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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1001 基督徒的自由(1)        編號 /  647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Mar 28 02:46: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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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自由(1)

什麼是自由?

什麼叫做自由?簡單講,「自由」就是不被約束。彼得後書2:19,「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可以是人、制度、潮流、暴君、獨裁者、流氓、你的丈夫、你的老闆,他讓你做你不想做的事,他不讓你做你想做的事,你沒有自由。使徒是自由的,哥林多前書9:19,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強迫他做他不想做的事。

人的不自由:被罪惡轄制

人的不自由,就是人是被罪惡轄制、控制,「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34)。

我們說,中國不自由、共產社會不自由、專制時代不自由,那不自由是被皇帝、國王或一個強大的政權所控制;世俗政治上也會講不自由,因為統治者、制度是邪惡的,訛詐人的勞力、欺負人的;或不講政治,我的丈夫或老闆很兇,用他的力氣、勢力壓迫我;或在學校裡被霸凌,這都是不自由。

那不自由的原因是出自壞人的罪惡,叫老百姓不自由。這種罪惡又來自他的慾望。雅各書1:15,「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各位,七情六慾是上帝造的,也非常好,但沒有被上帝的話、真理掌控,變成主,就很壞。比方食慾不是壞事,但不受掌控,沒有節制,體重過重,血糖血脂過高,就壞了。

又比方上網、玩電動的慾望、嫉妒、易怒不受控制,就像一個很小的受精卵,慢慢懷胎、長大,被它轄制,就變成罪惡。罪惡就會轄制自己,也會轄制別人,最後叫你死亡的。

譬如法老的私慾造成了以色列人的不自由。那種私或,一個是嫉妒,一個是不安全感。出埃及記1:9,法老「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各位,法老覺得這民的強大會威脅到他,「日後若遇什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這是一種建立在錯誤思想上的私慾、猜想、不安全感。

在教會、學校、國家、社會裡都可能有這種不安全感而造成的錯誤。全世界大家覺得最好的是美國和加拿大的兩國的國界是不設防的,可能有時有點衝突,但還是相當和平。而其他國家,像北韓、南韓中間是多麼危險、不安,這些可能出自心中的嫉妒。

各位,我們心裡都有個小小的法老。有同學比你漂亮、聰明、能幹,我們就會不安的,然後產生了私慾,有了競爭、轄制,造成別人的不自由,這是很恐怖的。埃及人就是如此。私慾懷胎生出罪,罪生出那種邪惡、讓人不自由的虐待。但罪惡不會停在這裡,也不會因你的讓步就停止,這是罪惡可怕的地方。除非你對付它,阻止它繼續擴大。各位,你不要說我吸了一次毒,慾望就滿足了;不會的,下一次你吸毒的慾望會更大,更控制你,你就更不自由。

當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轄制,埃及人沒有因此就滿意了。這不是在講歷史,是在講我們生活。出於你的私慾-嫉妒和不安全感和猜忌,你對人家不好,如果有良心或聖靈光照的人,會想:「我冤枉、委屈他了」。很可惜人間不是這樣。人最不肯做的一件事,就是道歉,因為愛自己的面子甚過承認錯誤。

很多人明知自己做錯,反應卻是把對方想成更壞,好讓他去攻擊別人更有理由、更合理。這是我們中國人千年來最大的問題,可能也是全世界的人最大的問題。不是犯罪是問題;犯罪的確是問題,但犯罪後不肯悔改,還把自己的錯誤合理化,說「都是你害的」,然後再把別人越來越多妖魔化。

在近代西方世界最悲哀的一件事就是德國納粹對猶太人殘殺。德國人因為一次大戰失敗,他們有很多怨氣,不反省自己做錯,反而找個替罪羔羊:「都是猶太人害的」,所以逼迫猶太人,關他、打他、限制他。你的良心和理智知道你錯了,但為了不讓他報復你,就要更傷害他,理直氣壯地把他說得更壞,甚至乾脆消滅他們。這叫就做妖魔化,好叫你的傷害和逼迫合理化。中國以前的鬥爭、反右派也是這樣。夫妻、同事之間也是這樣。不肯道歉,就要把他的錯弄得更大,好讓你的錯誤合理化。

所以埃及人第一步是嫉妒、不安,第二步是虐待,第三步就是殺人。這些很明顯的表現在許多國家民族中。包括日本人在寫他們的教科書,怎麼侵略中國時,一定有很好的理由,比方,「支那人不太會管理自己,我們應該去管理他們」。人常常會把自己的罪惡合理化,把別人的醜惡強化。

不講世界,我們講基督徒,講跟我們有一樣性情的,不管是以利亞或大衛。剛才說法老的慾望到最後的結果是叫他整個國家都垮掉。大衛呢?大衛的私慾、罪惡,最後也都叫自己、叫別人很不自由。「自由」,很多人把它想成是為所欲為,這層面一定要被上帝的話控制,否則就慘了。

