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會犯罪?
一. 為什麼會犯罪?
第一,「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食衣住行育樂各種欲望,因為是神造的,本身都不壞。但在墮落後,這些本來合理的欲望只要不被聖靈約束,就容易成為非分之想;然後逐漸壯大為罪。從欲到罪中間並沒有清楚的界限。
第二,「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一14)試探有時是一種誘惑,會挑動私慾。但試探有時是一種折磨,可以壓制私慾的長成。所以試探、痛苦和打擊可以是好的,有助於我們的救恩的,關鍵在於你是否信靠上帝:「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求主幫助我們能從上帝的恩典和話語中勝過試探和私慾。
第三,「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順服罪的律」(羅七14、25)「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羅六17)。屬肉體的,就不屬神,也就是「屬世界的」:「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二16)凡體貼(思念)肉體的,就受肉體的控制,不聽聖靈的約束:「因為是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是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5-8)
第四,「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十五56)。神聖潔公義良善的律法,竟變成犯罪的另一個原因:「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羅七5、11-13)。
第五,神好像是犯罪的原因!這句可怕的話有以下幾個的聖經根據,以至於罪人常以此推卸自己的責任,我們將加以闡述之:
二. 問題
1. 法老
《出埃及記》和《羅馬書》都說到,神使法老的心剛硬,以致法老犯罪。有人說,其實神不是使法老心硬,而是神「允許」、「容讓」、「任憑」法老心硬(參:出四21的小字);可是這說法,不符合神掌權的教訓:「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二十一1),也不符合「我們是泥,祂是窰匠」的說法:「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羅九18)
2. 亞哈王和四百個先知
當北國以色列王亞哈和南國猶大王約沙法要一同出戰,約沙法要亞哈先求問耶和華的先知。亞哈就找來了四百位先知,這四百位先知都說:「一定贏!」但約沙法覺得這些先知的話都不像真的,就問亞哈:「還有沒有別的先知?」亞哈說:「還有一個米該雅。只是我恨他,因為他不說吉語,單說兇言。」在約沙法的堅持下,米該雅來了,不但說亞哈必敗亡,還道出為什麼這些先知會說謊:「耶和華說:『誰去引誘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耶和華面前,說:『我去引誘他。』耶和華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耶和華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現在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耶和華已經命定降禍與你。」(王上二十二20-23)
看來是耶和華使謊言的靈進入那四百位先知的口。所以先知說謊豈不是上帝造成的嗎?亞哈豈不是被上帝欺哄的嗎?
3. 掃羅王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撒上十六14)掃羅發瘋地、倒行逆施地追殺大衛,都是因為惡魔,而且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所以罪魁禍首是神啊!
4. 巴蘭
巴蘭同摩押使臣去以色列人那裡,這是神允許的(民二十二20)。可是巴蘭去了,神又發怒(民二十二22),是神出爾反爾啊!
5. 神人
《列王紀》上十三章講到,一個神人奉耶和華的命令,責備耶羅波安王不應該拜偶像。王非常生氣,本來要抓神人;結果神人行了神蹟,使王的手枯乾和壇破灰撒。王立刻悔改,於是神人醫好王的手。王請神人留下來吃飯,神人說:「你就是把你的宮一半給我,我也不同你進去,也不在這地方吃飯喝水;因為有耶和華的話囑咐我,說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王上十三9-10)後來,「有一個老先知住在伯特利,他兒子們來,將神人當日在伯特利所行的一切事和向王所說的話都告訴了父親。父親問他們說:『神人從哪條路去了呢?』兒子們就告訴他;原來他們看見那從猶大來的神人所去的路。老先知就吩咐他兒子們說:『你們為我備驢。』他們備好了驢,他就騎上,去追趕神人,遇見他坐在橡樹底下,就問他說:『你是從猶大來的神人不是?』他說:『是。』老先知對他說:『請你同我回家吃飯。』神人說:『我不可同你回去進你的家,也不可在這裡同你吃飯喝水;因為有耶和華的話囑咐我說:你在那裡不可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老先知對他說:『我也是先知,和你一樣。有天使奉耶和華的命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吃飯喝水。』這都是老先知誆哄他。」 (王上十三 11-17)
老先知說上帝的命令改了,神人就同他回去吃飯喝水,結果神人被獅子咬死。老先知為什麼誆哄欺騙這個神人?可能是因為忌妒。神如何處罰老先知不是這裡的重點,但神一定會懲罰惡人。重點是神人如何知道老先知是騙他的呢?他死得很冤枉啊!
6. 耶弗他
《士師記》記載耶弗他與亞捫人作戰前許願:「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士十一31)結果是他女兒被獻上了。神為什麼讓耶弗他犯這麼大的錯誤呢?
7. 便雅憫人
《士師記》十九至二十一章記載一件悲劇。便雅憫的基比亞人將一個利未人的妾強姦致死,於是以色列的十一個支派就來向便雅憫支派的人興師問罪。便雅憫支派的人不但不肯交出凶手,還與以色列人宣戰。
以色列人師出有名,是便雅憫人犯罪,是便雅憫人包庇凶手,所以此役以色列人是正義之師,打仗是對的。出戰之前他們問耶和華說:「誰先去打?」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結果那天便雅憫人大勝,殺了二萬二千個以色列人。於是以色列人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再求問耶和華說:「我們再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可以不可以?」耶和華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第二天出戰又被打敗,以色列人又死了一萬八千人。
兩次神都說可以打,但兩次以色列人都被便雅憫人打敗。上帝讓他們去打,卻又讓他們總共死了四萬人;這個上帝真不合理啊!
