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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30102 從耶穌的話來看『因信稱義』(2)        編號 /  84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Thu Apr 2 05:30:4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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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耶穌的話來看『因信稱義』(2)



人要做甚麼,才能得永生?(路加福音10: 25-28)

 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好,我們也再看一下另外一個反對因信稱義有名的文章。文字我們也曾經提過。昨天也提了一下,我們今天再來看。就是路加福音第10章。

 要行律法:就是聖潔的愛神和愛人

  路加福音10:25-28,「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這又是大家喜歡講的,到今天還很喜歡講的:我們得永生不是因著信心;而約翰福音是晚期寫的福音,約翰福音是神學已經發展很多的福音,約翰福音是保羅之後受保羅影響的福音,所以約翰福音才會講信耶穌得永生,其實這不是耶穌本來的心意。很多學著都是這樣講的:如果要講到耶穌原來的心意,我們要講到前三個福音書來講,包括在這裡,顯然講的是這麼清楚--我們怎麼得永生,他們沒有說信耶穌得永生,這是耶穌說:「你要行,你要如此行,要有行為。」

 要先連於基督,領受恩典,才有行律法的能力、愛的能力

  好,我們又趕快跳回來一下,我一再說,我們沒有輕看行,我們沒有輕看生活,我們沒有輕看生活中的見證,我們沒有說信心不要有行為。這都是聖經中的話,我們怎麼敢說沒有呢?我們只是要強調,如果你要有行為,你也應該要有行為,但你要先領受恩典讓你能行。如果你要愛,你要先領受神給你的愛。如果你要有能力,你要先領受聖靈給你的能力。而我們不斷需要聖靈給我們能力,我們不斷需要愛,因為我們不是活水的泉源,活水的泉源是耶穌。我們始終需要連於耶穌。我們自己不是生命的根,我們是野葡萄的枝子,這個枝子是要接在好橄欖上面,我們要隨時接在耶穌的身上。我們隨時要信靠耶穌,我們隨時要求聖靈幫助我們,我們隨時要看自己如同無有,我們要隨時以自己的軟弱為可誇的,就是我們隨時要承認我們需要信靠耶穌。

 按愛的律法行,必須是基督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好,看起來這裡,耶穌講的就是,我們要去行;你行了,就得永生。你看,該做甚麼?25節講到「『試探』耶穌」,『試探』這個字會引起一些誤會。這個『試探』未必在講到說,這個人有甚麼惡意,對耶穌有甚麼惡意。因為『試探』這個字,可以把它了解成「惡的試探」;但也可以把它了解成「把一個難題給耶穌」。試探就是折磨、為難。他來試探耶穌,就是他來考耶穌,未必是他要故意為難、刁難耶穌。有可能他自己覺得這是一個很困惑的事情,我自己覺得他不一定有惡意來問耶穌,應該也有惡意的成分或不是好意的成分,但應該也是他自己的困惑。我覺得,這個律法師,實在很多人講道的時候、寫文章的時候,都罵這律法師,說他很自私,說他怎麼不好。這些罵律法師的人,比律法師還不如。這些人或很多的牧師天天講「我們要像好撒馬利亞人」。對不起,這樣的牧師多的不得了,這樣的文字多的不得了,每個人講道都在說我們要做好撒馬利亞人。也沒有錯,因為耶穌有這樣說,你照樣行就對,但是我們看得不夠仔細,我們錯過了最重要的地方。我不覺得這律法師有很大的惡意。或許他的不滿意是他自己誠實的想要行善或遵行律法;這比許許多多高舉律法的人,偉大多了。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有一個律法師來問耶穌,問一個問題,問一個難題。這件事情,聖經有三次記載。有關的記載有三次:一次在這裡,律法師來試探耶穌。另外一次在馬太福音22:35,有一個律法師也是要試探耶穌,他來問耶穌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在馬可福音12:28,那裡也有提到。這幾件事情是不是一件事?我不知道。但是我覺得很可能有人繼續不斷的問,就跟我們今天常常問的問題是重複的。因為我們一直有困惑:有了答案,又想再問;有了答案,又覺得答案不夠滿意。就是我們天天在主裡讀律法。猶太人到今天,對律法是看重的無比,我真的感謝主。應該看重律法的,我們應該看重律法(Law)。德國人也看重律法(Law)。我們中國比較不看重律法(Law),所以我們中國人要強大,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事,就是要注重這個律法(Law)。

