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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1105 假愛真恨(約翰壹書4:10)        編號 /  659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Mar 28 03:04: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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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愛真恨(約翰壹書4:10)

基督徒談到「愛」,很多時候跟聖經上講的有個很大的差異。我先從「愛不是什麼」講起。

「愛」不是什麼

 1.「愛」不是滿足自己的慾望

我們太容易以為滿足自己的慾望是愛。不知道有多少男孩對女孩說,「你若愛我,就上床」。又譬如我愛吃冰淇淋,因為滿足我的口慾。各位也請你不要想這是非法、不道德、不上進的,這不一定是壞事。就它是上帝造的,不管是哪一種七情六慾都非常好,這是我們幸福快樂的一個重要來源。若沒有食慾,你吃東西就不會快樂;沒有性慾,夫妻生活就不會快樂;沒有得博士學位的慾望,拿到了也不會快樂;你想要住得舒服一點,這可以激發你努力上班。

當然,慾望的不好就是它會成為我們的主,主宰我們。任何事的錯誤都在於上帝不是絕對的主。我們的慾望,基本上都是好的;當它主宰了我們,那就是人的悲哀和痛苦。

這也是我們基督教講的。我們如果真的要幸福快樂,需要服在上帝的權柄下,需要破碎自己、捨己、背十字架、順服上帝。這些在我們講、聽、行的時候常有很多偏差,結果就變成一種虐待自己的禁慾主義、苦修主義,叫我們痛苦。

各位,所有的慾望,物質、肉體、精神上的滿足,都可以是好的,本來也是好的,將來在新天新地也是好的。只是當它凌駕在上帝之上,它成為我們的主的時候,任何東西包括最高貴的對美、對自由的追求或性慾的滿足等等,都會成為極大的罪惡。

 2.「愛」不求自己的益處

哥林多前書13:5,原文沒有「益處」兩個字,也就是「愛,不追求、不尋找自己的」(love does not seek him or herself)。

各位請小心一點,這不是中國文化裡那種大公無私、為國、為民、為父母,就是絕不為己的偽善。「人人都為別人活」,第一個這不合情理,第二個也不可能,因為違反生物的本能。當這種道德一旦被揭穿或放棄以後,就變成一個極端自私的社會,一肚子男盜女娼,滿口仁義道德。我們要小心。

私慾並不一定是壞。但對基督徒而言,上帝最重要,當想到我們是上帝的人之時,自己的進修、改善、富裕、健康,都是希望成為上帝的器皿。

「愛,不求自己的益處」,對不信主的人來講,是什麼?不為自己打算嗎?我們沒有說,讓自己更漂亮、更健康、更聰明這些事情不好。但你不尋求自己的好處的前提是:神把一切好處白白賜給我們了。所以回到一個總原則,你要讓自己更好,總要完全的服在信靠順服在上帝的權柄和恩典之下。當你沒有這一層時,就會變得極端的自私。

用個例子來講,通常一個出生在幸福家庭,被照顧、關愛的人會對人比較大方。相反的,通常一個在太窮苦的環境中長大的人容易吝嗇,不懂得厚待人。任何一個基督徒,不管你的個性、出身、家庭怎麼樣,如果聖靈常常幫助你,神的話常常恩待你,讓你知道神是何等愛我們,你會變得較大方。

「愛,不求自己的益處」,不是說我們不顧自己的死活,而是知道上帝給我們的一切是最好的。而上帝在給我們一切豐富、美好恩典時,不要我們就懶惰、什麼事都不做。恩典常常是藉著我們的努力和上進而得的。

當一個基督徒領受了豐富恩典,他也不被轄制。愛乾淨是非常好,但也會轄制你,使你很難適應環境,或讓你沒有辦法愛髒的人。我們需要能在各方面,知識上、道德上、靈性上,像彼得後書4章講的,有了這個,又要加上那個,我們對真善美有最大的渴慕和追求,希望一切物質的、今生的各樣都越來越好,但我們不被他轄制,以至於碰到不好之時,我們不會就痛不欲生、受不了、滄海難為水。我們基督徒能夠處豐富,也能夠處卑賤,這是自由。

回到我們講到的不自由。當人墮落以後,這慾望還是好的,但他常常就綑綁我們,最常的是性慾。創世記49:4形容雅各的長子流便,說他「放縱情慾,滾沸如水」。其實流便是哥哥裡唯一對弟弟約瑟有點愛的,但他是個花花公子、到處留情,見愛勇為,但愛那不該愛的,上他父親的床,愛上他父親的妾,就很不應該。所有的美善、自由、真理、知識、公平、正義,不在上帝的恩典和權柄之下,都會出問題。

