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愛我們罪人什麼?
神是真善美的神,當然可愛。人認識了祂,自然就會愛祂。然而,奧古斯丁曾提出一個問題:美好和恨惡罪的神,愛我們罪人什麼?
我們是說謊的、殘忍的、不可愛的,既這麼不好,神為什麼要愛我們呢?
要思想答案。「學問」是要學問問題,不只是找答案,也要明白答案的意義。奧古斯丁說,神愛我們,是愛我們領受神的愛以後,變得美好的那個部份。也就是,神愛的是更新變化後的新人。我們原來是一無是處,但祂的愛使我們能改變成祂所愛的樣式──像主的樣式。
新派會說這樣的愛太功利。他們以為神的愛應該是更高貴、更偉大的愛。但是,如同我們不會愛一個不美、不善、不肯悔改的賭徒、酒徒和色狼一樣,奧古斯丁認為神愛我們,是愛那變成美好後的我們。我們領受神的愛以後,能回復到神起初所創造的美好,因為神不會廢掉祂所造的。因此,上帝愛那些祂所揀選,會改變回祂原來所造、會把過去失落的美好找回來的我們。
我們愛人也是愛他身上有美好的德行,這是唯一正確的答案。我們愛人天生的美好,也愛這人未來會被主更新後的美好。這個愛裡就有盼望。
神對罪惡的世界的確有無比的寛容和忍耐,但神不可能愛邪惡的東西,所以會有公義的懲罰。此理甚明,如果人屢次蒙受恩典卻履次不肯悔改,就是作賤自己,惹神的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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