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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1204 有益的愛 (哥林多前書13:1-8)        編號 /  66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Mar 28 03:40: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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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益的愛(哥林多前書13:1-8)

前言

最近我教會裡有幾位向來很好的弟兄姊妹讓我非常生氣,以至於責備了他們。他們雖然年輕,但吃了很多苦,有人是父母用他的名義借錢作生意,後來生意垮了,父母跑到大陸,兒女就被債權人告上法庭去;也有人從小出身很不好,就特別在下階層的人當中服事。這些人都很偉大,不過,大概他們受過太多的傷害,曾經眾叛親離,以至於在教會裡的服事也是任勞任怨,拼命做。有弟兄跟我講:「我在教會就是狗,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可是人性不是狗性,你受的委屈也需要有一點撫平、安慰的。後來他跟我講:「某某人用陷害的眼光在看我,想要定我的罪」。我說:「你胡說八道」。於是責備了他,這大概就是「被害妄想症」。但我也不怪他得了這種病,因為的確很多人在迫害他。但各位,就算你被迫害,就算你被家人、朋友出賣,你因為信靠耶穌,務必要上帝的靈、上帝的愛、十字架的愛在你心中掌權。你務必不要讓你肉體、精神上受的傷害使你常常在計算那邪惡。「計算」這字有思想、默想,甚至有喜悅的意思。有些人就天天在想他被虐待,以及過去那些傷心事,眼淚一直流,然後就覺得有種快感。不要這樣,我們知道我們的主為我們預備最好的慈愛。

什麼是神的愛?當講到「愛」的時候,我們人的天性,尤其在教會裡,這一兩百年來所講的通通就是,愛是一個命令,是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情。沒錯!從某一方面來講愛是命令,「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確實是命令,但如果沒有上帝預先而且不斷地以祂的愛來恩待我們,我們是沒有辦法執行上帝要我們愛祂和愛人的命令的。所以神的誡命都必須從「神的福音」來瞭解。

詩篇33:22,「耶和華啊,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行慈愛!」我們原來什麼都沒有,上帝創造了我們,把我們放在一個美好的環境中,也讓我們用上帝美好的恩典來治理這地。雖然後來人墮落了,但上帝繼續在人的罪惡邪惡中用祂的愛來治理、管教、懲治、恩待人。因此我們仰望祂的慈愛,希望白白地得到,甚至我們連仰望也是出自上帝的恩典。你越大張口,越覺得自己可憐、越覺得自己沒有愛、越覺得自己需要上帝一切恩典、赦免、恩待、祝福,神就越大大的充滿我們。因此愛不應該是命令,而是個恩典,是恩賜。這恩典、恩賜是我們不配得的,是我們始終需要向神求的。

愛不可以過頭

很多人在講愛時,都講得非常偉大,但那偉大倘若過頭了,那就不偉大了,而且我們也做不到;再者,過頭的結果也是不合聖經教訓的,這都是錯誤。你看林前13:3,保羅就講,「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然而,我們中國文化卻偏偏喜歡講,「愛就是一種犧牲、受苦、受難、受屈,就像父母對小孩一樣,就像偉大的教會長老、領導,在愛人時除了焚燒、犧牲以外,完全對他自己沒有任何益處」。

各位,不是這樣的,我剛開始就講了,你先要認識上帝是愛,祂白白的把愛給你,你要先想到這個,不要從人來想,不要從你的境遇來想,尤其不要從我們墮落的本性來想。我們一天到晚想到我們很偉大,很委屈;又要偉大,又要委屈。我們偉大得不得了,擺上很多,在公司、在家裡,都是我們在受委屈,都被人家虐待、傷害、欺負,然後眼淚就往肚子裡吞。這是錯誤的。

我一開始就講了,愛既是律法,也是恩典;愛既是福音,也是要求。但恩典和應許是基礎,在這基礎上我們一方面領受;一方面我們也付出對人、對事的愛,而那些人、事可能並不值得你這樣愛他。但如果我們領受上帝的愛,從而我們付出上帝給我們的愛,我們是會得到益處的。愛不是不叫自己得到益處。相反的,如果你沒有領受上帝的愛,你的愛、你的付出對你根本沒有任何益處。

各位不要覺得得到益處好像很不道德,中文雖翻益處,但實際應該翻得更貼切一點就是「對自己有利」。我愛神、愛人,是對我是有利的。這不是壞事、不是罪惡。我下面就要從這個角度來講。

