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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30504 十誡之第三、四誡 (出埃及記20:7-11)        編號 /  922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Fri Apr 10 04:02:4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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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之第三到第四誡(出埃及記20:7-11)



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

 不可輕慢神

  第三條誡命,出埃及記20: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這條誡命好像非常輕鬆,甚至有點幼稚。什麼叫「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講得最簡單,就是不要輕慢上帝,上帝的名字不可以亂叫。就像我們中國人,不管是對皇帝或父母、長官,常常都有些忌諱,不可以隨便稱他的名字。看起來這條誡命看來有點迷信、幼稚。你不能講「老天爺!」或西方講「Jesus!」,因為上帝是很尊貴,不能隨便亂叫他的名字。就像我們在軍隊哩,長官的名字不可以隨便叫的,父母的名字也不可以隨便叫的。

  這句話,看起來是說上帝的名字不可以隨便喊的,當然這裡面的意思遠遠要更豐富,就是求主讓我們能夠高舉、喜悅主的名。這一點我們中國人也有點懂,因為中國人的習慣跟猶太人有點相近,所謂「名副其實」,名就代表那實際,因此神的名就是神自己。好比我給女兒取名叫康美麗,意思是希望她美麗。當然名常常不如其實,她可能不美麗。或很多公司行號取發、財、大,都是這意思,希望實際上如這名字。

  這世界名如其實的只有神,神就是那位大有能力的,耶和華就是那位跟人立約、守約施慈愛的神。神的名不管有多少,每個名字都跟他的實際一樣,就是那位三位一體、全能、全善、創造、掌管、拯救萬有的神。這位神因為這麼豐富,所以常用他的名字來代表他的一切。當用他的名字來代表他的一切的時候,你有這個名字就是有他,所以不要把他的名字隨便的稱呼,也就是說你信他,就不要輕慢神。

  這「不要輕慢神」,有個反面的也要講,就是我們也「不要遠離神」。不知道各位你跟神親近不親近?聖經裡講到跟神的關係,包括用「親近」、「認識」;這兩個字都有「性」的意味。「認識」跟「性的關係」,在原文裡,可以是同一個字。「親近」也有「性的關係」。我們跟神應該是很親近的。當然不是跟他有性關係,神是靈,不會有這個。但我們跟他很相愛,甚至我們是在基督裡,我們跟他是同在的;他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他裡面;我們非常親近他,跟他親密。我前面說了,神是我們唯一喜悅的。這一點希望我們能加強。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知道他是大而可畏、輕慢不得、聖潔的神。這一點我們也需要有。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不可以隨便叫他,或像現代的西方人把它一個 “profanity slang” (不敬的、褻瀆的俚語),隨便的喊一喊。但是遠遠不是這些。有人說,這句話跟「不可以指著神的名起誓」和「不可以說謊」有關係。但我想最重要的還是在說,我們要把神當神,要把神當作那惟一的、愛我們、值得敬畏、稱頌、感謝、求告的。他的名字表達了他的一切,所以我們既不輕慢神,也不遠離這位神。

  我們不會不叫他的名字。有首詩歌說「請你原諒我每天叫你的名字一千遍」,這是我們基督徒缺少的。各位,你有常常「上帝,我好想你」?可能很少有。談戀愛的時候,尤其女孩子會想到男孩子的名字。羅密歐與茱麗葉也是,他們就喊這名字。名字和實際的關係,在語言學、哲學上是重要議題。玫瑰不叫玫瑰,是不是那花就不香了?我們不去討論這些文學和哲學上的事情了。神學上我們也不討論,但這在信仰上真是非常重要。神的名字是我們叫的,很親密。但我們也不是「妄稱」,就是「有口無心」,像小和尚念經一樣。希望我們常常叫主的名字,「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21)。希望我們也不輕慢主的名字,每次奉他的名禱告、對他的呼求,或不管有沒有奉他的名,他的名在我們心中的敬畏和喜悅,總是越來越深刻。

