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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060226 第一塊石頭 (約翰福音8:1-12)        編號 /  9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Mon Jun 26 03:10:5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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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塊石頭 (約翰福音8:1-12)



  約翰福音8:1-11這段經文,舊的抄本都沒有,一般學者就認為這是後人在晚期加的。不管是什麼原因,我們都相信這是上帝的話,而且這段話非常寶貴,我們就按著經文的次序來思想這事帶給我們的教訓。

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繼約翰福音第七章,耶穌上耶路撒冷過節,有差役奉命捉拿耶穌,因著耶穌在聖殿裡教訓人,這些人無法動手。耶穌講的最後一句話是:「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眾人就有段討論。之後,各人就各自回家了。

  我們各人有個人去的地方,但耶穌卻沒有,他往橄欖山去。耶穌沒有家;事實上,我們在世上也沒有家。希伯來書十一章說:我們在世上沒有常存的家。這一點並不是神學上很特別的事,這幾年我們豈不是身有同感嗎?在中國,人家說我們是台胞;在台灣,人家說我們是外來者;在美國,我們聽不太懂孫子孫女的話。我們在某個地方住幾十年,都有一種沒有家的感覺。就算不談省籍的問題,隨著這個世界的變動越來越多,這地方是我家嗎?我們在世上沒有常存的家,但基督徒不因此覺得失望;剛好相反,我們有一個更美的家鄉,是神為他的兒女預備的永恆的去處。希伯來書不斷在講,基督徒在世上的生活就是天路歷程,我們往家鄉走,而且有神和弟兄姐妹相伴。我們「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11:13),但也是榮耀的和喜悅的,因為神「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詩90:1)。如果沒有主,我們會覺得悲哀、遺憾;但是有主,我們萬事足,我們感恩。我們能漂流無定的地方,回到天上更美好的家鄉,就是因為我們的主耶穌離開天上的家,來到人間來尋找我們這些迷失的人。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找回了上帝的愛,找到人生的目標,也給了我們力量。’當人回到家裡的時候,他去橄欖山。

  橄欖山,聖經中多次提到:大衛因押沙龍叛變,兒子要殺父親,就逃離耶路撒冷,「蒙頭赤腳上橄欖山,一面上一面哭,跟隨他的人也都蒙頭哭著上去」(撒下15:30);我們的主耶穌則是天父殺兒子,「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賽53:10)。這兩個有相似的地方,就是罪惡。罪惡讓大衛悲哀地逃上山;罪惡讓耶穌來到人間,受盡艱難和困苦。後來所羅門在橄欖山上為基抹和摩洛建了許多邱壇(王下11:7,23:13),讓此山蒙上了「犯罪山」的惡名;最後約西亞王把它拆掉了。

  但很悲哀的,以西結書提到耶和華因以色列的背道,他的榮耀從至聖所、聖所離開,上了城東的橄欖山,然後飛走了(結11:23)。當耶和華的榮耀飛走了以後,好像上帝的榮耀就離開了以色列──惹他憤怒的選民之地,但是他又回來了,且新約的時候耶穌基督和聖靈來到我們當中,使我們在世上不僅不迷失,且有永恆的家,我們和弟兄姐妹也永遠的聯合在一起。我們不再迷失,雖然我們還會犯罪,但主把我們找回來。這裡,耶穌到橄欖山,開始為他一生的工作,不住地禱告。尤其越接近耶路撒冷,擔子越沉痛,他越需要禱告,求神的幫助。

  舊約最後提到橄欖山是在撒迦利亞書14章,講到最後主來的時候,他腳會踏在橄欖山上,那是一次很大的爭戰(參馬太福音24章所講的末後世代的情形。)路加福音22:39講到耶穌到橄欖山,也就是客西馬尼園禱告。客西馬尼的意思就是「油醡」。那地有很多橄欖樹,人在那裡把橄欖炸成油。耶穌的生命也如同橄欖為我們榨出油來。最後他升天也是在橄欖山。

  橄欖山有很深厚的「主為我們犠牲」的涵義。

2,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耶穌一清早回到殿裡,在聖殿的院子裡。耶穌在的時候,不是醫病、趕鬼,就是教訓人神的話。耶穌不在的時候,他禱告求上帝使他有力量醫病、趕鬼、教訓人。

  聖殿是獻祭、禱告、教導的地方。耶穌來聖殿不是獻祭,而是自己成為贖罪的羔羊。耶穌也來聖殿禱告,並坐下來教訓人。但耶穌的教導有權柄(太7:29),有能力,能使人聽了有盼望、得安慰、被鼓勵。我們也會講很多的話、也常會教訓人,但都沒有權柄,如同蚊子叮牛角,人都沒有反應,為什麼?因為我們並不順服神的話,我們自己就不把神的話當成生命的糧!我們若聽神的話,別人就會聽我們的話。盼望我們都能有像耶穌讚賞過的那位羅馬百夫長話語權柄的信心。

  因為耶穌的話有權柄,所以引起當時不肯聽神的話的祭司和法利賽人的忌妒。如果沒有連結於神、尊主為大,任何人包括牧師,做的、說的、想的都是空的。要永遠都把神擺在最重要的地位,不是講的人、也不是聽的人,唯一的重點都是上帝。耶穌正在講道的時候被打斷了,有一陣相當大的騷動發生。

  想想看,就像我現在正在講道的時候,突然從後面來了一大批人,而且這批人進來的時候並不是很安靜、膽怯、隱藏,好像不要給人知道的樣子;他們是人還沒進來,聲音已經先到,甚至可以說是凶狠、吆喝著進來,再沒有人可以專心聽道。他們是衝著耶穌來的,不管耶穌正在講道或有別的事。

