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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30114 藐視神 (撒母耳記上2章)        編號 /  852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Thu Apr 2 05:26:4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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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神(撒母耳記上第2章)


以利和以利的兒子

  耶和華藉著神人來對以利講的話,我們今天講的話就是藐視神,是不得了的大罪。可是我們從這經文來看,我們幾乎沒有看到甚麼藐視。我們覺得神怎麼發脾氣呢?我們就從整個這件事情來了解。事情是在撒母耳記上第2章有記載。

  以利是以色列的士師,也是祭司,而且是多年的祭司。我們從聖經看到,他似乎是一個相當不錯的祭司和士師,沒有看到他做甚麼錯事。他沒有偷東西,沒有欺騙,沒有淫亂,沒有這些罪惡。但是正面的,我們也很少看到他做甚麼。祭司、士師都是要把上帝的話、上帝的道教導百姓。你沒有看到以利做這些事情。以利不管對自己的兒子,或對撒母耳,或對其他的人,他都沒有做到這一個。

  就是我們不是不犯罪而已。神要求我們不僅是不犯罪。神要求我們是「行公義,好憐憫」,神要我們不僅是不做十誡裡的禁戒,也有我們該做的事,包括我們要愛神,愛人如己。我們除了神以外,沒有別的神。我們求主幫助我們能在神的幫助之下,我們不僅不犯罪,而且多行義。當然我們一定會犯罪,一定都行的不夠標準,不夠好,求神幫助我們因信稱義,靠著耶穌基督。

  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到,一個真正有信心的人,神對他的要求;你也看到一個沒有信心的人,他得罪上帝的地方。以利就是。他的信心簡直沒有。因為他的信心沒有顯出在:一、教導。二、制止罪惡的事。在撒母耳記上帝2章講到以利的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也是祭司,事實上何弗尼、約尼哈是兩個很壞的祭司,他們後來同一天死在戰場上。聖經也講到他們「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2:12);相對的,就是撒母耳被神呼召的時候,聖經有講到他「還未認識神」(3:7),那是指他幼小,不明白,不熟悉,但他心中因著神的工作,對神有一種敬畏。

  而這個被撒母耳喊為叔叔或大哥哥的他們,做了這麼多,關於主的事情很熟悉,甚至他們知道約櫃的功用,所以他們後來把約櫃抬到戰場跟非利士人作戰。他們知道這些。祭司做的一件事是獻祭。看起來他們對獻祭的過程也非常的了解,好像庖丁解牛一樣,甚麼事都很順手,因為做了很久了。各位,我們甚麼事情做得好,以致非常好,桌子排的好,聖經搬得快,講話很流利,這些都很好,我們求主多多賜給我們,但最重要的是那個心。神是看我們的內心,內心要敬畏上帝。外表面面俱到,內心一點都沒有,那是得罪上帝的。用不好聽的話講就是神棍。只有外表的,裡面一點心都沒有。

 以利兩個兒子藐視神、輕看神

  你看聖經有講到以色列人很多這種情形,我們看到以利的兒子也是這樣。他雖然熟悉,知道很多會幕的規矩,甚至我猜他也知道一些律法的字句,但他們兩個顯然對神沒有敬畏,不認識神。那麼神責備這兩個祭司的罪惡是甚麼?我覺得真很難懂他們犯了甚麼錯,第一個,看不出來。第13-16節,「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這段經文我們很快地念過,若不說明,你根本不知道這兩個少年人犯了甚麼罪。但是聖經寫得很生動,祭司的僕人很會搶肉,把人家的肉一插就插上來了。但這有甚麼罪呢?各位你會吃涮肉,你會吃烤肉,你會一插就插上來了,手腳伶俐,表示很熟練。

  各位,祭司和祭司的僕人可能最常做的是殺、剝、燒牛羊,因為天天都在做這些事,所以很熟練。現在我們教會的長老大概都不會殺雞殺牛殺羊的,我們都不做這些事,可是當時的祭司雖是傳講神的話,但實際的工作有很多是獻祭。可想而知,殺牛殺羊、切、燒都要很熟練。可以說是每天做,熟能生巧,何況他們已經做了這麼久。各位,我要講就是:你很熟悉,但你沒有那一顆心,那是得罪神的。我們天天在教會裡面,那從小或第三代、第四代基督徒常常是好像沒有生命,事實上我覺得越多代應該是越好的,神自己說的,「如果有人聽神的話,神就祝福到千代」,如果世世代代都敬畏耶和華那是多好的事。很多第三代、第四代,從小在教會長大,形式上很熟悉教會,翻聖經也很快,但心靈卻沒有了。