三. 解答
A. 神不說謊
神是絕對獨一的真神,祂絕對善良、誠實,是萬有的源頭,是我們的救主。「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神決不說謊:「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民二十三1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撒上十五29)、「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來六18)、「無謊言的神」(多一2)。
說謊的是魔鬼:「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裡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這裡提到魔鬼的兩個作為,軟的是欺騙人,暴力的是殺人。
B. 神絕對良善和公義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雅一13)神是絕對良善和公義的,所以他不試探人,叫人犯罪。也因為上帝是絕對良善和公義的,我們才能解釋這些經文,生活中也才有得勝的力量:「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做的都有慈愛。」(詩一四五1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7)
C. 神計畫、執行、成就一切
「因為耶和華至高者是可畏的;祂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詩四十七2)
「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聽見:就是能力都屬乎神。」(詩六十二11)
「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原文是國)統管萬有。」(詩一○三19)
「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一三五6)
「我未成形的體質,祢的眼早已看見了;祢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祢都寫在祢的冊上了。」(詩一三九16)
「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哀三37-38)
「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祢做什麼呢?」(但四17、35)
神是配得一切榮耀的,神所做的都不會錯。但是神做一切事,不代表人就沒有責任。剛好相反,正因神是良善公義美好的,當我們犯罪時,更要承認我們的罪惡;當我們做了美善的事,要知道這都是出於美善的神,不是出於邪惡的我們,更應該把榮耀歸給神。總之,在每件事上我們都要更加地信靠神,更多地把榮耀歸給神。
有人會問:「如果神掌管每件事,為什麼當人在犯罪的時候,神不去攔阻呢?」「為什麼夏娃去摘果子吃時,神不攔阻呢?」「為什麼人在說謊欺騙時,神不去攔阻呢?」「神為什麼不攔阻我,神為什麼讓我犯罪呢?」這是得罪神的問題。罪人總抗拒神的攔阻,在悖逆中自食惡果。是我們不聽神,怎可以怪罪神呢?
D. 人有責任,因為
1. 輕慢神
從神來講,神掌管一切。從人來看,每一個德行和錯誤都是人自己的責任。神不只一次兩次地攔阻我們犯罪,且千次萬次藉著良心和各樣的人事物在提醒、勸慰、幫助、攔阻我們。但人行善行惡,神都不強迫人。如果我們的意志被恩待,順服了上帝,就能行善;如果我們的意志順服了魔鬼,就只有咎由自取了。特別是神的僕人,輕慢神的警告和聖靈的提醒時,那罪就更加一等了。
上面所列的問題,強調神在一切的事上都掌權。一切的事都是祂做的,包括我們認為極不好的罪惡。但我們仔細看,又能清楚發現,這毫無損於神的公義和榮耀,也毫不減少人的全部責任。因為人犯罪是:
2. 把假神接到心裡
當以色列長老來問以西結關於上帝的事時,耶和華先對以西結說:「人子啊,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我豈能絲毫被他們求問嗎?所以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的,我耶和華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或譯:必按他拜許多假神的罪報應他)。』……先知若被迷惑說一句預言,是我耶和華任那先知受迷惑,我也必向他伸手,將他從我民以色列中除滅。」(結十四3-4、9)
又保羅說:「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二10-12)
這兩處經文講的「假神」、「虛謊」都和「私慾」有關。當人心中定意要犯罪,也就是定意把假神和虛謊接到心中後,又怕得罪神,要求問神時,那就會遭到神的咒詛,得到錯誤的答案。
3. 因神蹟受惑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十四24)「牠因賜給牠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啟十三14)當獸行奇事迷惑人時,我們要將神擺在我們的右邊,要將神的話放在我們心裡:「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詩十六8)「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一一九11)我們的右邊只能放一個真神,我們也不能另接一個假神在心中。倘若兩個神一起拜,就是淫亂、貪婪;神會按著假神回答我們,我們就萬劫不復了。
4. 心懷二意
「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一6-7)該做的事、對的事就要堅定去做。因為,神的道、神的事總沒有是而又非的:「我指著信實的神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林後一18-20)
神對我們的確會有不同的引導和調整。無論如何改變,願我們總是一個清心的人,總是順服神的話和聖靈行事,不是順服肉體的私慾行事。明知故問、明知故犯久了,就會慢慢不明不知,越來越糊塗,越走越錯,好像猶太人對福音的態度一樣:「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約十24)其實耶穌早就多次明明白白地告訴猶太人,但他們不肯痛下決心相信,就猶豫不決,以致釘死耶穌。後來更是昧著良心做事:「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說沒有。」(徒四16)既然如此清楚,為何不信呢?為何還自打嘴巴地威脅教會呢?
猶太人在猶疑中走入頑梗悖逆,加拉太教會則在猶疑中離開福音:「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9)在基本的真理上要堅定不動搖,已經知道上帝聖潔、善良、純全的旨意,就不要再疑惑。如果一再動搖就很再難回頭了:「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雅一6-7)
當我們在最艱難、最有理由偏離神時想要偏離,或最不想守神律法的時候,魔鬼的引誘就會及時來到。一個平日誠實、正直、絕不貪污的人,在迫切需要金錢應急時,就會有挪用公款的機會出現,此時私慾就會引發人做出這樣的禱告:「主啊,這時私用公款是祢的旨意嗎?」這絕不可能是神的旨意的,千萬不要給魔鬼留地步,因為「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祂還有能力嗎?」(林前十22)
E. 要立志遵行神的旨意
我們當然不能在明知的事上故意犯罪,但我們可以求神網開一面,改變祂已經確定的旨意嗎?