他父親雅各有四個妻子,其中兩個是妾,都是服事太太的陪嫁婢女,也幫雅各生了孩子。這種人的身分很低,可能也很自卑,也受人的欺負。流便憐香惜玉,同情安慰到上了床,但不管有什麼多正確的理由,沒有東西可以凌駕在上帝的話之上。當上帝說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其他很多事都是這樣。杜斯妥也夫斯基寫過《罪與罰》,有個有正義感的年輕人,幫助窮人,他後來殺了一個老人,那老人是個人渣,吝嗇、自私、下流,但有錢。他把老人的錢分給窮苦的人,但他後來就有極大的痛苦。

流便這種違反上帝律法而發出來的情慾,常常特別強烈。再講得難聽一點,同性戀也是這樣,或夫妻之愛常常是淡如水,但婚外情就慾火可以熱焚身,那是罪惡,不是愛。

耶利米書3:5,「隨自己的私意而行」,這是現代流行的自由開放的社會,要做什麼就做什麼。但我們基督徒不能這樣,就是放縱私慾做一個合理的事,也是冒犯上帝的。

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好像叫「郎心如鐵」,一個有婦之夫愛上一個愛他的富家美少女,兩個人非常談得來。而他自己的太太又醜,生活乏味枯燥,經濟也有問題,就想殺掉自己的太太。兩個人去度假,划著一條小船,心想把太太推下水淹死,但他是在非常虔誠基督教家庭長大的,良心劇烈的控告自己,以致下不了手。而在這時候小船翻了,太太掉進水裡,他還要救他太太,但太太淹死了。後來這事被發現,控告他謀殺,最後他是處死了。

美國差不多廿世紀初有很多這些小說,包括海明威,甚至中世紀文藝復興以後的西方,都有個特點:大膽、勇敢、正義,追求人生的美善和愛情的(像徐志摩這樣)。他們大概都是反對基督教,都是用最動人的方式來描述基督教的扼殺人性。我都覺得那電影在描述他母親給他的教育就是一種保守、嚴苛、死板的宗教教育,叫人沒有快樂。

各位,我只能勸你,魔鬼和你墮落的理性會用一切的理由告訴你:「滿足自己的慾望是真愛」。而神給人最大的一個處罰,羅馬書1:26,「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任憑你犯罪下去。我們應該常常禱告:「主,求你攔阻我不犯任意妄為的罪」。

「隨自己的私意而行」可以翻成「放縱自己的情慾」。現在、每一個沒有上帝的社會,歸根就底都會講:「順著自己的感覺、情緒、情慾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吧,不管到最後是虛空或痛苦」。從聖經來看,只有順服上帝,我們的情慾、理想才有個最恰當的管道。

士師記裡的參孫,力大無窮,非常聰明,他出的兩個謎語沒有人能猜得到,而且他有強烈的感情,可能跟流便有點相似,他看到一非利士女子就喜歡。他的爸媽說一句話:「以色列女子裡你沒有一個喜歡嗎?你為什麼要找一個上帝禁止的、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各位,我不覺得娶嫁外邦人是個罪惡,但可能會讓你有很多損失。對,教會裡的人都乏善可陳,所以參孫就在外面找。

其實參孫是以色列的士師,他應該愛以色列人。在15章裡,以色列人對參孫是無情無義。三千個以色列人可以武裝成一個隊伍來抵抗非利士人,但他們卻用三千個人來綑綁參孫交給非利士人,下流極了。我覺得參孫願意被綁,除了不怕以外,他也是心碎了。參孫說一句話,「你們發誓你們不害死我,我就願意被交出去」。意思是說,「如果是你們,我不會抵抗的,因為心碎了」。所以非利士人應該讓以色列人殺參孫的。

這就像今天有個丈夫跟妻子講,「老婆,你很漂亮,我老闆看上你了,你陪他睡覺,我可以升官,薪水多一點,好不好」?各位,你是那老婆的話,你能說什麼?恐怕跟參孫一樣,心也碎了。

莎士比亞寫的凱撒大帝是在元老院裡被他的同事刺死,廿三個人一人一刀。凱撒一直躲,後來看到他最好的朋友布魯圖(Brutus)也拿刀要刺他,凱撒就說:「你也有份嗎?那我死就算了」,因為心碎了。

我還是在講參孫的感情,他希望有個愛他的人,這不是罪惡,但如果上帝的話明明的禁止,那這就是罪惡。我知道我們會找理由合理化自己,不管是貪污、作弊、拿錢、婚外情、同性戀。