  我們不講第幾代了,我們講我們自己。我現在信主也幾十年了,形式上也很多東西很熟了,但是我愛主、渴慕、謙卑的心,有沒有更強烈呢,那就要求主幫助。我們希望我們內心一天新似一天。我們肉體損壞是沒有辦法避免的。你就看到以利的兩個兒子,還有他的僕人,還有整個聖殿,甚至整個以色列人,甚至我們等一下講到以利自己,就是熟悉外在的,但沒有內心的真誠。

  然後我們說他插肉,這有甚麼罪過呢?我們實在是看不出來,我看很多解經家說,那肉其實是要給他的。神的心意本來就是對祭司好得不得了,在民數記18:12,「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這還是素的。在民數記18:17還講到葷的,就是腿肉啊,胸肉啊,「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他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不管哪個比較好,祭司都有分。最好的,至好的,後來是變成搖祭、舉祭,因為很好所以要舉起來,要搖一搖,給祭司,可以說,不管是葷的、素的,五鼓、新酒或牛羊,獻上來,最好裡面的最好,都給了祭司。他們吃的是最好的。神不吝惜給我們好東西,神是很大方的。神對他自己的僕人是很厚愛的,給他很豐富的。所以,以利和以利的兩個兒子喜歡吃肉,感謝主,神就給你吃。那以利的兩個兒子甚麼地方做錯了?「反正是給我的」,他一插,上帝就很生氣,本來就是他的,為甚麼上帝要生氣?

  聖經只有描述正在煮的時候,這在別處也沒講。通常講獻在壇上、烤的、燒的,也許那時候和大衛時的以色列人,包括約櫃,都已經不大照摩西時的規矩做,不大好。另外先煮,嚴格說,祭司拿到最好的之前的確要做一件事,沒有講要煮,我們也不知道這裡為甚麼有煮,然後要烤,其實就是先燒,把油燒掉,才可以吃。表面上講脂油燒掉視獻給耶和華,耶和華就吃了油的部分,那是上好的;其實這只是象徵性的。我們今天也都知道:。那油是最不可以吃的部分,是最造成膽固醇高的。耶和華是靈,也不需要吃這些;只是耶和華要人學習一件事:你覺得最寶貴的,一定要獻給主。耶和華所指定、最寶貴的,就是脂油;對我們而言,正合心意,「我不要吃的,燒給耶和華,這樣剩下的好肉就給我自己吃了」。當然我們不要這種的正合心意,而是要有把最好的獻給主的這種心。

  但那裡的意思其實表是一件事情:你真的把任何東西獻給主,主加倍給你更好的,不管金錢、時間、一切。在這個罪惡的世界,耶穌給我們救贖,上帝給我們恩典是很豐富的,但是我們千萬要有信心,知道主對我們這麼好,以至於我們在認識他的美善中應該產生兩點:一個是,我們敬畏他。不要因為神對我們好,我們就隨便,把客氣當福氣。神對我們越好,我們越敬畏他,他是輕慢不得的。另外一個是,他對我們越好,我們就越不是習以為常,而是越感恩。

  這感恩、敬畏神的表現都有很多生活中的部分。神對我們好,我們就應該非常的感恩,而且是這麼的好,我們就更敬畏他。人剛好相反,上帝一天到晚對他好,他就習以為常了,聖經講,「把他的恩典當作平常」,他的恩典不平常,他的恩典是藉著耶穌基督、藉著聖靈給我們的,是很稀奇的。即使陽光、空氣、雨水也是上帝的厚愛,在人應當滅亡的時候、應該被他滅絕的時候,他還賜給我們陽光、空氣、雨水,給好人也給歹人,我們的上帝對萬事萬物都很好,甚至主充滿了慈愛,對我們基督徒、被揀選的兒女尤其好,所以我們在凡事上蒙恩,凡事上都有祝福。但是越好,我們就越不要習以為常。

  各位,我們很多都是作父母的,甚至更長一倍的,我們都教養過下一代,我們都愛我們的下一代,一般的母親,即使不信主,我們都非常的愛下一代,掏心掏肺掏肝,甚麼都給他們,我們也不求他們回報,但是他不能因為我們天天、從小就對他們好,他就習以為常,認為這是當然的,「你不對我好,是不應該的」。這當然是神給我們作父母的天性,神愛我們也是真實的。但他愛我們真實也希望我們產生一個反應,就是很感謝,沒有因為多了就不感謝。就人常常習以為常,就不感謝。然後也不要因為他這麼愛我們、這麼親近我們,我們就不敬畏他。當我們沒有感恩的心,當我們不敬畏上帝,常常結果就變成輕慢神,或從習以為常到輕慢神。從神的慈愛、憐憫,我們習以為常,這是好事,不是不敬畏上帝,而是更敬畏,更感謝神才行。看起來,從以利到以利的兩個兒子,都犯了同樣的毛病。我們先看他的兒子。