大衛是君王,他有相當程度可以為所欲為,當他不想服在上帝的話之下,他晚上走在皇宮頂上看到一個女人在洗澡,就動了情慾。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看到女人洗澡,這不是罪惡,除非是你懷著惡意偷看。但這件事挑起了他的慾望,各位弟兄都知道,這時你應該做的就是不要看了,但大衛想繼續看下去。

自由的弔詭性

很多年輕基督徒都會覺得,自由就是我高興看就看。所以「自由」非常的弔詭,本來是一種不被(罪惡)轄制的自由,但現在變成是我不要被(神的話、人、良心、法律)轄制的自由。我們常常都有這情形,不一定是看色情小說。像現在的網路,隨時都會跳出來那種壞東西,根本不要找就有了,太方便、太自由了。

大衛很自由的去看,不要有人來管。各位,這就陷入了不自由。他最後就被綑綁得好慘。弔詭就在這裡,他有足夠的權力可以自由到違反上帝的法律,沒有人敢怎樣的。而這女人是一個大將軍的妻子,大衛可以把她叫過來,用他的權力跟她睡覺。是很自由,但因為是罪惡,所以以後就有很多事叫他不自由了。第一,這女人懷孕了,怎麼辦?墮胎或騙她老公回來跟她睡覺。不成了,乾脆就把她先生殺掉。但沒有犯錯,怎麼殺?那就借刀殺人,請元帥約押把他放在一個很危險的地方,讓他被敵人殺掉。你看到那自由的弔詭,凡是在罪惡中都有那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的快樂,後來就不自由了,就有種種的悲劇產生。

所以這世界上的不自由,前面講到暴君、壞丈夫、壞老闆,讓我們很不自由。這種情形在以前專制獨裁的國家、奴隸的社會裡有,而在今天一樣有,只是可能用的是比較柔性的方式,但我們一樣有痛苦。像我們教會不少年輕孩子在園區工作,每天工作到十一、二點鐘,賺很多錢,但代價就是一天工作十幾個鐘頭,不自由。很多企業家也是,有自己的私人飛機到處飛,比我們自由太多啦,但他到處飛是為了接洽生意,有時也因為時差不能睡覺,非常辛苦,不見得自由。所以有錢有權的看似自由一點,但金錢和權力常常也讓人更加的不自由,因為罪惡是最大的權力。

人的不自由:服事私慾和宴樂

提多書3:3,保羅說,「我們沒有認識上帝的時候,是在服事各樣的私慾和宴樂」。「服事」是奴隸做的工作。我們沒有信上帝的時候是在作奴隸,我們的主人一個叫做「宴樂」,另外一個叫「私慾」。這是什麼意思?

奴隸很可憐,我們都懂,現在則是加班很辛苦,那是不自由。但是不是有很多的錢,不為衣食憂愁,就不是奴隸了呢?保羅說,也是奴隸。

羅馬社會非常的奢華,三日一小酌,五日一大宴,極盡酒池肉林,奢華之事。這在台北也不遑多讓,一天吃三頓晚宴是非常有可能。如果是談生意,還要喝酒,不然就是不給面子。在羅馬,你是官、是王、是伯公爵,你的權力很大,但你不自由,你非吃不可。那怎麼辦?於是有個設備,叫做嘔吐池。這不叫做享受吃,叫做吃的奴隸,服事宴樂,作宴樂的奴隸。

而作私慾的奴隸一樣,吃、性…,怎麼虐待人讓自己更滿足。所謂的更自由、放縱,結果是更大的痛苦,自己也痛苦,別人也痛苦。甚麼「性奴、兒童色情演員」,都是高度不正常。

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到黑暗時代的前兆,英國一則新聞,把兩個小孩丟在籠子裡叫他們格鬥的畫面放在網上,引起很多人關心。不是普通的打架,是失傳很久的中世紀cage fight,是很殘忍的,那實在可以把人打死的。然後有一大堆人在那裡看、叫、下賭注,偶爾還有個穿三點式的女孩子在那裡走一圈。

我相信一個比較正常的人總不喜歡看到太多這種事情,要自由的看這些什麼拳擊、鬥狗、鬥雞、鬥蟋蟀,這都是你的慾望,到最後就變成一個罪。千年來,有多少女人在一兩歲時就折斷腳骨綁起來,殘忍到這地步,而像辜鴻銘這種人竟覺得抓著女人纏的小腳聞是最大的快樂。

我們不只在服事暴君,不只是在為五斗米折腰,不只是在為養育兒女、吃飯、還房貸等等而辛苦上班工作,我們有時候在最舒服的時候,服事各種私慾和宴樂,炫耀我們的財富或做那些荒唐無恥的事。

