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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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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正確美好的分離        編號 /  6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Sun Aug 3 09:13:5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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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美好的分離



  有文化使命的改革宗,認為基督徒要在世界社會文化的每個層面,發揮主導的影響力;這也是新福音派的旗幟。他們批判基要派離世、遁世、反智、反社會的態度,喚醒基督徒作鹽作光、建造人人看得到的山上之城,並以此作為神給他們的召命。新福音派的批判不公平。改革宗想要的建造不正確。我們從改革宗及新福音派喜歡的代表──布拉福德的《普利茅斯開拓史》談起。

布拉福德的《普利茅斯開拓史》

  布拉福德(William Bradford),在1608年隨著英國清教徒移居荷蘭。1620年帶領Pilgrims(清教徒)乘 “五月花” 離荷赴新大陸。( “Pilgrim” ,此詞通譯 “朝聖者”、 “進香客”。更宜譯為: “旅人” 、 “天路客” 。最能表達這字意義的是希伯來書11:13的 “客旅” 、 “寄居” 。這字最有名的用法是本仁約翰寫的《天路歷程》〔Pilgrim’s Progress〕。)很多改革宗和新福音派把這些清教徒當典範,認為他們用基督教的原則,建立了美國這個基督教國家。這個觀點並不為主流的歷史學者接受。主流認為美國的開創及成長,主要受啟蒙運動,而非清教徒的影響。

  不論有多少基督教的色彩,美國確實是從分離(Separatism)或不合作(Nonconformist)開始的。布拉福德是清教徒裡最激進的分離派。分離是他們的信仰和特色,也是他們力量和困難的來源。新福音派討厭、反對,也缺乏的基督徒特色,就是分離。新福音派以基督徒建立的美國為典範,卻忘了這些基督徒都是分離派。而不想近主、離世的新福音派,必然對世界毫無影響力。他們只能被世界牽著鼻子走。

  分離派認為:英國國教改革的不徹底迅速,使分離派不能良心平安地與國教合作,甚至不能繼續地在國教制度下敬拜神。他們必須像亞伯拉罕一樣,聽命於神,「離開本地、本族、父家」;或像摩西一樣,「因著信,離開埃及」(來11:27)。當荷蘭也越來越不敬虔時,他們不惜與自己耕耘的成果分離,作「逆向移民」──就是往環境差的地方移民──為了正確的敬拜上帝。

這種分離與不合作,有清楚且充分的聖經根據: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4-18);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一2:15);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雅4:4);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利20:23);

「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17:14);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12:2);

  分別(分離)的觀念不是新約創立的。理由:哥林多後書6:14-18是引自以賽亞書52:11。而神兒女與不信世界離開分別的教訓早在五經中就嚴格規範,如:食衣住行中潔淨與不潔之分,不可與異教徒通婚,不可學習他們的風俗(如詩篇106:35責備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混雜相合,學習他們的行為;王下17:33責備他們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

  分離或不合作的重點,不在外面對表現,而在內心的相信。外表的做法不必一致,內心的信仰要越純越好:「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6)。外表,我們不一定有新大陸可去,更不能離開世界;但內心,我們一定得遠離老我、世界、罪惡和魔鬼:「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17:15);

  分離,是在最根本最基要事上忠於神、相信神,如堅持耶穌是主;如相信除了耶和華,沒有別神;如認定神的三一、全能、全善;如肯定造物主和受造物絕對不同。其它許多轟轟烈烈、驚天動地的分離、分裂、對抗,如明朝的濮議、大禮議、方孝孺反明成祖,如東正教保守派反對尼康改革(包括祈禱要用三個還是兩個指頭畫十字)等,從信仰來看,都是小題大做。當事人的確是骨鯁之士,但在不必要的事上固執,實在不值得,不可歌可泣,不應效法。

  更重要的,分離或分別為聖,不但不遁世消極,反而因著全心信靠神,不容易被世界腐蝕收買:「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一4:4)。基督徒要在世界有影響力,心中卻不敬畏獨一的神,其敗可立而待也。很多福音派領袖,像華人熟知的梁燕城及劉小楓,沒有把基督的光給世界,倒很快的被世界影響,處處效法巴結世界,隨世界之風而去,在迎合附會中,失去了自己。

《普利茅斯開拓史》中的天路客:

  天路客挨過了重重困難,度過了千里大海,沒有人歡迎,沒有讓他們飽受風雨的身體休息的旅店,沒有房屋,沒有城市,沒有援手(昌按:好像在描述基督的降生和沒窩沒枕頭的生活)。當時是嚴冬,環境的可怕是熟人都害怕的,何況是生人在海邊。放眼望去,只有荒涼、未知和恐怖。糧食很快會耗盡,船很快地要開走,無人來幫助他們。

  除了上帝和他的恩典,還有什麼能使他們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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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拉福德提到其他人的艱難,如禁欲主義者辛尼加在海上漂流的恐懼;保羅海上遇難後落在土人手中;西班牙人在西印度群島斷糧;以及以色列人走過大而可畏的曠野,比較起來,天路客更慘。辛尼加只在義大利沿海航行了數裡,天路客在海中顛簸數月;土人善待保羅,新英格蘭的印第安人卻隨時會攻擊天路客;以色列人終於到了流奶與蜜之地,天路客在新大陸一無所有;西班牙人自豪的認為只有西班牙人才能憑那一點糧食在西印度群島上撐五天,天路客口糧更少,但支持了兩三個月。

  此景可與《亨利五世》的第四幕第三景對照。在英法戰爭前夕,英方中有人希望,這時如來了一萬援軍該多好。莎士比亞筆下的英國國王聽到就說:「不,如果我們注定要死,現在的人已經夠多了;如果我們注定要活,那麼,人越少,榮耀越大。所以,不必求神多給我們一個人。」布拉福德論到他們這夥可憐天路客時,說了類似的話:「似乎神認為,執行他偉大的工作,有這一點人,就足夠了。」(按:耶和華要基甸用最儆醒的三百人救以色列人脫離米甸人的手。這三百人殺滅東方人全軍十二萬拿刀的勇士,並殺滅米甸二王和其一萬五千的軍兵,最後驚散米甸全軍。)這不僅是托克維爾強調的美國個人主義,這更是恩典的觀念:神揀選並使用卑賤微小、人所忽略的器皿來成就他榮耀尊貴的工作,「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1:26-27)。

  布拉福德的意思是:從人來看,分離派移民新大陸一定會失敗;但它竟然成功了,不是分離派的了不起,而應歸功上帝。

  要作世界的光,得有神作我們的光;建造山上的城,要被神不斷地破碎重建;得著生命,必須先為主失喪生命;要與神聯合,必須先與世界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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