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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30330 十架七言(3)(約翰福音19:26-27)        編號 /  895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Apr 8 08:15: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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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架七言(3)



聖經所記載的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言,前面這三言有可能是在日頭變黑之前講的,後面的四言是日頭變黑之後講的。我們現在這時間也許正是耶穌被釘十字架祂講第三言的時候,中午的時間,不過這只是個推測。

十架上第三言

經文:約翰福音19:26-27,「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

婦人

要說明耶穌講的這第三句話,實在不好聽,祂不是說「母親」,是說「婦人,看,你的兒子!」然後下面這句話是對那門徒說,沒有說「兒子」,就說「看,你的母親!」這兩句話一般解釋就是耶穌不是託孤,是託母,把母親託給門徒,也看到後來門徒是把馬利亞接到自己家裡照顧。

這樣的瞭解很好,因為我們主耶穌給我們永遠的救恩,這一點沒錯,但在給我們永遠救恩的同時也沒有忽略到世界上的事,只是像我們上一堂所講的,世界上的事,包括家庭、單身、事業、工作,不管哪一件事,我們都求神讓我們在其中能歡喜快樂,有時候有痛苦,也求主讓我們能忍受、等候。但如果要在這世上活得好,我們必須信靠神,耶穌必須是我們的主。整個救恩就是耶穌在完全順服、相信上帝之下能成就的。即使你已經到最危急的時候,也總不會太晚,你願意信主,今天你仍然在樂園裡。

我們並不知道耶穌跟那強盜後來是立刻在樂園是什麼意思,這包括有些爭議。使徒信經講祂是降在陰間裡三日三夜,祂在那裡做什麼?馬丁路德說祂是在陰間誇勝,加爾文說這只是在表達祂是真的死了。我們知道祂的身體在墳墓裡,而靈魂在哪裡?在天父的手裡,這是正確的,祂跟這強盜一起在樂園裡,也是必定正確的。在彼得前書有講祂藉著這靈去傳福音,「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彼前3:19),這又怎麼解釋我們並不需要知道,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我們今天死了到哪裡去,但我們知道我們一定跟主在一起,是好得無比。至於這種狀況是什麼,我們不必多瞭解,你多多的想到現在我們信耶穌,包括此時此刻,也包括我們年輕、年老,信主的任何一個時候,接近死亡或接近懷孕生產,不管是幸福快樂或悲慘艱難的事,只要有信心,我們都跟主同在,而且在樂園裡。但這並不減少我們在世上會碰到的艱難,和需要的愛心、智慧。

講完這句話,也不知道隔了多久,祂就看到祂母親和祂所愛的門徒。我若是馬利亞是不太喜歡這種寫法,「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比較喜歡的寫法是,「耶穌見他所愛的母親和那門徒」,怎麼對母親不講愛而對門徒講祂所愛的?也不知道聖經感動人在寫的時候是不是已經預見了天主教會有個不當的作法,就是太過高舉馬利亞。也許我們基督教也有不當的作法,就是太貶低、忽略馬利亞,因為聖經對她也有很多稱讚。不知道是不是知道有太過高舉她,以致於先有個預防,雖然對天主教好像沒有打成這預防針。

想想,耶穌對祂的父母好像不大客氣,尤其對馬利亞。耶穌對馬利亞的稱呼聖經記載就這兩次,一次在十字架上,一次在迦南婚筵上(約翰福音2:4),都沒有稱她媽媽或母親大人,都是「婦人、你這個女人」,好像不大有禮貌。那裡講「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時候也沒有說:「媽,我好痛」,就說:「女人,看看你的兒子」。這是什麼意思?你叫一個媽媽看自己的兒子受這麼大苦,我覺得這很難,會不想看。也不知道祂在看到祂母親時,是不是馬利亞正低著頭在哭,合理的想應該是這樣。

但各位,我們要根據聖經來想,不要根據一般人的想法來想,任何事情,不管是耶穌跟馬利亞之間或我們跟上帝,任何事,一草、一木、顯微鏡、天文望遠鏡,我們看人、看事、看選舉、看政治,看什麼是都要先從對上帝的信心、基督為主來看,而我們通常都把這放在最後面。比方我們現在想到的可能是中午的飯食,這也不是罪惡,只是在說我們有我們天性,我們天性是上帝造的,是好的,但有墮落的成分,那就需要隨時隨地倚靠上帝,包括人際的關係。

