到天上才能完全消除,在今生總是需要一段時間醫治、撫平。所以一個慣竊,你不會馬上請他管財務,這是引誘他犯罪。一個性慣犯,不可以讓他單獨跟姊妹一起。這是很正常的。但是,連那地的果子都要等幾年再吃,足見上帝對這些罪惡的恨惡。

時間長短我們很難說,所以「初入教的不可以作監督,免得他自高自大」。而等多久才可以作?都有彈性,不必太死板,但每個教會一定有它的規定。

19:32,「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這是對老人的尊敬。聖經上講,老人要很早就退下來,因為老了會糊塗,會不行。也因此,你對他要有更大的尊重。原因:第一,他以前曾經付出。第二,老人會有越來越多的自卑感,覺得自己不如年輕人了。

我們通常也想到在舊約時是如此的種族中心,排斥外族,迦南人都要殺掉,不可通婚,但那重點是在講那些異教徒因為不認識上帝,實在太邪惡了,以至於不得不滅掉。當然新約舊約都一樣,他們要是悔改,像喇合,邪得很,說謊臉都不紅,又是妓女,這在以色列是要用石頭打死的。但她因著對上帝有信心就被接納,而且還上了英雄榜,是耶穌肉身的祖先;還有基遍人也是。這都在說明,聖經上的愛、恩典、赦免,舊約新約都一樣,只是不同時代有不一樣的表現。

外邦人,是因為他們的罪惡,因此在那時代用殺來避免罪惡的擴散。但也有沒殺掉的, 33節,「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講現實,就是有人跟你住在一起,你不要欺負他,要愛他如己,包括他是應該殺光的迦南人,「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這族群間的仇恨是各國都有的。我們台灣最糟糕的就是欺負外勞,欺負弱勢,欺負原住民,很壞。原住民如果刀槍厲害,也會欺負我們。這是人的罪惡,喜歡仗勢欺人。像電影《賽德克巴萊》,就有其他族抗議他們其實是很壞的。我不知道這件事,但我知道人都是罪人,我對這種美化自己祖先都不相信。彼得前書,「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我們需要的是主的恩典,不是去傳一個你以為光輝的傳統。

注意19:36-37,總在最奇妙的地方來個畫龍點睛,「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能夠善良、行公義,也公道、公平,都是因為「我是你的神」。

20章裡繼續有那些性的罪惡,就不去多談。

祭司的潔淨和不潔淨

21章講到祭司,有些東西我們可能很不順眼。我們今天講「信徒皆祭司」,沒有什麼差別。對,就我們都是罪人、都蒙恩典、都有聖靈、都可以直接到上帝面前來說,信徒皆祭司,不需要聖品階級,也不需要中間有什麼別的人。但我們也不要忘記一件事,神在教會、家庭裡也設立各樣不同的權柄,有牧師、傳道、父母、丈夫。我們不可以像可拉黨攻擊摩西、亞倫說,「大家都是聖潔的,你憑什麼自高?」我們必須順服權柄。這不同的聖潔方式,都有很多的彈性,我們也要尊重。

作祭司的,上帝有特別的要求,第1節,「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他在講,除了自己的家人和未出嫁了的姊妹,牧師不可以辦追思禮拜,沾染自己,就是接觸死者。這跟今天剛好相反,今天牧師在教會作得最多的就是追思禮拜,那是一種愛心。

這都不是說祭司有什麼特別了不起,而是神藉著制度給某些人有這種光輝,要讓人尊重祂,也尊重祂的制度和祂的僕人,而這人本身不一定配。民數記特別講,所有最好的、初熟的獻給耶和華,就是給利未人,其中又最好的就是給祭司。你也不要就嫉妒,有權位的也不要驕傲。重要的是,我們在服事時總不要心存那種恨惡的心。

所有以色列人裡,大概最糟糕的就是祭司。從亞倫開始,到亞倫的兒子,到以利的兒子,到把耶穌釘死的該亞法,到保羅的被審判,大概除了非尼哈、撒母耳還好以外,我看沒有一個祭司是好東西。但神就用了這個制度讓我們看到真是因信稱義。神的確也讓亞倫和他的子孫有尊榮,所以他們有些事不可以做。

6節,他們吃的是上帝的食物,他們要娶的必須是民間非常正派的女子。對我們今天來講,你只要悔改了,我們都愛,我們沒有看妓女和公主有什麼不一樣,都是罪人,都在上帝面前稱義。但的確在罪惡世界我們也有限度、有制度的來有一些分門別類。這些都是相對的,都有改進的空間。這裡說祭司不可以娶寡婦。

18節,「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通通不可以作祭司。這些人,照我們基督教來講,應該是更加倍同情,但上帝的話讓他們好像更加受傷害。我們中間若有這樣的,要剛強一點,不要像玻璃娃娃,一碰就碎,要知道這是上帝的愛。我常覺得回教徒很容易被冒犯就動不動要殺人。但我們基督徒被人冒犯沒關係,因為知道他不懂他自己是瞎眼的,而我是蒙恩、蒙福的。

這不是神輕看人。在新約,我們更是允許由殘疾的人作傳道人,因為神是看內心。但在那個時代或甚至今天,有時候在有些地方,傳道人為了傳福音、見證上帝,要有那種體驗。

22章講到,祭司有任何不潔淨就不可以親近上帝。

聖會的節期

從23章開始講節期。在新約裡,耶穌來都已經成就了這些禮儀、節期,好像不需要,但還是有,像「七日的頭一日是聖日、主日、聖餐禮拜」?除非保守的教會,我們一般還是很看重這些聖誕節、復活節。對,如果你有信心,「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意思是說,日日都是聖潔的,每天都可敬拜上帝,每天都可親近神。有些人因為工作沒有辦法參加星期天崇拜,所以有星期六或星期一的崇拜也很好,都感謝主。我們不限制這個。

甚至,你今天如果去了耶路撒冷、伯利恆、聖地、淚如雨下、跪下來說:「這是主耶穌走過的地方」,很好。你一輩子沒去過,覺得這裡好得不得了,也是很好。耶和華在焚燒的荊棘地方也可以顯出祂的榮耀,「脫下你的鞋子,這是聖地」。而耶路撒冷的聖殿裡充滿了污穢,偶像林立,惹上帝的憤怒。所以,最重要還是你內心對上帝的敬畏和虔誠,這總會呈現在生活裡的每個層面,要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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