  撒母耳記下12:14,大衛犯淫亂,又欺騙,謀殺烏利亞的這件事,神藉著拿單責備大衛說:「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褻瀆就是輕慢神或神的名字。這就是平常看到的教會醜聞(如牧師性騷擾,基督徒也是)讓人輕看神:「耶和華的僕人怎麼會這樣?」「信耶穌的人怎麼會這樣?」「教會怎麼會這樣?」教會歷史上,個人、團體,我們犯這樣的錯誤,實在很多,求主憐憫。

  當然,與「不可輕慢神」、「不可妄稱神的名」相對的,更正面積極的就應該是「尊榮耶和華」(箴3:9),或我們的見證、言行就叫自己和別人更尊崇神的名,因為他本來就配得尊貴和榮耀。我們希望有很美好的見證,我們是奉主的名在世上生活、做事,所以我們凡事把主的榮耀顯出來。「不可妄稱神的名」,重點還是尊主為大。

  當大衛行了惡事時,仇敵就可以褻瀆、輕慢上帝。當然神的名不會被褻瀆、輕慢。神還是會懲治的。神在懲治大衛的事上,也讓神的名得到更大的榮耀。但大衛犯的罪叫神的名得到更大的榮耀,你能想到是什麼嗎?褻瀆我們知道,我們到今天都會覺得這事實在太丟臉,不管是十字軍或今天牧師的惡事或教會的相咬相吞,都會叫人家褻瀆上帝。但褻瀆上帝怎麼會叫神的名又得榮耀呢?因為神的名不會被褻瀆。對,人會褻瀆、輕慢,但神的榮耀絕不會在任何一件事上打折扣,包括大衛的事,包括耶穌被釘死

  大衛的事顯出非常多神的榮耀,包括神對人的赦免、管教,包括神的公平、奇妙的智慧,而且包括在這件事上大衛跟拔示巴生的孩子最後是耶穌的祖先。當然我們不可以作惡以成善,但神可以「叫萬事互相效力」,叫他的名得到榮耀。但是我們不會因此就得罪上帝。我們做一切的事,求主幫助我們是來榮耀上帝的名。讓我們也常常呼求神。不是妄稱,而是呼求神,使神的名得到榮耀。

  以賽亞書48:11,「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這裡講的,跟大衛犯淫亂、謀殺,後來神的名被褻瀆,但神的名又不被褻瀆,神的名是得到榮耀是一樣的。因為在整個的事上,最後看到的,都是神的慈悲、憐憫、公義、聖潔、拯救。以賽亞書48講到以色列因為拜偶像、得罪上帝、違反上帝律法,一而再再而三始終不悔改,最後神不會讓自己的名被褻瀆,神就會管教以色列人,讓人知道神是公義的神。神不會讓自己的百姓做錯不處罰,以至於人以為上帝就是徇私的,對自己的百姓就不處罰。

  神會處罰以色列人的。而神會叫誰來處罰以色列人?神叫巴比倫來處罰以色列人。不要忘記巴比倫是神的工具。這羅馬書9章有講,萬事萬物、每一個受造物都是神的工具、僕役、器皿。那不認識神、得罪神的(像巴比倫、撒旦等等)就是神忿怒、預備要毀滅的器皿。或像以賽亞書講的,所有受造物都是上帝的器皿,但那不認識上帝,不知不覺中被上帝使用來作上帝忿怒的器皿的,就像亞述,「亞述是我忿怒的杖」。所以猶大和耶穌,保羅和彼拉多,通通是上帝的器皿。只是一個是順服上帝、被上帝使用來拯救、得榮耀,也使神得榮耀的器皿;一個是悖逆上帝、被上帝使用成為刑罰的器皿,最後也被上帝刑罰。