 好,他能看重律法(Law),但律法(Law)是甚麼?律法(Law)若要遵守的話,很困難,很辛苦。只有不遵守律法的人,才會一天到晚叫人守律法。只有不知道耶穌的律法,包括我剛剛一直在強調的、在登山寶訓裡面耶穌的律法,不僅強調外面的行為,更強調裡面的完全的善良。律法是恐怖無比的,馬丁路德講對了,律法是絕對的聖潔。律法是在西方傳統裡一直有的。律法、法律是甚麼?我不知道德國是不是這樣?美國是這樣,法律、正義是一個蒙著眼的女神一手拿著一把利劍,一手拿著天平。天平就是要衡量你對不對;蒙著眼的意思就是一視同仁,或不視同仁,不因為看到你是甚麼人就給你比較多的偏袒;拿著利劍就是執行。我是沒有去考察為甚麼是一個美麗的女神拿著這個。女人的判斷力起碼…對不起。女人殺人的能力夠嗎?

  但是,我們不講這些希臘、羅馬的神話,我們講這跟基督教是有點近的,律法是嚴厲的,要求是恐怖的。律法絕對也是可愛的,詩篇119篇講。我們基督徒應該愛神的律法,但是那是重生得救以後,基督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使我們越來越多活出,心裡面也遵行,行為上也遵行上帝的律法,甚至越來越喜悅上帝的律法。就是所有的律法總結起來就是聖潔的愛神愛人。但是我們也需要去知道,你越去行,越是去靠著主,你越知道我不夠善良、我不夠好。

 因著信,會讓我們遵行律法的時候越來越謙卑、善良

  所以對不起,有人這樣說我,這樣實在是誇口了,我不好意思,就是跟摩西有點像。甚麼叫跟摩西有點像?在民數記裡,摩西是全世界最謙卑的人。這不是有點不謙卑嘛!各位,有人說我很謙卑。如果我真的很謙卑的話,我覺得我只是很誠實而已;我真的很謙卑的話,應該是我的行為越來越善良,甚至我的心也越來越善良,應該是真的。但是我也越來越誠實、真實的發現、知道兩件事:一個就是這個善良通通來自上帝,所以我沒有一點點可以誇口的。另外一個是,上帝的那個良善,比我現在的良善不知道好多少。我的良善有很多羞愧的地方。所以,因信稱義讓我們謙卑下來,把榮耀歸給主,而且我們真的在遵行的時候,我們的確越來越善良,越來越謙卑。

 律法是越遵行越知它的嚴格、難行

  這裡是有律法師來試探耶穌。馬太福音22章是講到有人來問律法,「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還有一次,馬可福音10章講到說,有個少年官來問耶穌,「我要做甚麼,才能承受永生?」這三處聖經的記載都有點類似,這三個來問耶穌的人都是好人,律法師也好,少年官也好,都是遵守律法、想要遵守律法的人。然後我就覺得他們很像還沒有得救的路德,像任何一個誠實的,包括無神論,包括無神論,或儒家,或相對來講比較誠實的想要生活聖潔善良的人的一個特點。那些人的特點就是好苦啊,好累啊,律法的要求實在好嚴格喔。通常這些道德好的,這不一定是學問家,(事實上我覺得學問家、念書的人常常是沒有這種道德的),可能是老農夫,可能是長期在禮教下守禮教的人,都很苦,都非常的辛苦。所以,他們可能有一種心來問,我們千萬就不要罵他們,他們的行為比我們好太多了,「我要做甚麼,才能承受永生?」「哪一條律法是最大的?」他們可能都有一種想法,就是他們都希望律法的重軛能夠減輕一點。

  律法,哪一條是最大的?意思就是說,我就把這最重要的這一條守完就好了。別的,我實在沒力氣守。就守律法的人才知道守律法多麼的累,不守的人就會在那裡說風涼話。就跟教會裡面,服事的人才知道服事多累,不服事的人就會批評別人的服事不好。守律法很累。

 律法的總結就是愛--愛主你的神和愛人

  好了,有人覺得他通通都遵守了,就是那少年官,他說:「我這一切都遵守了」。但是他會跑到耶穌面前來,他也在說一件事情,他覺得:就算我們退一萬步,我真的想去守律法,你真的去遵守律法,你就知道律法很難守。然後退一萬步說,真的有一個人,億兆中的一個人守了,他還會覺得不夠,那就是那少年官:「這一切我都遵守,我還缺少甚麼?」你都遵守,就沒有缺少了?也有很多人罵那少年官,他根本沒遵守。我覺得也不必罵他,他一定敢在耶穌面前說從小就遵守,而且耶穌聽到他講這話,看他就愛他,應該耶穌也知道他講的是實話。他真的很可愛,他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少年人。他真的是一個又有錢、又有道德、又謙卑的人。但是,他用自己的話表達:「這是不夠的」,他說:「我來缺少甚麼?」他一定是還有缺少,所以他會跑來跪在耶穌面前,說:「我還是不安耶」。