「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十三8)「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7)一般人以為,要先知道這是不是上帝的話或上帝的旨意後再遵行;耶穌卻說,我們要先立志遵行,才會曉得神的旨意。對極了,很多人不是不知道神的旨意,而是他壓根就不想順服神的旨意,只想神順服他的意思,因此苦苦求問神的旨意,追根究底不過是想聽到合自己心意、順自己耳的答案。這同樣是把假神接到心裡,再去求問真神,得到的答案自然是人想聽到的,但會是錯誤的。就像我們看到的例子一樣:
1. 法老的心硬
當神派摩西和亞倫到法老那裡把杖變成蛇時,法老的術士也能把杖變成蛇。法老並沒有因為摩西的杖吞下術士的杖而心軟,反而更剛硬。法老的心剛硬,是誰要負責呢?當然是法老自己啊!我們許多時候錯了卻不肯認,那就更危險了。錯了不肯認,心就更硬,下次要認錯就更難。法老便是如此。當神憐憫法老,提醒法老不應該虐待以色列人時,如同提醒一個做錯事的人,他明明知道自己的錯卻強嘴狡辯,不肯承認自己不好。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一9-10)法老不聽耶和華的話,不肯悔改,且對以色列人更壞,把做磚的草收回了。摩西接著行出水變成血的災,法老的術士也能做,但只能製造災害,不能解決災害。又有青蛙的災,大到法老受不了,「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說:請你們求耶和華使這青蛙離開我和我的民,我就容百姓去祭祀耶和華。」(出八8)但當蛙災一鬆緩,法老的心就更硬了。接著又有虱子的災,法老的術士無法用邪術生出虱子來,於是行法術的就對法老說:「這是神的手段。」人一心硬,就越來越硬,下次要悔改就更難。後來有蒼蠅災,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我容你們去,在曠野祭祀耶和華你們的神,只是不要走得很遠。求你們為我祈禱。」(出八28)蒼蠅一走,法老又硬著心,不容百姓去。
法老的心硬,百分之百是他自己要負責任。他曾認錯了,但一下又覺得丟臉,後悔自己怎能讓以色列人走,損失巨大的人力。錯就錯到底,以致法老越來越心硬,越來越眼瞎。他從來沒有自己想要悔改,而神卻叫他不能悔改。神從來不會強迫人。上帝預定計畫一切,但人的心總是若不是順著上帝的旨意去行,就是抗拒上帝的旨意。從來沒有人想要順服上帝,而上帝不讓他順服神的。是法老自己選擇抗拒上帝。所以,法老犯罪、整個埃及敗壞、全軍死在海裡,都是在上帝不斷地光照、提醒、憐憫之下,法老仍不肯悔改而造成的。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我們做壞事,是因為先有了惡念;這壞的念頭久了,若不把它除掉,就在我們心裡越來越強,就會犯罪,生出死來。
2. 亞哈的喜愛謊言
亞哈為什會被四百位先知騙呢?四百位先知為什麼會被謊言的靈欺哄呢?亞哈從來不想聽上帝的話,而上帝從來沒有不准他聽到神的話。他是明知上帝的話,卻故意不聽。當約沙法王說這四百位先知說得好像不是真話的時候,亞哈說還有一個人,但是我不要聽他的話,因為他說的話不好聽。而且米該雅開始先是說亞哈王會打贏的時候,亞哈知道米該雅說的不是真話。可見亞哈明明知道什麼是對錯,什麼是真假。
當我們知道對錯,卻故意去犯錯的時候,下一次就會越來越不知道;如果繼續明知故犯,再下一次就會更不知道;到最後就到一種完全混亂的狀況,慢慢變成完全不知道了。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7)當我們心裡沒有那麼多私慾,就會把對錯、虛實、真假看得一清二楚了。越看的清楚,越照著去做,就越不會混亂。若明知道不可以去做的事,卻不願意照著去做,就會一直找藉口欺哄自己:「只是一點點,一下下。神不會在意吧!」下一次又要犯的時候,更聽不清楚聖靈的提醒了。
越行在正路上,下一次要行正路就越容易;越行在邪路上,下一次要回到正路就越難。然而神的恩典一定夠用。任何時候人要悔改,神都可以立刻救我們。只是人常常一直不聽,心就越來越硬了。
當我們喜歡聽假話,到最後就真假都分不出來了;當我們喜歡聽真話,就只會聽真話;一聽到假話,很快就能分辨出來。越聽真話,越聽真理,就越在真理當中。
四百位先知會被謊言之靈入身,因為他們在王前吹牛拍馬成了習慣。阿諛王有好處,他們喜歡那好處勝於一切,肉體就叫他們一直阿諛。許多人脾氣壞,就給自己找藉口,說是自己不能控制。其實只要不順服肉體,倚靠聖靈控制一次,下一次要控制就容易多了。但拒絕主的管教,下一次要順服就更難。淫亂、暴怒、說謊……都是這樣。
倚靠主越對付自己的肉體,就越能得心應手;越讓肉體控制你,就越難得勝。王喜歡聽謊話;先知說謊話就得好處,就不會被殺頭,所以就繼續說謊。說到最後,謊言的靈留在身上趕都趕不走了,如同鬼附,開始先是給魔鬼留地步,鬼尚未附在身上,但給魔鬼留地步久了,鬼就附在身上,就被魔鬼控制了。
亞哈與這四百位先知是自食其果。
3. 掃羅的貪戀王位
耶和華使那習於犯罪的人受到罪惡的刑罰。耶和華要刑罰咒詛那些喜歡犯罪的人,如同法老習於剛硬,習於使自己昧著良心做事,耶和華就讓他剛硬,使他受到懲罰。耶和華如此行,表示耶和華公義而且掌管萬有,但不是人沒有責任,剛好相反,都是人自己的錯誤。