  C. S. Lewis喜歡提醒我們:你要作哪一種器皿,是你自己的選擇。當然這也在上帝的旨意中。保羅在羅馬書裡引耶利米和以賽亞書的話,神可以預定叫哪些人作哪些器皿。但保羅對提摩太也有講,「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所以固然都在神的手裡,但從我們人這邊看,我們人也要作榮耀神的器皿,不要輕慢神,不要在禱告、講話、行事為人中輕慢神。神會刑罰你的,神也會刑罰巴比倫的。

  但是以賽亞書48:11說,「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包括要拯救屬於他的百姓。神不會使他的名受褻瀆,神不會將他的榮耀歸給假神。這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的意思,就是我們生活中特別在言語上不要輕慢神,要看重神,但也要親近神。

 不可以起誓

  另外,這個誡命常會被說成是「不可以起誓」,不可以用上帝的名來發誓,尤其在新約時耶穌講過這話。不過這應該也不是這個意思,因為教會歷史上也並不反對人發誓。我們今天也有發誓的時候,包括童子軍、婚姻誓言等也會有這樣的情形。只要不是輕慢上帝,這不是不可以。不過我在這裡也簡單提一下發誓,可能也不需要多講,因為今天發誓真是跟喝水一樣,沒什麼重要。

  耶穌告訴我們不要起誓的重點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我們應該在任何一個時候都是這樣,可是為什麼我們會要發誓呢?因為我們都在一個謊言的世界,大家常常在欺騙,為了要表示這句話不是欺騙,就發誓。各位應該馬上想到,要發誓好像就是要欺騙。「我發誓」,就表示我絕對不會騙你。人若繼續罪惡下去,就越來越嚴重。你也知道,如果發誓不準確,那大家就知道是假的。所以耶穌那時候就說:「有人就會說:我發重誓,那就是真的;輕的誓,就是沒關係的。我如果指著殿裡的金子發誓,那就是真的;如果我只是指著聖殿發誓,那就是假的」,各位你也知道,那指著聖殿金子發的誓也一定又是假的。就是人間的欺騙和詭詐,可以是越慎重的誓,就越是欺騙的可能。

  也很遺憾,現在的社會,當你需要越來越多的形式、來保證你說的話是真的的時候,常常就是告訴你那欺騙越來越多。你家的鎖越多,越表示不安全。你家若不要鎖,那是最好的情形。警察越多、密碼越多越長,越表示危險,不管是自己或別人。記得幾十年前我媽媽用我的名字買房子,手續很簡單、很快,而前陣子跟我弟弟之間有個過戶的事情,哇,蓋的章之多,還到法院公證。蓋的章越多,越表示人有欺騙。我相信想要欺騙的人,也可能繞過法院的公證。這是一個很悲哀的事。這不是我們今天要講的,但也有點關係。希伯來書7:19說到,「律法原來一無所成」;羅馬書4:15,「律法是惹動忿怒的」。上帝的律法非常好,不能廢掉,但對於約束我們內心的罪是毫無功效;外在的可以約束,內心的毫無功效。內心的約束需要耶穌,那是上帝另外一個工作。

 不可以說謊
  
  說到「發誓」,其實就是顯出這世界的罪惡有那麼多,我們需要用些方式來保證我們說的話是真的,但我們的罪性又會把那保證再削弱一點。所以我們希望我們說的是誠實的話。但是如果我們說「說話誠實」,這第三條誡命,除了一般解釋說「不要輕慢神」,很多人說就是「不要說謊」;但通常,我們會把「不要說謊」放在第九誡「不要作假見證陷害人」來講。這裡「不說謊的事」,我們就先簡單提一下。

  聖經裡,照我看,一方面是非常強烈的要求我們說真話,不可以說謊,包括約翰福音講「魔鬼是說謊者之父」,上帝是真實的,我們光明之子更應該真實。不僅不能說謊,我們應該說的都是真理、真實的話。這我絕對同意,也求主幫助我們不打折扣的做。但在這罪惡世界裡,又可以看到神不但有時候寬容我們的謊言,有時還有叫我們說謊的例子。各位不要吃驚!你不覺得你能活下去已經被神天天寬容了?你回答「是」,那你又說了一個謊。