為什麼我愛,對我會是有利的呢?各位你看哥林多教會是個大有能力的教會,從第1章就講到他們這教會很有知識,後來也看到他們很多人相當富裕,且有學問,也很有屬靈的恩賜、會說方言。他們什麼都不缺,但缺少了一個,而缺少了這個就什麼都缺了,有了這個就什麼都有了,那就是愛,他們沒有愛。

林前13:1-2,「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保羅講這個教會擁有我們今天靈恩派及福音派都非常希望有的恩賜。那就是靈恩派喜歡有的方言恩賜;福音派喜歡有的講道能力、明白各樣奧秘的恩賜。

林前13:3,「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

這個教會實在很有福氣。甚至這個教會還有人把他所有的賙濟窮人,這豈不正是聖經裡一個很好的典範?這真是大善人了。而且還有人「捨己身叫人焚燒」,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我很奮不顧身,這奮不顧身可能也造成了別人的效法而奮不顧身,但卻沒有愛」。

然而,一個人有可能把錢都賙濟給別人而沒有愛嗎?或一個人可能奮不顧身的救人而你說他沒有愛嗎?這完全可能,而且必然也是如此。因為在中國文化裡,某些父母、忠臣、或愛國志士奮不顧身的愛國或孝順父母就可能是這樣。

像南京大屠殺時期,那些日本軍人出兵前來中國前所寫的家信,裡面大多是寫些誓死效忠國家的事,要他兒子怎樣孝順母親、怎樣忠於國家。這看起來都很好,問題是當他奮不顧身以自己的國家民族為尊時,難道別人就不是人了嗎?

遠的不提,就講最普遍的。當一個兒子對父母的孝順太過奮不顧身,難道不會傷害到自己的太太嗎?我沒有說基督徒信了耶穌這些問題都解決,剛好相反,我們信了耶穌這些問題更難解決,甚至有時候沒辦法解決,我們也很痛苦。

因此你講愛、正義、仁慈、道德,任何東西,離開上帝都會出問題。人可能是為著國家的情懷而叫人焚燒,人可能為著自己父母的情懷而捨己身,但他沒有一個普遍、公正的愛。不過,我今天不是在講基督徒的倫理觀問題,我這篇講道在強調,這世界即使你有非常深刻的各種愛,這種愛強大到你願意為他當狗,但你仍然有可能有更深沉的仇恨和痛苦。這種愛、這種忠值得嗎?所以下面就看到聖經講到愛,或上帝的愛,是什麼樣的愛。

聖經講的愛

林前13:4-7,「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這很簡潔的在描述愛的一些字眼時,我們也要稍微小心,要看得完全。要想到愛是恩典,愛也是命令;因此也要從另一個角度講,在講愛是什麼時,這愛可以是神對人的態度,這愛可以是人對神的態度,這愛也可以是人對人,甚至人對物的態度。

我接下來要講反合性經文了。你大概很難想像,「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這可以用來形容神的愛嗎?

「恆久忍耐」是神對我們的愛,這很容易瞭解,我們天天得罪祂、不信祂,但上帝對我們還是不斷的忍耐,神對我們付出了一切,我們沒有相對的來愛祂,所以上帝在愛我們的時候有長期的受苦。這我們能懂。

但反過來的話你能懂嗎?各位,你要對神長期的忍耐又很恩慈。你說:康牧師你怎麼可以這樣不敬?但這並不是過分的講法。不但不是過分的講法,我看到歷史上很多屬靈人在面對神給他的十字架時,他會很誠實的說:「主,我快要忍受不住你了」。

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希望把我們每一位屬靈人的真面目挑出來。所謂真面目就是我們常常需要戴著面具來說「主真是美好」,尤其我知道很多傳道人、長老,總為了要有個美好的見證而說信主真好、事奉主真甘甜、越事奉越甘甜。這我相信,如果你真的信主,的確是這樣,但我們也可以說,連我們主耶穌都說過:「我在你們這裡要忍耐到幾時呢」?當我們看到神在帶領的世界、教會、任何事,事實上你應該隨時隨地覺得你在忍受、受苦。當神立尼布甲尼撒為當時的君王時,對以色列人是個需要忍受的東西;當這世界上執政掌權的或自然界、人文界有許多邪惡的時候,我們是在忍受上帝要我們忍受的。而我們不但要忍受,還要有恩慈的忍受。

各位,我們對神是需要忍耐的。如果我們要愛神,我們對神要有「恆久忍耐,又有恩慈」。這恩慈就是我們對上帝是一個柔和、喜悅的態度:「你的道路是好的」。這些都不是我們能做到,是主給我們的恩典,都是因為基督的愛在我們心裡,聖靈把這澆灌在我們心裡,讓我們活出來。

下面,「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通常我們會說有愛的人就不嫉妒別人、就不自誇、不張狂,沒有錯,不過這句話可不可以倒過來用在神身上:「神不嫉妒人、神不自誇、神也不張狂」?不過,實際情形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這種情形,好像常常一個有道德、又愛主、又幸福、又好的人,而上帝就嫉妒了,約伯記第1章好像就是這樣。中國成語也說:「天妒紅顏」,不是嗎?