  這兩個兒子就是他們在習以為常裡面,對敬畏、對認識、對感謝、對相信神,都沒有了。神給他們這些好的東西,他們的表現,我在字裡行間只有想到一件事,他不耐煩,他不想等,「啊呀,重點就是等一下這肉就是給我吃的。那早一點吃嘛!」「你不要煮太久,以致肉老了」,這是我在猜的,他們是不是怕肉煮太久了,或燒烤過油的可能焦了一點,或他想要三分熟的牛排。我不知道。看起來,我們沒有看到這兩個祭司他們違背甚麼聖經裡清楚的規定。看起來,就是他們急著想吃,而且照自己的方式吃。這好像不是很大的罪惡。但是任何人,包括祭司,包括我們,甚至包括我們主耶穌,一個人按自己的意思來行事,不按主的意思來行事,那就是一切罪惡的根源。當我們心中漸漸不尊主為大,不以主為樂,不感謝他,不敬畏他,漸漸我們靈性上就有問題了。他們的罪惡並不是請他的僕人拿個叉子,或僕人自動拿叉子去,但這都反映一件事情:他心中不敬畏神,也不喜悅神。

  各位,我自己在謝飯禱告的時候,我通常都很快,因為我覺得大家都等得太辛苦了,快一點謝飯,「主,感謝你賜給我們飲食,阿們」,完了。我不知道你的謝飯禱告怎麼樣?這當然重點不在你禱告的長或短,重點在你有沒有那顆心,但是如果你有那顆心,你不會很輕慢上帝。那我也聽過,中國大概六七十年前,可能更早一點,山中有耶穌家庭,很特別的一群信仰。他們都是農民,很窮。我聽說,有宣教士去了,能夠吃飯,都是大家一起吃飯,吃那種粥,不是清粥小菜,是糊塗粥,就是高粱、棒子、玉米…等穀物煮在一起,也沒有菜,然後他們要感謝上帝賜他們飲食。我看有的宣教士謝飯可以謝半小時到一小時,飯菜都涼了,還淚流滿面。我沒有倡導這種謝飯,這尤其是現在中午吃飯時間都被你謝掉了,還得了。我不是說這個一定對,但如果他們真有感謝的心,我也很感恩,有人這麼感謝主。相反的也是一樣,就是一句話,如果他有感恩的心,我們也很阿們。

  重要的不是在形式,是在心;但是有心,也多少會有一些形式。這以利的兒子表現出來就是他沒有心了。他迫不及待的想吃,這我們可能會教我的孫子,禱告完了再吃等等。如果他訓練有素,不是形式上的,是心裡真是敬畏上帝,我想那是好的,應該學習的。這裡不是他的行動有甚麼不對,是那行動反映出他沒有甚麼心。沒有心,可是聖經沒有用「他們的心不對」,「他們對主不敬畏」、「他們對主不感謝」…這些字眼來講,聖經特別用一句話,「耶和華說:他們藐視我」。各位,牽一髮而動全身,從小可以看到大,「你做的動作,是不敬畏我,是藐視我」。藐視就我們中文來看,就是小看,不是敵視,也不是傷人,沒有傷害,沒有辱罵,沒有毀謗,但輕看。我可不可以再講,藐視神恐怕就是神在我們心裡的地位不是很重。這就麻煩了,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求主幫助的。就神在我們心裡是很重的嗎?耶穌在路加福音14:26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我們信神、愛神、看重神,必須到一個地步,是甚麼都不能跟他比的。這就需要聖靈幫助我們了,在我們的人情來講,不信主的人會說:「信耶穌上帝,可能在他生命裡面排名第十吧、第八吧、第二十吧。」你今天問一些孩子們,會問:「你心裡最關心的是甚麼?」「可能是選舉」,「可能是經濟」,「可能是我的股票」,「可能是我的兒女」,「可能是我的身體」。這些都很正常,但最想、最關心的是甚麼?我基督徒希望主在我們的心裡始終是最重的。主在我們的心裡是最重的,這並不是說我們其他事就不關心或輕慢了;剛好相反,主在心裡最重,我們才能成為一個最愛人的父親、母親,最負責的老闆、員工。因為我們的心需要完全被主來充滿,我們需要尊主為大,我們作其他的事才能作得正確。