  各位,這些都是我非常敬佩、尊敬的人,一般在講道的時候,一般在寫文章的時候,我看到的,包括律法師說:「誰是我的鄰舍?」都被人家罵:「這個人好自私喔,誰是我的鄰舍,還要挑一挑誰是我的鄰舍,我才去關心一下。」說罵人家自私的人,我相信他連一個鄰舍都沒有照顧過,才說這種風涼話。那少年官也是跑到耶穌面前跪下來,「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而耶穌說;「你還缺少一件」,他心裡真是非常非常的覺得自己不夠,所以他才要來。所以聖經上要表達的是,我們真是缺少對律法的認識,但又多少認識一點。

  各位,我剛剛講的好像比較哲學一點,比較深入一點,其實我們每個人生活中恐怕或早或晚都會體會,且很深的體會。我們就說一件我們最喜歡、最有福的事吧。跟我們剛剛講的有點像。包括非基督徒也有類似的情形。就是當您和您親愛的朋友要結婚的時候,在聖壇前面是多麼美麗的一件事,對嗎?我的小兒子剛剛結婚,我這老頭子看了都很感動,覺得好快樂喔。他能夠跟一個他所愛的女孩子,他們互相相愛,聖潔的相愛,又上帝讓他們結婚,好幸福喔。然後你會聽過千篇一律的牧師或主持人,我不知道世俗的法官有沒有這樣問:「你願意愛他、尊敬他,在飢餓的時候,在飽足的時候,在貧窮的時候,在富足的時候,都愛他不變嗎?」千古以來,你聽到的答案,如果願意在那裡,應該都說願意,應該沒有說我考慮一下。

  各位,我主持過婚禮。我這個人就烏鴉嘴,我主持的時候就說(我要講甚麼就講甚麼,當然):「你願意在任何時候都全心全意的愛他嗎?」當然新郎說:「我願意」,我說:「你亂講」,當場很多人都笑出來了,對不起,破壞了那氣氛。其實這是每一個新郎新娘在台前說的謊話,或者說的他不知道是你要盡心盡性愛主你的上帝和愛鄰舍如自己。我們能夠盡心盡力的愛嗎?各位,愛的律法好偉大。

 愛不是姑息罪惡,愛是對人有益

  甘地和托爾斯泰說「愛,好偉大」。有人打你左臉,你右臉也給人家打,好偉大。你知道甘地在抗日戰爭的時候對我們蔣委員長說過甚麼話嗎?他倒是很一致,蔣委員長去看他,日本人在侵略我們,甘地倒是非常一致的在說:「中國人應當讓日本人統治,中國人應該讓日本人」,甘地的精神就是不抵抗,我們不以暴制暴,我們不以暴對抗惡,我們就被他們打,有人打我左臉,我連右臉也給他打。南京大屠殺強姦五十萬個中國婦女,再送五十萬個去。甘地真的就這樣講。

  所以《甘地傳》這些電影把他拍得無比偉大,實在是糊塗。我實在一點也不覺得他偉大,對不起,他可能有偉大的地方。但是我覺得他這種講法你我都應該同意,那叫殘忍,那叫無情,那叫愚蠢,那叫懦弱。當你對惡霸、流氓、人家攻擊你的時候,沒有一種恰當的反制行動的話,你是容許更大的罪惡。說那些風涼話的人,我們要愛、要饒恕,都是自己沒被強姦過,都沒看到強姦犯怎麼壞的。好了,如果你真的被強姦了,你說:「我願意繼續被強姦」,說不定你已經享受那性快樂了。各位,愛的最重要是要對別人有好處。當別人繼續在強姦作惡的時候,你對他最大的愛,最起碼是停止他的作惡,所以基督教愛人不是沒有義的,不是沒有刑罰的。

  不過,我們現在講到愛,我們哪裡能愛!不要說愛仇敵了,就是這些說天方夜譚的人說:「我們要照著耶穌的話去做的人,我們要落實耶穌的教訓,我們要活出耶穌的形象,我們要活出這個信仰來」,說這些話的人都是從來沒有想要照耶穌的話去做一次,他才會說這些風涼話。如果他做過一次,去落實我們信仰一次,他就知道多麼艱難,甚至他會知道這多麼不合理。你對強姦犯,你對日本人…我們當中如果有人是日本人的話,我們也請你原諒,因為我們基督徒是每個人都愛,但是錯誤都要講出來的;中國人也是一樣。我也聽過中國人講過,前一陣子釣魚島不也是這樣嗎?「殺光日本人,強姦光日本女人」,這甚麼話嘛!不是一樣很邪惡嗎?