各位!神會嫉妒人,是所有缺少聖靈光照的人會想到的。雖然神的特點就是「我是忌邪的神」。我們中文翻「忌邪」,其實就是「嫉妒」。不過,因為耶和華不容許人對其他任何東西有愛、有敬、有畏,「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神」。但神這樣做不是壞的,是正確、公平、合理、應當的,因為祂是一切良善、美好的源頭,如果沒有祂就沒有任何美好。

神既然是正確、良善、美好的,祂就不會像希臘神話裡看到有人因為過得很快樂、幸福,神明就不順眼,就要來整你一下。不是的,神不嫉妒,祂是為了愛你,為了你的好,有時祂把你引以為傲、引以為榮、喜悅的拿走,包括你的兒女、工作,讓你覺得好像那是神在嫉妒。祂不嫉妒你,但祂會防範你跑到別的偶像手裡,免得你死得很慘。

愛是「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人的」兩個字原文沒有,就是「不計算惡」。計算是思想的意思。但如果愛最基本是神的愛,我們會看到新約舊約都說神是會發怒的,只是不輕易發怒。以弗所書那句話我們翻得也不敢太清楚,「生氣卻不可犯罪」。你知道那句話是命令句:你要生氣,但不要氣到犯罪。也就是說生氣的情緒不一定是罪惡。我們總有個刻板印象覺得某些情形就是怎麼樣,愛人就一定是何等溫柔,不,愛是會生氣的,神會有義怒,但不輕易發怒。基本上我們相信上帝在掌管一切,而上帝是充滿了美善,我們是祂選召的,所以也因為祂的善良、誠實在我們裡面,我們對自己、對世界的不善良、不誠實的時候,我們不是說就沒有關係,我們是會發怒的,只是我們不是自義,而且這裡面是有愛的,希望藉著正確的義怒我們能幫助人。

至於「不計算惡」很重要。每一個基督徒因為信靠上帝,不管你的生理、心理狀況、遭遇怎麼樣,一般來說我們大部分比較中產階級一點,不是那麼富裕也不是很貧窮,我希望我們有個領受上帝愛的心態,不計算惡,就是不是天天去想、去記錄邪惡的事。求主幫助我們。也就是基本上我們的心態是正面、健康的。

我很怕碰到那種會猜忌的人,因為我自己就是個會猜忌的人。這種人不健康,把別人都想得很壞。人也許是很壞,我相信人是有很邪惡的地方。這世界上人是邪惡的,魔鬼是詭詐的,但你總要記得這世界不是魔鬼在掌管,也不是惡人在掌管,是全然善良的上帝在掌管,以致我們在生活中不要天天疑神疑鬼,我們基本上還是健康的,上帝是恩待我們。掃羅的下場非常悲慘就是他疑神疑鬼,他跟他臣子講:「大衛勾結我兒子來害我」,沒有這事,不要說大衛沒有,他兒子也沒有,我覺得有時候社會上所渲染的就是「這人也在害我,那人也在害我」,嚴重一點就是有病了。我們求主讓我們常常有正面的態度,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歌功頌德,因為上帝的愛在我們裡面。

第6節,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這也是現在講愛時犯的一個很大的錯誤。現在講愛,不講真理也不講正義,就講下面的「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聖經每個字都是上帝的話,都有最高權威,但我們需要解釋得正確。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愛就是一鍋煮,根本不分是非對錯,因為聖經講得很清楚,包括舊約的箴言、新約希伯來書12章、啟示錄,「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啟3:19),神的愛是會責備、會管教、會很嚴厲的責備和管教。不是只有在新約,舊約也是一樣。

我很稀奇一件事,就是講到「愛人如己」這句話,是出自利未記19:18。19:17,「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下面一句話,「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如果你愛他,你是會指責他的。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是對主包容、相信,是對主給你在這世界上一切的安排你包容相信,而不是說我們默默的忍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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