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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1011 赦罪有福 (羅馬書4:7-8)        編號 /  651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Mar 28 02:50:3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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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罪有福(羅馬書4:7-8)

信息經文:「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4:7-8)

為何「蒙神赦罪」是有福?

通常世俗講有福氣,是說兒女很孝順,先生對你很好,長命富貴,成績很好,長得很漂亮。我們基督徒不會說這不是福氣,這的確是福氣,然而,我們很難想像一個人罪得赦免是有福氣的。因為前提是你得先知道自己是有罪惡的,然後這罪惡竟然被赦免了,可是,現在的人並不覺得自己有罪惡,即使有,也不覺得這罪惡有什麼了不起,就是因為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所以也就不覺得被赦免有什麼了不起。而事實上我們對每個人所傳的福音就是,我們有個最基本的福氣:我們的罪被上帝赦免了。而這個赦免如此之大、之寶貴,以致我們很喜樂,喜樂到即使我沒有好婚姻、好家庭、好身體、好財富時,依然覺得自己真是很幸福、快樂、滿足。

這就要來瞭解一下,什麼叫做「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簡單說「遮蓋」實在不算好字,比方你欠了一千萬,你欠的錢不算在你的名下,就是好像你沒欠一樣。你殺了人,就好像你沒殺人一樣。你犯了淫亂的罪,就好像沒有發生一樣。這在人間實在不可能的,現在的家庭裡包括基督徒、傳道人,很多時候的問題不在殺人放火,但就在淫亂這事上有犯罪。這件事讓我們很難過,夫妻間很不愉快,很多時候根本不能和好,就離婚了。就算是不離婚,也會長期有一種陰影,不管在犯的人或被冒犯的人身上都有陰影,那罪是除不掉的,沒有辦法被塗抹、被遮蓋得好像沒有發生一樣。

只有上帝能赦罪

所以,你現在知道原諒、赦免、饒恕有多困難了嗎?因為我們凡夫俗子,不管是犯罪的或被冒犯的那一方,我們沒有辦法讓那罪好像沒有發生一樣,這只有上帝辦得到,這只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辦得到。要說忘記,但談何容易?總會有新的衝突,當衝突一起來我們就又提起舊帳,想到就氣。有時候我們也想忘記,但忘不掉。

既然人是這樣,很痛苦,但又要想辦法忘掉,於是就有個辦法,乾脆立個法承認犯罪沒錯,通姦沒錯,同性戀沒錯,吸毒沒罪,西方有些地方也說吸毒不是罪,是病,在荷蘭甚至還提供你毒品,這些你都可以說在法律上不是罪,而你心裡絕不能完全抹滅掉你做錯的控告,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人若沒有得到那潔淨、赦免、不算為罪的恩典的話,不會有平安的。

饒恕例一:約瑟

聖經裡第一個比較有名的赦罪的事就是約瑟赦免、原諒他的兄弟。他的兄弟是不好的,老大流便犯淫亂,老二利未、老三西緬在十三、四歲時就殺了示劍全城的人,很殘忍。雖然說兄弟鬩牆是常有的事,但我們當中很少會恨兄弟到一個地步要把他殺掉,而且是親手殺掉,可見這些兄弟差勁到什麼地步,後來是上帝讓一隊人肉販子的人經過,猶大就說「殺他做什麼?把他賣掉還有錢拿」。恨弟兄、把弟兄賣了、而且本來要殺他,又賣他換錢,之後他們又繼續另一個罪惡,就是騙父親說:「你兒子死掉了,這是他的血衣,你認一認」。然後好像就沒事了,他們沒有什麼報應、遺憾、難過。

然而各位,不會沒有事的。約瑟十七歲時被賣,卅歲時出來作宰相,就是過了13年。再過了7個豐年和2個荒年以後,就是22年,那時飢荒那麼大,以致於雅各家也沒有東西吃了,雅各就派他的兒子去埃及買糧食。作錯事的人很輕易地忘掉過去的罪惡,然而對被害人而言,卻是一生難忘的,他們沒有認出那宰相就是他們22年前賣出的弟弟,但約瑟卻認出他們來了,於是就用間諜罪把他的哥哥們關起來。

那個時候的間諜罪比現在可嚴重多了,是可能處死的。在這情況下,你的反應會是如何?第一個應該是害怕,第二個應該很生氣,冤枉。而你知道約瑟哥哥們的反應是什麼?他們竟然不是說我們怎麼這麼倒楣、委屈,他們互相說的第一句話就提到22年前那件事:「我們有罪」,可見22年來他們沒有平安過。

各位,每一個人不管多麼強悍,多麼會說謊,多麼老奸巨猾、寡廉鮮恥、下流、貪污,不管霸凌別人多麼臉不紅氣不喘,不管打老婆打得多凶,這在社會上常常看到的。你看到那些同性戀遊行的時候說性隨著人權,真是沒有廉恥,但他不會不知道那是罪惡,因為上帝的律法是寫在他心上。我們不是要責備同性戀,好像他們特別有罪,因為我們沒有比他們乾淨,在神眼裡,犯異性戀的淫亂與同性戀是同樣可鄙的,我只是說你在很多時候看到人犯罪了,他不但不承認,還覺得自己很對。各位,這不可能的!有時你聲音越大,越顯得你心虛,被揭發了還捏造一些理由說這是政治迫害,但你心裡不會不知道你有錯,你我都是一樣。