 真的去愛人的人會覺得愛人真的是很難

  我們不要講日本,不要講猶太人,不要講中國,不要講德國人,我們就講夫妻之間要那麼相愛,你能夠愛嗎?各位,我們每個人都知道,你在任何一個時候都愛他,貧窮的時候,富裕的時候,健康的時候;任何一個時候,包括老婆把你的卡刷爆的時候;任何一個時候,包括她使性子的時候;任何一個時候,能嗎?我們都不能,火得不得了。你在任何一個時候都愛她嗎?你遲早發現:我在任何一個時候都恨她,這容易遵守。所以不管是馬可福音第12章講的,馬太福音22章講的,或路加福音第10章這裡講的,「最大的誡命是甚麼?」「我的鄰舍是誰?」都是一個遵行上帝律法,實際去遵行的人,他覺得我真是累,可不可以少一點?可不可以把我的鄰舍限制範圍小一點?

 我們的愛常常是以自我為中心的

  如果像我們今天很多人講路加福音第10章,耶穌的比喻「好撒馬利亞人」,「誰是我的鄰舍呢?就是誰都是我的鄰舍,我們都要去愛」,這也沒有錯;但又是錯在根的問題。如果你是這樣講的話,我實在要再一次說,請你就去愛愛你的鄰居看看,不管是字面上的你的左鄰或右舍,或你身邊的這些人,你愛愛看。你愛愛看你的同事,你愛愛看你的兒子女兒,我們的愛常常是甚麼?我們的愛常常都是自憐。

  各位,你愛誰?我們愛愛我們的人。我們愛讓我們快樂的人。我們愛讓我們舒服的人。人家讓我們不快樂、不舒服,我們不愛他。所以,我們講的愛不是聖經講的愛--「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我們的愛都是很自私的。我們愛人,君子愛人以德,愛人最重要是讓人得到好處。讓人得到好處,包括告訴他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多麼的嚴格,你要怎樣去做,包括上帝的福音,上帝的赦免,讓你得到多大的拯救,耶穌為你成全了律法上一切的事。

  耶穌講的,「你若如此行,就必得救」,跟我們剛剛看到的「神會按各人的行為審判各人」,是一致的。你要有好行為,所以你去這樣行;你要照律法稱義,你就照律法稱義。可以啊。神就頒布律法,你就去照律法稱義。但是你就要遵行到底,一個字不可以漏。

誰是我的鄰舍?(路加福音10:30-38)

  耶穌下面就講了,「誰是我的鄰舍?」各位,這可能你不熟聖經,這段聖經也熟悉。誰是我的鄰舍?耶穌就講了一個故事,30-35節,「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我們大家都熟悉,而且我們每次聽到講的故事、講道或文章,都還形容一下這裡的情形怎麼樣,演戲的也形容一下,哇,一個祭司就是牧師過去,因為他要去講道,所以就對路上受傷的人一點都不關心的就過去了,「啊呀,今天基督徒都沒有作好撒馬利亞人,難怪那麼少人信耶穌,我們都好自私、好冷酷、好沒有愛心」,各位,說這些話的人從來沒有看到被打傷的人,或他沒有去幫忙的,才會說這種風涼話。

  各位,你要作好撒馬利亞人機會太多了,你也一樣,我們都太多機會了。包括我在柏林就好幾次。因為在這裡沒有坐地鐵。我在柏林有兩次上地鐵或火車,有流浪漢。各位,那流浪漢之臭,每個人都躲開了,我也躲開了,我如果去照顧他,包括在這裡,看到他就動了慈心,(對不起,我是動了噁心),就油和酒到在他的傷處,各位,我就不要去講道了,就不要去服事了。說那些…我現在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地方,中間要經過一個公園,大安森林公園,我在台北,那裡面也有一些流浪漢,如果我每次上班,每一個有需要的人,我都幫助的話,我一天班都不能上了。你要先罵這個祭司很自私嗎?然後,更不要說現在有多少故事了,你幫助那個人,那個人反咬一口的故事,也有很多。