什麼時候神的靈越來越遠離掃羅呢?是掃羅抓住王位不放,把王位當成神的時候。掃羅非常愛王位,一聽到王位不久,心中就越放不開,越抓緊王位:「撒母耳對掃羅說:我不同你回去;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斷了。」(撒上十五26-27)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十六4)王位成了掃羅的偶像,他心中就沒有耶和華神的地位,於是惡魔就來了。惡魔就使掃羅抓住王位、抓住偶像、對大衛殘忍、不誠實。
耶和華的靈為什麼離開掃羅?因為掃羅離開上帝,而上帝一再地幫助、提醒、光照掃羅,掃羅雖曾經認錯,但一想到王位,就又繼續犯罪和追殺大衛了。他曾經受聖靈感動過,但是一想到大衛要作王,自己卻要失去王位的時候,就又消滅聖靈的感動,把神拋在腦後;神要感動他就越來越難了。願我們都不要犯罪犯成了習慣,到最後惡魔就會住在我們心中了。
4. 巴蘭的貪婪
「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彼後二15-16)巴蘭的缺點和私慾就是貪婪。他一直在私慾裡直奔,叫不回來,也攔不住。神甚至用驢子攔阻狂妄的巴蘭。
從神來看,祂永恆的旨意從沒有變動:「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從人來看,一切都是開放的,好像神會改變,例如:神造人看為好,但人墮落後,神就後悔了;當尼尼微城人悔改,神就後悔不降災給他們了。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就是從惡裡出來的)。」(太五37)當巴蘭第一次聽到耶和華不准他去咒詛以色列人時,他順服不去。當巴勒第二次派人帶更多錢去找巴蘭咒詛以色列人時,他應該怎麼回答呢?他應該回答說:「我已經有答案了啊,上一次耶和華已經講了不可以,所以就不可以!」
這裡有個極微妙又極關鍵的話:「巴蘭回答巴勒的臣僕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現在我請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等我得知耶和華還要對我說什麼。』」(民二十二18-19)你看巴蘭很敬虔啊!他多多求問神,這不是很對很好嗎?不,大錯特錯。當我們已知神的旨意時,該做的是遵行它,而不是重複地求問神。明知故問,那是心中有鬼,明知不可貪婪(行淫亂、拜偶像),卻迫切問神:「是不是不可貪婪(行淫亂、拜偶像)?如果你不許我貪婪(淫亂、拜偶像),我就不貪婪(淫亂、拜偶像)!」聽來好敬虔啊!其實是說:「祢若許我貪婪(行淫亂、拜偶像),我就貪婪(淫亂、拜偶像)了!」甚至,這種求問,就是求神否定祂已定的旨意,讓神為你的犯罪開門。
但是,為什麼神說:「你同他們去!」而巴蘭去了,神又生氣呢?神讓巴蘭去,因為神希望用巴蘭的恩賜來祝福以色列人。巴蘭去了,神生氣,因為巴蘭一直要咒詛以色列人(申二十三5)。
巴蘭每一次要去看以色列人的時候,都是要去咒詛以色列人。當巴蘭要咒詛以色列人時,就看到以色列人的美好,反而感動得開始祝福以色列人。這裡我們又看到神的權柄不強迫人。巴蘭並不是被神扭轉他的舌頭,違反他的意志,而把滿口的咒詛變為祝福的話;而是看到神所恩待的以色列人真美好時,打從心裡由衷的祝福以色列人。但他的心仍是貪婪的,所以祝福完了,一體貼肉體,就又很後悔沒錢可拿,於是再換個地方想咒詛以色列人。這樣前後共有三次,看到以色列人就祝福,但一想到錢就又想咒詛以色列人。
巴勒看巴蘭遲遲不能祝福以色列人,就把他趕走:「如今你快回本地去吧!我想使你得大尊榮,耶和華卻阻止你不得尊榮。」(民二十四11)「於是巴蘭起來,回他本地去;巴勒也回去了。」(民二十四25)這是叫人扼腕痛惜的文字。如果巴蘭此去不再回頭,他就會是一個偉大的先知,過去一切錯誤都不予計算,只記錄他美好祝福的話。可是,顯然他念念不忘金錢,又回來找巴勒,教巴勒如何使以色列人犯罪得罪神:「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他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以色列人與巴力毘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民二十五1-3)「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毘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民三十一16)後來被以色列人發現他的計謀,巴蘭就被以色列人殺死了。
巴蘭誠心說過:「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義人之終而終。」(民二十三10)卻因私慾而如惡人之死。他肯定「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我奉命祝福;神也曾賜福,此事我不能翻轉。」(民二十三19-20)卻因私慾希望神後悔、神說謊、神允許他去咒詛而賺錢。神憐愛恩待保守他,到一個地步,他回本地,與巴勒分開了。他本可平安的安享天年,他卻又不甘心沒有拿到錢,又再自投羅網,回來教巴勒咒詛之道。於是拿到了錢,命也丟了。
5. 神人的體貼肉體
神人原本十分堅定的知道神的旨意,以致連國王請他吃飯他都不肯。他越堅定,越顯出後來的失敗是無可推諉。他為什麼會失敗?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