  聖經裡,大概有十幾個例子,是說謊沒有被責備的,包括收生婆、喇合,包括特別在大衛的生平裡,大衛說過謊、裝過瘋、欺過敵。欺敵一樣也是說謊,大衛、約書亞的戰爭裡都有。特別最難的一件事就是撒母耳記上,神叫撒母耳說謊。我這樣講,若你覺得我褻瀆也沒辦法。因為撒母耳不敢去膏大衛,神說:「你就說你去獻祭」。你說:「他真的有去獻祭」,但如果不是要膏大衛,他不必去那裡的。

  這,各位也不必太吃驚。我剛才講過了,我們要誠實、要說真話;但在罪惡世界裡之所以我們需要因信稱義,就是有很多時候我們做什麼都不對,做什麼都有錯。有的時候,我們就必須在幾個錯裡面選一個比較輕的。所以說謊仍然是罪,即使是神允許,甚至指示你說的,仍然要認罪悔改;只是有的時候,你不能不這樣做,好減少另外一個罪惡,包括被殺或殺人。不過這個部分我們就不繼續談下去,來看第四誡。

第四誡:守安息日

  這一誡我們要花一點時間。十誡的分法,各個教會有不同的分法。我們今天講的這種,是基督教比較常用的,浸信會也是這樣做的,就是分前四誡、後六誡。前四誡是對神,後六誡是對人。但不管怎麼分,基本上都可以濃縮成兩誡:前四誡就是「要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後六誡就是「要愛人如己」。甚至所有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誡裡,所有的誡命就是愛人。因為愛神就一定愛人。

  濃縮的講,前四誡的最後一誡守安息日,固然是對敬拜上帝的一個重點,但有是一個很好的轉換,從愛神轉換到愛人。也就是第四誡不僅是對神,也是轉折到對人的,包括孝敬父母,不可殺人…等。不過不要忘記,每一條誡跟其他誡命還是連在一起。「不可殺人…」等,還是跟神都有關係;就如同「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跟人還是有關係的。「安息日」是跟神、跟人都有關係,不過一般我們還是把它歸在跟神的關係。

 在信靠上帝中,我們六日要努力作工

  出埃及記20:8,「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安息日的第一個意思其實不是那一日不做工,因為第9節就講到,「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所以安息日的第一個意義就是六天要努力工作。

  各位,工作並不是咒詛;汗流滿面才得糊口是咒詛,但工作不是。在沒有墮落時,人需要看守、修理、看管伊甸園,管理空中的飛鳥、海裡的魚、地上的走獸;將來在新天新地裡,我們要跟耶穌一同工作,不僅一起吃喝,而且要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要管理五座城、某個星雲、星球,我們有許許多多的事要做。工作並不是罪惡的懲罰;工作變得辛苦、無聊,那才是罪惡的懲罰。而且就算罪惡的懲罰,人如果願意聽神的話繼續在這世上汗流滿面才能糊口,也不純粹是負面。現在人的罪惡或痛苦,就是不必汗流滿面就可糊口,以至於我們就三高、四高、五高、六高,體重什麼的都高起來。我們需要努力工作。工作非常美善,是神兒女的一個特點。

  當然,神兒女的特點是分別為聖,不僅在工作上顯出來我們的神是做事的神、創造的神、管理的神、使無變有的神、使死人復活的神、稱罪人為義的神,而我們這些按著神的形像造的、被神揀選的人,也是使無變有的。固然神的形像在罪惡的人身上雖然徹底敗壞,但恩典、能力因為他的一般恩典還是臨到人,所以不信主的人也可以使無變有,就像台灣的農人,可以使不甜的水果變得很甜。台灣的企業家也很厲害,可以使無變有,那麼大一本聖經變成那麼小一個iPad、iPhone,使大變小,因為我們是按神的形像造的。這些都不能叫我們稱義,但這些都很奇妙。我們也能做這些事情,我們也在工作、創造、寫樂曲、畫畫、欣賞山水,我們也在讓台北市更美麗方便。我們人在今世,即使不信主的,神也給我們很多恩典,讓我們在生活中可以有享受,也可以有工作。我們非常感謝上帝。

