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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什麼是中國文化中有效的權威?(部分摘錄文,方朝暉)        編號 /  40
發佈者 /  康來昌推薦       發佈時間 /  Mon Mar 31 06:14:5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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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中國文化中有效的權威?(部分摘錄文)



方朝暉 / 文

  美國白魯恂(Lucian W. Pye,1921-2008)在其《亞洲權力與政治:權威的文化維度》(1985)一書中這樣分析中國政治文化:中國人從小在家庭教育中接受了「父親」這樣的權威,這位「父親」獨一無二,無所不能;獨斷專行,孤獨無依,他所做的一切又都是為全家著想;這樣的「權威」是子女不能挑戰或質疑的,質疑或挑戰父權等於對家庭的背叛。這樣的家庭教育,導致中國人長大後在政治和社會生活中仍然一直在尋找這樣一位「父親」--家長式權威(paternalistic authority)--來保護自己。因此中國式政治權威是「父權型的」(paternalistic),且如下特徵:他無所不能,德性完備;他獨斷專行,不能挑戰;等等。(Pye,pp. 186,198-200)白魯恂認為,在上述父權型權威觀念形成後,中國文化中的權力/權威觀就具有了如下一些獨特的特徵:

  1)萬能政治觀念。中國人心目中理想的政治權威就個人而言是無所不能的(omnipotent),就其所代表的力量而言,還必須以解決社會生活中各方面的可能的問題為最高目標,即政治要為整個社會乃至整個宇宙的秩序服務。而不是如在西方那樣分而治之:政治權威只解決政治問題,宗教權威只解決宗教問題,法律權威只解決法律問題,等等。與西方不同,中國政治家往往要對全社會作巨大的承諾;在整個東亞政治傳統中,政治的最高目的是解決所有問題,決不是只解決政治問題。(pp.43-45,49,183-184)

  2)集權主義(centralization of power)。中國人從小接受的權威概念使他們認為「最高權力必須是獨一無二的」,不能容忍多個最高權力中心同時並存。因為他們擔心,一旦容忍分權,將會導致幫派之爭(factionalism),破壞秩序和諧。這種思想和中國的民族主義常常結合在一起加以表達。總體上說,亞洲人為自己從屬於一個強大的集體而自豪,所以要求人們對國家、宗族或家庭忠誠不二。相比之下,日本長期的封建傳統,使得多個權力中心並存得以容忍。幕府將軍只是多個大名中最大的那一個。另一方面,日本人的多權力中心觀也與其家庭結構有關。日本的長子繼承全部財產制度與中國諸子均分財產不同,導致了別子為宗普遍;在日本家庭中,父權與母權並存,並相互競爭。集權導致民主實踐在中國的失敗。(Pye,pp.183-191)

  3)意識形態化。中國政治的另一重要特徵是高度的意識形態化。人們把過多的精力用於進行意識形態的論證和道義的(moralistic)證明,而不是關注具體、精確的政治過程。這導致了中國政治的非功利化。在西方,功利、效益和自我表達才是政治活動的主要目的,而中國人則把一些僅具象徵意義的事物看得比政治活動本身還重要。但是中國人重意識形態,並不意味著他們真的追求理論自身的價值,這與俄國人明顯不同。中國人的意識形態爭論,總是為政治人物自身的需要服務的,他們很少在實踐中嚴格遵守意識形態原則,中國也許是世界上理論與實踐分離最嚴重的一個民族。(Pye,pp.186-187,204-209)

  4)人格榜樣治國(rule by moral example or virtuous men)。中國人傳統上認為,力量來源於道德人格(exemplary moral and ethical behavior),而不是來源於實用主義的功利追求(pragmatism,utilitarianism)。而西方人則相反,認為力量(power)就是來源於實用主義的功利追求。(pp.49-50)西方文化中理想的領導人是支配能力強,決策作用大,敏於接受反饋;而亞洲人心目中理想的領導人是親切、仁慈、善良、有同情心、說到做到、有犧牲精神。(Pye,p.28)在亞洲,總體來說,靠人格榜樣治國、有德才有威是其共同特徵。他還認為,作為一種德性治國論(virtuocracy),「人格榜樣治國」(rule by example)從本質上是「反政治」的,因為它的政治競爭和政策選擇不以投入-回報為標準,其最大特點就是不把政策偏好和政策選擇作為最主要的追求。(Pye,p.42)亞洲政治的人治特點還體現在權力高度的個人化(personalized)而不是制度化,也許除了日本之外,其他亞洲國家的政治領導人選拔過程都充滿了不確定性。(Pye,p.23)