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文士是神學家,法利賽人是道德專家,都是很被人看重的上流社會人士;這一群重要人士,相當於今天神學院的大教授、大牧師、大主教。生活中的任何事都要把上帝當上帝,否則讀再多的聖經,只會變成文士和法利賽人,許多「神學院」已經變成「鬼學院」,離經叛道、異端學說最多發生在最熟悉聖經的人身上。

  在這一群西裝革履、道貌岸然的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她是正在行淫亂時被抓的。她沒有打扮,沒有化妝,你可以用「狼狽不堪」來形容她的樣子,用「羞面見人」來形容她的處境。被這群如狼似虎的人帶到聖殿裡,我想她除了極大的羞愧(怎麼會被人抓到了)之外,恐怕還有一個感覺,就是恐懼。我不知道她在來的路上想些什麼、聽到什麼。有些解經家說,這女人可能跟文士、法利賽人串通好,要來陷害耶穌的;我想有這可能,不過我們也許不需要把事情弄得這麼複雜,就假定這女人真的是行淫時被抓到的。她非常的羞愧、丟臉、害怕。相信這我們能想像,因為我們固然行動上不一定犯過淫亂,但思想上一定犯過,可以曉得如果這被人知道,多麼丟臉。

  我必須說一下這女人的心情。淫亂,當然是引誘人的肉體、會叫人肉體快樂,她才會做這樣的事。正在歡喜之中,突然被逮到,這很大的歡喜,迅速的變成最大的羞辱。她也有最大的恐懼,因為她不知道這些人要幹什麼。然後從那些人對耶穌所講的話中,她知道自己可能會死。「¬淫亂,與神的國無分;苟合行淫的,主必審判」,這教訓很嚴重,尤其新約又說凡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也是犯罪,但這是人性很難避免的罪,許多人,至少這個女人就沒有辦法行正確的路。

  這女人是一個很下流、不要臉的人。並不是犯淫亂就是下流、不要臉。有些人偶爾被過犯所勝,在這些方面失足,我想他並不是下流、不要臉的人。行淫亂時被抓到,這應該是很不容易的事,因為做這種事是要偷偷摸摸、不讓人知道的。哪裡有一個人行淫亂的時候那麼容易被抓到?但這女人行淫亂時被抓到了,那是不是有個可能,她以淫蕩著稱,常有生張熟魏在裡面,所以你在門外等,常常可以抓到她有姦情。這女人能當場被抓到行淫亂,一定是她平日就很淫亂、不好、無恥的,所以很容易抓到。

  然後她被抓來了,一群人吼叫著叫她:「站在當中!」叫她站在講台當中,讓所有人看到。然後,就跟現在一樣,大家都安靜了,注意力都從耶穌身上轉到這群人和那女人身上。

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接著這群人轉身問耶穌。照這描述,耶穌不是坐在台上,是坐在地上。他們向來不尊重耶穌,這次用個很尊重的稱呼:「夫子,我們有事要請問你:她在犯淫亂的時候當場失風被抓到」,不是我們像柯林頓總統,事後拼拼湊湊出來,是當場抓到。甚至「當場抓到」還有一個意思就是:我們這所有的人都是人證(犯罪在舊約裡,一般法律裡都是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我們都是見證人,當場就看到了。

5-6,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這應該是申命記22:22-24談到淫亂的事情。這實在不完全是申命記22章的話,在那裡,聖經上是說奸夫、淫婦都要被打死。但這次那奸夫沒有被抓到,可能那男人溜掉了,可能他們志不在抓那男人;事實上,他們志也不在這女人,他們志在耶穌。摩西說要把這樣的女人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如果耶穌說不要打死她,那麼耶穌就違反了上帝的律法,以色列人可以立刻打死他;如果耶穌說要打死她,那麼所有的人都會離開他,因為這些人曾經以為耶穌來是帶給他們盼望和能力,使他們的生活得自由、得釋放,而他竟和所有的先知一樣,說犯罪就要處死,我們就是想遵守卻不能遵守啊!律法本來就叫我們沈重而自覺羞愧,耶穌如此說只是加重律法的軛,使人受更大的絪綁和痛苦。

  約翰在聖靈的感動之下加了一句話:「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換句話說,他們問問題,就像很多人來問耶穌一樣,從來不是想要得到答案。譬如:「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誠實實的人、你是從神來的。請問你,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不可以?」「我當做什麼樣的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還有很多時候文士、法利賽人來問耶穌,他們並不是真的想到得到答案,他們是要從耶穌的話中抓耶穌的小辮子,好叫耶穌受處置。這有一點像立法院在問官員、記者在問當事人一樣,他們是要為難那被問問題的人,要叫他臉紅脖子粗、答不出問題、非常羞愧,甚至辭職、自殺。他們現在問耶穌這問題是試探耶穌,是為難耶穌,是要讓耶穌犯罪,是要讓耶穌答不出話來,是要讓人都離開他。
這裡我要多說明一下:

  耶穌來是帶給人福音,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我們的主何等慈愛、憐憫:「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到我這裡來。」一般解經家都會說,那勞苦擔重擔是指律法的重軛,叫我們不知道怎麼辦。律法的目的或立法的目的都是要叫人因遵守這些誡律而活的好,有許多限制和禁止是要使大家日子都好過。除了律法的重軛以外,還有各樣人生的重擔,包括身體上、心理上、工作上、經濟上、教養孩子、夫妻相處的壓力。我們活在世上,從小到老,都有好重的重擔,像天路歷程裡的基督徒,背被上背負一個重擔,無法除去,而且壓得腰都直不起來。你我都常有這樣的重擔、痛苦,而且很多時候說:「主,我們把這交托給你。」但擔子卻仍在那裡。