  然後,有個利未人也從那邊過去了,有人說:「你看耶穌講得多麼生動,從那邊過去,假裝沒看到,好硬的心,好冷」,講這些話的人,我再次說,都沒有去幫助人。或者幫助人就是點綴點綴的,那不是像耶穌講的。耶穌大概知道兩千年以來有多少人會用他的文章、他的話來定罪別人,來自義自己,所以他講得很仔細,你不要亂定罪別人,你要幫助人不是做個show的,你幫助人是要用油和酒倒在他傷處,包裹好,扶上他,就是很仔細、很謙卑,不是作show的,而是「帶到店裡照應他。還要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真的要講究的話,這個好撒馬利亞人為德不卒耶,他好事沒做到底,他還是要去辦公耶,雖然他留下兩錢銀子。

 我們做不到律法的要求-愛每個人

  用耶穌在馬太福音25章我們剛剛看的,這個好撒馬利亞人他只做在一個人身上,照耶穌的標準,有任何一個受傷的人他都應該要去做。如果他做了一萬個,已經算是所有人裡面,比德瑞莎修女還了不起的,只要有一個沒做到,他還是要下地獄。因為律法要求是完全。

  好了,耶穌講完這比喻以後,36-38節,他說:「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去照樣行,我們非常承認我們每個人,包括我剛剛所批評的那些牧師或神學家說的,「我們應該作好撒馬利亞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愛,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關懷」,是這樣的,我們承認。當然承認,因為上帝的律法是這樣要求的:我們要盡心盡力盡意盡性愛主我們的上帝,我們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從舊約到新約都是這樣,每一個人都要愛,每一個人都要全心全意愛,沒有錯。然後,每一個人都要愛,我們又發現我們做不到,包括這好撒馬利亞人他自己也做不到、做不完全。那我們怎麼辦?

  我們就做,那我們做不到,那怎麼辦?就繼續做。做不到,那怎麼辦?就做到死啊。累死了,還下地獄,真是很可憐。各位,這個很熟悉的經文,你能不能再看一看,他在說「誰是我的鄰舍?」「誰是我的鄰舍,我要去愛他?」如果照我們現在講的,誰都是我的鄰舍,我都要去愛他,這就律法。沒錯,律法要求我們愛每個人。應該我講到這裡,應該你已經聽得進去了,因為我已經講一千零一遍了。如果你要愛,就要每個都愛,完全的愛,打從心裡的愛。但我們辦不到。

  所以,每個人都是你們的鄰舍,你們要去愛。鄰居是我愛的對象。鄰居是需要的人,我要去愛他。可是耶穌是在這樣講嗎?有一部分這樣講,但是根不是這樣講。再講,誰是我的鄰舍,我要去愛?每個人都是你的鄰居,你要去愛。你要像英雄一樣去愛每一個人。你是一個英雄,你是一個勇者,你是一個上帝愛去愛每一個人的人,這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講道也都這樣講,這是神給我們的律法。沒錯,只是很多人忘記我們在去愛每個人、每個人都是我鄰居的時候,耶穌其實是在講另一件事,整個的比喻是在講另外的一件事。他顛倒過來講。他不是在說「你的鄰居是誰?」,他是在說「你先搞清楚一件事,你是誰?」

 我們都是極其可憐、自顧不暇的人

  這個律法師在說,「我的鄰居是誰?」,但耶穌是在說,「你要先搞清楚自己是誰?」「你先不要問你的鄰居是誰?」「你先問自己是誰?」他整個的故事在講:「我是誰?」

  各位,我們每個人都想到說「我的鄰居是我要愛的對象」,但要先想想看「我是誰?」。各位,你看得出來嗎,這個故事是在講「我是誰?」,我是一個被打半死的人,我是一個無親無故,沒有人來幫助我的人,我是一個很可憐的人。耶穌在講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是很可憐的,自己的處境很可憐,別人的也自顧不暇。我們不能怪利未人,我們不能怪祭司,他有他的事,他有他的工作,他有他的家要養,我們們沒有辦法顧到每個人,我們不要講道甚麼大道理,就是每個人生活中我們應該很同意一件事,各人自掃門前雪都已經不得了了。我們在台灣是不懂這句話的意思,你們在德國下過雪,我不知道你們掃過多少別人家的雪。但自己門前的雪能掃,已經不錯了。你自己的小孩能管教好,已經很不錯了。