  5)關係學(guanxi):他認為,和亞洲多數國家一樣,中國人真正信得過的並不是公共權威,而是自己的私人關係,一個在政府沒有私人關係的人會感到自己孤立無助。在中國歷史上一直存在著超越私人關係的公共立場與私人關係(personalties)、國家需要與幫派需要之間的此消彼長。(Pye,p. 190)但是中國和日本之間最大的區別是:日本人雖同樣重視和依賴關係,但他們公開地承認關係(on-giri),公開提倡將這種關係作為政治運作的基礎。而在中國,私人關係從國民黨到共產黨一直被執政者視為公共利益的敵人,認為對黨、國忠誠的人就不會拉關係。由於私人關係遭到否定,對於非正式的權力關係(informal operation of power,informal types of power operate)該如何發揮作用也就缺乏任何指導原則。然而,這並不等於後者不發揮作用,相反人人都時刻爭相使用它為自己服務。為了達到私人需要,他們利用私人關係,瓦解公共權威,導致陰謀、權術盛行。(Pye,pp.190-191,291-299)

  6)中國政治的「反政治性」:中國的政治嚴格說來是恰恰是「反政治的」(anti-politics. Pye,p. 42),因為把意識形態問題看得比政治活動過程本身還重要,不注重政治活動本身的理性化;過於的道德化,不加置疑地強調獻身與愛國,而不對政治價值進行公開討論和質疑;他崇尚集權,害怕分權,不利於政治的多元化,窒息人們的創造力;對於政治過程和政治價值不敢開放批評,缺乏權力競爭意識。這種權力和權威觀念從根本上說不適應於其實現現代化的需要。他還在其他地方指出,西方人把權力理解為「參與重要決策」(participation in the making of significant decisions),而亞洲人則認為,有權意味著不必親自費心(to be spared the chore of decision-making),人們在權力階梯上往上爬的精神動力來源於這樣的想法,即有了權力就不必再親自煩心去作決定。(Pye,p.21)西方人認為作決定是一件讓人興奮的事,被否定讓人不快;而亞洲人則認為,作決定要冒風險,所以有權力意味著有安全感,即只要遵守規章就夠了,不須冒險。(Pye,p.22)西方人不言而喻地把進步等同於個體獨立性的加強,但在東方文化中則不然。(Pye,p.26)

  在中國這樣一個高度中央集權、道德意識濃厚、權威依賴嚴重的政治系統中,實現自己的現代化之路似乎仍然是極其艱難的。……中國革命真正的「悲劇」在於,中國文化仍然是一種極其依賴權威的文化。(Pye,p.213)

  他談到,中國人在經歷了「文革」等失敗之後,有可能認識到其長期自大的毛病,開始反省自身不足,走出教條束縛;並說,「對於中國未來和亞洲穩定來說至關重要的一個問題是,在爭奪鄧小平繼承人的鬥爭中,究竟是這些有新思想的人勝出,還是讓權力落入急於保守傳統文化的權力-權威觀的人手中。」(Pye,p.214)在談及中國政府當前為了促進現代化而進行的一系列以行政部門重新撤、並為特徵的改革時,他指出,

  這些改革的成果之所以並不動人(not impressive),是因為它們並未觸及核心等級關係及此一文化對權力和行為的態度。(Pye,p.210)