  這兩個少年人,如果照字面講,他也沒有比撒母耳大多少。他們藐視神,相對的,少年人聖經有的時候用的是從青少年十三四、十五六歲,年輕人。撒母耳是孩子,可能是從剛剛斷奶七八歲到十幾歲。以利的兩個兒子在管獻祭的東西的時候是這樣,這是藐視神。

 然後就變本加厲,犯罪,得罪神

  下面一個得罪上帝的事就沒有多講。我想,就是不需要多講,因為你一聽就知道不對了。但是他就沒有多講,另一方面這兩個事情遲早會發生的。就是一個人,或一群人,或一個教會,或一個所謂的基督教國家,或基督教背景的團體,如果開始對神比較不敬畏、不感謝、不喜愛、不相信,就開始有一些偏離。剛開始可能看不出來,甚至剛開始外表上還人模人樣的,可是或早或晚一定罪惡就越來越明顯了。以利的兒子先開始的藐視耶和華,是吃祭物急了一點,看似不是很大的罪,但後面所引發出來的,就是他們在第22節,「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下面這就遺憾了,但這就是罪惡顯出來。我剛剛說的,或遲或早就會大規模的顯出來了。

  我們信耶穌一定蒙福,但是信耶穌之後就蒙福,包括蒙到世上的福氣,今生的百倍,並不是立刻那麼明顯的,甚至有的時候完全看不出來。譬如說,我們今天信耶穌了,未必就是我們的病就好了。我們今天信耶穌,應該完全不是我們立刻就長的跟耶穌一模一樣了。我們今天信耶穌,我們跟以前還是一樣。我們身高、體重、肉體看得到的,應該都還差不多。信主一定蒙福,但是不一定是馬上看到一切的祝福,能夠看到的;或者說,能夠有的,還是我們內心的新人樣式--喜樂、平安、主的愛等等這些。我們也希望裡外都能逐漸地增加,而且裡的最好能夠快快地呈現在外面。

  我們信主以後,如果真的信主,真的聖靈的工作,我們一定就有平安。而且事實上,我們信了,是聖靈重生我們。我們平安,是聖靈給我們平安。然後我們就能知道這是美好的,我們就能夠有。而這個在裡面的美好,一定或早或晚會呈現在外面。就我們的笑容,比以前平靜、平安,當然外面表現的始終非常清楚的。有些不信主的人,也可以泰山崩,面不改色。但是我們就希望能表達出來。

  好的是這樣,壞的也是。遠離主,遲早就慢慢會看得到。包括他臉就不是那麼可親,那麼喜悅,包括猙獰扭曲就會多一些,當然這些都不準。但是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有這樣的體會:有的時候你在捷運是看到一個人,你會覺得這個人可能是一個基督徒,因為他特別喜樂,一般不信主的人不會有的;這個人剛剛跟人家打架,他臉不會是非常輕鬆愉快的。如果我們是長期在主裡面的,我們應該顯出來,好的是這樣,壞的也是這樣,耶穌說的那句話就可以用在這上面:隱藏的,沒有不顯出來的,「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路12:2)。通常我們想,就是你做了甚麼壞事,遲早會露出來,這也是;但耶穌講的不是這個,因為耶穌說:我在房間裡面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屋頂上講出來,「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路12:3)。那當然是說我們在傳福音、傳講上帝的話,但也是在表達一件事:隱藏的沒有不顯出來的,不只是壞的事,也是好的事。我們這些有神的聖靈、有永生之道在我們裡面的,就一定不會隱藏的。有很多的風吹雨打,甚至我們也說吧,有的時候我們實在是長得不像麥子而像稗子了,可是只要是麥子,就一定會被神的使者分辨出來。我們承認不能絕對清楚,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多呈現出來那個好的。

  我們也求主幫助我們,當壞的呈現出來的時候,能夠被人家看到、而且提醒警告,我自己也有這樣的經驗。各位,我在辦公室也有一個電腦,有人一進來我就按一下,就換一個螢幕,我大概不是在做太好的事。有人在講手機,一看到老婆來了,「我等一下再打給你」。通常應該不是太好的事。如果她在跟牧師查經,應該不需要這個動作。我們也會猜錯,也許那螢幕在看的是教會的財務,別人不應該看的,所以他換了一下。也許是。但是有的時候是有些事是顯得出來的。有的事我們講或早或晚會顯出來,顯得不一定清楚:耶穌顯出他對上帝最大的順服,和神對他最大的愛,是在十字架上的死。可是很多人為這件事顯出了他們不是上帝揀選,「如果他是上帝所愛的,怎麼會這樣子」。顯出來人不一定能懂,但多多少少會顯出來,多多少少會傳出來。