  我們是誰?我們是被人打得半死、沒有人愛的人。我們也不能怪人,這世界是這麼殘酷。但有一個人,跟我們不沾親不帶故,他來愛你,他來救你,這個人才是你的鄰舍。各位,看到沒有,耶穌的講法跟我們一般理解相反。我們通常講,我的鄰舍是我要去愛的對象。這裡講,你的鄰舍是那愛你的人。「哪一個人?」,你如果現在頭腦還轉不過來,第36節,中文翻譯也長了一點,「這三個人」,就是一個是利未人,一個是祭司,一個是好撒馬利亞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利未人、還是祭司、還是好撒馬利亞人是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落在強盜手中的就是你,就是我,就是這世界上的每一個人。我們不必去追究落在強盜守中,那強盜是誰?這些我們不必去追究了。耶穌不是在講這些事。耶穌在講的是人在很可憐的狀況,有三個人,哪一個人是那很可憐的人的鄰居?所以鄰舍,在這比喻裡,並不是你要去愛的對象;在這比喻裡,是那愛你的人。

 那愛你的人就是你的鄰舍

  各位,你腦筋轉過來沒有?我不是在扭曲這個經文,我只是在讓這個經文還原,因為一般的解釋都是在講「我要愛哪一個人」。可是在這裡講「誰是你的鄰舍」是在講「誰就是愛你的那個人」。誰是愛你的人,憐憫你的人,拯救你的人,幫助你的人。像路德和奧古斯定就很輕而易舉的在解這段經文的時候說:「所以我們的鄰舍就是耶穌」,所以,你盡心盡意愛你的神,又愛鄰舍如同自己是一個誡命;愛鄰舍就是愛上帝,上帝就是憐憫你、救你、恩待你的,所以你要去愛他。加爾文比他們兩個嚴謹一些。加爾文堅決拒絕這樣的解釋。他拒絕把這解釋擴大到耶穌是那個憐憫你的那個人。他拒絕。但他跟路德、奧古斯丁解釋有個基本相同的地方,就是他說:「這段經文讓我們清楚看到律法是不能遵行的,是我們沒有能力遵行的」。

  我覺得這兩個說法都對,路德的講法可能稍微(一般人說是)靈意解經,我也不說那是靈意解經,就是稍微推出來一點,我不敢說那個鄰舍就是耶穌,但最起碼是憐憫他的,這是沒錯的。但加爾文、路德、奧古斯丁都有個基本的,我們福音派、我們正統基督徒一直相信的一件事,如果我們要愛人,我們得看到一件事,我們是被上帝白白的愛的,是還做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我們的罪死了。這都是新保羅觀和那些不喜歡講救恩論的人不敢面對的經文,因為再怎麼曲解也曲解不掉。

  我們需要被拯救,但是我們也承認:當我們被拯救了以後,我們需要對人也善良。而我們對人再善良,又回到剛剛馬太福音25章的比喻,我們對人再善良,我們還是不夠善良,達不到上帝的標準,所以總是需要上帝的拯救、上帝的恩典。

 律法,包括愛人,都是極其難行,我們不能遵行的

  這是我們今天講到因信稱義,我們從這兩個地方、這幾處經文,一個是馬太福音25章,一個是路加福音第10章,以及其他幾個類似的經文,我們來談到律法是好的,愛人更是我們需要遵行的,是誡命,是命令。所以這個就是我們對福音和律法一個奇妙的關聯,福音和律法一方面是好像相對的,一方面是相符的,就看你的信心。各位,譬如說:律法裡面,包括我們要愛人,這是一個律法,跟每個律法一樣,是非常艱難的,是我們不能遵行的。但是如果我們在不能遵行的時候,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讓我們更願意到主那裡去,那就更有福了,那我們就得到恩典。

 律法,包括守安息日,都要用信心的態度來看上帝已為我們成就的救恩,然後我們要恐懼戰兢做成我們得救的功夫

  又譬如說:律法裡面,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律法就是十誡,律法就是愛神愛人。但是,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律法裡面最重要的一個律法,或代表性的律法,可以看得到的就是守安息日。你在十誡裡面,要守安息日是最長的誡命。你們要守安息日,這是一個律法,而這個律法是讓我們非常痛苦的。為甚麼守安息日叫我們痛苦呢?為這叫你甚麼事都不可以做。那就跟你在床上的時候睡不著覺,又不能起來看書,甚麼都不能,翻來覆去,又甚麼事都不能做。好,這是開玩笑的。