  耶穌說:「我要使你們得安息。」耶穌也勸口渴的、飢餓的、瞎眼的人到他那裡;不是勸,耶穌是呼喊!「所有的人都到我這裡來!我醫治、我拯救、我幫助、我扶持、我赦免、我安慰、我鼓勵、我給你一切你所需要的;我給你義袍穿上、我讓你瞎眼能看到、我讓你能行走!」事實上還到一個地步:就算你不能到我這裡來,我會到你那裡去。記得那躺臥了38年的癱子,甚至已經死了4天的拉撒路,他們不能來耶穌這裡,但耶穌到他們那裡去!我們的主慈愛憐憫,他完全同情、知道我們的軟弱,他來愛我們、來救我們、來扶持我們。他是這樣的人,我們感謝主。

  所以聖經裡常常提到:「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路15:1);那些被鬼附的、有病的(瞎子、瘸子、癱子,不管是什麼病)、有罪的、有難處的,都喜歡到耶穌那裡去。我希望我也是一個喜歡到耶穌那裡去的人,因為我有病、我有罪、我有債、我有難處、我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人稱我是牧師、人稱讚我,人不知道我後面有多少的醜惡、辛酸和重擔,主,我要天天到你這裡來。我的重擔得以卸落、我的痛苦得以解除、我的傷痕得以醫治、我的乾渴得以飽足。主,我隨時要到你這裡。

  我剛說的是真的講我自己,我也希望是所有的基督徒,我們常常到主那裡。我們到主那裡,不僅重擔得脫落、罪惡得潔淨、疾病得醫治;我們到主那裡,也正是因為主為我們做了那多偉大的事。誰能禁止我們到主那裡說「主,我愛你、我頌讚你、我感謝你、我奉獻你、我歌頌你」?誰能禁止我們痛苦中到神那裡?如果我們痛苦中,在神那裡得到幫助。誰能禁止我們在歡樂中向他歌頌?願我們隨時都是這樣的態度:我想要到我所愛的主那裡去,把我的艱難、痛苦告訴他;我也要在他那裡得到醫治、我也要在他那裡說出所有我對他的愛和頌讚、我要呼喚全世界跟我一起來頌讚上帝。

  我覺得這是我們基督徒的態度。我們基督徒總有需要到主那裡,我們也因為神是這樣恩待我們,我們就到他那裡。各位,又用談戀愛來講,好像羅蜜歐與茱麗葉,那個男孩子非在女孩子的宿舍底下唱情歌不可,我們非要到主面前唱情歌:「主,我要讓全世界人知道我多愛你、你是多麼的美、多麼的善、多麼配得我們的頌讚。我只嫌我的讚美不夠大聲、我只嫌我的歌聲不能表達我對你的傾訴!」

  當然我們到神面前,除了讚美他、求他幫助,我們也求他赦免,因為我們常常得罪他。當我們不能做、不會做的時候,他來到我們中間,用他的光、他的愛、他的真理來告訴我們,我們當怎麼樣跟他一起生活。

  耶穌來到人間,他是罪人、稅吏、不健康的人的朋友。「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這是當耶穌去歡迎、去邀請撒該到他那裡來的時候所說的話。親愛的弟兄姊妹和慕道的朋友,不管你是哪樣的人,包括我這作牧師的,聽到這句寶貴的話(當然聖經裡耶穌的每一句話都寶貴),都覺得我們這些有罪的人有盼望了!台大要召最好的學生,中央研究院要召最好的學者,醫院要找最好的醫生,你們要找最好的丈夫和妻子;惟有耶穌說:最爛的人、最有病的人到我這裡來,我愛你們,而且我讓你們變成最棒的人。我們感謝主。

  但是當他來的時候、當他在安息日治人病的時候、當他在跟這些不潔淨的人親近的時候,我們也很難過,因為他「冒犯」了一群人、他「冒犯」了一群當時的牧者和神學家,應當是最熟悉聖經、最熟悉上帝的心的一群人,應當是在這世界上把神的心意對世人表達出來的一群人。

  我們理當是把上帝活在人的前面,人看到我們就看到上帝是怎麼樣的上帝。但當耶穌把上帝活出來的時候,從聖經上看到,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作。」(約5:18)當耶穌做出天父要他做的每件事、當耶穌把天父彰顯出來的時候,那些認為他們很認識上帝、很認識律法的人,覺得耶穌得罪、冒犯、褻瀆了上帝。

  從耶穌一出生就是這樣!在馬太福音,那東方博士去朝見他時,看到他的星,表示那是王者出生了;那星光顯然把他們帶到猶太地,但後來星光暫時不見,於是他們用人的理智去想,如果有王者生,當然就生在首都、王宮,於是他們到耶路撒冷去找那個王:「那生下來要作猶太人之王的在那裡?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千里迢迢)特來拜他」。

  那耶路撒冷、聖城(Holy City)、上帝以他的名作為居所的地方,馬太福音2章說,這些人來朝見他的時候,耶路撒冷合城都不安,他們拒絕這位王;那些上流社會的宗教領袖他們不安、希律也不安、大家都不安。他們知道這個王要生在那裡。

  希律把文士叫來問:「(那生下來要作猶太人之王的)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真是連翻都不必翻聖經,腦袋中就是電腦聖經,他們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這是彌迦書上的話。彌迦書是怎麼寫的,我們都還不一定知道,但他們好熟悉聖經。他們熟悉聖經,卻沒有一個人去敬拜這位上帝、這位新生的王。