其實這堂講的跟上一堂有很密切的關係,耶穌兩次稱馬利亞都是「婦人」,這不是耶穌在提倡不孝,而是耶穌要我們注意,包括是跟耶穌關係何等密切的馬利亞。這宇宙沒有一個受造物跟耶穌的關係比馬利亞更近,說得重一點,我們基督徒也應該講,馬利亞有個特權,或說特別的責任。說來你不要嚇一跳,就是她懷了上帝、生了上帝、養了上帝。正統的教會是這樣稱馬利亞為「上帝之母」。異端會說這太過份,稱她為耶穌之母、基督之母可以,但正統教會特別強調她是上帝之母。當然那意思不是馬利亞把上帝生出來,而是馬利亞所懷、所生、所乳養的的確是上帝。你說馬利亞所懷、所生、所乳養的是基督,可以,也正確,我們也覺得安全,但那不足以抵擋異端,異端常會說馬利亞所懷、所生、所養的那個不是上帝,比上帝小一點。或會說馬利亞沒有懷、沒有生、沒有養,就有其他各種異端,這我們不去提。正統教會很強調那弱小的胎兒、嬰兒、凡事跟我們一樣、有完全的人性的,也是上帝。所以不是有個女人喊著,我們中文翻:「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其實原文不是這樣講,原文講得很露骨、不好意思:「懷你的子宮和乳你的乳房有福了!」有福在哪裡?馬利亞的子宮懷過上帝,乳房有什麼福氣?吸這乳房的是上帝。講得很重。耶穌也承認,「是」,不過耶穌說,「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也就是我們比馬利亞還更有福。

但這裡就在講一件事:沒有一個天使、聖徒曾經懷過上帝,她的子宮、臍帶供養的養分是讓上帝的肉身長成。很多異端說馬利亞沒有做這事,只是虛幻的,不!正統的說是。馬利亞的乳房也真的餵過上帝,使上帝成長。聖經要我們承認這道成肉身和上帝的恩典是藉著這些受造物臨到,耶穌有個完全的人性,不可以忽略,你忽略的話跟忽略耶穌的神性一樣,說得嚴重一點不能得救,會下地獄。

我們現在不要講得那麼刺激,只是在講耶穌為什麼兩次稱她為「婦人」。就是一方面聖經要我們知道這超越時空、無限、永恆的上帝也的確時時刻刻介入這世界,我們的上帝不是高高在天上,跟我們沒有關係。

這一點我要稱讚靈恩派了,他們常呼求神介入這世界,醫病、趕鬼等等,我們今天也是一樣,應該更有信心上帝在這世界工作,只是我們會說不管神醫病不醫病,趕鬼不趕鬼,祂都是我們的主;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我都信靠祂,不管別人怎麼樣,我繼續信靠祂。我們跟神的關係一定要建立在信心上,也就是建立在對神話語的接納,也就是在倚靠聖靈來做事。信心跟兩個不能分開,一個是神的話,一個是神的靈。信心絕對不是離開神的話、神的靈,只是我們自我的幻想:我希望有個大房子,就有了。那不叫信心,那可以是野心、慾望。信心必須建立在上帝的話上,你可以求大房子、漂亮,因為神有這樣的應許:今生得百倍,所以你這樣求。但這樣求的基礎是始終把祂當主,始終知道你是不配的。

耶穌對馬利亞都要這樣要求,即使馬利亞養過、乳過、教過耶穌,但上帝的福氣要臨到馬利亞,她也一樣要信心,就是聽神的話。如果不聽神的話,即使她養過耶穌,那也不過是個跟神沒有關係的婦人。所以我們沒有聖物崇拜,耶穌睡的床、用過的一切東西,甚至釘耶穌的十字架的木頭、釘子,我們都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值得崇拜的地方。天主教有聖物崇拜,中世紀時都有,但我們毫不聖物崇拜,我們不覺得耶穌穿的衣服有什麼特別神聖。但也請各位注意,我們也不否認上帝可以使用這些,而且做很奇妙的事。使徒的影子照在誰身上,誰的病都會好;拿使徒的手帕、毛巾碰到人的身體也可以得醫治,使徒行傳都有記載,我們今天沒有這樣做,有些教會(包括天主教)這樣做我們會認為是迷信,不過起碼我不會太反對,因為聖經有這樣講,只是有人說這種時代已經過去,但不是否認上帝曾經這樣做,甚至我們可以說上帝如果要再這樣做也是有的,不過那不大好,所以上帝沒有讓這種神蹟發生太多,免得你有聖物、聖人崇拜,但我們不反對上帝可以用最平凡的人,甚至人的影子來醫病。注意這樣的事,靈恩派弟兄姊妹也傾向於聖物崇拜或聖靈崇拜。我們不要有這種想法,但也不要忘記或忽略了神可以做這樣的事,神甚至可以叫巴蘭的驢子講話,神可以使彼拉多寫的東西使那強盜信耶穌。我們沒有因此就說我們就來做這些事,而是信靠神的話、信靠聖靈的工作。