  守安息日,其實這是一個福音,這是你得到拯救。世界的被創造,完全不是你的功勞。從世界的被創造到新天新地,都不是你的功勞,都是上帝在做的。安息日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讓你知道:上帝把一切事都做好了。昨天弟兄問的時候,我也講過,他從永遠到永遠把一切的事情都做好了,所以你要安息,你要相信他都做好了,也做得很好。

  當然,就我們人來看的話,當然他已經做好的時候,事情還是在時間裡面不斷地展開,我們是憑著信心、用安息的態度,(當然我們心中有很多的焦慮害怕),來逐一完成上帝已經為我們完成的救恩。所以,耶穌成全了救恩,三位一體的真神成全了救恩,但是保羅在腓立比書就說:「要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因為人該盡的責任,跟上帝已經做的事,一點都不衝突的。

甚麼是藉著不義的錢財,叫我們上天堂?

  好,我們講到因信稱義,我們不用保羅的話來講,我們特別用耶穌的話來講,我們特別用耶穌的例子來講,我們也再提一個也算是有名的難解的經文。我們提一下。我們看一下路加福音第16章。

  路加福音16:1,「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說:一百簍(每簍約五十斤)油。管家說:拿你的帳,快坐下,寫五十。 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帳,寫八十。」對不起,我剛剛說你們的腦細胞越來越低了,但現在更低了,不過,這一段經文更需要腦細胞,所以我們一起來努力試試,看在飯前能不能看得懂。

  剛才讀的,你都能懂,實在是很普遍的浮世繪、眾生相。這個財主是非常有錢的,聖經用的形容我們是看不出來,因為我們不知道甚麼是一百石麥子,這是多少錢。現在很多小朋友根本連麥子都沒看過。只看過麵包。一百簍油也沒看過,這都是天文數字,都是非常富有的。他能把這些借出去。我們可以說,就是一個人他是一個財主,然後他有一個管家。管家在你們公司裡叫財務長,管錢的。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這浪費主人的財物,應該跟貪污舞弊有一點關係,反正照今天中國大陸反腐的作風來講,就是這個人有點腐敗、很腐敗。那你做一個財務長最重要的,當然最重要的是會賺錢,在以前最重要的不是會賺錢,是廉潔。他不廉潔,所以不行,「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了」,第2節,「我的」兩個字是畫蛇添足,它旁邊打點,是原文沒有的。我們畫蛇添足的說:「不能再作我的管家了」,好像這個人還可以到別的公司作管家,所以就加了一個「我的」,其實他是再不能作管家,因為管家需要很有操守。現在他操守有問題了,所以他不能作管家了。

  好,主人對他說:「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第3節,「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順便講一句,常常有不信主的人比我們更看得出聖經裡的奇妙。我們德語,全世界所有的方言能夠發展都跟聖經有關係。德語,包括德語的文學,德語的發展,跟三個人或兩個人很有關係,最有關係的是馬丁路德。他把聖經翻成德語,讓普遍的人能讀聖經,然後普遍的人能把這個話用在生活中,這個功勞太大了。就他知道真理比這文學上的、語文上的重要得多。另外的是格林兄弟,聽說他們的話也影響很多人。我們中文也是類似的,英文丁道爾的翻譯也是這樣的,就是英文聖經、中文聖經都影響了很多人。我們還不大知道,現在很多人還在罵和合本翻譯得不好,一定有很多要改進的地方,但是胡適之先生一輩子沒信耶穌,他怎麼搞的,他有一次一看聖經,他指著和合本,說(在這麼早的時候,五四運動之前):「怎麼有那麼美的白話文」!我是看了胡適之先生的這句話才注意到的,那白話文又生動又漂亮。

  這個管家他說了十個字:「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胡適之說:「這白話文真漂亮,他講得多麼簡潔,『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好棒喔」!當然,胡適先生恐怕不知道這不只是翻譯翻得好,耶穌講得是更漂亮。耶穌好會講故事。路加把這故事放在『浪子的故事』後面,路加把這故事放在『財主和拉撒路』之前,在神學上我想應該也有很豐富的意思。

  耶穌講這故事,我覺得實在太精采了,第1-7節就是一個不誠實的財務長,他的確不誠實,在這一點我說我們很容易了解,因為這世界上包括中國大陸的官、台灣的官、美國的官,(德國的官可能比較好一點),都在經管錢的時候不夠誠實。然後這些人都好吃懶做,當然不誠實被發現的時候,他就要想,「我將來做甚麼?現在已經不能作舒服的辦公室工作,不能作白領了,只能作藍領了,那我不要做,我不要去工作,我沒有力氣」,這傢伙好吃懶做。