  以利是老糊塗了,他不會管他兒子,但是神還是給他一個恩典,讓他的兒子罪行最後還是傳到他耳中,這是好事。罪行不是好事;罪行傳開更不是好事。罪行傳到父親耳朵也不是好事。可能當時的社會,沒有人能管以利的兩個兒子,因為他們的地位是最高的,是士師的兒子,等於是後來的王子了。然後他們又是祭司,他們在聖殿裡的表現可以看到他們是很囂張跋扈的,沒有人能管他們的。那你說神管他們沒錯,但是神的管總是藉著人。神藉著他使用的工具,這工具不忠實,那我們就害人了。以西結很喜歡講神的僕人是耶和華的守望者,看到災難要吹角的。即使人家反對你,你還是要吹角。意思不是我們一天到晚要罵人,但是不管是先知,是守望者,都有一個功能:我們最終講的都是福音,讓你悔改信耶穌,得到永生、美好的,但我們需要講到,「如果你現在不在主裡,如果你是遠離主的,你需要悔改,需要認識耶穌,需要認罪悔改相信神」。

  各位,這個人家不喜歡聽的。但是神常常也逼著我們非講不可。通常就是人家碰到困難了。我們也會,有人很愁苦,後來終於來教會了。那我們通常也講,你信耶穌,耶穌很愛你,你信耶穌就解決問題。這沒有錯,但我們就故意沒講一些話。今天一個賭博的人來求助教會,我們當然也說耶穌愛你,但我們應該講一句話,「你應該不要賭博,賭博是不好的」,「啊呀,他已經知道了」,不,有的時候不管他知不知道,你都需要講。神對以西結就這樣講,我差你到他們那裡,他們或聽或不聽,你都要講,他們就知道有先知了。我們常常不好意思講,也怕講了得罪人,也怕人家不來教會,就不講。我們不是說一天到晚罵人,不是這意思。而是說,如果我們愛人,人家罪行已經顯出來了,我們需要主給我們的力量提醒。以利在他兒子一開始這樣藐視神的時候,就應該去提醒,他沒有。不知道多久以後,可能另外一件罪行顯出來了,他才對他們說。

  你犯罪或善行,你有好的信心或壞的良心,遲早都會呈現在外面。耶穌說,「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隱密的事一定會顯出來的,不管好或壞。後來又顯出來一件事比插肉嚴重多了:這兩個兒子跟服事的姊妹苟合,「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真的很難聽。你苟合不可能在門口吧,那就跟狗一樣了。那就是傳說了。有人看到怎麼這個牧師這樣、怎麼這個弟兄這樣…結果就越傳越廣,傳到最後終於到了老眼昏花、耳目不清的老糊塗也聽到了。其實他在看到他兒子的時候,就應該想到,就應該制止。所以他聽到了,他就說:「不可以這樣啊!」他說:「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可能有人好心來跟以利講。這個時候我們都不知道多久了,我插一句話,這裡在講這兩個孩子,少年人,撒母耳是童子,恐怕撒母耳都經歷這些,但撒母耳就越長越好,以利的兩個兒子就越活越壞,可能年齡都沒差這麼多。當然,一個人有敬畏主的心,另兩個,沒有敬畏主的心。但我們也不能不說。以利對撒母耳有沒有好好教養?我們不知道。看三章前面,撒母耳得啟示的時候,我們看好像以利對他還不錯。也許以利對自己兒子不聽話很失望,所以根本不教。各位,你總還有些責任。我們不知道我們的責任是甚麼,或總還會弄錯,但起碼以利是他們的父親,我們當中很多是奶奶輩、婆婆輩,我們對孫子當然不能多管,因為有父母。但是如果你是父母,尤其是父親,怎麼你不管呢?然後信的,就怎麼管也管不動了。小的不管,大的就不能管了。

  「我是從眾百姓這裡聽到的」。怎麼傳到我耳中了,那就已經是漫天烽火,大家都知道了。喔,他愛他的兒子,「我兒啊」,以利對撒母耳也喊過這句話,「我兒撒母耳啊」。實在這個人不是壞人,也知道正確的事,「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再一次,我是聽見了,「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我不太知道這句話是甚麼意思,如果跟前面的以利的兒子在吃的事上、獻祭物的事上、使人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這都叫做犯罪。就是用我們題目講的,神是要人敬畏他、看重他,他比甚麼都偉大,都了不起,這是第一條誡命,等於所有誡命,「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惟有他是我們全心相信、敬畏的、敬拜、喜悅的、愛戴、頌揚、讚美的,他是我們的一切。我們有了他,我們尊他為大,這一切都加給我們了。」神並不是小氣,只是不希望我們在罪惡中,希望我們得到福氣,就尊他為大。因此罪惡最基本的就是不看重神,不把神當神,不把神當作最偉大、最美好的。各位,你說:「神很重要,但比我兒女,差一點」,那你真是在得罪神。「喔,神真偉大,比我身體,還要差一點」、「神很偉大,但重要性不及我的事業」。各位,這都叫做偶像。就人來講,是常情,但我們信主的人尤其要避免這些看起來很好的危險。我再次說,不是我們不作好父親、好母親、好妻子,而是我們敬畏神、相信神,先求神的國和義,這些我們才會作好母親、好妻子、好丈夫、好牧師…等等。