約瑟的哥哥們那麼壞,他們被冤枉的第一個反應不是倒楣、害怕,而是想到他們22年前所犯的罪,當他們要殺弟弟時,弟弟那種可憐、哀哭的表情,他們沒有一個人同情,但也沒有一個人忘記。他們說,「今天這件事是那個罪向我們追討」。後來約瑟跟他們相認:「我是約瑟,我父親還在嗎」?聖經上說「他弟兄不能回答,因為在他面前都驚惶」,嚇死了。約瑟當然馬上就安慰、饒恕、赦免他們。

各位,你怎麼饒恕、赦免?很多人說要饒恕的理由是:「你要想想他也有些優點」,但他的優點就是拳頭大,會打人而已,還有什麼優點?我也聽到很多人講:「不要跟人家比較,人與人之間是不能比的」。然而你怎麼能夠不跟人家比較?我們會比較的,沒有辦法。各位,任何事的答案都在仰望上帝,你要相信上帝的恩典。

所以,約瑟,我不知道他這段時間怎麼過的,很多艱難,但他始終知道一件事:「是上帝把我帶來的;雖然你們賣我沒錯,但是上帝把我帶來這裡」。我們肉體最軟弱的一件事情就是我們沒有辦法思想上帝,我們自動的不會想到上帝,我們自動會想自己如何如何地不幸,別人如何如何地可惡,我們只有求神,一個重生得救的人有聖靈,盼望我們能夠常常思想我們的上帝。

約瑟能夠安慰他們:「不要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來的」,是因為他看到每件事都有神,這並不是說我們就和稀泥、不分是非對錯、甚至不處罰,而是說我們有一顆神的心,我們蒙了上帝的愛。

但這次他們的原諒並不理想,約瑟沒有正式的赦免他們,因為他的兄弟沒有向他認錯。兄弟不認錯,約瑟當然不能說「我饒了你」,他很厚道的不提這件事,但在基督教裡我們很強調認罪。對,我們很強調上帝的恩典,那勝過一切,但我們也很強調認罪,所以你知道這次的赦免後再過了17年,他們父親雅各死時,又看到原來這22年再加上17年來,他兄弟都沒有平安。赦免了、團聚了、約瑟對他們很好了,還是沒有平安。雅各死了,他們第一件事又是,不是分遺產或別的事,他們第一個反應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著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地報復我們。」你看,這17年他們並沒有平安。

他們於是跟約瑟說,「爸爸說請你原諒我們」,抬出爸爸來,約瑟聽了就哭了。當他們說出「請你原諒我們」這句話,是22年加17年之前他們沒有說過的,「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這是他們第一次認錯。感謝主,約瑟當然也赦免了。

饒恕例二:大衛

另外一件我們不太熟悉的饒恕,但災禍真是好大,就是大衛對他兒子押沙龍。押沙龍殺了他哥哥暗嫩,因為哥哥強姦了妹妹,所以押沙龍要報仇。但不管怎麼樣,押沙龍殺了哥哥是錯了,雖然他殺哥哥就是出於正義感。但各位,任何事,你沒有上帝,都會出錯的,正義感也是一樣,押沙龍始終沒有上帝,他不應該殺人,他也知道他錯了,所以殺了哥哥以後就逃,聖經上講大衛非常想念押沙龍。

押沙龍報仇殺了哥哥後,他很想他父親,或說他想回家,大衛也很想這兒子,但大衛是恨死這兒子,又愛死這兒子:「你把我的老大殺掉,我真的很氣,但你也是我的兒子,我很想念你」,怎麼辦?我們感謝主,大衛的元帥約押是押沙龍的表哥,也是好朋友,約押就想辦法讓押沙龍能夠回來,他藉著一個賢德婦人講了一個故事,讓大衛被提醒,大衛聽了就跟約押講,「好吧,你可以把押沙龍帶回來」。押沙龍回來了,大衛很想、很愛又很氣這兒子,就做了個不完全的事:「叫他回家,不要見我的面」。

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的赦免,押沙龍沒有認罪,大衛也沒有赦免。後來約押又想辦法,他們父子見面,甚至親嘴了,但還是缺少一個東西,押沙龍沒有認罪,大衛沒有說「我饒恕你」。各位,一個不完全的赦免及和好留在那邊,就很痛苦。我們中間也常是如此。這痛苦後來就是押沙龍要殺他爸爸,他造反。

上帝對大衛就不是這樣,大衛是犯了好大的罪,又淫亂,又謀殺,又說謊,又欺騙,但當大衛被上帝赦免了以後,上帝從來不再提這件事,不算為有罪,好像沒有發生一樣,那帳都完全沒有了,包括大衛後來又犯罪了。我們人都是這樣,不會停止犯罪,這真是求主赦免,只有見主面時我們才能完全聖潔,在世上我們就會犯罪,但我們感謝主,因信稱義,主總是赦免我們,而且主不會再提祂已經赦免的事。