  從耶穌一出生開始,這些最熟悉聖經、應該最認識上帝的,卻是最敵擋上帝的。這真的不是玩笑話、也不是危言聳聽,從舊約以西結書就看到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得罪我比外邦人還要更多。神的名常常是在他的百姓中間受到了褻瀆,而且越認識上帝、聖經越熟悉的人,可能他的驕傲、自大或其他原因叫他越遠離上帝。因此耶穌來講、來做,要表達舊約所啟示的那位上帝,可是舊約聖經的專家就覺得他每件事都不對。他明明是上帝派來的,但因為他們有成見。我們講過為什麼不明白、為什麼不信?因為他們的成見,讓他們拒絕相信;因為「世人因為自己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就是在此!」他們之所以不明白也是在此。

  今天人不能夠明白耶穌所講的,不是智商、知識的問題,而是因為他們拒絕明白,因為他們有一個敵擋真理的心。現在這一群人也是一樣,他們恨惡耶穌。耶穌所做的都是好的事,但他們沒有辦法接受,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他們不反省、不悔改,就跟現在政壇上的情形一樣,也跟我們的現象一樣,就是我們就會去抹黑別人。

  我發現我常常也會做這樣的事,當我跟太太吵架時,如果是我錯了而我的口氣很兇;當我發現是我錯了,怎麼辦?最糟糕的就是,當我發現自己錯時,卻死不認錯,又為了要把我剛才亂發脾氣合理化,就更多的抹黑她,好表示我剛才的發脾氣是有道理的,那就麻煩了。

  這非常的可怕,政府、黨派、個人、婆媳、夫妻之間的糾葛,都會這樣。發現自己有錯,卻不悔改的時候,你會更惡待別人,因為你要把你的惡待他合理化、你要用行動來表明他很不好。我們不悔改就會為自己的錯誤行為合理化,說都是你害我這樣。

  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就是如此,他們有錯不認。他們是粉飾的墳墓,外表光鮮亮麗,一肚子男盜女娼,殘忍自義。他們藉律法殺人陷害人,或以此顯出自己高人一等,他們犯各樣的罪,只是不讓人看見。表面敬虔、心中汙穢,當耶穌指出他們的錯誤,他們不但不悔改,反而錯上加錯,更加攻擊耶穌。我們也會這樣。耶穌所講的每件事:他明明是神的兒子、明明是神所差遣來的,當人拒絕接受時,很容易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說:「耶穌,你在褻瀆上帝;你怎麼敢說你是從神那裡來的?」

  在後面第9章也會看到類似的情況,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了一個瞎子。當耶穌說他真的是從神那裡來、真的是神的兒子時,他們說耶穌在褻瀆上帝:「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約9:40)一個人不是從神來,但假裝是從神來的(像王上,欺哄老先知的神人),這當然是褻瀆;但是當他真是從神而來,而你不接受,就是你在褻瀆。那些人責備耶穌是褻瀆上帝。

  在第7章的時候,耶穌就把安息日的真正意思講出來:「我做了一件事,你們都以為希奇,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起的),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嗎?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7:21-24;參太12:10-12,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哩!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安息日真正的意思是什麼?就是上帝要讓我們得到真正的安息,上帝要讓我們過一個沒有重擔的生活,上帝要讓我們知道他把所有的事都做好了,上帝要讓我們活得很喜樂、很享受、很平安、很規矩、很自由。

  安息日最早不是來自出埃及記,神與人立約或頒布十誡的時候定的;而是來自創世記的時候,神把一切的工做好了,就定第七天為安息日。安息日是上帝創造美善的一個見證,表示上帝把一切的事都做好了。神把一切的事都做好了,我們還有什麼事要擔心的呢?

  安息日是神挪去我們重擔的一個見證,在出埃及記裡的見證就是:你們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是我讓你們得自由,所以要守安息日,記得你們曾經有的痛苦和拯救。

  安息日既表示上帝創造的奇妙,又講他拯救的奇妙,所以要守安息日,好讓我們這罪惡的人每一個禮拜有一天被提醒:什麼工都不做,為的是讓我們享受將來神在新天新地、安息年、禧年所給我們的安息。

  但當人不認識上帝的時候,這個最該帶給人安息的日子,就變成最大的重擔了。看過〈屋頂上的提琴手〉嗎?還記得當安息日要來時,那些人的恐懼:「主啊,又有個重擔要來了!」神要我們安息,你就好好的睡覺吧!可是,後來法利賽人卻規定人睡的時候不准動;那樣就睡得很不舒服了,試問那樣的睡法能安息嗎?

  你要安息!法利賽人天天說:「你有沒有安息?你有沒有多走幾步路?有沒有拿重一點的東西?」這還談什麼安息,就跟你明天要考試一樣,每十分鐘你媽媽就來一趟:「睡著了沒?」「不准吵,好好睡覺!」那就更緊張、更不能睡覺了、更沒有安息了。

  對不起,我看現在的安息日也有這情形!就是主日那一天,應該是我們到教會來敬拜上帝、享受神,可是所有服事的人,卻是在這一天覺得最痛苦。從早上就開始緊張;如果是講道的,就緊張得一夜都不能睡覺。我們教會有位同工就是,只要那天要講道,他從昨晚開始一直到講完道之前,最少要上十次的廁所。他緊張!安息日、事奉主的日子,應該很喜樂的!