耶穌稱馬利亞為「婦人」,當然也一定是馬利亞有很大的信心能承受得了兒子給她這麼重的話,但我們和馬利亞希望都學會這樣的功課,就是一切物質、人間的東西,神都可以使用,但它本身沒有什麼神聖。

所以願神使用你們這個教會的一切東西,包括桌椅、影音設備、冷氣等等,但我們不崇拜這些;也盡可能的改良,但不要捨本逐末,像很多教會的很多人就把教會這些設備,聲光、敬拜讚美、牧師,不管是人是物,太過高舉。但我們也不可以低視他,譬如今天一個牧師有神學博士、聖經知識、口才好,這很好,有很好的詩班、音響很好,但不要過了分。比方我有學生很喜歡繼續唸書,這很好,但有時過了份,就是太高舉那知識。當然你也可能會高舉無知,那是一種自卑感,不好。我們都希望行得恰當,當然我們這一輩子沒有絕對恰當的,總是因信稱義,行為總不夠完全。

耶穌稱馬利亞為「婦人」只是提醒,包括祂肉身的母親,也包括祂肉身的父親(約瑟跟耶穌耶穌肉體的關係就更少了,耶穌身上應該沒有任何約瑟的DNA,祂是童女懷孕的,但約瑟應該也養育、照顧、關心過祂),我們不能因為約瑟是祂名義上的父親、馬利亞是祂肉身的母親,就特別崇拜馬利亞或約瑟。任何人間的東西,包括神學知識,都是上帝使用的工具,我們不崇拜,但希望能把它用得更好。

路加福音2:48,那是耶穌另外一次對約瑟和馬利亞所謂不禮貌的記載,就是耶穌十二歲時在耶路撒冷聖殿,沒有跟祂父母在一起有三天之久,後來祂的父母來找祂,看見祂在聖殿裡就稀奇。

我也會稀奇,這三天耶穌吃什麼,在哪裡睡覺?我都不曉得這三天的不在,跟耶穌在地裡三日三夜有沒有類似的關係。起碼我自己在想到,耶穌在死後的三日三夜,祂的靈魂在哪裡。對,使徒信經說降在陰間裡,耶穌自己的話是在樂園裡,耶穌自己的話是祂在神的手裡,也就是我說了聖經沒有多解釋的我們不能太追究,我們尊重教會歷史說的降在陰間裡,那是什麼意思我們不知道。

耶穌十二歲時三天三夜不跟父母在一起,祂白天時就問這些拉比、文士,他們給祂的答案不一定也都正確,過了廿一年以後這些人就是把祂釘死的,但耶穌也問他們問題。那時一個十二歲的小孩,爸媽不在,他要到哪裡,我不知道,那時的自由度、安全度應該比現在高一點,所以也許他們照顧耶穌,但不管怎麼樣爸媽會擔心的。

他們來找耶穌,稀奇這孩子還在問,十二歲的孩子對聖經這麼有興趣,我是很難想像,你們一個下午已經吃不消,耶穌還繼續在那裡問道,一面問一面答,所以父母看到都很稀奇,然後就表達這三天的感覺。

你想想他們應該是如何,最強烈的是擔心,應該也有生氣:「這孩子跑到哪裡去」?應該也會亂想:「這孩子有沒有詐騙集團騙去、賣到什麼地方」?這在台灣還不多,但在中國大陸、西方、荷蘭都有這些事。也就是耶穌的父母應該是有擔心、害怕。我也想到當他們在聖殿裡終於看到耶穌時,應該跟那迷羊的比喻很像,就是歡喜快樂。而你知道馬利亞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就是留在聖殿居然不跟我們講一聲。「看哪!」這「看哪」不知道跟耶穌說的「看,你的兒子」是不是同樣一個「看」字。「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馬利亞和約瑟有擔心、有傷心、有緊張,現在說這話時有快樂,一定也有責備。我只是提醒一下我們平常看聖經不去想的。你應該想想耶穌怎麼講這種話。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耶穌自己講過的比喻,有一百隻羊不見了一隻,十塊錢掉了一塊,都要去找,現在去找你,你還說「為什麼找我」。

(各位把這句話回給牧師,牧師說:「為什麼好久沒有來教會」?你說「為什麼找我」?)