大衛後來又犯罪了,他數點民數,那也受到處罰,但他認罪悔改以後那件事又變成非常美的結局,他獻上祭的地方後來就變成聖殿所在的地方。神把我們的罪惡丟在大海裡,祂不再提那件事了。神是愛,愛,不計算人的過,祂不再去想這件事了。

耶穌的代贖

當我們講上帝這奇妙救恩時,好像沒有發生一樣,然而各位,上帝不能改帳、作假帳的,我們犯罪了,不算在我們身上,這是不可以的。因為耶和華「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下面一句,「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所以,假如不算在大衛身上,不算在你我身上,就一定要算在一個人身上,以賽亞書53:6,「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那就是算在耶穌基督身上了。

這是耶穌代贖的重要地方,耶穌代替、背負我們一切的過犯,但這代替是不公平的。今天我殺了人,我媽媽可以跟法官講「我代替兒子」嗎?法律並不允許這事的,上帝的法律也不允許的,那麼耶穌怎麼可以代替我們?

祂是可以的!因為耶穌基督的價值是無限的,祂是上帝的兒子,是完全的神,創造宇宙萬有的神、三位一體的第二位、上帝的道、上帝的獨生子,祂又是完全的人,跟我們一樣,「他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除了他沒有罪以外。這跟我們不一樣,事實上神學上講祂有七情六慾,只是沒有罪。甚至祂會軟弱,「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林後13:4),祂會生病,祂會死,祂也真的死了,但祂沒有罪。

完全的神有一個完全的人性,沒有罪,但是,上帝的公平、公義、拯救要叫祂來代替我們,祂就必須有罪。我沒有講異端,我只是講你們不太敢想的,我也不敢想。因為上帝不可以處罰沒有罪的,上帝處罰沒有罪的人,上帝就不公平。這個聖經講得不太多,但有三個地方,一個是哥林多後書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另外兩處在加拉太書3:13,神使祂為我們成了咒詛「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和哥林多後書8:9,「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上帝因著愛我們,使祂的兒子為我們成為貧窮、為我們成為咒詛、為我們成為罪。

如果你認識這一點,就是耶穌完全沒有罪,但在祂道成肉身的某一個時候開始,祂為我們成為罪,這聖經學者或教會傳統只能猜,那叫做「耶穌的受難」。事實上耶穌的受難the Passion of Christ,應該從祂道成肉身就開始,因為祂是上帝,成為人就是受到很大的羞辱、限制,祂這麼偉大,被貶成這麼低。不過一般來講,耶穌受難通常說是從客西馬尼園開始,就是那個時候上帝沈重的手在祂身上,公平的擊打祂,祂必須是罪人,但很可能祂有一個時候,我們大概可以清楚的說,在十字架上的某一個時候,祂成為罪了。

各位請記得,祂在任何一個時候永遠是神,包括所謂祂死的時候,祂是真的死了,不要以為祂昏過去或假死,祂是真的死了。但神不會死,祂是神,祂怎麼死?我們就只能說這位「神而人」的死是個奧秘,祂因罪而死,沒有罪不會死。我們比較能猜想到的,在馬可福音有講祂進到客西馬尼園時是難過、驚恐、憂傷、害怕。你很難想為什麼上帝的兒子會這樣,很多人,很多革命志士、烈士視死如歸,沒有什麼害怕,馬可福音特別講耶穌進到客西馬尼園祂驚恐起來、祂害怕。祂不是怕那痛,那痛有什麼了不起?祂也不是怕那羞辱,那羞辱也沒什麼了不起,有人比祂受過更大的羞辱。祂在十字架上倒數第二句話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我只能這樣猜,不一定對,但你們看我講得對不對。我認為耶穌是真的在問這問題,不是假的問,也就是祂真的知道神離開祂了。但那個時候非離棄不可,因為神不能跟罪惡在一起,神不但不能跟罪惡在一起,神要盡祂一切的憤怒擊打罪惡。所以耶穌那時最大的痛苦,不是肉體的痛及死,而是集所有的罪惡於大成的殺人犯、強姦犯、流氓、欺詐犯,而神離開祂了,各位,這叫十字架。

我們感謝主,即使在這個時候祂還是神,還是上帝的兒子,以致於這句話的下一句話,當上帝離棄祂的時候祂不離棄上帝,祂說,「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因為這件事情,因為祂為我們成為罪,承受了一切祂不該承受的,哥林多後書5:19,「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好像沒有發生一樣。這叫做有福,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主不算為有罪的。

你常常被罪惡控告,魔鬼藉著這些事控告你,律法控告你,你晝夜難安。有時候安,但知道那不過是把它壓在重重事情之下,那東西還在那裡,你太太(先生)還記得那件事,你也記得那件事,你唯有在基督裡面被赦免、被塗抹,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這叫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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