神人很勇敢的責備王,很堅定的不吃飯。但回程時,因走了很久的路,身體疲憊飢渴不堪,所以老先知在橡樹底下遇見神人坐在樹下休息。此時神人最渴想的就是吃飯喝水,因此歡喜聽到「神改變旨意,你可以吃喝了」的話。不要上當啊!神可能改變祂的引導,但真理永遠不變,所以不可能有「另一個福音」。不管是誰說的,都必須堅定心志到底,不要像彼拉多,明知耶穌無罪,卻再三妥協,終成千古罪人。
6. 耶弗他的自私許願
耶弗他許願獻女兒顯明了兩件事:
第一,那個世代的人自私殘忍。耶弗他如果因女兒的被獻而痛苦,那就更是不可原諒。因為,這表示他知道失去女兒甚苦,卻不在乎別人失去兒女的痛苦,而許下這種沒有良心的願望。
第二,至始至終神都沒有同意這件事,因為神不發一言。連士師都錯到這個地步,耶和華當然「言語稀少」(撒上三1)、「沒有回答」(撒上十四37)。我們千萬不可嫌神囉唆,神要是不講話,我們才慘呢:「耶和華啊,我要求告祢!我的磐石啊,不要向我緘默!倘若祢向我閉口,我就如將死的人一樣。」(詩二十八1)但如果我們心有假神,再求神指引,那就會聽到假的聲音,更悲慘,卻是自招的。
7. 以色列人與便雅憫人的任意妄為
讀《士師記》我們會發現,錯誤並不是從便雅憫人開始的。整個以色列各人都在任意而行。利未人本來就不應該討妾、行淫亂。全以色列的人和便雅憫人通通都錯了,都不聽上帝的話。尤其神兩次寛容便雅憫人,可惜他們「還是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他們悔改。」(羅二4)以色列人起初的失敗和便雅憫人最後差點滅殁,都是自作自受,怪不得神:「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箴十九1)
總之,人為什麼會犯罪?每件事都是神的預定或神的允許;但同樣重要的是,犯罪的人無可推諉。因為我們的內心本來就心知肚明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但因想要在不得罪神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私慾,於是給魔鬼留了地步,就「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越來越昏昧,越來越無知糊塗:「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8-19)而且,神不斷地使用聖靈和人事物提醒我們,我們卻一再地藉故轉眼不看、轉耳不聽,最後就終於看不到、聽不到了。
從這幾個人物身上和我們過去所犯的錯誤上,都一再地證實神的話:「我也必揀選迷惑他們的事,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答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揀選我所不喜悅的。」(賽六十六4)
四. 例子
以下就以聖經中幾個「為什麼犯罪」和「如何不犯罪」的例子作為借鏡:
A. 亞干和以色列人
1. 亞干為什麼犯罪
亞干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前,第一場戰爭中第一個犯罪的人。神要以色列人知道,前面還有許多的城要攻、許多的民要打,若要打勝戰,就要知道征服這些民族,而不是倚靠搶奪別人的土地和金錢的方法。
這第一場戰爭是要把耶利哥城攻下,並且什麼東西都不可以拿。因為神不要以色列人養成習慣,以為打戰只是為了搶奪物品。當然迦南地所住的都是很壞的民族,神給他們許多機會可以悔改,他們仍然不悔改。
他們的東西也的確可以被搶走。如果神把這些東西給了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若犯罪,神照樣可以消滅以色列人,再把以色列人的東西歸給其他民族。神同樣可以把我們現在所擁有的土地、教會、住所、金錢、聰明、美麗、知識,通通歸給別人,如果我們沒有善用神的賞賜恩典的話。
神告訴以色列人:「凡耶利哥城的東西,通通是污穢的當滅之物,都要燒掉,不可以拿;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目的是要以色列人學習順服、尊主為大。但是以人的欲望來看時,實在很難接受上帝的話,因為好可惜啊!人常因為小氣而怕浪費,因此有人拿了不該拿的當滅之物。當第二場戰爭失敗的時候,神就告訴約書亞:「你們會失敗是因為你們拿了當滅之物。」這是很恐怖的一件事,神要我們丟掉當毀滅的東西時,我們若因為覺得它太寶貴,不願意聽從主的話,想要存留它在身邊的話,我們自己也會成為當滅之物。當滅之物,包括偷盜、淫亂、拜偶像……等行為,如果不被滅掉,就會像酵或病毒一樣,繼續擴展至整個國家和民族。
亞干對約書亞說:「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書七21) 亞干犯罪是先從看到一件美好的衣服開始。亞當夏娃和人類的犯罪,都是從眼目的情慾開始。看到後,勾起了更重的私慾,就進一步想要佔為己有,結果就犯罪了。
想要擁有,不一定是很嚴重的事情。只是,當我們看到一件漂亮的衣服,起了貪婪、想要佔有的念頭,如果因為沒有被滿足,天天一直思念,就會有越了份的欲望;這樣的欲望我們都會有,但若能在神的恩典下,把這些欲望都轉而放在神的身上,那就是最美好的情感了。退而求其次,如果我們在世上的各樣欲望,都能在神的話語中被約束,那也是好的。若不能以神為樂或被神的話語約束時,生活中的艱難、神的鞭打,或對地獄的恐懼若還能約束我們外在的行為,也還是好的。