耶穌說:「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然後聖經說,「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各位恐怕也不太明白,我也不明白。馬利亞是最明白但也不明白,她的確知道她沒有跟男人發生關係就懷孕,她知道那是從上帝來的,不是生理可以解釋的。

各位,童女懷孕現在都可以解釋,包括試管嬰兒可以造成童女懷孕。有個姊妹跟我講過,她班上小學生就有童女懷孕的事,大概是小學二三年級時,肚子就越來越大,後來檢查,不是她有什麼淫亂,也不是神蹟,就是她媽媽懷她時懷的是雙胞胎,另一個胎不正常的在這姊妹的肚子裡長。

這些生理的事情是有的,馬利亞要怎麼瞭解這件事,絕對跟剛才講的這些不一樣,是聖靈感孕的,但馬利亞、約瑟能懂多少也不曉得。不信主的人會覺得一定是馬利亞被羅馬兵強姦懷孕不敢講。當然你要從那些解釋都錯誤,但你要從正確的解釋,我們又承認有不懂的地方。
也注意一件事,因為是神學上很重要的,因為很多異端包括天主教都會說耶穌是個神童,祂小時候就行了很多神蹟奇事,但照聖經正典沒有,耶穌跟你我一樣。各位不要忘記耶穌有人性,耶穌有完全的人性,跟我們一樣。耶穌不是半神半人,也不是半仙,也不是個功力很高的道士,耶穌跟你我一樣,所以祂的成長跟別人都一樣,沒有什麼神蹟奇事,起碼聖經沒有這樣講。耶穌從零歲一直到卅歲,聖經只有記載祂十二歲這件事,其他每件事應該跟一般人都一樣,起碼在聖殿裡的情形,祂有很多東西是不懂的,所以在問。那是真的,不是假裝。

當耶穌說,「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你知道這句話是侮辱了馬利亞,也侮辱了約瑟。約瑟應該一個耳光過去,「我就是你爸爸」。耶穌在說,「聖殿裡有個人是我爸爸」,可能是某個祭司,跟馬利亞通姦的,照常理應該是這樣,你們都沒有想過嗎?「我在聖殿裡找我爸爸;我查出來原來約瑟不是我爸爸,是聖殿裡某一個牧師」,那還得了?我知道你們都馬上想到「我父」就是天父,但那時候沒有人相信這種事,天父怎麼會讓馬利亞懷孕的,沒有人相信這事,所以耶穌說「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時,他們不明白這句話。如果「我父」是天父的話,「我要以我父的事為念」不必天天在聖殿裡,因為那時以色列人應該也不會相信上帝是真的住在聖殿的至聖所裡,那時候約櫃早就沒有了。「以天父的事為念」,我們今天以父的事為念,也不是天天在教堂,而是上班、工作,「以天父的事為念」也不必在聖殿裡問問題的,所以這話他們不明白。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本來明白,現在也不明白了。很多上康牧師的課以後什麼都不明白了,原來很簡單的話有這麼複雜。各位,我只是用常識來推聖經上的話。你兒子當著你的面說「我要以我父的事為念」,你當然會覺得很奇怪小孩講這話是什麼意思。

當然我們知道答案,的確我父是天父,不是什麼聖殿裡的某個祭司。「以我父的事為念」可能有個意思,祂需要很關心聖殿,但這聖殿絕對不是當時的聖殿,也絕對不是完全沒有關係。耶穌講過類似的事,如果聖殿值得關心,耶穌現在好像很關心,離開父母三天三夜在這地方問關於上帝的事。耶穌在約翰福音又另外講,就是潔淨聖殿時,耶穌的答覆是,「你們把我父的殿當作賊窩了,不要侮辱我的父親」。猶太人就很生氣,「你有什麼資格做這事」?耶穌說,「我有資格做,你們把這殿拆掉,我三天就建回來了」。當然猶太人是不敢拆,他們說這殿有四十六年才建成,你三天就建好嗎」?然後約翰告訴我們,「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我們講這三件事,路加福音的,約翰福音的,還有這裡耶穌釘十字架時,都跟三日三夜有點關係。耶穌在以自己的天父為念。所以我們信耶穌、進入耶穌的身體,聖餐、擘餅,都跟主的肢體有親密的連結,這是對的,但我也還是要提醒一下,所以我們單單敬畏上帝、看重那看不見上帝、看重屬靈的事,並不會叫我們忽略地上的事,因為這屬靈的主祂也進入這世界。不但進入這世界,不但用祂的肉身來拯救這世界,而且祂對這世界天父所做的管理也有相當程度的尊重。