  「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你使大家犯罪了,我想這意思就是大家不想好好來奉獻。大家不想好好敬畏上帝。大家也不尊重傳道人。以利還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其實說起來,這句話講得很錯誤。人得罪耶和華誰能替他祈求?神的僕人替他祈求,摩西就是。其實剛剛在他們這個地方,撒母耳就是。撒母耳長大就是一個禱告的人,他為以色列百姓求,他為以色列百姓求,當以色列百姓得罪神的時候;他為掃羅求,當掃羅得罪神的時候。就是我們是可以禱告的,但是我們的禱告,我們的祈求,還是不能少一件事,就是求主幫助我們,我們也是有從心中發出來的愛來提醒人。

  你為他求,你也提醒他。可是這兩個孩子,一方面也可能晚了,一方面年紀也可能大了,不聽。聖經寫的,真叫你很受不了。他們不聽,聖經沒有講,因為他們已經長大了,翅膀硬了,飛了;他們不聽,因為他們本性惡劣頑梗;他們不聽,因為爸爸講得實在是太弱了,他們不想聽。這都是真實的,可是聖經不多的地方,有的時候就直接提到最基本的原因:「耶和華想要殺他們」。這是我們都要求主憐憫我們的。一個人做錯事,被警告的,還不聽,不是好事,「耶和華要殺他們」。甚至這兩個兒子顯然繼續在做這些事情,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當然我們看到,聖經總是給我們樂觀的,在這個時候的下一句講,「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不過,那個部分我們就不要多講,那是給我們的安慰和鼓勵,是真的;但我們還是要多講的,還是藐視神的這兩個少年人和以利。

  任何一個時候,只要我們活在這個世上,當我們美好、蒙福的時候,我們都可以繼續蒙更大的福。好,可以繼續的。不要以為到底了。我們可以更好的。我們將來在天上就越來越好。壞,也沒有底的。這千萬我們也要提醒罪惡中的人,或遠離主的,你不要以為這已經到底了。啟示錄特別講,耶穌好像也講過,「地獄叫做無底坑」,沒有到底的。我們在人間也可以看到,「反正我現在已經這樣了,就做得更壞吧,反正結果也不能更壞了」,不,會更壞的。當以利勸他的兒子不要作惡,「不可以」的時候,兩個兒子不聽,那怎麼辦?沒辦法了,沒則了,他不聽。各位,從這經文來看,他還是應該作事,為了愛他兒子,為了愛以色列人,他應該停止這兩個人祭司的職分。他應該懲治的。以利顯然甚麼事都沒有做。

  以利,他不是壞人。聖經裡很多下場悲慘的人,包括以掃和掃羅,都不算是壞人,甚至有很多很好的地方。以掃、掃羅,你都沒有看到他們姦淫擄掠、殺人放火,就是沒有那麼多的惡行,甚至有的時候我們看了還有點同情。同樣你看以利,還有他兩個兒子,就現在來講,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兩廂情願,有甚麼關係嘛!現在社會性道德不都是這樣嗎?吃肉快了一點,這是稍微急促了一點,這有甚麼關係呢?是,這些都是小事,甚至即使大事,認罪悔改,都可以得赦免,但是你的心對主硬起來,那就很麻煩。你的兒子硬了,已經改不了了,你還可以做事。不要讓這罪惡的瘟疫繼續蔓延。以利就沒有。結果就更惡劣。

  各位,你的情形到最壞的時候,還是可以改善的,譬如說,十字架旁的強盜就是,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是。一息尚存,只要活著,你最壞了,只要信主,認罪悔改,就好。那最好的,可以立刻因為不信、自大墮落到最壞,(最壞的也可以變成最好的),我們生活中也不要覺得就完蛋了,我們基督徒是最樂觀的,尤其我們教會是樂觀的,神是恩待的,神是憐憫的,「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的」(太16:18)。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整個撒母耳記,即使我們今天看到的這兩個,很悲哀,但還是樂觀,因為神使用了撒母耳。他的成就遠遠勝過以利和兩個兒子所造成的罪惡。