參孫是一個有強烈感情,希望這強烈感情能被滿足的人,但我必須說他很不幸,他不能在以色列人中找到可以令他滿足的對象?各位,我們很多人的婚姻恐怕都是這樣,但我只能勸你,你持守上帝的律法,守住這婚姻,對你一定是更好。這是我們在世界上的十字架。

先不說參孫一定是怎麼壞、怎麼不屬靈,我們不敢這樣說。士師記13章最後一節講,「耶和華的靈感動他」,14章一開頭就講他對非利士女人有興趣。我們人的善惡是一念之差。

14:2,「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原文就是告知,「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那是一句命令句,不是個請求。他的父母跟他講了以後,他拒絕的理由是非常理直氣壯的,14:3,「因我喜悅她」,因為她滿足我的情慾。

我們剛才說「愛」不是滿足自己。你說這好像自私了一點,但「愛」上帝,上帝一定會滿足我們的,你要信靠祂。基督教講的「愛最基本不是滿足自己」,不是說不看重自己,不是說自己不重要,而是我們順服、相信上帝,所以請不要以為我們是禁慾主義或虐待自己。

 3.「愛」也不是滿足對方

士師記14章以後,參孫實在是一個模範丈夫。他對他妻子不但是很主動的愛,而且是七十個七次的愛,滿足妻子一切的要求。當參孫跟非利士人結成親家後,非利士人對他是很壞的,一點沒有fair play運動員精神。他們猜不出來謎語就要給參孫七套衣服,但他們輸不起,就跟參孫的太太講:「你去問他那謎底到底是什麼,你不跟我講,我就要把你全家通通燒掉」。這簡直是流氓。(我提醒你,最後他們是把她全家都燒掉了。)參孫的太太居然就去騙她老公。你說有這種老婆嗎?

16節,「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各位姊妹,這句話有點熟悉吧?「你都不愛我,不給我買衣服」。我們人間的愛就是滿足自己或互相滿足,但我現在把三個都否定了。滿足一定要在上帝的權柄之下。人間一切的罪惡和錯誤就是:我們自己來,不要上帝。

參孫就跟她講了。參孫也很聰明,他知道老婆套他的話,就發脾氣,也沒有離婚,也沒有打老婆,也沒有打非利士人,就回家去。各位,這也是我們,我們常常從教會得到安慰和鼓勵,得到了以後又拿出去濫花,等到受傷了,又回到教會這裡來。

參孫被他太太騙、被非利士人傷害,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又開始想他老婆了,然後帶著一隻山羊羔去陪不是。真是凡事包容、凡事信靠、凡事忍耐,但不服在上帝之下,就都是錯了。

他跟他岳父講:我要去看你女兒,就是我老婆。聖經上講,「他岳父不容他進去」。你知道為什麼不容?我猜參孫的老婆正在跟別人睡覺,因為聖經上講:「參孫的妻就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那幾個要燒掉她的人。參孫的妻就是這世界上所有不信耶穌的人的寫照,愛那不應該愛的對象,愛那傷害我們的對象。為什麼會愛?因為那傷害我們的對象(就是魔鬼、罪惡)會暫時給我們甜頭吃。我們為什麼不愛上帝?十字架道路至終是蒙福,但因為經過的路程總有叫我們覺得辛苦的,我們就不願意。

這一次,她爸爸說:「你老婆我已經給別人了」。參孫才發怒,所以16章他又喜愛一個婦人大利拉。大利拉是不是非利士人,我們不曉得。在主耶穌再來之前,你不太能看到每件事都有現世報應,不管是賞或罰。但我們一定要相信主是絕對公正。大利拉最後的下場是什麼,聖經上沒有講,很可能她拿了錢就跑掉了。

後來非利士人就很聰明,叫大利拉去騙參孫,套出他怎麼會有這麼大力氣,他們要怎麼樣才能勝過他。各位,參孫力氣大的原因,我們大概都會說因為他的頭髮。這樣講就錯了。看起來好像是這樣,好像慢慢長長了又有力氣。但不是的。頭髮只是上帝使用的一個工具,一個順服上帝的象徵。他是拿細耳人,留頭髮象徵他把自己獻給上帝,他力氣的來源在於耶和華。