  所以神是工作的神,人也是工作的人。信主的人更是工作,不懶惰,我們在每件事上靠著主做,榮耀主的名。但是,我們的神也是安息的神,信主的人也是安息的人。不信主的人,相對的,還是有些安息,他們還是要睡覺,有的時候還是有和平、平安。但我們基督徒有那因認識主、而有的真正的安息。

  神是安息的神,從創世記來看,「耶和華六天創造了世界,第七天就安息了」。聖經上可沒有講第八天他又上班了,沒有。從一個角度來講,第七天神就安息了,一直延續到今天,神還在安息。當然神既不是在工作,也不是在安息,這都是擬人化的描述。

  說「神在安息」,其實傳統神學上還更多喜歡用另外一個講法,講「神是不改變、不動的」,因為一動就改變了。其實神的動、靜、不變和永遠工作,神的工作和安息,都是共同一直下去的,而且是絕對的、完美的。「神的動」,表示他一直在做、管理、托住萬有,他是又真又活。「神的不動」,表示他昨日、今日、到永遠一直沒有改變的信實、善良、愛人,不會有任何東西影響、改變他。

  我們也有這種美好的動和不動。工作,我們都在工作;我們因為罪惡,我們會死;因為我們是受造物,所以我們有限。但因著我們被拯救、聖靈的托住和更新,我們也說話、也做事,我們將來在新天新地裡有更多美好的工作、文化、管理、享受,而且在今天我們就已經看到,也在進行的。將來在新天新地裡,我們也因為耶穌的救恩、上帝的工作,我們有安息、平安、和好、不驚慌、不害怕、不焦慮。就是心理上的平安、不驚慌、不害怕、不焦慮;生理上的睡覺、安息。

 我們有信心,因為神的創造,神已做完了一切的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這一天特別聖潔。也很好玩,這照字面來講,很擬人化,就是上帝最喜歡的就是他的國定假日,第七日。因為六天做事很累了,然後第七天可以不要上班,這一天他特別喜歡,定為聖日。當然這是個形容的說法,它的意義,守安息日:第一個,就是我們六天要努力工作;第二個,我們要有信心。

  什麼叫要有信心?信心是來自神的話、神對我們的啟示,它告訴我們:神把一切的工都做好了,所以我們安啦,不要擔心。不要擔心那牛肉燒得好不好吃、不要擔心衣服洗好了沒,不要擔心作業、報告做好了沒,不要擔心兒女去讀書會不會讀得好。我們人有時間先後、快慢、早晚;但是,神在時間和永恆中都掌管,「在他沒有轉動的影兒」,還沒發生的事,在他已經都成就了;已經過去的事,在他還歷久常新。神的永恆和時間的觀念,我們不去多講,就是神已經做好一切事了。安息日的意思就是你不要擔心,因為神什麼事都做好了,這是指神的創造。

 我們有自由、不作奴隸,因為神拯救我們出罪惡、死亡、律法、良心控告的牢籠

  但安息日還有另外一個意思,剛才是因為神的創造、工作,我們有平安。下面是因為神的拯救我們有自由、不作奴隸。安息日跟「創造」有關係,又跟以色列人「出埃及」有關係,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他們做苦工、為奴、非常的辛苦。這也可以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從始祖亞當、夏娃墮落以後,我們就不僅汗流滿面很辛苦,而且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中,我們一生因為怕死而成為奴僕。我們是奴隸、身不由己、被虐待、不快樂,做心裡不想做的事。即使在做想做的事時,還是我們肉體的奴僕。我們很痛苦、是罪惡、死亡、律法、控告的奴僕,天天有督工鞭打我們、良心控告我們、心中不安。人活在世上,因為罪惡,就是奴隸、不自由,但因著耶和華的拯救,我們就得自由,不再作埃及人的奴僕、罪的奴僕,不再被轄制,不再痛苦,而能很自由、積極的工作。