亞干因為私慾,拿了當滅之物,使以色列人打了敗仗,所以神對約書亞說:「你要把那人消滅,否則整個以色列人也會成為當滅之物。」後來亞干一家和那些當滅之物,全部被燒掉、燒死。有人說好殘忍,然而死亡並不是最壞的事。害怕死亡是世人的想法。然而,信主之人「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不信主的死了,也有兩個好處:一是息了地上的勞苦;二是不能再作惡,以致在地獄受更多的苦。
2. 以色列人如何不犯罪──被神的管教約束
人為什麼會犯罪?因為私慾懷了胎,因為體貼肉體的享受。要知道:惟有神是我們的渴望和享受。有了祂,我們就都滿足了。
人如何不犯罪?當神的管教在人的心中有約束力時,人就可以不犯罪。但這管教常叫人感到痛苦,而且許多時候也只能約束外在的行為,內心還是不能被約束。若內心也能同時被約束而不犯罪,那真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和上帝的赦免了。
亞干的欲望,因為不能被神的恩典和話語約束,結果私慾懷了胎,就犯罪,最後造成他的死亡。但他的死亡,在日後的戰爭中帶來正面的果效,使以色列人不敢再犯同樣的罪。我們可以說,亞干的死對制止以色列人犯罪有很大的作用,它約束了以色列人的罪惡。
B. 摩西
1. 摩西為什麼犯罪
以色列人進不去留奶與蜜之地,因為他們發怨言、悖逆神,所以神說:「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民十四29-30)論到「信心」,摩西應該可以進去。但論到「二十歲以外」,摩西就非常焦慮,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進去。
時間越久,摩西越焦慮,因為越來越靠近迦南地了。摩西這時眼睛沒有昏花,身體還很健朗,一方面很興奮,一方面又沒有把握,所以發生了《民數記》二十章的事:
曠野中上一代的人都死了,下一代的人又像他們的父母一樣大發怨言,抱怨沒有水喝,土壤這麼壞。他們沒有信心,不斷抱怨上帝,於是上帝對摩西說:「這裡有塊石頭,你只要拿著杖,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民二十8)但摩西因為憤怒這一代怎麼又與上一代一樣的怨聲載道,難道我還要等這一代死了,再走四十年嗎?摩西一心想要進入迦南,又極其痛恨以色列人的悖逆,於是氣急敗壞地用杖擊打磐石兩下。於是耶和華對摩西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你有太強烈的情緒和欲望,)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民二十12)
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就是不信。太強烈的欲望,無論是義怒,或是對上帝應許的渴慕,如果不是在上帝恩典和權柄的約束下,就會犯罪。我們無論祈求任何事,都當先求順服上帝,也就是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因為沒有什麼事比順服上帝更重要。然而,摩西在這個功課上失敗了。
2. 摩西如何不犯罪──被神的律法約束。
摩西,晚年的犯罪是因為欲望;早年能不犯罪是因為罪惡的欲望能被上帝的律法約束。
上帝呼召摩西離開米甸的曠野,要摩西去告訴法老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上帝給摩西的工作,是要摩西成為最偉大的先知。摩西在如此艱難困苦的環境中,都不犯罪,因為摩西在領受上帝的聖旨後,曾被上帝的一句話嚇住:「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殺你的長子。』」(出四21-23)後來埃及的長子果然都被上帝殺了。
在這段很重要的話之後,是耶和華要殺摩西:「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出四24-26)以色列人現在已經不是埃及的奴隸,而是上帝的兒女了,因此身上有分別為聖、屬於上帝的記號,所以要行割禮。摩西必須遵行上帝的話,這件事連妻子西坡拉都知道,可見摩西已經告知眾人,但他卻沒有讓自己的兒子行割禮。這看起來好像是很小的事,但與《創世記》中亞伯拉罕比較起來,摩西對順服上帝的話,並不如當年的亞伯拉罕;因為,亞伯拉罕一聽到上帝要他行割禮,就立刻順服,為家中所有的男人行割禮。
神要摩西知道上帝的話,言出必行。你不但要聽,而且要順服的行。摩西若不聽從,要如何成為神話語的出口呢?我們的神充滿慈愛和憐憫,服事上帝是最榮耀的事,但千萬不要因為上帝有慈愛和憐憫就對上帝輕慢,更不要以為上帝的話可以隨便聽聽。越認識神的人,要求別人聽從上帝的話時,自己更要先行聽從。
摩西即將要成為最偉大的先知,神告訴他的第一件事是,神的話不但要聽而且要快快遵行。如果自己不聽從神,就很難叫別人聽從神了。當聽到上帝命令說全部男人都要受割禮時,摩西自己卻沒有立刻遵行,上帝才會如此憤怒。因此摩西變得非常謹憤小心,以致在往後帶領以色列人的八十年裡,都沒有犯錯。雖然在最後即將進迦南時,犯了一次錯,結果前功盡棄。當然,摩西是進了天堂,只是沒能進去迦南。
人為什麼會犯罪?因為有私慾!因為體貼肉體!要如何不犯罪?我們的身體要在上帝恩典之下和受上帝話語的約束,就不會犯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四1)