  相反,這類改革倒是引起了更多的人不安,招致他們利用各自的關係為自己尋求庇護。他批評趙紫陽認識不到,只有分權、多樣化、權力多元化,而不是動用國家力量把所有人集中到一個目標上來,才能真正促進現代化(Pye, p.189)。他又說,中國歷史上的「革命」,包括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的革命,無非是為了追求一個更強有力的領導而已;中國文化從根本上缺乏追求政治和文化多樣性的動力(Pye,189-190)。如果鄧小平的改革允許更多的地方性,就是一場「真正的革命」,跟毛澤東時代的革命相比更加意義深遠,因為毛時代所堅持的不過中國歷史上所一貫存在的弘揚「共識和一致」而已(Pye, p.191)。

   首先,我們要承認,白氏所謂的「父權型權威」的若干特徵在中國文化中確實存在,這深刻地表現在中國人的「父母官」概念上。中國人過去一直注重家教,家庭生活中以男性為中心(所謂「父為子綱」,「夫死從子」);在政治生活中,他們一直主張家、國一體,國是家的放大;所以中國人認為政府官員應該像父母一樣關心、愛護人民。此外,中國人確實期望權威人物無所不能,有時把一些清官、好領導神化,體現為他們死後立祠,在「文革」亦有類似現象;他們也確實自古一直強調「大一統」,反對權力的多中心(「天無二日,民無二主」),尤其典型地體現在儒家「三綱」思想中;中國人把政治意識形態化、道德化,以及崇尚人治而非法治,這些都是事實。

中國人從小在家教中就學會壓抑真實情感,不敢挑戰權威。

中國文化的政治是一種全能政治,目標在於從總體上滿足中國人心理安寧的需要。因為中國人不可能指望走出在這個世界之外,到另一個世界尋找歸處,「這個世界」(this-world)就是他們全部的終極寄託;把這個世界經營好,乃是他們惟一的指望。設想:世界(this-world)本來就包含多個不同的部分,讓其各個部分各司其職、獨立運作有何不可?答案是:當然可以,但必須是在保持「大一統」的前提下。因為,否則如果把各個部分完全獨立運作,「總體」就被碎片化了,中國人會感到自己生活在一個「破碎的世界」裡,內心深處當然沒有什麼安全感了。所以象歐洲中世紀那樣的政教分離,「愷撒的歸愷撒,上帝的歸上帝」;這種世俗與神聖「井水不犯河水」的分治之道,只能讓中國人在內心感到迷失方向,找不到歸處。更何況,如前所述,這種「分權」在中國文化中往往是和勾心鬥角、爭端四起聯繫在一起。也就是說,只有全能政治才能讓中國人獲得真正的安全感,也更適合於中國文化的需要。

  1、禮治。「禮」 不是正式意義上的制度,但在關係本位的文化中比正式的制度作用更大。與「法」相比,它不是硬性的約束;但卻能通過人心的力量發揮更大的約束作用。禮治比法治在中國文化中更有效,因為關係是以人情和面子為整合機制的,所以生活在關係中的人,天然地不喜歡非人化的制度或規則(impersonal institutions or rules)。那麼禮為什麼能約束人呢?禮指一種傳統,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性規矩,代表人與人根據具體對象和情境交接的禮儀和規矩。禮深植於人們的生活方式中,在人們從小到大的成長過程中耳濡目染,是人心中真正有力量的規矩。跟法相比,「禮」是一種「軟制度」,但由於訴諸人情和面子這兩個在關係本位的文化中特別有力量的因素,所以反而對人的約束力更大。當然,禮在亞洲文化中指一種「身份等級制」(hierarchy of status)。作為一種約定俗成的制度,它把人與人的關係根據各種情境、對象、身份作了精確的區別和定位,所以是維繫秩序的最有效武器之一。

  2、德治。如果按照白氏的定義,德治是指讓有德性的人治國(rule by virtuous men,又稱virtuocracy。參Pye,pp.200,42),而後者又可指依人格榜樣治國(rule by moral example. Pye,p.42)這種virtuocracy毫無疑問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談的賢能治國(meritocracy)。

  3、人治。「以人治人」會限於主觀隨意、武斷專制。完全建立在一個強有力的領導之下,靠他的個人意志力征服所有人,靠國家的強權控制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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