什麼叫相當程度的尊重?就是我們基督徒對人間的這些事,世界、肉體、婚姻、關係、工作這些事我們都有相當程度的尊敬,都不隨便,我們都不會說只有讀經禱告、敬拜讚美才是神的事,沒有,我們都尊重。我們尊重的理由不是世界上那些東西的本身,而是這是上帝造、上帝管的,上帝要我們在其中。所以你的工作很重要,所以你服事人像服事上帝一樣,包括你服事的對象是不信主的。

當時以弗所的基督徒,他們這些奴隸服事的對象大概都是不信耶穌的,保羅說「你們服事人要像服事主一樣」,就是我們工作要敬業,不是他們配,也不是他們好,是對主的敬畏。我們也不是說「服事人像服事主一樣」就是把他們等於上帝,那也搞錯了,而是把他當作是上帝派來的人。他可能是尼布甲尼撒,他可能做的事是叫你拜偶像,你不必拜偶像,但要想到這是上帝給你的環境你要怎麼做。你可能可以反抗或躲避,可能責備或辭職,可能為義受逼迫,可能被丟在獅子坑,總之我們在這世上的每一個工作、關係都是神聖的。但真正的神聖又必須建立在我們對上帝的信靠上。這就是耶穌跟馬利亞的對話所表達出來的。

我們跟人間所有東西的關係都是短暫的,包括夫妻之間。將來在天上沒有嫁娶,這世界一定會過去,我們一定會死,這世界也充滿了罪惡、邪惡、傷痛,包括牧師的工作都是,但我們不離開這世界,因為在這邪惡、墮落,也是被上帝造、上帝管、上帝愛的世界,每件事我們可以因著信心而過得好,我們信靠上帝就可以更好。包括你的婚姻、家庭、父母,我們都希望他們都在主裡,但有很多不在主裡,我們的社會環境不是信主的環境,甚至我們也有很糟糕教會、牧師、師母、會友、講員,都有很多錯誤,但我們不離開這世界。

耶穌做的另外一件事情,包括一方面納稅給該撒,一方面納稅給聖殿。這兩件事不是一件事,納稅給該撒是對世界政權相對的忠心,納稅給聖殿是每個以色列男人要有的丁稅,而不管是該撒或聖殿,這兩個力量,世界的力量和教會的力量後來都聯合墮落到一個地步,把耶穌釘死了,但耶穌仍然順服,相對的順服,我們也需要這樣。

所以願基督徒在世上生活時我們尊主為大,但對一切的東西,包括在這裡對父母的孝順、養育,我們有相對的合宜之處。這相對的合宜之處,我們再一次只能因信稱義,不能給你什麼樣的律法。

從信仰來講,我們基督徒把上帝看成最重要,而且把跟上帝有關係的也看得很重要,所以聖經上耶穌有這話,馬可福音3:33,「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單單看這經文,或單單看耶穌稱馬利亞為「婦人」,我們基督徒真的好像離開這世界、不食人間煙火,我們跟我們的父母、跟這世界好像沒關係。誰是我們的兄弟姊妹?「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甚至從耶穌的有些話來講,我們真是敵擋世界、反對家庭,好像真是要進修道院一樣。路加福音14: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句話原文是「恨」,「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甚至在舊約創世記就有這觀念,「人要離開父母」。人要離開父母不是蹺家,不是像浪子拿了錢就怎麼樣,也甚至不是與父母為敵,「人要離開父母」聖經還有另外一個說法,這是我們中國人到今天沒有解決的問題,人要離開父母是「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我們中國人始終把原生家庭、孝順看得最重要,聖經不是,聖經是看夫妻的關係最重要,舊約、新約都是這樣。