我們的身體是上帝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所以不可污穢和傷害自己的身體;「若有人毀壞我們的身體,神必要毀壞那人」(林前三17),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上帝非常忌妒地不允許任何事物玷污了祂的兒女。我們不僅不要自己玷污,也不可讓人玷污我們的身體。
C. 大衛
1. 大衛為什麼犯罪
「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最好的例子是大衛。在他登上王位、最平順、沒有內憂和外患的時候,他不必像逃亡時候分分秒秒都需依靠上帝,他的私慾就懷了胎:「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撒下十一2)人看到情慾的事,就會體貼肉體,引起不當的欲望。妒忌、驕傲、仇恨也是一樣,若留在腦裡一直想,就會懷胎,生出罪來,結局就是死亡。火越小越容易撲滅,如果一直火上加柴,那就只有把自己燒死。
當大衛看到私慾在心中產生時,就應該立刻停止讓私慾存留在心中。
2. 大衛如何不犯罪──被神的靈約束
大衛曾經犯罪,但大衛也曾因著恩典,被約束而不犯罪。神的恩典一定夠我們用,所以不要找任何藉口去犯罪。這美好的見證是記載在《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
大衛對掃羅忠心,幫助掃羅安然入睡,又替掃羅打戰,消滅所有的敵人。但掃羅心生忌妒。大衛越有成就,掃羅越想殺他,大衛只有逃亡了。大衛絕對有理由可以憤怒,因為他對掃羅越好,掃羅越要殺他。逃亡時無人可以保護他,因為國王要殺他,所以好友王子約拿單和妻子公主米甲都不能保護他。大衛的處境非常危險,大衛逃到挪伯城祭司亞希米勒那裡時,掃羅殺盡全城的人,甚至連牛羊都殺光,是為了警告全以色列人,誰敢收容大衛,誰就會像挪伯城的人一樣。所以大衛無論逃到哪裡,都無人敢收容他。
大衛即使在逃亡,依然殺敗非利士人,救了基伊拉的居民。但基伊拉城的人出賣大衛,要把大衛交給掃羅。此時大衛報仇的念頭非常強,並且有兩次可以殺死掃羅的機會,一次是在隱基底的洞裡,因為掃羅是神的受膏者,大衛尊神為大,就克制了憤怒的欲望,所以不敢伸手傷害掃羅。
常常在越艱難的情形下,大衛越能倚靠上帝而不犯罪。在環境順利、沒有任何攔阻的時候,反而一直體貼肉體,讓私慾一直懷胎。大衛此時沒有讓肉體情慾繼續發展下去,乃是讓聖靈約束他,所以即使有很強烈的欲望要殺死掃羅,他能夠不去傷害掃羅。
掃羅雖然被感動,但仍然沒有帶回大衛,大衛只好繼續逃亡。大衛對人的好和受到的委屈,在基伊拉城都到達了頂點。他強烈地希望受到上帝的保護,也強烈地想要報復。大衛逃到一個富人拿八的地方,他有許多的羊群。跟隨大衛的六百人,是匪徒,也是義盜;他們保護了拿八的羊群。
試想:逃亡的大衛如何餵養這群人?只有靠搶奪。此時正在剪羊毛,是一年豐收的時刻,大衛卻保護這些牧人和羊群。大衛打發十個僕人說:「你們上迦密去見拿八,提我的名問他安。要對那富戶如此說:願你平安,願你家平安,願你一切所有的都平安。現在我聽說有人為你剪羊毛,你的牧人在迦密的時候和我們在一處,我們沒有欺負他們,他們也未曾失落什麼。可以問你的僕人,他們必告訴你。所以願我的僕人在你眼前蒙恩,因為是在好日子來的。求你隨手取點賜與僕人和你兒子大衛。」(撒上十五6-8)這是俠盜在收保護費。
但為人剛愎凶惡的拿八竟然回答說:「大衛是誰?耶西的兒子是誰?近來悖逆主人奔逃的僕人甚多,我豈可將飲食和為我剪羊毛人所宰的肉給我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人呢?」(撒上十五10-11)大衛的僕人照這話告訴大衛。大衛向跟隨他的人說:「你們各人都要帶上刀!」(撒上十五13)「我在曠野為那人看守所有的,以致他一樣不失落,實在是徒然了!他向我以惡報善。凡屬拿八的男丁,我若留一個到明日早晨,願神重重降罰與我!」(撒上十五21-22)英勇善戰的大衛隨時都可以殺死很多的人的。
拿八的僕人告訴拿八聰明俊美的妻子亞比該:「大衛從曠野打發使者來問我主人的安,主人卻辱罵他們。但是那些人待我們甚好;我們在田野與他們來往的時候,沒有受他們的欺負,也未曾失落什麼。我們在他們那裡牧羊的時候,他們晝夜作我們的保障。所以你當籌劃,看怎樣行才好;不然,禍患定要臨到我主人和他全家。他性情凶暴,無人敢與他說話。」(撒上十五14-17)
亞比該急忙預備許多食物,騎著驢,見大衛,便急忙下驢,在大衛面前臉伏於地叩拜,俯伏在大衛的腳前,說:「我主啊,願這罪歸我!求你容婢女向你進言,更求你聽婢女的話。我主不要理這壞人拿八。他的性情與他的名相稱。他名叫拿八(就是愚頑的意思),他為人果然愚頑。但我主所打發的僕人,婢女並沒有看見。我主啊,耶和華既然阻止你親手報仇,取流血的罪,所以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說:願你的仇敵和謀害你的人都像拿八一樣。如今求你將婢女送來的禮物給跟隨你的僕人。求你饒恕婢女的罪過。耶和華必為我主建立堅固的家,因我主為耶和華爭戰;並且在你平生的日子查不出有什麼過來。雖有人起來追逼你,尋索你的性命,你的性命卻在耶和華你的神那裡蒙保護,如包裹寶器一樣;你仇敵的性命,耶和華必拋去,如用機弦甩石一樣。我主現在若不親手報仇流無辜人的血,到了耶和華照所應許你的話賜福與你,立你作以色列的王,那時我主必不至心裡不安,覺得良心有虧。耶和華賜福與我主的時候,求你記念婢女。」(撒上十五24-31)亞比該的意思是:你現在不要殺拿八,等將來你作王時,良心才會安啊!