自由與權勢的關係

任何的權勢,不管是飢餓力量的權勢、法老力量的權勢、社會風俗的權勢,還包括罪惡的慾望、憤怒、嫉妒、毀謗。從某個角度講,議員、民代可以說傷人的話,因為他們在國會裡的言論是有免責權。或你很聰明,可以不犯法就傷別人,比方在一個有小兒麻痺症的人面前說「你走路姿態怎麼會這麼奇怪」。這都造成了假自由和真奴隸。

聖經裡,不管是舊約以色列人在法老底下,或新約強調人在罪惡的權勢底下,都說:自由都跟權勢有關係。原來在法老、罪惡的權勢下,就不自由,作奴隸;在耶和華的權勢下,就真自由,不是奴僕,而是兒子。所以,人類要自由必須找到一個真正正確的權勢,就是上帝。

以弗所書2:2-3說,我們不認識上帝的時候,「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注意,他說,不信上帝的人,不管是君王、奴隸,都在這罪惡世界隨從、順服、放縱;你說這是自由嗎?這幾個字就是奴隸,今天的風俗命令你做什麼,你就得做什麼;時代的潮流叫你怎樣,你就得怎樣。說得難聽一點,潮流逼著你穿五吋高的高跟鞋,,即使穿了會摔跤或對身體不好,你也非穿不可。但這整個世界的風俗、文化、權勢的力量是很大的,我們不一定能抗,我們都服在它底下。另一方面,尤其現在的年輕人,很喜歡這後現代為所欲為的風俗,尤其現在教育越人本主義就越遠離基督教,所以幹什麼都可以,老師不可打罵學生,反過來,現在是家長和學生羞辱老師、校長。

基督教的傳統講,權勢、力量(power)就是一種創造,歌羅西書講,「一切執政掌權的都是被上帝所造,也是為祂所造」。但人的罪惡使權勢和力量墮落了,但它還是被上帝使用,最後也會被上帝制服。基督教一直有個「權力叫人腐化」的觀念,任何人,不管是學生、小孩,一旦有了權勢,也會腐化,也會傷害人。學生放肆,叫老師很難教。我也常常在餐廳、捷運上看到小孩子尖叫、不聽話,父母完全沒有辦法。

另一個例子,以前官僚讓我們很受不了,區公所的辦事員都兇得不得了。但現在人民作主了,現在你去區公所,大門一開,每個辦事人員都先站成一排向民眾一鞠躬,「歡迎光臨,我們可以為你服務嗎」?各位,能夠進步,這是非常好的事,但我也看到我們有些罪人有了權利,就濫用權利欺負人,自己錯了,卻說,「我要申訴」;海關要檢查,就說:「你憑什麼檢查我的行李」?政府、人民、長老、執事,每一個階層都是這樣,得勢了就容易叫人腐化。

各位,你要小心,權力叫人自由,權力讓人方便,但金錢也好、地位也好、法老也好、大衛也好,如果不約束在上帝手下的話,也會叫別人和自己不自由。以我們很可憐,在罪惡權勢之下,罪惡藉著各樣不同方式轄制我們,我們是罪惡的奴隸。

人的不自由:憤怒之子

以弗所書還講到,「我們是憤怒之子」,我們在這世界上不自由。當法老、秦始皇憤怒的時候,就叫好多人敢怒不敢言,沒有自由可言。

現在社會也是這樣,越是自由、舒適,大家情緒就越不好,每個人的火氣都很大,快樂也沒以前多。教會裡也是,動不動就一言不合,就受傷或被傷害。人是罪惡、情慾的奴隸,人是死亡的奴隸。這兩個東西作我們的主人,叫我們不能快樂。常常越為所欲為,越不能快樂。你看黄仁宇寫的《萬曆十五年》,皇帝幾十年不上朝了,卻不快樂,這很像我們聖經講的,你有了一切,卻沒有上帝,就不自由,而且到最後,「死亡」就叫你最不自由。

人的不自由:死亡的奴僕

希伯來書2:15,主耶穌「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作奴隸,一個是你要做你不想做的事,你想做的事不能做。另外一個是,不管你想做不想做,都在懼怕當中。怕,到最後就是怕死。

聖經裡,把「死」形容得很生動,約伯記18: 11講到人一生「四面的驚嚇要使他害怕」,最後,14節,「他要從所倚靠的帳棚被拔出來,帶到驚嚇的王那裡。」死亡的頭銜,就叫做「驚嚇的王」。