所以「人要離開父母」在聖經裡有兩種含意,一個是我們離開這罪惡的世界,跟神相連。一個是我們獨立自主,離開原生家庭,跟自己的同儕找到一個對象,成立一個新的家庭,這絲毫沒有罪惡的成分。而如果父母不想要小孩離開他,反而就有罪惡的成分。很多好父母有這毛病,很多孝順的子女有這毛病。聖經最看重你的配偶,不是父母,也不是子女。聖經裡的「離開父母」講到兩個,一個形容這世界的罪惡,包括你的原生家庭。一個形容你要有個新的生活,包括跟你的配偶結合。所以創世記第12章講,「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今天我們這一堂講的其實相當複雜,就是我們基督徒的人生觀、家庭觀、婚姻觀,很簡單的說就是專心敬畏、信靠上帝,上帝是我們的一切。所以我們基督徒可以處豐富,可以處卑賤,可以處單身,可以處婚姻,沒有說一定要怎麼樣。如果你信靠上帝,你這些關係都可以因為信靠上帝而做得比較好。包括你一定有困難的工作環境、老闆、上司、下屬,有的在待業;包括我們可能跟父母或兒女處得有困難,這都有的,聖經也都有,也沒有因為信耶穌你就不碰到這些問題,你信耶穌還是會碰到這些問題。還包括聖經要你看重你的配偶,但你跟你的配偶也會有衝突,包括可能有要離婚的情形。我們都沒有說只有在哪一種環境下最好,我們可以處豐富,可以處卑賤,可以處單身,可以處家庭、婚姻。各位,真的最重要的是你好好信耶穌,最重要的不是你的婚姻、也不是你的工作,也不是怎麼離婚、也不是怎麼過一個自由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在任何一個現實、艱難環境中你信靠上帝。這裡的艱難包括馬利亞的艱難,她沒有兒子了,耶穌也提醒她你是婦人。

看你的兒子

「看你的兒子」,一般解釋都說是看約翰,是沒有錯,但我不覺得就一定不能是看耶穌自己。意思是包括在十字架上什麼力氣、能力都沒有,自救的能力都沒有了,我們還是仰望祂。「看你的兒子」另外一個意思,我們如果仰望主,也在人間找到主給我們的,藉著不信主的政府、國家、不好的教會、會友、婚姻、家庭、兒女,在這其中我們仍然能倚靠耶穌而生活。這其實你們在教會裡都體會到,我們是肢體,是彼此相愛、彼此和好的,雖然我們有很多罪惡、艱難。在這種艱難罪惡裡,也求主讓我們相對的,不僅教會生活好,對我們父母、家人也是有好。

不要以為我剛才講的「離開父母」或「單單愛上帝」,父母或親人的關係就沒有,聖經也有講,提摩太前書5:8,「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馬可福音7:10,耶穌講到要孝敬父母,這也是十誡裡的要求,要孝敬父母。如果你說我應該要孝敬父母的時間力氣都已經作了各耳板,就是都用在教會裡,耶穌責備這樣的人。

我們承認我們(包括牧師、平信徒)有為教會服事而忽略家人的時候,有時不但要忽略,還真是要離開,但這些我還是說我們怎麼做沒有一定的規矩。我們剛才說「人要離開父母」也沒有說一定不可以住在一起,尤其現在在台北,三代同堂恐怕非要住在一起不可,一個因為第二代買不起房屋,一個就是第三代需要第一代來照顧,這些都是可以有彈性的,絕對的是對上帝的信靠。

在絕對的裡面,下面有彈性的,我們比較希望弟兄姊妹多能在教會裡彼此照顧。事實上你們這教會應該都是這樣。我在教會也常聽到這樣的事,教會對年長者的關懷,常常還勝過自己的兒女。而且兒女裡有信主的,他對年長的關懷,常常是最多、最好的。當然我們也承認神有時候用世人也做得很好,我們不信主的家人孝順也做得很好。我們沒有不照顧父母、不看顧兒女,這也是神給我們的本分,但我們能做得好總是把主放在第一位。雖然教會有很多不理想,也希望能在教會看到我們的父母、兄弟、姊妹、兒女(包括屬靈上的),也能有好的照顧。

事實上你們這教會應該都已經做得很好,我上次來就看到,這次也是看到你們有車接送、關懷等等,感謝主,盼望能繼續進步。希望在教會裡有更多的信心,更多看到上帝對我們的恩待。

禱告:

天父,我們求主讓我們彼此相顧的時候都看到你的恩典,都看到釘十字架的基督,都看到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求主憐憫恩待你的教會,求主憐憫恩待我們的家庭、婚姻、單身、工作、待業的生活,讓我們彼此相愛、彼此扶持,也能夠得勝,謝謝主。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呂琪姊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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