 以利要警告、也要繼續攔阻罪惡

  但是我們今天在看以利的時候就不能不很遺憾。以利不是壞人,但他就是該講的沒有講,該做的沒有做;到最後他警告了他的兒子,但他沒有繼續的攔阻,所以繼續的有禍。27-28節,所以神人就來對以利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這意思就是說,除了向以色列顯現,還特別向你們這些作祭司顯現,跟你們親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穿得尊貴,做得尊貴榮耀,吃的也美好,都給你了。

  29節,「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這我們剛剛已經講過,看起來耶和華的憤怒已經有點不合聖經,耶和華自己說的,最好的都給了祭司,對,耶和華是這樣說,反而顯出上帝的慈愛,實質上我們得到最好的。上帝要的是甚麼?就我們心中尊主為大。「你兒子那是給你的」,這句話是到撒母耳之後的大衛,拿單也這樣責備過大衛,「我把你主人的妻放在你懷中,你嫌不夠,我還可以給你。你為甚麼要淫人家的妻子,殺人家丈夫?」你懂嗎?當然不是說我們尊主為大可以犯罪,而是尊主為大神就會保守你,脫離一切的凶惡。對以利的兒子、對我們、對大衛,都是一樣。神是很愛護我們、恩待我們,但是我們不要把任何東西,壞的不用說了,好的也是一樣,兒女、身體、健康、祭物、男女的關係…都凌駕在神和神的話上面。

  這裡看起來,以利和他兒子都會喊冤枉,不要講苟合的事,講吃或講警告:「我沒有踐踏你的東西,我都不是獻上了嗎?這本來就是你吩咐給我吃的!」但是你所表示出來對主的輕慢就是踐踏。耶和華是輕慢不得的。

  「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啊呀,我很尊重你,我還警告過我的兒子」,「喔,那表現出來的,還是表現出你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當他們繼續犯罪的時候,你沒有繼續做事。你有一顆心,那顆心,「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沒有那個行為,就不是真正的尊重我。這個祭物本來是給你的,但是你不尊重我就是肥己。所以同樣在事奉,同樣在宣教,我們心中不尊主為大,仍然在肥己。

  好,上帝甚至好像在自打嘴巴,30節,「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這不是神自打嘴巴,這從我們人來看的時候,千萬不要以為我們人有保單了,絕對不會怎樣了,我們就可以隨便,神的保證是在對神會更敬畏,更相信的人身上,所以「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就永遠的次序來講是:神先揀選我們、尊重我們,但是真實的神對我們的尊重顯出來我們一定會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這我們今天講藐視,實在就可以看到一件事情,藐視神不一定是拜偶像,拜偶像一定是藐視神。但是我們在神家裡的人,甚至以利,甚至祭司的兒子,也可以是藐視神的。那可能表現出來只是貪吃一點,但內心一再的不對,在被警告提醒的時候不去悔改,那就要被輕看了,那就要被神重重的處罰了。我們可以想到以利的兩個兒子都是這樣。以利沒有搶肉、沒有行淫亂,但以利對他的兒子就像他的兒子對肉一樣,把他們看太高了,超過上帝了。

聖經中其他的例子

  看重主,看重主的話,相信主,相信主所說所做的一切,都是最美好的,都是完全的正確的。耶穌基督的救恩、上帝的權柄在我們心中打了折扣,那就危險了;打了折扣,不知道悔改,拒絕聖靈的提醒,就會越來越嚴重了。敬畏神,越敬畏就越好。我們希望是善性循環,不是惡性循環。但是聖經裡很多這種惡性循環。

  我們剛剛講大衛,在撒母耳記下12:9,拿單後來去警告大衛的時候,神就藉著拿單說了:神沒有先說,你怎麼可以行淫亂,你怎麼可以謀殺,大衛都做了這些事。但是神藉著拿單先說的是:「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藐視,輕看,沒有把上帝的話看得夠重。大衛的情形就是放縱自己的情慾,看得比神的警告更重。這個我們都會。任何一個罪都是這樣,但是我們希望我們能被提醒。我們有可能長期幾十年不被提醒,但希望總能夠被挽回。神挽回我們,我們就非常感謝主。你為甚麼違背耶和華命令,然後很留他面子的講:「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以色列人後來也是,在以賽亞書5:24,神說以色列人越來越敗壞,然後受苦、受欺壓、受藐視,理由是甚麼呢?「因為他們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當我們對聖經,對神的話,慢慢,「都很多了」,慢慢厭煩了,各位,這我們都會有,但就希望我們能夠常常回來。當我們對人慢慢厭煩、厭倦的時候,這我們也都會有,但我們希望我們大事小事都能被神調整回來。他們厭棄,就是從舊約開始,他們厭棄、厭煩,心中嫌煩、嫌囉嗦、嫌瑣碎、嫌上帝這個那個,就是從少到多,然後越來越多,就犯滔天大罪,而不自覺,還覺得自己很委屈。