各位,一切的根源都在耶和華。所以任何人、國家、民族、教會遠離上帝,或早或晚,你的一切優秀(包括力氣)都會沒有的。有的可能一輩子都看不到,只有在審判的時候,有的國家民族(像歐洲、美國)離開上帝,也許要到幾十幾百年才看出那結果。就如同你順服上帝、順著聖靈撒種,不是立刻就長出很多果子,也許這一生都看不到上帝給你多大報償,但願你願意繼續聽上帝的話、信靠上帝。

然後就看到大利拉用七條未乾的繩子綁他,然後請非利士人來。各位,你是參孫的話,起來第一件事是做什麼?痛打大利拉一頓。但是沒有,參孫的愛真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他饒恕大利拉。但若不服上帝的話,你這些看似美善的作為都是錯的,都是給魔鬼支柱的。

更奇怪的是每次參孫被他所愛的人欺負了,他都繼續愛,然後發脾氣的顯然都是對方。「你欺哄我,向我說謊言」,「現在再給你一次悔改的機會,告訴我怎麼樣能綑綁你」,總共三次。15節,「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你我都是這樣,對魔鬼言聽計從,百折不撓。對讀經、禱告、愛主,就沒有這習慣了。

最後,參孫死得非常慘。

「愛」不是滿足自己的慾望,「愛」也不是滿足對方的慾望。滿足自己和對方都是好的,能雙贏更好,但一定要順服、相信上帝。

「愛」是什麼?

「愛」最基本的總是神,「愛」是領受神的恩典。約壹4: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這是很重要的教義。「愛」跟我們對人或人對我們都還是次要的,「愛」最重要的是神為我們做的事,是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裡可以講很多道理,這就是愛。當我們領受上帝給我們這白白的愛,其實約翰講的就是救恩,就是耶穌為我們死、為我們復活,還有神把祂的靈賜給我們,4:13,「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神就是愛」。

我們有了這樣的愛,就有了一切,因為神藉著十字架上的愛,把祂的一切智慧、聰明、正義給我們。我們重生得救以後,過一個背十字架、捨己的生活,我們就越來越能有愛,越來越能在真理、在上帝的心意裡愛人和被愛。那就是幸福,就是快樂。即便有艱難,但神愛我們,就會讓我們在艱難中領受、也領會祂的愛。

最後一段是今天大家最不喜歡聽的。

希伯來書12:6,「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參孫對他的妻子不會管教,大衛對他寵的暗嫩也不會管教,結果那樣的愛是讓自己和他們所愛的對象有悲慘的結果。君子愛人以德,小人愛人以姑息。在教會、世界常會聽到:「愛就是照著對方的意思去做,讓對方很快樂」。各位,這些都有對的成分,但都忽略了最基本的:必須是在上帝之下,否則就一定是溺愛、寵愛。

管教實在很不舒服,希伯來書12:10,「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就講世俗的,各位要保持苗條的身材,每頓飯都不能吃得太飽。七分飽怎會滿足?要身體健康,就要規律運動。運動怎麼會是舒服的?多累?要鋼琴彈得行雲流水,要英文講得朗朗上口,就要苦練。那會舒服嗎?

我們不是在講修養,不是在講「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我們是在講上帝對我們的恩典和慈愛。我們不是禁慾主義、苦修主義;我們是恩典主義,相信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我們知道上帝白白把一切恩典給我們,我們領受了這愛,就在上帝另外一種形式的愛,就是生活中給我們的艱難之下,不是所謂的逆來順受,在逆來裡面我們需要有很多智慧、聰明,甚至有時有責備,也有反抗的時候,因為上帝把仇敵放在我們當中讓我們愛仇敵,並不一定是要我們被仇敵欺負,也許上帝要我們學習如何擊打惡人,如何不被惡人欺負。人在霸凌我們小孩時,我們帶著愛心說「讓他霸凌」,那是愚蠢。我們帶著智慧愛仇敵,包括不讓他繼續霸凌我們。

箴言29: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我們要管教。當然我們承認希伯來書12:10告訴我們,「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就是放縱自己的情慾亂打、亂罵或亂寵、亂教。讓我們倚靠上帝,在主裡面學習。

羅馬書13: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我們是要為肉體來安排,我們是要滿足自己的慾望,但我們是順服上帝,感恩的在做這些事。而做這些事時,包括我們要有節制,包括有人要預備飯食、有人要洗碗清理。

加拉太書5:13,「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讓我們用愛心互相服事,讓我們不放縱自己肉體的私慾,讓我們常常感謝上帝給我們的恩惠和慈愛。「愛」是在上帝的恩典和真理之下,滿足自己的,也滿足別人。也許這一生不是很完全的滿足,但我們一定能得到滿足,我們有這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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