  我不知道有多少的小組長、家長,每到了主日、事奉的時候,不是覺得喜樂,而是覺得重擔壓身!更可怕的就是平安夜、聖善夜。我看每年為了聖誕節那一個晚上3小時的節目,我們大概一進入12月就開始緊張,還有累。一直要累到平安夜結束、曲終人散、夜半兩點鐘,回家了:「喔!離明年還有三百六十四天。我可以安息了。」

  我講的雖然是笑話,但也是帶著血淚的。希望教會真是不要把神給我們的平安變成最大的重擔。不只是主日、聖誕節,也不只是任何的特會、慶典,我們信了主應該滿有喜樂和平安的,但常常就在重重的捆鎖當中。

  耶穌在安息日的時候叫人得醫治、叫瞎子能看見、叫聾子能聽見、叫瘸子能行走、叫那被鬼壓迫了多年的女人得到釋放,他們真的得到安息了。可是那些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是叫人休息的。為了醫生你好,請你不要去醫病。你怎麼可以醫病?」就像「你媽媽希望你好好睡一覺,每隔十分鐘就來問你一次睡著了沒」一樣,她要來摸摸你的頭、要來看你蓋好被了沒,結果你一夜不能睡覺。我們的主叫我們安息日休息,就是讓我們能夠享受他一切的恩典、對他信靠。當你把它變成一個律法的制度時,是很沈重的。

  在神的律法裡面,安息日的確是一個很嚴重的規定,目的是要人看重在主裡面的安息。可是在舊約、在猶太教裡面,這變成一個最沈重的日子。你出去散步,走超過了,你就嚇死了:「我有沒有違反安息日的規則?有沒有多走了一步?」因為安息日只可以走這麼多。這只是一個例子,還有其他許多的規定。

  當耶穌把聖經,上帝給我們的一切律法規定,真正的意思說出來的時候,就叫這些猶太人很不高興。然後他又說,他從神來,是神差了他來,他對神的話有最正確的詮釋,這些人的憤怒就到了極點,他們決定要殺耶穌。

  我們已經看過很多次了,耶穌每講一番道理,就可以叫那些在黑暗中的人更黑暗;他每叫一個瞎子看見、一個死人復活、一個病人得醫治,就叫那些明眼的人更瞎眼、健康的人更病重、靈裡死亡的人更死在罪惡裡。不是神要這樣做,而是如果不信神的話,上帝一切的良法美意就會被我們扭曲了。

  當耶穌把上帝律法的真意表達出來後,那些律法專家就惱羞成怒,因為他們知道自己錯了,但他們不肯改。現在他們找到一個機會了:有一個女人是在淫亂的時候被抓到,律法對這種人的處置講得非常清楚。在申命記22:22,「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做這事的女人、男人都要處死。現在他們逮到一個了。他們不是想要幫助、拯救這女人,不想她再犯這種錯誤。聖經有講到祭司希望百姓多犯錯:「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西4:8)「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因為多犯錯就要多獻牛羊,多獻牛羊,祭司就多有涮羊肉、涮牛肉、烤羊肉、烤牛肉可以吃。這有一點像年節快到時,警察希望我們多超速,可以開罰單,拿獎金一樣(如果有辱警察請原諒)。或有的時候,牧師也希望嚇一嚇人,讓人服牧師的權柄;這些都不是健康的心理。

  那麼多人都是不明白聖經的;那麼多人聽文士、法利賽人講解聖經,結果卻是越聽越迷糊、越做越沈重。因為照著他們的講法來守上帝的律法,人生真的好艱難!然後耶穌來了。那麼多人在聽耶穌講道,因為他們都是勞苦擔重擔的,而耶穌的話讓人覺得得到釋放、得到拯救、得到自由。

  神頒佈律法是為要我們明白神的愛,使我們活得更好、更快樂的,例如不可姦淫,是要我們的婚姻更加幸福。律法本身沒有不好,但因人的罪和墮落,律法反而使我們知罪,惹動我們的憤怒,生出的惡慾,勾引我們犯罪,挑逗我們的私慾,叫我們的過犯顯多,使我們犯更多更嚴重的罪、叫我們受咒詛、受死刑,律法因此一無所成,無法叫我們行善,但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耶穌來就是要替我們承擔每一個刑罰、為我們每一個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律法做不到的事,耶穌都成全了,使我們反倒因律法和福音得著祝福和能力,能遵行上帝的話,不再犯罪。一切都出於神,叫我們與他和好,在他裡面成為他的義。

  現在有個試金石:有一個女人犯淫亂,他們把她抓到了。這個女人很明顯的犯了律法,而上帝的律法說要把她處死。「夫子,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辦呢?」耶穌根本不能說第二句話:「我要把她怎麼辦……」因為他們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陷阱,但這話是真的,的確是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但如果照每一個敬畏上帝的猶太人,和所有真實信靠上帝的猶太人他們會說得更清楚:不是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是上帝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是上帝的話說這樣的女人要用石頭打死。

  這女人是行淫亂的時候被抓到的,耶穌能夠說不要打死她嗎?耶穌敢違反摩西或上帝的話嗎?如果耶穌說:「不要打死,我們誰沒有犯過罪?上天有好生之德,就饒了她吧。」文士、法利賽人會對所有的人說:「我們早就跟你們講過,這個人是騙子,這個人不是上帝的僕人,你們今天親耳聽到他說出叫我們違反上帝律法的話。打死他!」

  如果耶穌說:「我只能同意上帝的律法,那打死她吧。」那所有的百姓會離開耶穌,因為他們說:「我們本來覺得你跟我們的這些老師不一樣,你雖責備我們,但你同情我、知道我的痛苦,也給我們盼望、力量、拯救,所以我們要來聽你。但是今天這關鍵的事上,我們看到你跟他們一樣,都是拿起律法的鞭子來打我們、拿律法的重軛加在我們身上,好讓我們死。罷了,不要信耶穌了。」眾稅吏和罪人,妓女和犯淫亂的,貪污的和說謊的,欺騙的和這世上所有的罪人,包括你和我,都會離開耶穌。因為他那裡沒有拯救,只有重擔,而且不遵守的話,他親口說要打死你。