  所以守安息日誡命的意義,表示:第一個,六天要工作;第二個,因為有信心;第三個,因為神的拯救,我們能夠有平安。

 我們與神和好,使人有平安

  我們原來的不平安,其實重點也不在被罪惡、律法、魔鬼轄制。我們原來的不平安,最可憐的是我們在上帝的震怒之下,所以非常恐懼。「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51:4),我們得罪了上帝,所以非常恐懼、害怕。因此,安息日一定要跟另外一個觀念,就是「和好」,連在一起。因著耶穌基督,我們跟神和好,跟神有和平的關係,不害怕他了,所以就很喜樂。

  各位有這樣的經驗嗎?小時候可能很怕很凶的老師、父母、會霸凌你的同學,或我們現在上班有很怕的老闆或同事,尤其在服務業,最恐怖的是客戶。有的時候是你的房東、鄰居恐怖,我們都活在一個恐怖的世界,難怪這麼多人恐慌、憂鬱、焦慮。也不要講那麼多,就是你家裡的人,有的時候就是你自己。這一切的原因,因為我們得罪上帝,所以在震怒的上帝之下,「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我們沒有安息、有恐怖,因為我們在過犯罪惡中,而因為耶穌的拯救,我們信了耶穌,就有平安。這是「第七日,什麼工都不可做」的結果。

  當我們跟上帝和好、認識上帝、知道神把一切工作都做好的時候,我們就自己有平安,也讓兒女、僕婢、牲畜都平安。這跟各位有關係。你不妨想想,你是個叫人害怕、緊張的人,還是叫人平安的人?人家一看到你就躲、就怕,還是人家一看到你就平安?譬如你比較喜歡的某個醫師為你看病,你就會比較放心;又或許你今天去哪裡,是某個你信賴的人坐在駕駛座開車,那你就覺得比較平安。我們都有這些經驗,有些人就是會給別人比較多的安全感。照理說一個丈夫應該給妻子比較多安全感,但很遺憾常常不是這樣。

  我們守安息日,因為我們蒙了上帝的恩典,我們得到了拯救,我們不是徒受他的恩典,我們也不是在一個被虐待的環境中長大的小孩以至於身心不健全、殘暴、不正常;我們是在一個和藹待我們的家庭中長大,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所以我們身上散發出來的不是苦毒和暴力,而是基督馨香之氣(林後2:15;弗5:2),讓我們周圍的人,包括牲畜和僕婢都平安。這也不是說我們對人沒有要求,也不是說我們沒有嚴厲的地方;但守安息日就是我們使人有平安,這都是不斷要建立在恩典中。

 我們因為蒙了恩典,我們對人有愛、有憐恤的心

  在馬太福音12章講了一連串的事,第一個跟這裡有關係,就是「什麼叫守安息日」?門徒在安息日掐了麥穗,結果被人責備。耶穌就替他們辯護,然後講到第二件事。門徒掐麥穗,嚴格的說是沒有守安息日,因為安息日不可以做工,掐麥穗好像在做工。

  耶穌就講,大衛在危難的時候,也吃了不可以吃的餅。(順便說一下,大衛在那次也說了謊,害得挪伯城的人都被殺掉,但也沒有被責備。就是人生有時候真的很艱難。我不是鼓勵各位說謊,我只是在說我們需要對主有信心。)

  耶穌還說,「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因為非常明顯他非要犯不可,安息日祭司在殿裡還要做工的,事實上就在安息日要做特別多的工,包括整理聖殿的各樣東西。然後耶穌也在那裡講到,「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安息日誡命是讓我們有憐恤的心。