馬丁路德說過一句很有智慧的話,他說,「死亡本身沒什麼可怕」,尤其對我們基督徒,死只是讓我們迅速到上帝那裡去的過程,是很好的。傳統神學上講,也就是靈魂和身體分開,靈魂到主那裡去。路德繼續說,「死亡的可怕是對死的感覺」。這從你小時候開始,若看到有人被車撞死,開始有點死的感覺。慢慢長大,可能參加了追思禮拜,更有了死的感覺。到四、五十歲以後,身體上這功能不好、那功能不好,眼睛看不清、耳朵聽不清,心臟沒有那麼有力,冬天手腳容易冷,兩腿沒有那麼有力,走不動了,上廁所的時間加長,死的感覺就越來越強烈,好像是一種恐懼。所以聖經上說,「帶到驚嚇的王那裡」。

總之,在這罪惡世界如果沒有認識上帝,我們怎麼樣都是不自由的。

神救我們脫離不自由的黑暗權勢

感謝主,舊約時以色列人在不自由的法老手下被另外一個權勢,就是真正唯一正確的權勢-耶和華所拯救,從埃及出來了。在新約時,我們更清楚看到耶穌來對我們罪人的拯救。歌羅西書1: 13,「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原來我們在黑暗、罪惡、私慾(自己的和別人的)的權勢下,別人對我們的壓迫、約束使我們不自由,然後我們自己的情緒、暴怒讓人家不舒服。大家不舒服當中,你氣得也不想活下去,但不想活下去又怕死,活下去又活得不快樂,所以我們越來越自由,卻有越來越多人要自殺。我真的要說,那些要自殺的人,如果有機會在他自殺之前關到集中營裡先餓他一個禮拜,讓他有缺乏,他就會有求生的慾望了。

我們原來在黑暗的權勢下,怎麼樣都不自由,當然不管你是物質上、精神上怎麼樣的缺乏,各樣不能隨心所欲的痛苦,但你就算是各樣都不缺,就像台灣現在,我們還是一點沒有更自由,一點沒有更快樂。你看有錢有權有勢人,他心靈很自由、快樂嗎?沒有。他自己還是不快樂,也叫旁邊的人不快樂。

有時有些人一出現,旁邊的人就不安。我自己常常反省,我在這個家裡,別人會不安還是很安?別人是希望我在還是不在較好?如果每個人都希望你不在,那就是希望你死。我也碰到過教會裡的老人,實在都值得同情,有的脾氣真壞,一發脾氣就會說句話:「我死了你們就高興了」,他知道自己惹人,他不快樂、不自由。這叫黑暗的權勢,從罪惡、從遠離上帝來的,不管是賢與不肖,不管是什麼社會環境的人,如果沒有上帝,我們都不自由。因為在黑暗權勢之中放縱私慾也好,被自己或別人的私慾控制也好,說話自由傷人或被人傷害也好,我們都是不自由、不快樂。

但感謝主,神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照祂榮耀的權能」。祂的能力是榮耀的、美善的,讓我們「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讓我們有能力行善、愛人,甚至有那能力、動力來喜悅愛人、喜悅行善,能凡事歡歡喜喜的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我們的自由的確是和弟兄姊妹在一起同得基業,是在光明裡面的有力量,有歡喜。這就是這世界上沒有的。你在上帝給你的恩惠、慈愛、拯救當中,力上加力,感謝主。是的,我們還是活在人間的肉體和該撒的世界裡,我們求主讓我們在其中能夠平安,能夠得勝黑暗的權勢。

也說一個例子,昨天我跟我太太在一個書房裡,她接了一通弟兄姊妹的電話,我在那裡看書,準備今天的講道,(所以今天講得爛就是因為昨天電話太多),我就想到自由和不自由的問題。因為我們家不大,我沒有自己的書房,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自由,沒有人吵我、管我,一個人靜靜看書。我覺得,這自由是最低的要求吧,不是罪惡。我覺得我是很孤僻的人,但奉公守法,誠實工作,不好吃懶做,只是希望有點自由的時間,下班時可以看看書,所以不喜歡牧會,因為牧師沒有下班時間,什麼時候電話進來都要服務。感謝主,幾十年來總在學習。是學習讓步,一直讓步,你們隨時都可以煩我找我,我都跟你禱告,但到晚上12點鐘以後不可以,這是我自己給自己要求。可是12點鐘以後還是有。不過我發現,假設1點到1點10分是我自由的時間,那10分鐘不可以有人吵我,卻是我最不自由、我神經最繃緊的時候:「電話不要響」,因為我被轄制了。我是在說,我們人的可憐,就算你一直讓步,還是不自由,那不是你懦弱,而是需要認識上帝。

感謝主,我這十幾年一直在學習的是:主都有美好的帶領,就算是一件不合理的事。做錯了,我們可以更正。在未更正之前,我們求主讓我們相信主一定有祂的美意。感謝主,昨天師母打電話時,我覺得非常自由,我想:神給我們機會能跟弟兄姊妹說話,很好,我們為他禱告,求神祝福他。

各位,神給我們很大的空間,但最大的空間是捨己的空間。你願意捨己、信靠上帝,就有一切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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