「大衛對亞比該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祂今日使妳來迎接我。妳和妳的見識也當稱讚;因為妳今日攔阻我親手報仇、流人的血。我指著阻止我加害於妳的耶和華以色列永生的神起誓,妳若不速速地來迎接我,到明日早晨,凡屬拿八的男丁必定不留一個。』大衛受了亞比該送來的禮物,就對她說:『我聽了妳的話,准了妳的情面,妳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家吧!』」(撒上十五32-35)如果不被聖靈約束,大衛應該更有理由去殺拿八、不聽亞比該說話,因為亞比該貌美聰明,先殺了拿八就可以擁有亞比該。人被魔鬼引誘時,就會喜歡刺激過癮的事。但這在充滿誘惑,又令人憤慨,很難被約束的情形下,大衛願意被聖靈約束了;結果神也親自為大衛報仇了:「過了十天,耶和華擊打拿八,他就死了。大衛聽見拿八死了,就說:『應當稱頌耶和華,因他伸了拿八羞辱我的冤,又阻止僕人行惡;也使拿八的惡歸到拿八的頭上。』於是大衛娶亞比該為妻。亞比該說:『我情願作婢女,洗我主僕人的腳。』……就作了大衛的妻。」(撒上十五38-42)
所以再一次強調,如果私慾懷了胎,就會犯罪。大衛在逃亡無助和痛苦艱難中,常思想上帝的恩典,多被上帝的恩典約束,就在有充分理由可以犯罪時,反而沒有犯罪了。
五. 結論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然而,在神的恩典下,凡信靠基督的、從神生的、認識神和神的話的、住在神裡面,與主相連的、有聖靈在裡面的,就不被定罪,且能不犯罪。我們若仍舊犯罪,就是不信祂奇妙的作為(詩七十八32),神也必掩面不顧,使我們因罪孽消化(賽六十四7)。亞干的犯罪和慘死就是最好的例子。這也使以色列人印象深刻,而不敢再犯同樣的罪。大衛如果先看到自己罪的後果,是「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下十二10),也許就能被約束住。但是,如果人能因神的恩典而不再犯罪,那就更好了。摩西曾因十個探子的錯誤判斷和以色列人的沒有信心,差點害迦勒和約書亞被打死。也有人不因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也就是酒色財氣而犯罪,卻因今生的驕傲或聲望理想而犯罪。表面看來,「名譽」和「榮耀」好像比較高級,但其壞處卻是更深更遠,就像羅馬人因為貪圖榮譽而行各種不法的惡事。
重點,我們要如何才能不犯罪呢?
第一,要受神的管教約束:「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路德說過:「倘若我不能因神的慈愛和偉大而不犯罪,求神叫我因懼怕地獄之火而不敢得罪祂。」
第二,要被神的話(神的律法)約束:「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祢的話。我一心尋求了祢;求祢不要叫我偏離祢的命令。我將祢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祢。」(詩一一九9-11)「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帖前3-5)「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裡。」(約壹二27,三6、9)。
第三,要順服聖靈的約束,勝過靈慾之爭、靈肉之爭:「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16-18、24-25)「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因為是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是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2-13)
第四,要依靠神的恩典(耶穌基督)勝過肉體:「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七23-25)「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羅六17)當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能不犯罪。「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2、14)
第五,以上的秘訣就是不斷地操練:「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不斷地對付:「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這就是背十字架,也就是要受苦和忍耐的:「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一3-4)「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一12)在罪惡和艱難的試驗中,我們要依靠恩典,忍耐成功,如此必能過聖潔的生活。
所以,要多多思想神的恩典和慈愛,時時服在神的管教、神的話語和聖靈的約束下,使我們的欲望有恰當的發揮。盼望這些不會犯罪的理由,都能在我們自己身上找到;也盼望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要犯罪,因為我們隨時都有犯罪的危險。讓我們更謙卑地依靠上帝,當罪來引誘我們的時候,我們看自己是死的,因為我們不是自己的人,而是主重價買來的,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
求主保守我們活在祂的恩典和話語中,是與祂聖潔良善的靈相連,以至恨惡罪惡,遠離罪惡;且因著被基督的愛所激勵,能自律不犯罪,喜悅過聖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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