  那一天,這些律法專家非要一個人死不可。耶穌如果說照律法上的話說打死她,那個女人會死,這些人也會離開耶穌;耶穌如果說不要打死她,這些人會把耶穌打死。那些人就對耶穌說:「你說該怎麼辦?」「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好像耶穌答不出話來的樣子。當人不聽神啟示出來的真理時,神就什麼話都不講了,我們可就如將死的人,很慘了。

  千古以來,很多人都在研究耶穌到底在畫什麼字、寫什麼字。既然聖經沒有講,我就不要去猜。但是,倘若依照約翰福音是一卷屬靈的書來看的話,這裡可以有更深的屬靈含意。我看我們的主耶穌現在不僅是坐在地上,而且彎著腰,在地上畫字而已;我覺得他的頭大概快要低到地面了,當時的每個人都比他還高,這個宇宙萬物的主宰,現在是卑微到不能再低了。現在整個會場最羞辱的,不是那個女人,而是耶穌,因為他好像答不出來。當然我們主耶穌不是答不出來,我想他有極大的憤怒和痛苦。

  他憤怒的是:上帝的話本是用來救命的:「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18:5)「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羅10:5)「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如同耶穌曾經問過:「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可3:4)上帝的話、上帝的律法是要我們因為信靠主、遵行神的話,而得生命,且活得平安、喜樂。而現在這一群人竟用律法來殺人,他既憤怒,又傷心。

  我們感謝主,他也再次讓我們看到保羅在加拉太書、羅馬書、和希伯來書所說的:律法是神規定的,「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1:8)但人如果想要用自己的肉體來行律法的話,律法是叫我們死的、那不能叫我們活。「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15:56)不是律法不好,是我們不好,因為「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7:14)所以,所有律法的規定只能叫我們表面遵守律法,而變成一個自高自大的人;或因為不能守全律法,而更恨惡上帝、遠離上帝。這方面,馬丁路德說得最好:因為你越知道律法,越知道上帝的標準有多高,越看到自己達不到,包括愛人如己。如果你真的看到律法,你會發現那根本無法遵守,那你當然就恨惡上帝了。

  感謝主,主耶穌看到人的罪惡是這麼大,而律法除了叫我們更知道自己是罪人而絕望以外,律法一點功效也沒有,如果因絕望而歸向主那就有盼望了。

  耶穌只能「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掩飾他說不出來的憤怒和傷痛。他的沈默也有一個意思:希望他的不講話,能夠叫這些人反省、醒悟過來。可是他們沒有醒悟過來,他們看到耶穌不講話就更得意了:「哈哈,回答不出來了吧!這一下我們可抓到你的小辮子了。」

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聲音越來越亢奮,越來越激動,越來越大,因為他們的敵人這一次要被他們消滅了;至少他不敢再講話了,至少所有的百姓也要離開他了。「你說啊!你為什麼不講話了?你講道時的聲音好大,你責備我們時好兇,你違反上帝律法好厲害。你現在怎麼不說啊。你說!應該把她怎麼辦?摩西的律法、上帝的律法說要把她打死的;你說,你要打死她,還是姑息養奸,違背上帝的話,赦免、饒恕她?你說啊!」耶穌一直不說。當上帝不講話的時候,不是沒有話可以講,是不要因他講出來的話使我們死。

  在一秒鐘之前,宇宙萬物的主宰,不僅降生在一個鳥不生蛋的小國家、小城中,不僅是降卑在馬槽中降生;在這個國家裡他還比所有的人都低、比那行淫時被拿的婦人還羞愧,所有的羞辱現在在他身上,因為他好像答不出這一群專家的話;他的臉已經低到快貼到地面上了。現在,「耶穌就直起腰來」,他站起來了!

  當主耶穌從地上站起來的時候,我覺得萬物都要跪下來。當主耶穌開口的時候,我覺得這世界都被震撼了,山都在耶和華的腳下化掉,聽到的人好像都要死了,就像詩篇29篇那裡講的「耶和華的聲音震破利巴嫩的香柏樹,驚動母鹿落胎。」神的怒氣一發,誰能止住呢?感謝主,好像創造的時候,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願我們聽到神的聲音,他的話就不斷地在我們心裡產生作用。上帝的話,是我們生命的糧,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是我們的提醒、安慰,是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願任何一個時候,我們的神也對我們說話。願我們不要像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自己的驕傲和成見,不願意領受他的話,也不能明白他的話。

  神要起來審判驕傲的人、拯救謙卑的人!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耶穌的回答是說:「各位法律專家,你們問我要怎麼辦,我能說什麼話跟上帝的話不一樣?申命記十三章中提到若有人引誘以色列人去事奉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時,『眼不可顧惜他,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申13:9-10) 上帝的話一個字都不能廢掉,句句都要應驗。我怎麼會廢掉律法?律法的每個字都要成全,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種人該被石頭打死,就被石頭打死。」

  在講這個故事、這段經文時,我常常聽到的結論好像是:沒有一個人可以拿石頭打死她。那跟耶穌講的剛好相反。耶穌說:「死刑要執行,而且我告訴你們誰來執行。」第一,必須是一個活著的人,才有力量拿起石頭打她。第二,誰才能活下去?沒有犯罪的人才能活下去。不要說犯了淫亂,所有知道律法的人(舊約、新約)都知道,你在一條上跌倒,就在眾條上跌倒。因此,如果要遵行上帝的話,就讓我們完全遵行;就讓活人(每個人都有責任)拿起石頭來打死她吧。