  好了,你現在不能過舒服的日子,你連靠勞力生活的,你也不願意,那只有最後一條路,你要活下去就是討飯。這個人還很好面子,人家看到:「康牧師,怎麼你坐在這裡?」,怕羞啊。他要怎麼做呢?他必須想個辦法。這是不可能的事,結果被他想出辦法來了。就是他要在他以後的日子裡,這個人是貪腐之徒,這個人好吃懶作,這個人是個貪官,這個人非常不好的人,這個人要過很舒服的日子,他已經離開大公司,他不可能管錢了,但他不願意工作,也不願意討飯,但在他不可能過舒服的日子的時候,被他想出辦法來,他要做甚麼事?其實這是我們每個人都夢想的,就是我們以後可以不工作、白吃白喝到死。各位,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這樣想的,我是很早就這樣想了,最好三十歲就不要上班,那時候是存了一百萬就夠了,現在是一百億,然後就可以到處吃喝,到處去玩。到德國來不必講道,就住五星級旅館,有人伺候我。他要過這種日子。各位,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這種夢想,如果你沒有,你實在缺少一點人性。應該是有,我要有人接我住到他家。各位,那時候沒有甚麼旅館,像好撒馬利亞人比喻中的旅館都不是很容易住的,也不太好,最好是在人家家裡,有人來伺候你。

  居然他想了一個辦法,這辦法也不稀奇,就是改賬。你這公司欠了我主人一億,我改成五千萬。欠了兩億,我改成一億。我猜,這猜也是合理。我猜,他改賬的時候一定把舊的賬都留下來,然後這個賬跟人商量的時候,也把他錄影下來了,這樣他才能去勒索別人。所以他的確改了。改了以後,他沒有工作了,離開了,他可以到那這家公司跟那人說:「老兄,你省了五千萬,我在你家白吃白喝兩個月,沒問題吧」!然後兩個月到了,就再換一家。反正他就可以白吃白喝到死。

  耶穌講的這段話一點都不難懂。我們也都懂,只是我們知道這是很不道德的。好,比較難懂的是第8節,「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這個難懂就是,如果你是一個億萬富翁,有人把你的錢A了,拐了,讓你的財產蒸發了一半,你不應該誇獎他們,你應該大怒。為甚麼主人就誇獎他呢?這問題不太難回答,就是主人不是誇獎他A他的錢,主人是誇獎他實在是很聰明。甚至耶穌說:「今世之子,在今世上生活,他比我們基督徒要聰明多了。他能夠把不可能的事做到。」甚麼是不可能的事?就是他不工作,他被人Fired掉也不能接觸到錢,但他能夠為他將來能夠舒舒服服地過日子,想出一個辦法,真聰明啊。

  到第8節,耶穌講的比喻都不難懂。但是難懂的是第9節,這節恐怕是整個聖經裡大家最不能懂得。第9節,注意,這不是主人講的,這不是不義的管家講的,這是耶穌講的:「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各位,你看到這節經文應該毛骨悚然的。這是耶穌的吩咐。耶穌告訴你,新保羅觀的人要多看看這一節,耶穌講道德,藉著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各位,這句話,這段聖經最好剪掉。最少要從你兒子的聖經上剪掉,或把他幹掉,免得你兒子一看,「啊,耶穌要我去販毒、要我去賭博、要我去貪污、要我去跟人家出入最下流的地方,藉著不義的錢財結交那些酒肉朋友」。

  各位,第9節有兩個恐怖的錯誤:第一個錯誤,或考證的錯誤就是,耶穌怎麼會有這種道德教訓:「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這是道德上的錯誤;第二個錯誤更恐怖了,還不是道德上的錯誤,是神學上、信仰上的錯誤。「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這他們可以指錢財,也可以指那些朋友,「他們可以接你到永存的帳幕裡去」。各位,永存的帳幕,上天堂,是耶穌得到的。退一萬步,作合理的錯誤的解釋是:因為我們有好行為,所以我們能上天堂。請問,他說我們要藉著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不義的錢財或者這些酒肉朋友,不是耶穌,不是上帝,不是聖靈, 不是天使;是不義的錢財可以把我們接到天堂,這是甚麼信仰啊!而這是耶穌的吩咐。我認為路加福音16:9是最難解的一節經文,因為,看起來跟我們所有的道德和信仰衝突。

  好,繼續講下去,解釋這個之前,我們先要講……(Sorry!錄音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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