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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回应:救赎     编号□17     留言时间□Sun Mar 12 21:29:44 2006
作者站长     作者网址http://
 
※ 引述《Patricia》之铭言:
: 站长平安,
: 如果教会是给信徒如此的教议,信徒们将何去何从呢?
: 救赎论:在救恩的选择上,主权在人,因神给了人自由意识,所以由人决定要不要得救。(当然其间神会千方百计地设法给人,但如果人硬是硬著心,那就得不着这救恩了。)
: 这是因爲:
: 预定论:神是公义的,他并不偏心,所以他预定人人得救。
: 他已知我们得不得救,是因爲他知道我们人的一生,他已知我们一生的日子,所以他已知我们得不得救,但人个人得救的结果,并不是他硬订的,是由人使用他给人的自由意识作决定。

  圣经讲到神对人的救赎,并不是人人都能得救的「普世论」。但是神爱世人,他给每个人都有得救的机会,也有拒绝的能力,这就是「自由意志」。(记住:你的得救必须是自己的选择,才能符合「善」的原则。所以,神造人有选择的能力,也就是有「自由意志」。)只是接受或拒绝,都取决於神预定的旨意,但这不是在被强迫的情形下进行的:神的预定,决不违反人的意志;人的意志,也都在遵行他预定的旨意。因此,这两个旨意是一个旨意。所以,人的得救或被定罪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我们可以从神的方面和人的方面来看,这样就不会对神的预定有所误解,也不会以为神的预定和人的责任是冲突的。

  从神的方面来看,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好的旨意,在永恒里是不改变的:「要拣选谁就拣选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我们相信他的拣选(或他的弃绝)绝对是最恰当的,也绝对不违反人的意志,因为上帝的决定绝对不会违背他善良、慈爱、圣洁、公义、美善的属性。

  但是因著我们不知道上帝的预定(或他在永恒里的旨意)是什么,所以从人来看,一切都是开放的,好像上帝定好的旨意会改变,一切也都由人的顺不顺服来决定。所以只要认定上帝的信实,专心跟随主的人,就必定是神所拣选、所预定得救的人。

  因此我要说,预定论真是叫我们有一个谦卑的态度来领受救恩。

  至於罗马书8:29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知道」的意思在希腊文希伯来文里常常是一种强烈的爱。所以,「神预先所知道的人」就是「神预先所爱的人」,这跟「神预先所定的人」或「神预先拣选的人」,并没有冲突(并不是像阿米念派〔Arminians〕神学家说的),甚至我要说这「预知」就是「预定」(同样的经文,还有彼得前书1:2、20,使徒行传2:23)。


 
作者来自□220.228.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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