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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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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論「寬容」        編號 /  38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May 27 04:28: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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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寬容」

  傳統的所有美德,如自由、愛情、忠實、勇敢、節制、智慧等,都受到質疑或被推翻,唯有寬容,越來越成為唯一被肯定的美德。世界強調寬容的理由是:沒有一個看法比其它的更正確或錯誤,所以應當通通接納。這種寬容否定有客觀真理,因此是錯誤的。

  如果所有的看法都一樣,或者無法評斷出哪個好、哪個壞,那麼,寬容「順我者生、逆我者死」的看法,就得任由提倡者把非我族類的人都殺掉。這種「寬容」是自掘墳墓。

  基督徒認為,真正的寬容建立在客觀不變的真理之上。只有聖經肯定客觀不變的真理,唯有正統基督教裡,才能找到正確的寬容的基礎和做法。許多人看到這裡會大笑:「任何宗教都不寬容,尤其基督教,它產生異端裁判所、宗教逼迫(特別是對猶太人)、燒死女巫等。你們怎麼還好意思說,正統的基督教才能有好的寬容呢?」

  我們很羞愧,也很慎重的承認:正統基督教的確犯了很多錯誤,但我們仍然堅持若神憐憫我們,正統基督教是產生真正寬容和任何美德的唯一根據。簡述如下:


  第一,上面「順我者生、逆我者死」的例子,應當已經足夠說明,寬容必須有譜、有範圍可循。這個譜或範圍就是基督教強調的客觀真理。

  第二,基督教說,人是受造物,是有限的,不是全智全知的,再加上罪的影響,使人對客觀真理的領悟、傳遞和實踐都會有偏差。我們寬容,因為有可能是我們錯了。客觀的真理給我們寬容的範圍,而承認有罪、有侷限,使我們有寬容的態度。

  從這裡已經可以看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寬容有多大的不同:基督徒因為相信有客觀的真理而寬容;但非基督徒因為不相信有客觀的真理而寬容。基督徒因為承認人有罪而寬容;非基督徒則是因為不相信人有罪而寬容。

  第三,神既讓陽光、空氣、雨水無分軒輊給了好人和壞人,神也讓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我們就確信神給非基督徒的自然之光是豐富的。不僅是在科學、文學、藝術上,他們的表現的確常是出奇的優異,勝過許多的基督徒,甚至他們對聖經和神學的批判,也可以提醒基督徒要去思想那些,平常不敢想、想不出答案的問題,並且因此對神存更大的仰望、敬畏和倚靠。

  第四,基督徒對非基督徒的寬容。只要沒有違反上面所說的公共道德、倫理法則的這個譜或範圍,我們都應當寬容。

  我們不可能強迫人接受真理,無論是信耶穌或者是接受聖經的教導。許多新約學者以為與耶穌保羅同時的猶太教徒,都是信靠上帝的,然而先知、耶穌、和保羅對猶太人的責備,清楚顯示,這些猶太人多半不是信徒。真正的信心只能因著聖靈的工作而產生。猶太教所遵行的宗教儀式,包括割禮,不但不代表他們相信神,反而是他們信神的攔阻。

  信仰必須是出自聖靈在人心中的感動,是藉著福音的傳揚和基督徒的生命見證,人才悔改相信耶穌。因此基督教不應該在任何時候,強制任何人接受基督教的神學信仰和倫理行為。在這個敗壞的世界裡,我們只能照著個人的良心和良知所理解、所允許的規範,來與這個墮落的世界、罪惡的文化共處。我們不應該立法規定人的信仰生活,包括如何聚會、奉獻和敬拜神。真正的信仰只能藉著傳道和祈禱來推動,不可以有一絲一毫的威迫利誘。

  當我們與非基督徒相處的時候,只希望有一個外在行為的基本共識,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等。我們不能監管他們的內心,如恨人、淫念和貪婪的心等(基督徒應該如此自省,但不能要求別人),我們與非基督徒相處時,必須寬容他們的外在行為,只要沒有違反這些基本的道德標準。

  第五,基督徒對基督徒的寬容度,比對非基督徒是更減少,也更增加。

  寬容度更減少,是因為我們不希望在基督徒中,對罪惡和無知越來越寬容。聖經說「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6:1)對執迷不悟、鼓吹異端邪說的人,教會應當有合聖經的懲治。

  寬容度更增多,是因為哥林多前書13章「愛的詩章」中所說的,「愛是凡事包容」。基督徒既然越來越在真理的愛中生活,我們就應該越來越寬容其他肢體的不同,如同手腳與眼睛的合作,能促進彼此的欣賞、互相的支持,是倚靠而不是排斥,不只是寬容,還會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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