  最後因著門徒好像表面上違反了安息日,耶穌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這不要只瞭解成耶穌是安息日的主。當然主要一定是這樣講,耶穌不僅是安息日的主,耶穌也是週間那六天的主,耶穌是天地海、萬有的主宰,這沒有錯。但耶穌沒有說「我」是安息日的主,耶穌常常不用「我」、「耶穌基督」、「我耶穌基督」、「我上帝的兒子」來講話,而是用「人子」來自稱的時候,他的意思不僅在表達他特殊的身分,包括他有神性和人性,他是救主;也在表達:被他拯救的人,也有與他類似的權柄和尊榮。所以「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也可以瞭解成「人是安息日的主」,因為耶穌另外一句話就證明應該這樣瞭解,「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2:27)。

  因此,你要看到我們是很尊貴的。你要看到我們人如果尊主為大的話,我們真是尊貴。如果我們常常把自己看得最卑賤、最低,就是在上帝面前我們什麼都不是、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能,而且是真實的看到,我們就會被提升為最高。神的拯救、創造始終是這樣:我們是沒有的,神從無到有創造了我們;我們是有罪的,神稱我們為義;我們是死人,神叫我們復活;我們是貧窮的,神讓我們豐富。所以安息日的意義還是叫我們信靠上帝;在信靠上帝中,我們六天努力工作,有平安;我們因為蒙了恩典,我們對人有愛。

  路加福音13:16,「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他的綁嗎?」另外,約翰福音7:22-23,耶穌也讓躺臥了卅八年的人在安息日那天能夠行走。所以重點不在你這一天做不做工作,本來你卅八年都在安息,可是痛苦極了,因為那是癱瘓,結果他在安息日能走路了。拿著褥子走是違反了安息日,但這卻是安息日真正的實現,他得自由了。耶穌也在行那件神蹟後被猶太人責備「安息日不可以醫病」的時候說:「安息日如果是嬰兒出生的第八天,你們在安息日不也拿起手術刀給人行割禮,除去他的污穢,跟上帝立約,你們不也照樣做?」約翰福音9:14,耶穌在安息日開蝦子的眼,「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所以,安息日的命令重點不在這一天工不工作,重點也不在安息日是在星期六還是星期天;重點在我們對上帝的信,產生了愛、產生了跟人的平安。

 我們守安息日、有真平安是上帝兒女的證據或記號

  出埃及記31:13,「安息日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上帝是我們的主,這有個證據,就是我們守安息日。這我要說明一下。「證據」,這是舊約的話;從新約來講,這是個「記號」。神蹟就是記號。好比我跟我妻子結婚,我們是夫妻有什麼證據或記號,人家看到就知道?有,手上戴著結婚戒指的人。在這地上有一個民族,大家都在工作時他那一天卻不工作,每個人都很稀奇為什麼。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我們跟他立約,這一天不工作,就是我們的證據。

  而剛才已經講了,安息日的證據不是不工作;證據是有平安,有愛心,不僅自己有平安也讓別人有平安,是讓人得醫治、鬆了綁、眼睛得看見,這是證據。但我們不能像耶穌一樣天天行神蹟鬆人的綁或叫人看見,所以我們這些上帝的兒女的證據就是七天裡有一天什麼工都不做。所以,你是上帝的兒女,你就要有一天不工作嗎?不是的。各位我再問,「貢島華是我太太」這有什麼證據?結婚戒指、結婚證書都是;但最好的證據是我是不是愛她。有結婚證書不一定我愛她,我可能天天打老婆;有戒指也不一定表示我愛她,也許名存實亡。我們跟上帝守安息日的重點,也在你跟上帝之間有沒有那信、望、愛,而且這信望愛一定是會顯出來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一定會顯出來。怎麼顯出來?就是剛才講的這種平安,甚至可以說不工作。