  我們藐視神,甚至可以表現在看起來很好的事上。民數記16章講可拉黨。可拉黨和大坍、亞比蘭其實是兩個事情連在一起,是有人挑戰摩西的領導權,也有人挑戰亞倫的祭司權。可拉黨主要是挑戰亞倫的祭司權,不過聖經把這兩件事寫在一起。他們挑戰,看起來也是好事,他們羨慕善工,「人人都是神的僕人」,「信徒皆祭司」,你們為甚麼專權?你回去看民數記16章這裡,你真的很難看出可拉黨有甚麼錯,他們就喜歡多一點事奉而已,跟亞倫一起。但是他們想要多事奉的情形,恐怕比以利的兩個兒子還要看不出來。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急點;他們是想要多做一點,「我自己來,你做的不好」。結果,30節,神藉著摩西說:「這些人是藐視耶和華了。」不是摩西,也不是亞倫藐視耶和華。所以藐視神,不一定是拜偶像、行淫亂這麼明顯的罪惡,可能都在很小的事,包括對神的僕人的不敬、不尊。我們都會自我太強,藐視神。

  我們的心靈被腐蝕,就藐視神,在申命記31:20,「因為我將他們領進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那流奶與蜜之地,他們在那裡吃得飽足,身體肥胖,就必偏向別神,事奉他們,藐視我,背棄我的約。」飽暖思淫慾,保暖也可以藐視上帝。當人自大不肯悔改的時候,也是藐視,保羅在羅馬書2:4就講猶太人,「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們行為很好,你們很自滿,就跟路加福音那到聖殿禱告的法利賽人一樣,藐視。但是保羅沒有講藐視人,沒有講猶太人藐視外邦人,保羅講一句猶太人最受不了的話,「你在藐視神豐富的恩賜」,你以為你在高舉神,你看不起人,因為他們好像不夠規矩;是,他們是不夠規矩,但是人一旦自大,不管是把肉、兒女、名聲、或自己的優點高舉到神之上,那就是藐視神的恩賜。

  我們求主讓我們始終不跟世人一樣,世人是看輕神,甚至把神扭曲。彼得前書2: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我們求主幫助我們,主你是我們的至寶、至聖之寶。求主讓我們始終看到、而且不僅是尊主為大,而且主所使用的僕人、使女、教會,我們有相對的尊重,(不是絕對的尊重;絕對的尊重只有神配得)。

  這裡需要生活中的操練。這裡生活中的操練,詩篇119篇整篇都在講,包括119:117,「求你扶持我,我便得救,時常看重你的律例。」看重,不覺得囉嗦,不輕看。我們不但看重主,把主看成最寶貴的。我也看重主的權柄、主的救恩、主的話語、主的教會、主的僕人、使女。

  當我們不夠看重,最後神的管教-打擊、挫折-就臨到了,到這個時候,希伯來書,其實舊約也有講,約伯記5:17也有講,「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不但不輕看,且看重。我現在因著犯罪或神的訓練,讓我受到管教。感謝主,神一定有他的美意。不輕看,寶貴,在希伯來書12:5就說了類似的話,「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神,我們看重,這是需要神的恩典,因為罪人就是不看重神和神的一切,罪人只看神自己和讓自己喜悅的受造物。那我們現在重生得救了,因為是主看重我們、揀選我們,我們就揀選他、看重他。好,感謝主。但有的時候,我們會有其他的東西--兒女…等等--占據我們,我們就被管教了,但我們也不輕看,也不厭煩。

  我們看重、相信這個管教,神有豐富的恩典和慈愛,以致其他的事--神給的--我們也有恰當的尊重。詩篇106:24,以色列人在曠野悖逆,抱怨神,聖經說:「他們又藐視那美地,不信他的話」,不只是藐視耶和華。

  好,我們一起禱告。天父,我們謝謝你的恩典和慈愛保守我們,使我們能成為能蒙你揀選、恩待、看重的兒女。我們求主保守我們每個人,繼續能夠在你的恩惠慈愛、十字架的道路中,能夠更敬畏你,更喜悅你的道路,更看重你的道路和你的律法,敬畏、看重你,而且包括你給我們的地、教會、僕人、使女。我們感謝你。奉主的名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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