  問題是,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是活人嗎?有一個人是沒有犯過任何一條罪嗎?每一個犯罪的人都該被石頭打死。耶穌沒有說不要執行上帝的話,耶穌說罪人需要被刑罰。在這句話裡,你看到了上帝的救恩沒有?他擔當我們所有的罪惡,所有該死者的石頭都在十字架上打到耶穌的身上。是,律法沒有被廢掉、罪人該被處罰、淫亂該被打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就是一個代替淫亂的人、代替所有罪人死的人。

  這裡也提一下: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好多人都喜歡用這句話來作為官官相護的理由。有人勸說:「弟兄啊!我看你常常說謊,這樣不好。」答:「不要用你眼中的樑木來看我眼中的刺。你沒有說過謊的嗎?怎麼還敢來定我的罪。」很多人下流無恥到一個地步,竟用耶穌的話來合理化自己的罪惡,或用耶穌的話作為自己不悔改的遮羞布。耶穌沒有說「不要打死」,而是說「要打死」。不是不要定罪;不但要公義的審判,而且更清楚的是從心裡審判起。

  回到這裡,耶穌的確是說得很清楚,摩西的話、上帝的話要打死就打死,讓所有沒有犯罪的人來打死,否則我們自己都應該死。他「直起腰來」對這個世界、對天使說。我在想,當眾人在問他的時候、當他彎下腰來在那裡畫字的時候、當整個會場寂靜的時候,我不知道天上的天使是不是也安靜?他們是不是都側耳聽他們的主要怎麼回答這群人。當耶穌講出這句話的時候,如果他們還沒有震撼到目瞪口呆的話,我看天使會跪下來唱哈利路亞,讚美三位一體的真神:你真是有智慧、有慈愛、有憐憫。

8-9,8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當耶穌講完了以後,「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要我們安靜思想。那偉大的君王、宇宙萬物的主宰、立法者和執行者,在把真光釋放出來之後,又用一種另類的方式照出那真光:他又謙卑了,他給所有在會場的人一個悔改的機會。

  我們感謝主,在約翰福音裡,眾人很少聽神的話,除了少數人。在這裡我們看到這群人,原來是文士、法利賽人,帶著陷害耶穌、試探耶穌、非死一人不可的心;縱然不是這樣,也要叫所有的會眾跟耶穌分開(我們不要你們再去跟隨耶穌了)。他們的心是這樣的狠毒。但耶和華的話是生命的糧,是滋潤、醫治我們;耶和華的話像打碎大磐石的錘子,也要敲碎我們心中堅固的營壘。

  這一群文士、法利賽人,還有其他所有剛才在耶穌面前聽道的人,都被這耶穌的話震撼住了。「我們今天還能活下去,為什麼?是上帝好大的恩典。我們有資格這樣去定人的罪嗎?我們哪一個人不是罪人。」這些人「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哈利路亞讚美主!這話是叫世界被創造的話、是審判世界的話、是拯救世界的話,在這個時候也拯救了這一群人。他們慚愧、不敢囂張,包括那群文士、法利賽人,包括一聽道就打瞌睡的老先生、從不認錯的惡人、自大狂妄的年輕人、調皮搗蛋的小孩,一個一個都出去流淚悔改。

  在詩篇6:10裡也有這樣的話,「我的一切仇敵都必羞愧,大大驚惶;他們必要退後,忽然羞愧。」我不曉得他們一個一個地出去了,是不是不好意思或難過。我也不知道這羞愧和難過在他們心中是永遠的、暫時的或長期的;終究,他們現在看到了自己也是罪人,需要悔改。

  「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感謝主,該出去的都出去了,但還有一個人有資格拿起那塊石頭。我們再來講一下這淫蕩的女人:她行淫時被抓到,然後被帶到會堂當中。這是一個在極大肉體喜悅中,突然墜入一個極大害怕和羞辱當中的人。她的緊張和害怕很快轉移了,因為她發現這一群原來要殺她、羞辱她的人把目標轉移到那個坐在地上畫字的人身上。

  我不知道在那段對話當中,這個垂下頭來的女人有沒有偷偷的看了耶穌:「這人是誰?」這是約翰福音一直在回應的問題:「耶穌是誰?」在約翰福音8:25,猶太人就問耶穌:「你是誰?」耶穌也問過門徒:「人說人子是誰?」「你們說我是誰?」(太16:13,15)這個女人大概也在想:「這人是誰?」她的好奇也同時被另外一件事情平衡了。每個人,包括天上的天使,都在等耶穌怎麼回答這句話,我想這個女人也是,甚至她比任何人都迫切的想要聽到耶穌的回答,因為耶穌的回答可以決定她的生死:「他會怎麼說?」親愛的弟兄姊妹和朋友,如果你不信耶穌的話,我可以告訴你,在審判的時候耶穌會說:「你該死!」

  這女人現在要聽耶穌會不會說要打死她的話,或說替她求情的話?當她聽到了這個人說:「我們要遵行神的話把這樣的女人打死,所有沒有罪的人拿起石頭把她打死。」我不知道這女人聽了這話有沒有昏過去。但她很稀奇,她不知道上帝的話有這麼大的能力。當她等著被打死的時候,她很稀奇的發現:怎麼搞的?人一個一個都走掉了?這女人站在那裡,為什麼會站在那裡?現在,人都走掉了,剩下耶穌在那裡,還有那個女人。