  今天其實我們也都有這證據。鄰居之所以知道你是基督徒,就是星期天你會去教會。這在百多年前的中國就更明顯,那時不管是共產黨或傳統的都還不知道這件事寶貴。因著基督教有個習慣傳到全世界,當然其他宗教也有一點點,但主要是我們基督教影響這件事,這件事是以農立國的中國一直都不知道的。我們中國以農立國,沒有休息的時間,沒有安息日,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一年到頭都在工作,只有到冬天農忙結束可能有幾天休息。那北方可能更苦,只是下雪沒辦法工作而已。當基督教傳到任何一個地方(包括傳到中國),宣教士就開始這件事:六天工作,有一天不要做事。共產黨布爾雪維克在蘇聯革命時,他們都說這是基督徒的懶惰,這破壞生產,要改;他們後來改十四天或多少天有一天休息,但後來發現根本不行。有一天的休息是很好的。我們以農立國,用陰曆的話,我們習慣初一十五;如果以陽曆的話,我們就開始有個改變了,一個禮拜七天。包括基督教宣教士就給我們中國人一個觀念:禮拜一到禮拜六工作;第七天叫做禮拜天,這天是禮拜上天、敬拜上帝的。今天所有不信主的人都沾了我們這光,他不是基督徒、不相信神創造、不相信第七天安息,但他也跟我們一起休假。但是如果沒有信主的話,禮拜天休假不會有真的安息。

  像現在週休二日,你覺得人輕鬆一點嗎?週休二日算算,一年休104天,再加上20天的國定假日。一個人在台灣一年,大概有一半時間是休息的,但你說有哪個人有休息到?人如果沒有信靠主,你天天睡覺也焦慮;人如果信靠主,汗流滿面也有安息。你(上帝選民)跟神之間的證據,不在外表上哪一天工作、哪一天休息;在於你有沒有因認識基督、得到赦免,而有的平安。

  所以安息日是個證據,雖然我們並不會說哪一天比哪一天更重要,這保羅在羅馬書14章講,「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我也知道有些教會、餐館團契的主日敬拜是在禮拜一,或因為夜班、禮拜天要工作的,就用另外的日子敬拜。有些基督徒就嚴格的覺得只有這一天。我是尊重,但我覺得你要哪一天敬拜主都可以,並不是一定要某一天。不過在這世界上,(當然是心裡尊主為大、信心最重要,但這信心多少也會呈現在外在的時間空間中,這不是絕對的),如果大家喜歡或有個習慣的、有恆的,在某一天、某個地方聚會敬拜主,是美好的。如果有人覺得在哪裡敬拜都可以,現在網路、電視發達,在家裡收看敬拜也可以,我勸你最好不要這樣,最好是在教會裡。是有罪的人、是不理想的崇拜、是叫你打瞌睡的都可能,但是如果你能遵行有形的安息(也就是主日崇拜),是很好的。不過這一切守安息日的重點,真的就是信耶穌,歌羅西書2:17,「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守安息日就是我們信靠耶穌。

 每一天都是安息日,每一天都要有安息

  安息日是一個禮拜的最後一天;主日是第一天,七日的第一日。不過現在不那麼嚴格,遵從大多數的習慣是很好的。其實安息日應該是每一天,我們每天都應該有安息。安息日是每一天,是今天,也是最後的一天,也就是末日,這是希伯來書4:7引詩篇95:7的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你不要說我昨天、曾經聽主的話、不要說我明天、將來信耶穌;重要的是,你是不是現在信耶穌,你今日要信主、今日要聽他、今日要不可硬著心。

  然後在第10節講,我們有信心,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我們已經說過,神不會歇工的,說神歇工是表示神永遠不改變,我們歇工是表示我們對主的信靠,就是我們如果要進入安息就要有信心。我們每天都應該有信心,所以每天都應該進入安息,每天都像末後的日子、神為我們成就大事的日子一樣,都像主來的日子一樣,我們在他裡面完美的工作和休息。

  我們今天在罪惡的世界,希伯來書4:11講了一段很真實的事,「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這是很諷刺、做不到的事情。「努力的進入安息,努力的不要做事」,這是什麼意思?這就跟努力的要睡著一樣,最難了。睡覺不能努力睡覺的,一旦失眠、睡不著,想盡辦法要睡覺的,就睡不著了。求聖靈幫助我們。所以我們進入安息,我們再次說,這是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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