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耶穌第二次站起來!第二次直起腰來說話。上次那句話震撼了世界、宇宙,這次這句話好像在何烈山耶和華向以利亞的顯現。耶和華出現時,「在他面前有烈風大作,崩山碎石,耶和華卻不在風中;風後地震,耶和華卻不在其中;地震後有火,耶和華也不在火中;火後有微小的聲音。」(王上19:11-12)上帝的話大聲到能震碎這世界,上帝的話溫柔微小到能醫治最脆弱的心靈。

  耶穌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你不覺得耶穌這話有點愚蠢?「那些人在哪裡?」白癡也知道那些人在哪裡,他們通通都羞羞愧愧地走了!耶穌為什麼要問那些人在哪裡?「沒有人定妳的罪嗎?」好像耶穌沒有眼睛沒有耳朵,人都走了還定什麼罪?如果這女人頭腦夠清楚的話,會說:「夫子沒有人在這裡,你的話定了他們的罪,所以他們都走了。」

  有很多人引用這個故事作為「廢掉律法」的理由,或使自己的罪惡合理化說:「咱們誰也不要講誰,誰也不能丟第一塊石頭,因為我們都是罪人。」若是這樣,就是罪罪相護、無法無天了;比那些從老到少一個個出去的人還要下流;比這犯淫亂罪的婦人還要下流。因為這婦人是知廉恥的站在那裡,等待那個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的人——耶穌,定她的罪,拿石頭打死她。耶穌指出我們的錯誤和罪惡,是為要拯救、醫治、更新、安慰我們。

11,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婦人說:「主啊!沒有。」這是約翰福音裡比較少有、耶穌一個全盤地勝利。他講的那一句話讓所有攻擊他的人,不只是羞愧而已,而且是退到外面去反省。當然他們有沒有反省到最後悔改信耶穌,我們不知道,但起碼在當時他們不再囂張。而且不只是那一群人悔改,這女人也悔改了,怎麼知道?因為她沒有逃走。該走的都走,該留的都留下了。神愛世人,他愛我們,他賜下生命、智慧、理性給我們,但我們犯罪,神就愛我們到一個地步,甚至賜下他的獨生子,信他的就不被定罪。而他的定罪和審判,如同我們將身體暴露在最好的醫生前,他查出最重的病,用最有效的藥,使我們的病得醫治;又如同最好的老師,用最嚴格的測試,一個個暴露出我們不懂的部份,使我們真的學會。

  當耶穌問:「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其實是在提醒一件事:「那些人都走了,沒有人定你的罪,妳為什麼還在這裡?妳怎麼不乘機溜走?」她為什麼站在哪裡?你要想到這是一個很下流、很無恥的女人,當耶穌講完話,如果這女人沒有悔改,她會乘大家都走的時候,心裡說:「此時不走,更待何時?」然後就溜了。如果我們更清楚的想的話,雖然所有人都走了,她的危機、她的該死、她會被處死的危險,沒有一絲一毫的減少。為什麼?我提醒你,還有一個人沒有走,就是耶穌。所有的人沒有資格拿起石頭打死這女人;只有無罪的耶穌有資格。耶穌沒有走,耶穌要讓這女人知道:「我還在這裡,我可以拿石頭把你打死。」所以即使耶穌在這裡,她也應該跑,但是她沒有走。事實上,當她站在那裡的時候,她就真正的得救了。

  她站在那裡豈不是等死嗎?耶穌肯定可以拿石頭把她打死,因為他的審判是公義的。當然,我們想到約翰壹書1:9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罪就赦免了;我們若不認自己的罪,我們的罪就留下了。現在這個婦人站在這裡,為的是等候審判:意思就是承認自己的罪,等著人來打死我。

  耶穌說:「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她有一句話在心裡沒有講出來:「主啊!沒有。除了你以外。只有你還在這裡,所以只有你能定我的罪。」詩篇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還有誰?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要說:除他以外,別無救主;除他以外,別無良善;除他以外,別無智慧;除他以外,別無愛情。你不在主裡面,你就找不到任何的美善。

  這女人悔改了,她對神、對耶穌的認識非常少,但這一點就夠了:她看到她是一個該死的大罪人;她看到這個人所講的話是那麼的有能力,他是主。她站在那裡做什麼?「我站在這裡,聽候你一切的發落,不管你要打死我或差遣我。」這跟以賽亞在聖殿裡看到異象是一樣的:「我在這裡,請差遣我。我在這裡,請打死我。我在這裡,我一切在你的手裡。」親愛的弟兄姊妹,願我們對主永遠有這樣的態度。

  感謝主,我們的主耶穌說了我們都熟悉的話:「我也不定妳的罪。」不是你沒有罪,是我會為你贖罪;不是你不需要被處罰,凡律法上的話都要實踐的,而我會為你接受這處罰。

「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不要把句點畫在這句「我也不定妳的罪」。耶穌的最後一句話是:「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主的赦免不是叫我們犯罪,主的赦免是叫我們不要再犯罪了。赦免是有的,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就是為了讓我們經歷他是主,讓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我們沒有義、沒有善良,但是主有!不是靠外在的叮嚀和吩咐,乃是靠著內住的聖靈和中保的耶穌,使我們得著赦罪和更新,不再犯罪,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愛我們的主而活。

  「我也不定妳的罪」,這句話不是叫人把赦罪當作犯罪的機會。若是如此,就是「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憤怒」(羅2:5)。感謝主,我希望我們可以多看到這句話:「不要再犯罪了!」是,我們還是會犯罪,但是我們求主讓我們真是沒有犯罪的心思意念,不故意犯罪,得罪神。

  最後,用約翰福音的兩段話作為結束: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3:16-21)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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